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章实习篇风的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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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章实习篇:风骚的阿秀
院里规定值班之后,第二天下午可休息半天时间,也就是程龙下午可以不用来医院,跟着高建熟悉了下高建的病人之后,也正好到了中午下班的时间。
如平常一样,程龙准时离开医院,转过一条街来到一个叫福来多的大型超市,此时正是超市买卖的高峰期,收银台前排着几条长龙。
程龙在超市门前东张西望时,一位保安在一个收银台边向他招手,大声喊着:“龙哥,龙哥,这边!”
保安大概看起来很年轻,二十上下的年纪,身穿着灰蓝色的制服,人显得特别精神。
程龙看到这个保安,大步迎了上去,远远就向那个保安说道:“小飞,你还没有换班?”
“马上了,那个哥们吃好饭就马上过来换班,龙哥,今天早上没有见你出来呀?”保安见了程龙似乎有些兴奋。
程龙道:“凌晨有个手术,所以没有去,小飞,菜买好了没?”
“都在这里,龙哥,给你。”保安从收银台下面提出一个大塑料袋子递给程龙。
程龙接过袋子后看也不看,一边往裤袋里掏一边道:“总共多少钱?”
“八块五毛。”那保安搓着手,嘿嘿笑了几声。
“八块五毛是吧戳,我的钱呢?”程龙翻遍了身上的口袋,却发现钱夹根本不在身上。
不是掉了吧?自己可没有掉东西这个习惯的,还是凌晨匆匆忙忙赶出门忘记带了?但愿不是跌掉了,钱夹里的钱还是次要问题,那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的,补办新的那手续很麻烦的。
保安见程龙脸色不对,连忙问道:“龙哥,怎么了?”
“钱夹不知是跌了还是忘记带了”衣服就那么几个口袋,再翻页翻不出什么来,程龙放弃了摸索寻找,心中暗忖:自己一向都没有那么马虎的,都是最近那个梦给折腾的,闹得自己精神不济,对钱夹的印象一点都没有。
“这些小意思啦,龙哥尽管拿回去,当我请客好啦。”
“那我不客气了,我先闪,改天有机会请你搓一顿,再见。”
“拜拜。”.16Κ
自己买菜煮饭,实习以来程龙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外面的饭菜太贵,连个快餐也要上十元,而且还非常难吃,自己做饭虽然花费时间,但合胃口又省钱,相较起来,还是自煮划算得多。
程龙扫兴的一边走一边乱踢路上的花花草草,悲叹自己最近老走霉运,现在连钱夹也给弄丢了。
保安名叫米小飞,也算是程龙在忠山市所认识不多的朋友之一。
由于每次买菜都遇到下班高峰期,而医院中午休媳间又不长,程龙不想在买菜时耽误太多时间,正好米小飞在这家超市当保安,借此方便,下班前把要买的菜用短信发到米小飞手机上,让其预先买好菜,他直接去拿菜,从而方便许多。
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两菜一汤摆好在桌上,程龙哼着小曲走到一个卧室门前,大力敲了几下门,喊道:“阿秀,起床吃饭了!”
“阿秀?”许久未见里面有所反应,程龙感到奇怪,难道今天不在?
程龙推门而入,房里空调嗡嗡的扇动着,一股冷气直透程龙体内,忽然从厨房高热场所进入如此低温的卧室,他不禁打了个冷战。
见床上的被子高高隆起,程龙上去一把锤了下去,一边拉开被子一边喊道:“戳死,还睡l点起来吃饭了。”
“你先吃,我再睡一会”床里的人扯住被子不给拉开,一个充满困倦的声音从里透出。
“是不是想我用老规矩叫你起床?”程龙气不打一处来。
“老大,你还要不要人活呀,我才刚睡”被子掀开,从里头露出一个长发乱成一窝,眉目清秀的年轻人。
“我戳,是你叫我叫你起床的吧,快点。”
几乎每天都这样的起床经历,古今赖床到处皆是,可他从没有见过这么个人赖床的,明知道自己赖床,所以才叫他提醒的,谁知道最近这个**成了每天午饭前的插曲。
“我知道,但你也不用那么叫吧妈呀,好冷!”
“戳死,你又裸睡”程龙别过身去。
“裸睡有益身体降,我一向都是这么睡的,你要不要试试”
“降?瞧你这排骨样,就怕睡出什么病来,我看以后你每天早晨跟我去晨练好了。”
“我可没有你那么变态,一大早没事就自虐,哈啾出去出去,好冷!”
“谁要你把空调开得这么低,早晚会被冻死!”程龙叹了口气,摊上这样一个朋友真是自讨苦吃。
他不由想起第一次遇到阿秀的嘲,那时他才到学校不久,一晚在医学院内见多位男学生围住一长发女生动手动脚,一时不忿就上演了英雄救美行动,当时被救主角就是阿秀,事后得知阿秀全名叫谢圣秀,忠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大二学生,在医学院里惹到了人,被几个流氓学生为难,幸好遇到他才得到解救
在这之后在阿秀就赖上了他,目的就是再发生这样的事,程龙能在医学院保护他不受侵害,程龙受不住阿秀的死缠不休,也就随他而去了。
相处久了,程龙才发现其人才艺两绝,才是口才,社交能力非常强,在管理学院上至教师下至学弟学妹大小通吃,艺,是文艺,能歌善舞,特别是能文,传说是非常有名的网络写手,写过几本叫好又叫座的长篇文章。
性格外向,喜好溜进美女众多的医学院把美眉,但却万千花丛过,片叶不粘身,至今仍还保持单身中,其美名其曰为不为一棵树而放弃一片深林。
为了方便到医学院狩猎,这个家伙竟然宁愿坐公交车去管理学院上课也要选择在医学院附近租一套房子住,从而可知,此人热衷狩猎之程度了。
呃,上次他在医学院被围殴事件就是因他把人家的马子所引起的。
当然,别误会了,阿秀性取向绝对没有问题,货真价实的男同胞,只是样子比较秀气,加上一头长发飘飘,很像女孩子罢了,这一点,程龙每次想起都非常丧气,别人都英雄救美,他可是救了拖油瓶,而且还是个男的。只是日子久了,程龙也大致了解这个脸皮够厚的新朋友,玩世不恭,花钱不知轻重,钱包一厚必到一些档次酒店吃喝玩乐,虽然惹得一身腥,但每次都尽量避免牵连到他的朋友。
程龙逐渐接受他出现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至少在校三年,程龙唯一能倾述心里话的对象也只有他一人而已。
程龙进入实习阶段后,全部实习生都得搬离学校宿舍,听从医院的安排,谁知程龙实习的附属医院并没有地方安排实习生入住,附属医院的实习生必须自己找地方住。
附属医院和忠山医学院就隔着两条街,整个地区属于市区黄金地段,那房价简直比黄金还贵,就是一个单间,每个月的租费比程龙的伙食费还要多上一倍。
这点让程龙有些为难,他家里经济不是很好,能交齐学费都有些费劲了,每个月的伙食费还是父母省吃俭用才得以留给他了,如今要他自己租房,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时候,谢圣秀就显示出他作为程龙在校唯一朋友的作用了,热切邀请程龙去他住的地方合租。
其实,在这之前,谢圣秀已经不止一次邀请程龙和他合租了,合租?开玩笑,这套两室一厅,房租可是四位数的,程龙绝对是负担不起的。
当然,程龙也知道谢圣秀是直接付年租的,就算他入住也不会收他的房租,只是他不想安于他人屋檐下,何况他去过几次谢圣秀住的地方,每次都有美眉在场,相当的不方便,所以程龙也就一直没有答应,宁愿住在学校最便宜的老宿舍里。
但这次不同,程龙思前顾后,不得己暂时安顿在谢圣秀租的房子里,但有个前提,就是要求谢圣秀不能随便带女孩子回来过夜。
谢圣秀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两个人合租以来,确实从没带过一个女孩回来过夜,当然不是他忽然改性了,而是外面的宾馆酒店多得是,开房不会怕没有场所。
程龙从不不去管谢圣秀在外做了什么,但在这个家里,却全是他管事,清洁煮饭做菜,全是他一个人包办,包括前面提到的叫谢圣秀起床
第010章实习篇:风骚的阿秀
院里规定值班之后,第二天下午可休息半天时间,也就是程龙下午可以不用来医院,跟着高建熟悉了下高建的病人之后,也正好到了中午下班的时间。
如平常一样,程龙准时离开医院,转过一条街来到一个叫福来多的大型超市,此时正是超市买卖的高峰期,收银台前排着几条长龙。
程龙在超市门前东张西望时,一位保安在一个收银台边向他招手,大声喊着:“龙哥,龙哥,这边!”
保安大概看起来很年轻,二十上下的年纪,身穿着灰蓝色的制服,人显得特别精神。
程龙看到这个保安,大步迎了上去,远远就向那个保安说道:“小飞,你还没有换班?”
“马上了,那个哥们吃好饭就马上过来换班,龙哥,今天早上没有见你出来呀?”保安见了程龙似乎有些兴奋。
程龙道:“凌晨有个手术,所以没有去,小飞,菜买好了没?”
“都在这里,龙哥,给你。”保安从收银台下面提出一个大塑料袋子递给程龙。
程龙接过袋子后看也不看,一边往裤袋里掏一边道:“总共多少钱?”
“八块五毛。”那保安搓着手,嘿嘿笑了几声。
“八块五毛是吧戳,我的钱呢?”程龙翻遍了身上的口袋,却发现钱夹根本不在身上。
不是掉了吧?自己可没有掉东西这个习惯的,还是凌晨匆匆忙忙赶出门忘记带了?但愿不是跌掉了,钱夹里的钱还是次要问题,那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的,补办新的那手续很麻烦的。
保安见程龙脸色不对,连忙问道:“龙哥,怎么了?”
“钱夹不知是跌了还是忘记带了”衣服就那么几个口袋,再翻页翻不出什么来,程龙放弃了摸索寻找,心中暗忖:自己一向都没有那么马虎的,都是最近那个梦给折腾的,闹得自己精神不济,对钱夹的印象一点都没有。
“这些小意思啦,龙哥尽管拿回去,当我请客好啦。”
“那我不客气了,我先闪,改天有机会请你搓一顿,再见。”
“拜拜。”.16Κ
自己买菜煮饭,实习以来程龙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外面的饭菜太贵,连个快餐也要上十元,而且还非常难吃,自己做饭虽然花费时间,但合胃口又省钱,相较起来,还是自煮划算得多。
程龙扫兴的一边走一边乱踢路上的花花草草,悲叹自己最近老走霉运,现在连钱夹也给弄丢了。
保安名叫米小飞,也算是程龙在忠山市所认识不多的朋友之一。
由于每次买菜都遇到下班高峰期,而医院中午休媳间又不长,程龙不想在买菜时耽误太多时间,正好米小飞在这家超市当保安,借此方便,下班前把要买的菜用短信发到米小飞手机上,让其预先买好菜,他直接去拿菜,从而方便许多。
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两菜一汤摆好在桌上,程龙哼着小曲走到一个卧室门前,大力敲了几下门,喊道:“阿秀,起床吃饭了!”
“阿秀?”许久未见里面有所反应,程龙感到奇怪,难道今天不在?
程龙推门而入,房里空调嗡嗡的扇动着,一股冷气直透程龙体内,忽然从厨房高热场所进入如此低温的卧室,他不禁打了个冷战。
见床上的被子高高隆起,程龙上去一把锤了下去,一边拉开被子一边喊道:“戳死,还睡l点起来吃饭了。”
“你先吃,我再睡一会”床里的人扯住被子不给拉开,一个充满困倦的声音从里透出。
“是不是想我用老规矩叫你起床?”程龙气不打一处来。
“老大,你还要不要人活呀,我才刚睡”被子掀开,从里头露出一个长发乱成一窝,眉目清秀的年轻人。
“我戳,是你叫我叫你起床的吧,快点。”
几乎每天都这样的起床经历,古今赖床到处皆是,可他从没有见过这么个人赖床的,明知道自己赖床,所以才叫他提醒的,谁知道最近这个**成了每天午饭前的插曲。
“我知道,但你也不用那么叫吧妈呀,好冷!”
“戳死,你又裸睡”程龙别过身去。
“裸睡有益身体降,我一向都是这么睡的,你要不要试试”
“降?瞧你这排骨样,就怕睡出什么病来,我看以后你每天早晨跟我去晨练好了。”
“我可没有你那么变态,一大早没事就自虐,哈啾出去出去,好冷!”
“谁要你把空调开得这么低,早晚会被冻死!”程龙叹了口气,摊上这样一个朋友真是自讨苦吃。
他不由想起第一次遇到阿秀的嘲,那时他才到学校不久,一晚在医学院内见多位男学生围住一长发女生动手动脚,一时不忿就上演了英雄救美行动,当时被救主角就是阿秀,事后得知阿秀全名叫谢圣秀,忠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大二学生,在医学院里惹到了人,被几个流氓学生为难,幸好遇到他才得到解救
在这之后在阿秀就赖上了他,目的就是再发生这样的事,程龙能在医学院保护他不受侵害,程龙受不住阿秀的死缠不休,也就随他而去了。
相处久了,程龙才发现其人才艺两绝,才是口才,社交能力非常强,在管理学院上至教师下至学弟学妹大小通吃,艺,是文艺,能歌善舞,特别是能文,传说是非常有名的网络写手,写过几本叫好又叫座的长篇文章。
性格外向,喜好溜进美女众多的医学院把美眉,但却万千花丛过,片叶不粘身,至今仍还保持单身中,其美名其曰为不为一棵树而放弃一片深林。
为了方便到医学院狩猎,这个家伙竟然宁愿坐公交车去管理学院上课也要选择在医学院附近租一套房子住,从而可知,此人热衷狩猎之程度了。
呃,上次他在医学院被围殴事件就是因他把人家的马子所引起的。
当然,别误会了,阿秀性取向绝对没有问题,货真价实的男同胞,只是样子比较秀气,加上一头长发飘飘,很像女孩子罢了,这一点,程龙每次想起都非常丧气,别人都英雄救美,他可是救了拖油瓶,而且还是个男的。只是日子久了,程龙也大致了解这个脸皮够厚的新朋友,玩世不恭,花钱不知轻重,钱包一厚必到一些档次酒店吃喝玩乐,虽然惹得一身腥,但每次都尽量避免牵连到他的朋友。
程龙逐渐接受他出现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至少在校三年,程龙唯一能倾述心里话的对象也只有他一人而已。
程龙进入实习阶段后,全部实习生都得搬离学校宿舍,听从医院的安排,谁知程龙实习的附属医院并没有地方安排实习生入住,附属医院的实习生必须自己找地方住。
附属医院和忠山医学院就隔着两条街,整个地区属于市区黄金地段,那房价简直比黄金还贵,就是一个单间,每个月的租费比程龙的伙食费还要多上一倍。
这点让程龙有些为难,他家里经济不是很好,能交齐学费都有些费劲了,每个月的伙食费还是父母省吃俭用才得以留给他了,如今要他自己租房,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时候,谢圣秀就显示出他作为程龙在校唯一朋友的作用了,热切邀请程龙去他住的地方合租。
其实,在这之前,谢圣秀已经不止一次邀请程龙和他合租了,合租?开玩笑,这套两室一厅,房租可是四位数的,程龙绝对是负担不起的。
当然,程龙也知道谢圣秀是直接付年租的,就算他入住也不会收他的房租,只是他不想安于他人屋檐下,何况他去过几次谢圣秀住的地方,每次都有美眉在场,相当的不方便,所以程龙也就一直没有答应,宁愿住在学校最便宜的老宿舍里。
但这次不同,程龙思前顾后,不得己暂时安顿在谢圣秀租的房子里,但有个前提,就是要求谢圣秀不能随便带女孩子回来过夜。
谢圣秀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两个人合租以来,确实从没带过一个女孩回来过夜,当然不是他忽然改性了,而是外面的宾馆酒店多得是,开房不会怕没有场所。
程龙从不不去管谢圣秀在外做了什么,但在这个家里,却全是他管事,清洁煮饭做菜,全是他一个人包办,包括前面提到的叫谢圣秀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