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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吸血鬼仆人

作者:长夜醉画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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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里尔斯很有做下属的觉悟,虽然他很舍不得他那高贵的血液,但既然自己的主人都同意了,那他也很慷慨的任由袁清菲拿着一个大号的注射器抽取了自己一大管血液。

    说实话,秦少杰也不放心把一个吸血鬼放在身边,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冥对他说过,有控制的办法。

    克里尔斯那血族的血液高贵,秦少杰天丹传人的血液也不便宜。

    在所有人不解的目光中,秦少杰抓住里克尔斯的手腕,用真元包裹住指尖,在他的手腕上划开一道口子,然后又同样在自己的手腕上划开一道口子,接着,把自己手腕的伤口处跟里克尔斯的伤口处重合。不消片刻,便停了下来。秦少杰随意的在自己手腕上摸了一下,伤口便愈合了起来,就像根本不曾出现过一样。

    克里尔斯莫名其妙,刚想问个究竟,却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发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血管里点燃了一样,把他的血热都快要烧的沸腾了。咬着牙忍受了一会后,这种感觉变渐渐消失。然后,全身上下被秦少杰用真元割出的伤口奇迹般的开始愈合。

    “这……”里克尔斯惊讶不已,刚想开口询问,却发现自己嘴里那两颗代表吸血鬼标志性的獠牙竟然渐渐的开始退化,然后变成正常人一般的虎牙。

    里克尔斯感觉,自己断掉的翅膀似乎也已经重新长了出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袁清菲不可思议的看着秦少杰问道。这个年轻的小男人,就好像魔术师一般,每次见到他,都会有新的花样展现出来。

    “呵呵,里克尔斯,你现在已经不是吸血鬼了。”秦少杰笑着说道。“但是,你还拥有着吸血鬼的能力。”

    “这,这是真的吗?”里克尔斯惊讶的问道。“我以后不用再吸血了?”

    “是的,你以后不用再吸血了,也不用怕大蒜和太阳了。”秦少杰说道。“来,试试看,挺好吃的,别lang费了。”说着,秦少杰把那一袋子大蒜都放在了里克尔斯面前。

    主任有灵,不敢不从。

    里克尔斯心惊胆颤的拿起刚才秦少杰扒完皮的那头大蒜,轻轻的咬了一口。

    咦?里克尔斯惊奇的发现,那种让他痛不欲生的气味不见了,而且,辣辣的。还挺好吃的。紧接着,里克尔斯做了一件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事情。

    也不知道是饿了还是对新事物的新鲜劲,里克尔斯竟然大口大口的吃了大蒜。一头不够再来一头,一直吃了好几头以后才停了下来。心里兴奋不已,原来,原来自己真的不用再怕这些东西了。

    “你不用高兴。既然让你跟着我,我自然会给你好处。”秦少杰顿了顿,又说道。“但是,我的血液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你如果敢背叛我,那你的身体将被炸的粉碎。”

    “主人,里克尔斯永远不会背叛您。”里克尔斯诚恳又恭敬单膝跪地,然后弯下身子,对秦少杰行了一个标准骑士礼。

    “起来吧。我现在要去找你的同伴,你要不要一起去?”秦少杰问道。

    他们在审讯里克尔斯的时候,已经耽误了很久的时间了,估计已经引起了那什么公爵大人的怀疑,若不是天色已经大亮,他们不敢出来,估计早已经出来找人了。

    里克尔斯听了秦少杰的话,跪在地下的身躯先是微微颤抖了一下,然后便沉默了。过了一会,似乎决定了什么的里克尔斯缓缓站起,用右手捂住心脏的位置,对秦少杰鞠躬。

    “主人,我的命是您的,虽然还有血族的能力,但我已经不是他们中的一员,里克尔斯愿意为您效忠。”

    “那好,那就一起去。”秦少杰笑道。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不过,感觉总是怪怪的。

    “对了,以后不要叫我主人,叫我秦先生就好。”秦少杰说道。

    天天一个面色苍白的外国男人跟在自己身后叫叫自己主人,秦少杰想想就一身恶寒。

    人家小说里有女仆控的主角人家养的都是娇俏可爱,穿着黑白女仆装的小美女,自己却养了一个高大的男人,而且这家伙脸色还白的就跟营养不良纵欲过度似得,要是被人误会自己对他做了什么,饶是自己是天丹传人,修为了得,也得被恶心个半死。

    既然秦少杰已经把里克尔斯留在身边,那邝天明跟秦贺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秦少杰说的对,这种特殊的情况,也只能由他那特殊的部门来处理。袁清菲就更没有什么好说的。至于那个小辣椒王悦跟关鹏,秦少杰也不用在乎他们的意见,除了关鹏当了次诱饵外,王悦就是跟着来打酱油的。

    走在人来人往的县城大街上,里克尔斯第一次觉得,原来白天也是这样美好。人更多,更热闹。而且,自己再也不用怕那个他讨厌了几百年的该死的太阳。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了,让里克尔斯一下有些接受不了。左看看,右看看,对什么都好奇不已。

    他对别人好奇,别人何尝对他不好奇呢。

    一身占满灰尘,满是口子的破破烂烂的白衬衣,让人们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甚至擦身而过的行人,都能闻到他那一身浓郁的大蒜味。

    秦少杰觉得,里克尔斯现在这副模样实在是太有些影响市容,于是乎,在路过早市的时候,特意在地摊砍了半天价,以五十大元的高价给里克尔斯买了一身山寨版的阿迪达斯运动服,外加一双运动鞋。

    里克尔斯手里捧着衣服,差点感动的哭了出来。活了几百年,除了小时候自己的母亲为自己买过衣服,就再也没有人关心过他了。

    当许多年后,秦少杰的儿子都能开着跑车出去泡妹妹的时候,有人问过里克尔斯,为什么会死心塌地的跟着秦少杰。里克尔斯的回答是,因为那一身衣服。后来,那一身衣服也被他用防弹玻璃封了起来,挂在自己的卧室里,当古董似得珍藏着。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表。

    先说眼前,若是伊森在这,非要一个大嘴巴抽过来,然后骂他没有节操,五十块钱的东西就把你给收买了。

    天知道,伊森从跟着秦少杰到现在,秦少杰可是没给他买过一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