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洛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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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锦煜,洛世子,洛王府唯一的子嗣,洛王爷是当朝唯一的异性王爷,原本并不姓南宫,算是一个江湖人士,皇上还是太子时,一次在狩猎场被当时凑巧经过的洛王爷救下。
洛王爷并不想入朝为官,每天就是喝酒作诗,想要继续过自己潇洒肆意的生活,皇上也不勉强,只说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希望他可以在京城多待些日子。
洛王爷并没有推辞,当时的皇上就经常跟他一起喝酒,下棋,谈论各种人文历史,渐渐发现洛王爷是一个非常有才能的人。
洛王爷也觉得皇上和自己想的权贵不同,完全没有架子,慢慢的两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并结拜为异性兄弟。
后来大越国被周边三个小国联合发动战争,又赶上内部争夺皇位,简直内忧外患,京城离不开人,如果太子出战,那么皇位就与自己无缘,当时的皇上就想让这个自己最信任的兄弟代替自己出征。
皇上开口,洛王爷义不容辞,经过几年战争,终于稳定下来。可以说这个江山有一半是洛王爷打下来的。
皇上登基后便封了他为王爷,给他娶了当时京城第一才女,也是丞相的独女,柳沫兮。还赐了洛阳为封地,所以是洛王爷。
洛王爷也不去自己封地,在皇上坐稳皇位后就放下手中所有权利,只做闲散王爷。这让当今圣上对他更是宠信有加,对这个兄弟唯一的儿子也是放纵得很。
所以南宫锦煜在京城贵圈有一个别称:小霸王。
由于皇帝的疼宠,南宫锦煜比皇子还要让人敬畏,在京城除了二皇子南宫锦玧和战神三皇子南宫锦璃,其他皇子都是不敢招惹这个小霸王的。
南宫锦煜在马车等了一会,有点不耐烦,买个东西这么慢。索性自己起身下车,贴身护卫也就是坐在车架上的黑衣男子启炎紧跟而上。
致安眼看着前面还有两个人就轮到自己了,突然看到世子爷径直越过自己走到摊子最前面。
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看到有人插队跑到自己前面,刚想开口,在看到南宫锦煜的瞬间,闭上了嘴。
他是从京城来的,有一次跟朋友喝酒,有幸在酒楼见过洛世子一次,所以是认得他的。幸好自己刚刚看了一眼,不然真是小明都得去半条,男子老实的退后两步等着。
后面排队的几个也是有眼力劲的,看南宫锦煜一身华贵苏锦,气质不凡,也没人上前阻止。
郭菲菲看着走到自己眼前的白衣男子,举手投足间就显露出的高贵不凡,漂亮的丹凤眼,挺巧的鼻梁,薄唇微勾,眼里却丝毫笑意都没有,站在这里就让人倍感压力。
南宫锦煜看到郭菲菲一个还没长成的女娃子,其实他自己也才十五,不过在他看来,郭菲菲就是一个小女孩,眼底的一丝惊讶瞬时隐匿无踪。
低沉暗哑又带着些清越的声音想起,“小丫头,盛点你这个卤味出来,让本世子尝尝看。”声音好听话却不讨喜,这么理所当然命令的口吻,郭菲菲真是感受到封建社会的等级差距。
其实洛世子觉得自己挺客气了,要不是看这么个小丫头,他才不会这么客气。
真是站的高度不一样,思想差距也…那么大。启炎也觉得今天世子爷心情应该挺好的。
没办法,顾客是上帝,最重要的是权贵惹不得。
郭菲菲依言将四个不同的吃食各拿一个,递了双干净的筷子给南宫锦煜。
南宫锦煜颇为嫌弃的看着手里这双从没用过的普通筷子,算了,这会就不矫情了,主要是味道勾人。
南宫锦煜先夹起了一个鸡蛋,吃了一口,“嗯,不错,怎么做的?”随口一问,也没真的想听。
又吃了其他几样,眼里的充满好奇和思索。
“你做的?”他审视的打量着郭菲菲。
郭菲菲礼貌点头回答:“是的。”
“全都是?”
“是的。”
“嗯,味道是不错。”
“多谢世子爷,世子喜欢就好。”
启炎和后面跟着的致安都惊讶的看着世子爷,今天的世子很好说话啊,脾气这么好。
先是在马车上被吵醒,又等了半天,如今还直接在大街上吃东西,真是奇怪了。
南宫锦煜自己也觉得奇怪,他本来想看看是什么东西让致安这么久都没买回来,本想发脾气的自己却在看到郭菲菲那双雾蒙蒙,冷清清的眼睛的时候瞬间就火气全无了。
这么小的小丫头,见到自己这个世子爷没有畏惧,没有卑躬屈膝,连表情都是淡定无波的,感觉自己跟其他普通顾客一样,这种感觉很新奇。
“致安,各买二十个,送一半回京给父王母妃尝尝。”南宫锦煜又看了郭菲菲一眼,转身回马车。
“是,世子爷。”
郭菲菲分开两个油纸包好,交给致安。
“一共八百文,如果到京城凉了,稍微加热一下再吃。”递给他的时候郭菲菲顺口提醒了一声。
致安拿了一两银子给郭菲菲,“知道了,不用找了。”说完转身就离开了。
郭菲菲心神微闪,收好银子,继续忙活。
大概忙活了近两个时辰,郭菲菲带来的卤味卖的都差不多了,她就收了摊,剩下的二十来个她给赵大虎夫妻包了十几个。还有一份十几个包起来打算拿给老衙役。
赵大虎夫妻两个都不敢收,说这东西比他一车柿子还值钱什么的,郭菲菲之说如果不受,以后她也不好意思让大虎帮忙了,他们夫妻这才收下,妞妞在一旁却很开心,笑眯了眼。
“对了,大虎哥,你们的柿子都什么人买的比较多?”郭菲菲突然想到昨天救了一个老妇人的事,大虎哥卖柿子,还是提醒一下比较好。
赵大虎不明白郭菲菲问这个做什么,还是如实回答了,“普通的百姓买的多点,还有就是一些有钱的地主家会买,一些外地的游客也有。”
“嗯,大虎哥,如果再有买柿子的,你提醒一下,这个不能和海鲜一类的吃,还有鹅肉之类的,有的人吃完会身体不舒服,最好就是和别的东西分隔半个时辰再吃。”其实普通百姓还好,大部分都是吃杂粮,很少有条件迟到海鲜,有钱人家吃的也不多,毕竟这里靠近内陆,提醒一下,有备无患。
赵大虎夫妻俩吓了一跳,柿子还不能乱吃啊,他们卖了好多年都没听说过,幸好没人吃坏过。
“行,菲菲,谢谢你的提醒,我记着了。”赵大虎赶忙应下。
这个时间还早,郭菲菲收拾好东西,先去退了摊位。老衙役接过郭菲菲递给他的东西,笑得开怀。
“丫头啊,一早上就听很多人说你这个卤味好吃,下就特别带劲,你这丫头有心了,还想着我,好。好啊…”
老衙役姓钟,街上的人都是叫他钟伯,钟叔的。
“钟伯您别客气,回家自己热一下再吃,我就先回去了,明天见。”郭菲菲笑眯眯的给他道别。
“好,回去吧。路上慢点,我今天有口福了啊,哈哈…”钟伯摸着里面东西不少,心里更是偎贴。
郭菲菲带着弟弟来到主街,她打算给自己和弟弟买几件细棉布的衣服,现在身上穿的都是粗布,昨天买太多东西就没有看衣服。
南宫锦煜,洛世子,洛王府唯一的子嗣,洛王爷是当朝唯一的异性王爷,原本并不姓南宫,算是一个江湖人士,皇上还是太子时,一次在狩猎场被当时凑巧经过的洛王爷救下。
洛王爷并不想入朝为官,每天就是喝酒作诗,想要继续过自己潇洒肆意的生活,皇上也不勉强,只说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希望他可以在京城多待些日子。
洛王爷并没有推辞,当时的皇上就经常跟他一起喝酒,下棋,谈论各种人文历史,渐渐发现洛王爷是一个非常有才能的人。
洛王爷也觉得皇上和自己想的权贵不同,完全没有架子,慢慢的两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并结拜为异性兄弟。
后来大越国被周边三个小国联合发动战争,又赶上内部争夺皇位,简直内忧外患,京城离不开人,如果太子出战,那么皇位就与自己无缘,当时的皇上就想让这个自己最信任的兄弟代替自己出征。
皇上开口,洛王爷义不容辞,经过几年战争,终于稳定下来。可以说这个江山有一半是洛王爷打下来的。
皇上登基后便封了他为王爷,给他娶了当时京城第一才女,也是丞相的独女,柳沫兮。还赐了洛阳为封地,所以是洛王爷。
洛王爷也不去自己封地,在皇上坐稳皇位后就放下手中所有权利,只做闲散王爷。这让当今圣上对他更是宠信有加,对这个兄弟唯一的儿子也是放纵得很。
所以南宫锦煜在京城贵圈有一个别称:小霸王。
由于皇帝的疼宠,南宫锦煜比皇子还要让人敬畏,在京城除了二皇子南宫锦玧和战神三皇子南宫锦璃,其他皇子都是不敢招惹这个小霸王的。
南宫锦煜在马车等了一会,有点不耐烦,买个东西这么慢。索性自己起身下车,贴身护卫也就是坐在车架上的黑衣男子启炎紧跟而上。
致安眼看着前面还有两个人就轮到自己了,突然看到世子爷径直越过自己走到摊子最前面。
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看到有人插队跑到自己前面,刚想开口,在看到南宫锦煜的瞬间,闭上了嘴。
他是从京城来的,有一次跟朋友喝酒,有幸在酒楼见过洛世子一次,所以是认得他的。幸好自己刚刚看了一眼,不然真是小明都得去半条,男子老实的退后两步等着。
后面排队的几个也是有眼力劲的,看南宫锦煜一身华贵苏锦,气质不凡,也没人上前阻止。
郭菲菲看着走到自己眼前的白衣男子,举手投足间就显露出的高贵不凡,漂亮的丹凤眼,挺巧的鼻梁,薄唇微勾,眼里却丝毫笑意都没有,站在这里就让人倍感压力。
南宫锦煜看到郭菲菲一个还没长成的女娃子,其实他自己也才十五,不过在他看来,郭菲菲就是一个小女孩,眼底的一丝惊讶瞬时隐匿无踪。
低沉暗哑又带着些清越的声音想起,“小丫头,盛点你这个卤味出来,让本世子尝尝看。”声音好听话却不讨喜,这么理所当然命令的口吻,郭菲菲真是感受到封建社会的等级差距。
其实洛世子觉得自己挺客气了,要不是看这么个小丫头,他才不会这么客气。
真是站的高度不一样,思想差距也…那么大。启炎也觉得今天世子爷心情应该挺好的。
没办法,顾客是上帝,最重要的是权贵惹不得。
郭菲菲依言将四个不同的吃食各拿一个,递了双干净的筷子给南宫锦煜。
南宫锦煜颇为嫌弃的看着手里这双从没用过的普通筷子,算了,这会就不矫情了,主要是味道勾人。
南宫锦煜先夹起了一个鸡蛋,吃了一口,“嗯,不错,怎么做的?”随口一问,也没真的想听。
又吃了其他几样,眼里的充满好奇和思索。
“你做的?”他审视的打量着郭菲菲。
郭菲菲礼貌点头回答:“是的。”
“全都是?”
“是的。”
“嗯,味道是不错。”
“多谢世子爷,世子喜欢就好。”
启炎和后面跟着的致安都惊讶的看着世子爷,今天的世子很好说话啊,脾气这么好。
先是在马车上被吵醒,又等了半天,如今还直接在大街上吃东西,真是奇怪了。
南宫锦煜自己也觉得奇怪,他本来想看看是什么东西让致安这么久都没买回来,本想发脾气的自己却在看到郭菲菲那双雾蒙蒙,冷清清的眼睛的时候瞬间就火气全无了。
这么小的小丫头,见到自己这个世子爷没有畏惧,没有卑躬屈膝,连表情都是淡定无波的,感觉自己跟其他普通顾客一样,这种感觉很新奇。
“致安,各买二十个,送一半回京给父王母妃尝尝。”南宫锦煜又看了郭菲菲一眼,转身回马车。
“是,世子爷。”
郭菲菲分开两个油纸包好,交给致安。
“一共八百文,如果到京城凉了,稍微加热一下再吃。”递给他的时候郭菲菲顺口提醒了一声。
致安拿了一两银子给郭菲菲,“知道了,不用找了。”说完转身就离开了。
郭菲菲心神微闪,收好银子,继续忙活。
大概忙活了近两个时辰,郭菲菲带来的卤味卖的都差不多了,她就收了摊,剩下的二十来个她给赵大虎夫妻包了十几个。还有一份十几个包起来打算拿给老衙役。
赵大虎夫妻两个都不敢收,说这东西比他一车柿子还值钱什么的,郭菲菲之说如果不受,以后她也不好意思让大虎帮忙了,他们夫妻这才收下,妞妞在一旁却很开心,笑眯了眼。
“对了,大虎哥,你们的柿子都什么人买的比较多?”郭菲菲突然想到昨天救了一个老妇人的事,大虎哥卖柿子,还是提醒一下比较好。
赵大虎不明白郭菲菲问这个做什么,还是如实回答了,“普通的百姓买的多点,还有就是一些有钱的地主家会买,一些外地的游客也有。”
“嗯,大虎哥,如果再有买柿子的,你提醒一下,这个不能和海鲜一类的吃,还有鹅肉之类的,有的人吃完会身体不舒服,最好就是和别的东西分隔半个时辰再吃。”其实普通百姓还好,大部分都是吃杂粮,很少有条件迟到海鲜,有钱人家吃的也不多,毕竟这里靠近内陆,提醒一下,有备无患。
赵大虎夫妻俩吓了一跳,柿子还不能乱吃啊,他们卖了好多年都没听说过,幸好没人吃坏过。
“行,菲菲,谢谢你的提醒,我记着了。”赵大虎赶忙应下。
这个时间还早,郭菲菲收拾好东西,先去退了摊位。老衙役接过郭菲菲递给他的东西,笑得开怀。
“丫头啊,一早上就听很多人说你这个卤味好吃,下就特别带劲,你这丫头有心了,还想着我,好。好啊…”
老衙役姓钟,街上的人都是叫他钟伯,钟叔的。
“钟伯您别客气,回家自己热一下再吃,我就先回去了,明天见。”郭菲菲笑眯眯的给他道别。
“好,回去吧。路上慢点,我今天有口福了啊,哈哈…”钟伯摸着里面东西不少,心里更是偎贴。
郭菲菲带着弟弟来到主街,她打算给自己和弟弟买几件细棉布的衣服,现在身上穿的都是粗布,昨天买太多东西就没有看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