烟酒以及我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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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的时候,唯一可以安慰我的,只有烟。
我迷恋尼古丁的苦味,喜欢在清晨的街道反复回味,然后想起我第一个爱的男孩。
我固执地把我对他的感情称为“爱”因为我觉得我是爱他的。
学校里的恋爱很纯,尤其是在初中的时候,我记忆里的他总喜欢穿明黄的t恤,我在那种明黄里无法自拔,导致后来上qq打字用的字体颜色都是明黄。他有小孩子一般认真的表情,总让我觉得他很可爱。
记忆中的校园开满了月季花,大朵大朵的,艳丽至极。那个可爱的男孩就又紧张又笨拙的在那一簇簇花朵边轻而易举的夺走了我的初吻。
后来想了很久还是觉得我亏了,直到后来和他分手,还是觉得亏。那时已是初一近结束,也就在那个时候,我贪恋上了烟和酒。
酒我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了它的真谛。我向来喜欢白酒带来的浓烈醇香,四特的口感让舌头麻酥酥的很舒服,顺着喉管和肠道,在胃里沸腾燃烧,总给我不同寻常的勇气和力量。很庆幸我终于没有养成酗酒的习惯,只在我胆怯害怕的时候,用它给我力量。
但对烟的沉沦却是不置可否的,导致我现在成了个实实在在的“烟君子”一日没了烟难受得慌,追究起来还是要怪那个男生,年少的时候总想把痛苦用其他的方式来发泄,久而久之,却成了习惯。烟的味道是我最迷恋也最不能舍弃的。至今烟不离口。
等到了初二,又和那个善良的男孩在一起了,只是他不再喜欢穿明黄色的t恤了,可我却把明黄色的字也当成了习惯,至今未改。烟也不再是一直失恋的良药,而成了消遣。初中的纯让我还是没有松懈学习,天天在那个帅气男孩的温柔眼神的呵护中走到了初三。
忘记是怎么度过那一年的了,隐约记得压力好大,喜欢天天和他躺在草地上看飘动的白云,经常靠在他的臂弯里,听他说以后一定娶我之类的糊话,然后对着天上偶尔飞过的几只小鸟痴痴傻笑。
初三的紧张让烟成了唯一的放松方式,他也会抽了,我们就时常两个人对着抽,抽到了一半换着抽,然后望着对方笑,他就呆呆的凑过来亲吻我。
中考的前一天我们坐在校内的乒乓球台上,看着满天的繁星和手中清澈澄静的白酒。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对酒当歌,我们很大声的唱歌,唱得渴了就喝酒,6月的天气很炎热,凉凉的风让全身的皮肤都放松,他的t恤换成了深蓝色,和我最喜欢的芙蓉王一个颜色。他亲吻我,潮湿的嘴唇,很软很舒服,很多年以后我依然想起来那个吻,那么沉重,叹息般的吻,把我的初恋划上了句号。
中考完了一直都没有联系,直到8月初的时候,他母亲带他来串门,我们才又见。记忆和现实的交替让我混乱,烟又让我清醒地辨别这个世界,在阳台上我们对着笑了好久,我第一次亲吻他的脸庞,8月的天,江南是很热的,我闻到他身上一点点的汗味,唇边是他有点粗糙的脸颊,我把脸埋进他白衬衣的领口,我听到自己没有温度的声音:“我们做兄妹可能更合适。”
他望着我微笑,揉揉我的发,递过来一枝芙蓉王,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宠溺:“我每次都迁就你,这次当然不例外。”
他醉人的微笑,八月刺眼的阳光和芙蓉王的烟雾中,他仿佛离我很遥远,我伸出手抱住他的脖子,贴着他的耳朵:“哥”
寂寞的时候,唯一可以安慰我的,只有烟。
我迷恋尼古丁的苦味,喜欢在清晨的街道反复回味,然后想起我第一个爱的男孩。
我固执地把我对他的感情称为“爱”因为我觉得我是爱他的。
学校里的恋爱很纯,尤其是在初中的时候,我记忆里的他总喜欢穿明黄的t恤,我在那种明黄里无法自拔,导致后来上qq打字用的字体颜色都是明黄。他有小孩子一般认真的表情,总让我觉得他很可爱。
记忆中的校园开满了月季花,大朵大朵的,艳丽至极。那个可爱的男孩就又紧张又笨拙的在那一簇簇花朵边轻而易举的夺走了我的初吻。
后来想了很久还是觉得我亏了,直到后来和他分手,还是觉得亏。那时已是初一近结束,也就在那个时候,我贪恋上了烟和酒。
酒我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了它的真谛。我向来喜欢白酒带来的浓烈醇香,四特的口感让舌头麻酥酥的很舒服,顺着喉管和肠道,在胃里沸腾燃烧,总给我不同寻常的勇气和力量。很庆幸我终于没有养成酗酒的习惯,只在我胆怯害怕的时候,用它给我力量。
但对烟的沉沦却是不置可否的,导致我现在成了个实实在在的“烟君子”一日没了烟难受得慌,追究起来还是要怪那个男生,年少的时候总想把痛苦用其他的方式来发泄,久而久之,却成了习惯。烟的味道是我最迷恋也最不能舍弃的。至今烟不离口。
等到了初二,又和那个善良的男孩在一起了,只是他不再喜欢穿明黄色的t恤了,可我却把明黄色的字也当成了习惯,至今未改。烟也不再是一直失恋的良药,而成了消遣。初中的纯让我还是没有松懈学习,天天在那个帅气男孩的温柔眼神的呵护中走到了初三。
忘记是怎么度过那一年的了,隐约记得压力好大,喜欢天天和他躺在草地上看飘动的白云,经常靠在他的臂弯里,听他说以后一定娶我之类的糊话,然后对着天上偶尔飞过的几只小鸟痴痴傻笑。
初三的紧张让烟成了唯一的放松方式,他也会抽了,我们就时常两个人对着抽,抽到了一半换着抽,然后望着对方笑,他就呆呆的凑过来亲吻我。
中考的前一天我们坐在校内的乒乓球台上,看着满天的繁星和手中清澈澄静的白酒。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对酒当歌,我们很大声的唱歌,唱得渴了就喝酒,6月的天气很炎热,凉凉的风让全身的皮肤都放松,他的t恤换成了深蓝色,和我最喜欢的芙蓉王一个颜色。他亲吻我,潮湿的嘴唇,很软很舒服,很多年以后我依然想起来那个吻,那么沉重,叹息般的吻,把我的初恋划上了句号。
中考完了一直都没有联系,直到8月初的时候,他母亲带他来串门,我们才又见。记忆和现实的交替让我混乱,烟又让我清醒地辨别这个世界,在阳台上我们对着笑了好久,我第一次亲吻他的脸庞,8月的天,江南是很热的,我闻到他身上一点点的汗味,唇边是他有点粗糙的脸颊,我把脸埋进他白衬衣的领口,我听到自己没有温度的声音:“我们做兄妹可能更合适。”
他望着我微笑,揉揉我的发,递过来一枝芙蓉王,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宠溺:“我每次都迁就你,这次当然不例外。”
他醉人的微笑,八月刺眼的阳光和芙蓉王的烟雾中,他仿佛离我很遥远,我伸出手抱住他的脖子,贴着他的耳朵:“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