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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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漫无目的在穿梭在长安城的街道小巷中,从初来时的陌生,到现在的熟悉,不知不觉中她在这座雄伟的城池里已经留下了太多的痕迹。
正满怀心事的走着,却在半路上遇到了阻拦。
“云歌小姐,霍大人有请。”来者恭敬的站在马车边。
云歌忽然觉得有些好笑,前些天是霍成君,今天又是霍光,这霍家的人真是把她当成软柿子了吗?
罢了,云歌忽然觉得很没意思,顺从的上了马车,一路上都没说话。
站在霍府的大门前,云歌凝视着这座府邸发呆,它就像一头老虎,威严地盘踞在长安城。
大汉天下,长安城内,有多少人渴望着能和“霍”这个姓氏沾上一点半点关系?霍字所代表的威严、权势、尊贵、财富,又有几个人能拒绝?掌控天下的位置,有几个男人能不心动?
仆人安静的站在一旁,并没有催促。
忽然大门开了,走出来的是孟珏和霍成君。
霍成君拉住孟珏的衣袖,满面飞红,欲说不说。
孟珏也未抽出袖子。
门扉半掩,花影扶疏。
女子窈窕,男子翩翩,显得登对极力。
孟珏突然看到站在一旁的云歌,愣住了。
云歌却忽然笑了,娇颜若花。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她的心不是石头做的,孟珏对她的情,她懂,而她对孟珏,并非一开始就无情。
云歌知道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的,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并不能只因为一本书中的描写就断定一个人。
对于刘病已,云歌一开始是排斥的,但是后来也渐渐放下了忌惮,或许是因为已经了解了他的底线。
而孟珏,云歌知道他不会害自己,但有的时候他的一些作风让云歌觉得讨厌,比如他利用霍成君的感情,比如……
虽然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但其实云歌的骨子里还是带着一种现代人的冷漠,她或许永远都无法像故事中的那个‘云歌’一样,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所以当风叔叔问她,什么才是她真正要的时候,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连她自己也是疑惑,不确定的。
刘病已、孟珏、甚至是刘弗陵都不是她想要的,她要的只是平静的生活。
所以她掩藏起自己的武功,掩藏起自己真正的性格……她都快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云歌?”孟珏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恭喜了,不知什么时候能喝上二位的喜酒?”云歌大方的说。
霍成君笑着应道,显得有些害羞。
“云歌小姐,大人已经在等您了。”一直站在一旁当木头人的仆人这时忽然开口。
云歌微微点头,便向府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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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拒了马车后,离开霍府的云歌走在街道上,忽然不知道究竟该去哪里?
天下虽大,却无容身之处。
夜深了。
风刮起落叶呼啸着吹过街道,显得如此的空旷凄凉。
“他在哪?”
“温泉宫。”
“带我去。”
不一会儿,一辆马车停在了云歌的身旁。
……
长安城外骊山的温泉宫始建于秦始皇,汉武帝又多次重建,刘弗陵登基后虽再没有在温泉宫花费银钱,但当年的奢华气息仍充斥于宫殿的各个角落。
卫太子之乱前夕,汉武帝刘彻中了巫蛊之毒后,曾选择在此地休养。
因为当时局势混乱,而刘彻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从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许长安城内侍卫进入温泉宫,此处的护卫靠的全是藏在皇上身后的影子——太监。
因为先帝的遗命,又有刘弗陵的默许,于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将宫廷中,除禁军外的第二大力量在此处大力培养,如影子般悄无声息地笼罩着整座骊山。
整个温泉都在宫殿内,温泉四周是雕着莲花纹的镶金汉白玉,既是装饰,也是为了防止因为湿气而打滑。
一层层台阶渐次没入温泉中,白朦朦的水汽笼罩着整个屋子。
刘弗陵此时正坐在一层台阶上,温泉水只浸到肩膀,靠着身后的玉石枕,阖目似睡。
他不喜欢人近身,所以于安只能守在珠帘外。
有太监悄悄进来,朝于安行礼,于安上前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匆匆回去。
因看不清楚帘内的情形,于安不敢轻易出声打扰,只能搓着手等。
刘弗陵没有睁眼地问:“什么事情?”
于安忙回道:“影卫回报,今日云姑娘被霍光请去了,离开霍府后情绪很不对劲。”
刘弗陵猛然从温泉中站了起来,匆匆擦了下身子,一边穿衣一边说:“于安,去命人备车,回长安。”
于安跪下磕头,“皇上,云姑娘的马车就快到了。”
刘弗陵整理好衣袍,掀帘而出,“什么时候来?”
于安估算了下时间,“下午出发,这时候也快到了。”
……
“陵哥哥。”下了马车的云歌一眼就看到等在一旁的刘弗陵。
“没事了,一切有陵哥哥在,别怕。”刘弗陵轻轻揽着云歌。
一句“别怕。”让云歌飘着的心忽然落了下来。
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有这个人在,什么都不重要了。
……
前世的时候云歌就很喜欢泡温泉,可惜人太多,就算去也是人挤人,没什么意思,现在不同了,她可是一个人独霸整个温泉。
美美的洗完澡,等云歌想换上衣服的时候,却发现只有一件薄薄的绸衫放在一旁,简直让云歌哭笑不得。
躲在殿外的于安得到抹茶的回复后,暗自笑了笑。
这么多年,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下来,他将一切都看在眼内,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皇上的等待,也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皇上的坚持。
白日里,不管在上官桀、霍光处受了多大委屈,只要站在神明台上,眺望着星空时,一切都会平复。
因为降低赋税、减轻刑罚触动了豪族高门的利益,改革的推行步履维艰,可不管遇见多大的阻力,只要赏完星星,就又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因为上官桀、霍光的安排,皇上十三岁时,被逼立了不到六岁的上官小妹为皇后。可大汉朝的天子,因为一句诺言,居然到现在还未和皇后同房,也未曾有过任何女人。二十一岁的年纪,不要说妻妾成群,就是孩子都应该不小了。
若是平常百姓家,孩子已经可以放牛、割猪草;若是豪门大家,孩子已经可以射箭、骑马,甚至可以和兄弟斗心机了。
因为关系到社稷存亡,天家历来最重子裔,先皇十二岁就有了第一个女人,其他皇子到了十四五岁,即使没有娶正室,也都会有侍妾,甚至庶出的儿女。
可皇上到如今竟然连侍寝的女人都没有过。
皇上无法对抗所有人,无法对抗命运,可他用自己的方式坚守着自己的诺言。
既然是两情相悦,那就让他做一回月下老人,促成这对美好的姻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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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塌上的刘弗陵见云歌出来后说:“怎么也不披件衣服再出来?连头发都还湿着。”
说罢,便起身将身上的衣服披到了云歌的身上。
云歌用手掩面叹息,心中感到挫败不已,难道自己真的没有半点吸引力吗?
真是个木头,不懂风情!
刘弗陵自然感到一头雾水。
云歌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男子,轻轻踮起脚吻上了他的唇。
若还是不明白,就不是木头,而是石头了!
刘弗陵的心中巨震,身子僵硬。
云歌的唇在他唇畔温柔地辗转,一点点诱惑着他的反应。
他终于开始回应她的温柔,刚开始是小心翼翼的笨拙,只是在回应她,渐渐地,一切都成了本能,变成他在索取。
这本就是他等了多年的缠绵,一经释放,迅速燃烧。
薄薄的绸衣,未把诱惑隔开,反倒在蹭磨间,更添了一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魅惑。
刘弗陵的吻从云歌唇上缓缓下移,温柔地吻过她的脸颊,下巴,在她的颈边逗留,最后在她的锁骨上重重印了一吻后,蓦地停了下来。
他将云歌紧紧抱在怀里,却只是抱着。
刘弗陵声音沙哑,“不许再闹了,早点休息。”
“你不爱我了。”云歌撒娇的说。
刘弗陵无奈的看着云歌,他有一种感觉,如果现在他敢逃,她就敢撒泼打滚给他看。
他低下头挽起云歌的一截衣裙,和自己的衣袍精心打了死结,牢牢系到了一起。又挽起云歌的一缕青丝,和自己的一缕黑发结到了一块。
抬头时,他微笑着握住了云歌的手,“天地为凭,星辰为媒,你是我今生今世唯一的妻。”
这一刻,云歌忽然觉得自己这一世足矣。
云歌曾思考过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爱上刘弗陵的,可现在忽然明白了,对注定要爱上的那个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长。
玉楼冰簟鸳鸯锦,粉融香汗流山枕。
帘外辘轳声,敛眉含笑惊。
柳阴烟漠漠,低鬓蝉钗落。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
刘弗陵一早便已醒来,看着身旁沉睡的云歌,他真希望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
从前他的心似乎是缺了一半的,昨夜却终于完整了。
刘弗陵仿佛入了迷似得看着云歌的睡颜,直到门外传来于安的声音才将他惊醒。
“皇上,孟珏到了。”
刘弗陵小心翼翼的起身离开,生怕吵醒了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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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珏强压下心中的纷杂烦躁,一大早就去求见刘弗陵。
昨日他去客栈找云歌时,却得知云歌根本没有回客栈,人也不见了踪影。
之前云歌被霍成君请去,他知道消息赶去的时候云歌早已离开。本想找机会解释,可燕王造反、云歌和平君被劫、霍光的拉拢等,让他根本就没有喘息的时间。
霍光为什么要见云歌?他想对云歌做什么?
这一切的一切,孟珏现在只想商议完正事后尽快去找云歌。
刘弗陵见孟珏跪拜行礼后,便淡淡的点了点头,开门见山地问:“有什么是霍光不能给你的?你要朕给你什么?”
孟珏微怔了下,笑着说道:“草民想要皇上保全草民性命。”
“霍光会给你什么罪名?”
孟珏恭敬的回答:“谋反。霍大人手中有草民和燕王、上官桀往来的证据。”
刘弗陵盯了会孟珏,有些疑惑的问:“霍成君有什么不好?听闻她容貌出众。霍光对她十分偏爱,想来性格也有独到之处。”
“草民不但不是一个清高的人,而且是一个很追求权势的人,可即使是权势,我也不习惯接受别人强加给我的事情,我若想要会自己去拿。”
刘弗陵听到“强加”二字,心中触动,“你既然来见朕,肯定已经想好对策。”
“是,如果霍大人举荐草民为官,草民想求皇上封草民为谏议大夫。”
刘弗陵垂目想了一瞬,站起了身,“朕答应你。你以后有事,如果不方便来见朕,可以找于安。”
孟珏起身恭送刘弗陵:“谢皇上信任。”
于安随在刘弗陵身后,行了一段路,实在没有忍住,问道:“皇上,奴才愚钝。霍光性格谨慎,在没有完全信任孟珏前,肯定不会给他重要官职,可也绝对比谏议大夫强。我朝的官职基本沿循先秦体制,先秦并无谏议大夫的官职,此官职是先帝晚年所设,一直未真正编入百官体制中,孟珏要的这个官职似乎不是有权势欲望的人会想要的,皇上真能相信他?”
刘弗陵说:“一,谏议大夫官职虽低,可父皇当年对全天下颁布‘罪己诏’时,曾说过设置谏议大夫的目的:‘百官之外,万民之内。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孟珏是冲着先帝的这句话而去,也是要用此让霍光不敢再轻易动他;二,如今长安城内重要官位的任命都要经过霍光的手,真是重要的官职,霍光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孟珏对长安城的形势看得很透彻,不想为难朕这个皇帝。”
于安琢磨了会,似有所悟,喜悦地对刘弗陵说:“难怪霍光对孟珏是不能用之,就只能杀之,孟珏确是人才!”
“昨日云歌的衣服是你换的。”刘弗陵淡淡的说,虽是问句,但却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于安一惊,立即就要跪倒:“奴才该死!奴才……”
“行了,别动不动就跪,朕没怪你。”
于安见刘弗陵并没有真的生气,便笑着说:“刚才七喜来禀,云姑娘,不,是夫人已经醒了,就等着皇上一块用膳了。”
刘弗陵张了张口,却没有说什么。
用完膳后,一个看书,一个批阅奏章,虽未有言语,有时相视一笑,却能看出二人的默契。
……
云歌悄悄的走到窗前,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昨夜刮了一夜的风,今晚的天空干净到一丝云也没有。
天清透如墨蓝水晶,颗颗星辰也是分外亮。
“可是闷了?”刘弗陵从身后轻轻将云歌搂入怀中。
云歌并没有说话,只靠在这温暖的怀抱中。
“过几日我陪你下山散散心可好?”
云歌想了想,点点头。
于安听到皇上要去山下玩,忙去安排人手乔装改扮后,暗中跟随。
他们来得很巧,正是赶集日。街上熙来攘往,热闹非凡。
今年是个丰收年,赋税又真正降了下来,盐铁等关乎日常民生的物品价格也比往年有了下降。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都神情祥和,买过家里必须的生活物品,还有余钱给妻子买朵绢花,给孩子买些零嘴,商贩们的生意好,心头眉头也是舒展。打招呼间问起彼此的近况,多有笑语。
刘弗陵第一次逛长安城郊的市集,看着人来人往,听着高声喧哗,和日常的深宫气象极是不同。
虽然喧闹纷杂,他却喜欢这种烟火气息。
因为正常,所以温暖。
两人常被人潮挤散,刘弗陵怕丢了云歌,索性握住了云歌的手,牵着她,在街道上胡乱走。
他们两人倒是随性,只是苦了于安,一双眼睛已经观了八方,还觉得不够用,可看到刘弗陵眉梢眼角隐带的温暖,他又觉得一切都值得。
看到广场上一群人围得密密实实,云歌立即拽着刘弗陵挤了过去。只听到前面的人一会大笑,一会惊叹,听得人十分好奇。
“模样长得真是惹人怜!”
“看这小不点的样子!”
“这两个是兄弟吧?”
“看着像,不知道是不是双生兄弟?”
“父母呢?他们怎么单独跑到这里玩?不知道有没有吃过东西。”
云歌转悠了一圈,仍旧进不去,视线扫到他们身后亦步亦趋的于安,计上心头,“于安,你想不想挤进去看看?”
在刘弗陵的视线注视下,于安敢说不?他只能皮笑肉不笑地说:“想。”
云歌笑眯眯地说:“我有一个法子,很管用,你就大叫‘里面的是我侄子’,众人肯定给你让路。”
于安神情一松,还好,不算刁难。他运了口气,中气十足地吼道:“让一让,让一让,里面的是我侄子。”
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听到喊得急迫,纷纷都让了路,里面的人却是惊讶,也让了路。
“让一让,让一让,里面的是我侄……”看到人群内的东西,于安的话咽在口中,差点没给呛死。
四周一片静默。
众人都默默地看着于安,表情各异。
只见两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猴子正在场中戏耍,此时人群突然安静下来,它们好似十分奇怪,挠着头,大眼睛骨碌碌地转,一条细长的尾巴在背后摇来晃去。
云歌强忍着笑,赶紧把刘弗陵拽开几步,和于安划清界限,小小声地说:“我们不认识他的。”
片刻后,人群发出爆笑。
两只小猴子也来了劲,吱吱尖叫,又翻跟斗,又抓屁股,兴高采烈。
有人笑着高声说:“不知道哪里跑来两只小猴子,我们正想着如果不管他们,大冬天的只怕要饿死,既然娃他叔来了,那就好办!麻烦娃他叔把他们领回家。”
于安脸色一阵白一阵红,云歌笑得直打跌。
刘弗陵怕她又开始咳嗽,忙轻拍着她的背,对于安吩咐:“于大哥,把它们带回去,等大一些放生到山中,也是于大哥的一件善事。”
于安愕然看向刘弗陵,很多年后的第一次直视。
刘弗陵扶着身边的绿衣女子,面上虽没有什么表情,眼中却是笑意轻漾。此时的他不再独自一人高高在上,不再没有喜怒,他只是一个宠着妻子的平常男人。
于安眼眶一酸,低下头,应了声“是”。
云歌漫无目的在穿梭在长安城的街道小巷中,从初来时的陌生,到现在的熟悉,不知不觉中她在这座雄伟的城池里已经留下了太多的痕迹。
正满怀心事的走着,却在半路上遇到了阻拦。
“云歌小姐,霍大人有请。”来者恭敬的站在马车边。
云歌忽然觉得有些好笑,前些天是霍成君,今天又是霍光,这霍家的人真是把她当成软柿子了吗?
罢了,云歌忽然觉得很没意思,顺从的上了马车,一路上都没说话。
站在霍府的大门前,云歌凝视着这座府邸发呆,它就像一头老虎,威严地盘踞在长安城。
大汉天下,长安城内,有多少人渴望着能和“霍”这个姓氏沾上一点半点关系?霍字所代表的威严、权势、尊贵、财富,又有几个人能拒绝?掌控天下的位置,有几个男人能不心动?
仆人安静的站在一旁,并没有催促。
忽然大门开了,走出来的是孟珏和霍成君。
霍成君拉住孟珏的衣袖,满面飞红,欲说不说。
孟珏也未抽出袖子。
门扉半掩,花影扶疏。
女子窈窕,男子翩翩,显得登对极力。
孟珏突然看到站在一旁的云歌,愣住了。
云歌却忽然笑了,娇颜若花。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她的心不是石头做的,孟珏对她的情,她懂,而她对孟珏,并非一开始就无情。
云歌知道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的,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并不能只因为一本书中的描写就断定一个人。
对于刘病已,云歌一开始是排斥的,但是后来也渐渐放下了忌惮,或许是因为已经了解了他的底线。
而孟珏,云歌知道他不会害自己,但有的时候他的一些作风让云歌觉得讨厌,比如他利用霍成君的感情,比如……
虽然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但其实云歌的骨子里还是带着一种现代人的冷漠,她或许永远都无法像故事中的那个‘云歌’一样,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所以当风叔叔问她,什么才是她真正要的时候,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连她自己也是疑惑,不确定的。
刘病已、孟珏、甚至是刘弗陵都不是她想要的,她要的只是平静的生活。
所以她掩藏起自己的武功,掩藏起自己真正的性格……她都快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云歌?”孟珏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恭喜了,不知什么时候能喝上二位的喜酒?”云歌大方的说。
霍成君笑着应道,显得有些害羞。
“云歌小姐,大人已经在等您了。”一直站在一旁当木头人的仆人这时忽然开口。
云歌微微点头,便向府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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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拒了马车后,离开霍府的云歌走在街道上,忽然不知道究竟该去哪里?
天下虽大,却无容身之处。
夜深了。
风刮起落叶呼啸着吹过街道,显得如此的空旷凄凉。
“他在哪?”
“温泉宫。”
“带我去。”
不一会儿,一辆马车停在了云歌的身旁。
……
长安城外骊山的温泉宫始建于秦始皇,汉武帝又多次重建,刘弗陵登基后虽再没有在温泉宫花费银钱,但当年的奢华气息仍充斥于宫殿的各个角落。
卫太子之乱前夕,汉武帝刘彻中了巫蛊之毒后,曾选择在此地休养。
因为当时局势混乱,而刘彻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从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许长安城内侍卫进入温泉宫,此处的护卫靠的全是藏在皇上身后的影子——太监。
因为先帝的遗命,又有刘弗陵的默许,于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将宫廷中,除禁军外的第二大力量在此处大力培养,如影子般悄无声息地笼罩着整座骊山。
整个温泉都在宫殿内,温泉四周是雕着莲花纹的镶金汉白玉,既是装饰,也是为了防止因为湿气而打滑。
一层层台阶渐次没入温泉中,白朦朦的水汽笼罩着整个屋子。
刘弗陵此时正坐在一层台阶上,温泉水只浸到肩膀,靠着身后的玉石枕,阖目似睡。
他不喜欢人近身,所以于安只能守在珠帘外。
有太监悄悄进来,朝于安行礼,于安上前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匆匆回去。
因看不清楚帘内的情形,于安不敢轻易出声打扰,只能搓着手等。
刘弗陵没有睁眼地问:“什么事情?”
于安忙回道:“影卫回报,今日云姑娘被霍光请去了,离开霍府后情绪很不对劲。”
刘弗陵猛然从温泉中站了起来,匆匆擦了下身子,一边穿衣一边说:“于安,去命人备车,回长安。”
于安跪下磕头,“皇上,云姑娘的马车就快到了。”
刘弗陵整理好衣袍,掀帘而出,“什么时候来?”
于安估算了下时间,“下午出发,这时候也快到了。”
……
“陵哥哥。”下了马车的云歌一眼就看到等在一旁的刘弗陵。
“没事了,一切有陵哥哥在,别怕。”刘弗陵轻轻揽着云歌。
一句“别怕。”让云歌飘着的心忽然落了下来。
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有这个人在,什么都不重要了。
……
前世的时候云歌就很喜欢泡温泉,可惜人太多,就算去也是人挤人,没什么意思,现在不同了,她可是一个人独霸整个温泉。
美美的洗完澡,等云歌想换上衣服的时候,却发现只有一件薄薄的绸衫放在一旁,简直让云歌哭笑不得。
躲在殿外的于安得到抹茶的回复后,暗自笑了笑。
这么多年,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下来,他将一切都看在眼内,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皇上的等待,也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皇上的坚持。
白日里,不管在上官桀、霍光处受了多大委屈,只要站在神明台上,眺望着星空时,一切都会平复。
因为降低赋税、减轻刑罚触动了豪族高门的利益,改革的推行步履维艰,可不管遇见多大的阻力,只要赏完星星,就又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因为上官桀、霍光的安排,皇上十三岁时,被逼立了不到六岁的上官小妹为皇后。可大汉朝的天子,因为一句诺言,居然到现在还未和皇后同房,也未曾有过任何女人。二十一岁的年纪,不要说妻妾成群,就是孩子都应该不小了。
若是平常百姓家,孩子已经可以放牛、割猪草;若是豪门大家,孩子已经可以射箭、骑马,甚至可以和兄弟斗心机了。
因为关系到社稷存亡,天家历来最重子裔,先皇十二岁就有了第一个女人,其他皇子到了十四五岁,即使没有娶正室,也都会有侍妾,甚至庶出的儿女。
可皇上到如今竟然连侍寝的女人都没有过。
皇上无法对抗所有人,无法对抗命运,可他用自己的方式坚守着自己的诺言。
既然是两情相悦,那就让他做一回月下老人,促成这对美好的姻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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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塌上的刘弗陵见云歌出来后说:“怎么也不披件衣服再出来?连头发都还湿着。”
说罢,便起身将身上的衣服披到了云歌的身上。
云歌用手掩面叹息,心中感到挫败不已,难道自己真的没有半点吸引力吗?
真是个木头,不懂风情!
刘弗陵自然感到一头雾水。
云歌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男子,轻轻踮起脚吻上了他的唇。
若还是不明白,就不是木头,而是石头了!
刘弗陵的心中巨震,身子僵硬。
云歌的唇在他唇畔温柔地辗转,一点点诱惑着他的反应。
他终于开始回应她的温柔,刚开始是小心翼翼的笨拙,只是在回应她,渐渐地,一切都成了本能,变成他在索取。
这本就是他等了多年的缠绵,一经释放,迅速燃烧。
薄薄的绸衣,未把诱惑隔开,反倒在蹭磨间,更添了一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魅惑。
刘弗陵的吻从云歌唇上缓缓下移,温柔地吻过她的脸颊,下巴,在她的颈边逗留,最后在她的锁骨上重重印了一吻后,蓦地停了下来。
他将云歌紧紧抱在怀里,却只是抱着。
刘弗陵声音沙哑,“不许再闹了,早点休息。”
“你不爱我了。”云歌撒娇的说。
刘弗陵无奈的看着云歌,他有一种感觉,如果现在他敢逃,她就敢撒泼打滚给他看。
他低下头挽起云歌的一截衣裙,和自己的衣袍精心打了死结,牢牢系到了一起。又挽起云歌的一缕青丝,和自己的一缕黑发结到了一块。
抬头时,他微笑着握住了云歌的手,“天地为凭,星辰为媒,你是我今生今世唯一的妻。”
这一刻,云歌忽然觉得自己这一世足矣。
云歌曾思考过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爱上刘弗陵的,可现在忽然明白了,对注定要爱上的那个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长。
玉楼冰簟鸳鸯锦,粉融香汗流山枕。
帘外辘轳声,敛眉含笑惊。
柳阴烟漠漠,低鬓蝉钗落。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
刘弗陵一早便已醒来,看着身旁沉睡的云歌,他真希望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
从前他的心似乎是缺了一半的,昨夜却终于完整了。
刘弗陵仿佛入了迷似得看着云歌的睡颜,直到门外传来于安的声音才将他惊醒。
“皇上,孟珏到了。”
刘弗陵小心翼翼的起身离开,生怕吵醒了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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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珏强压下心中的纷杂烦躁,一大早就去求见刘弗陵。
昨日他去客栈找云歌时,却得知云歌根本没有回客栈,人也不见了踪影。
之前云歌被霍成君请去,他知道消息赶去的时候云歌早已离开。本想找机会解释,可燕王造反、云歌和平君被劫、霍光的拉拢等,让他根本就没有喘息的时间。
霍光为什么要见云歌?他想对云歌做什么?
这一切的一切,孟珏现在只想商议完正事后尽快去找云歌。
刘弗陵见孟珏跪拜行礼后,便淡淡的点了点头,开门见山地问:“有什么是霍光不能给你的?你要朕给你什么?”
孟珏微怔了下,笑着说道:“草民想要皇上保全草民性命。”
“霍光会给你什么罪名?”
孟珏恭敬的回答:“谋反。霍大人手中有草民和燕王、上官桀往来的证据。”
刘弗陵盯了会孟珏,有些疑惑的问:“霍成君有什么不好?听闻她容貌出众。霍光对她十分偏爱,想来性格也有独到之处。”
“草民不但不是一个清高的人,而且是一个很追求权势的人,可即使是权势,我也不习惯接受别人强加给我的事情,我若想要会自己去拿。”
刘弗陵听到“强加”二字,心中触动,“你既然来见朕,肯定已经想好对策。”
“是,如果霍大人举荐草民为官,草民想求皇上封草民为谏议大夫。”
刘弗陵垂目想了一瞬,站起了身,“朕答应你。你以后有事,如果不方便来见朕,可以找于安。”
孟珏起身恭送刘弗陵:“谢皇上信任。”
于安随在刘弗陵身后,行了一段路,实在没有忍住,问道:“皇上,奴才愚钝。霍光性格谨慎,在没有完全信任孟珏前,肯定不会给他重要官职,可也绝对比谏议大夫强。我朝的官职基本沿循先秦体制,先秦并无谏议大夫的官职,此官职是先帝晚年所设,一直未真正编入百官体制中,孟珏要的这个官职似乎不是有权势欲望的人会想要的,皇上真能相信他?”
刘弗陵说:“一,谏议大夫官职虽低,可父皇当年对全天下颁布‘罪己诏’时,曾说过设置谏议大夫的目的:‘百官之外,万民之内。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孟珏是冲着先帝的这句话而去,也是要用此让霍光不敢再轻易动他;二,如今长安城内重要官位的任命都要经过霍光的手,真是重要的官职,霍光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孟珏对长安城的形势看得很透彻,不想为难朕这个皇帝。”
于安琢磨了会,似有所悟,喜悦地对刘弗陵说:“难怪霍光对孟珏是不能用之,就只能杀之,孟珏确是人才!”
“昨日云歌的衣服是你换的。”刘弗陵淡淡的说,虽是问句,但却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于安一惊,立即就要跪倒:“奴才该死!奴才……”
“行了,别动不动就跪,朕没怪你。”
于安见刘弗陵并没有真的生气,便笑着说:“刚才七喜来禀,云姑娘,不,是夫人已经醒了,就等着皇上一块用膳了。”
刘弗陵张了张口,却没有说什么。
用完膳后,一个看书,一个批阅奏章,虽未有言语,有时相视一笑,却能看出二人的默契。
……
云歌悄悄的走到窗前,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昨夜刮了一夜的风,今晚的天空干净到一丝云也没有。
天清透如墨蓝水晶,颗颗星辰也是分外亮。
“可是闷了?”刘弗陵从身后轻轻将云歌搂入怀中。
云歌并没有说话,只靠在这温暖的怀抱中。
“过几日我陪你下山散散心可好?”
云歌想了想,点点头。
于安听到皇上要去山下玩,忙去安排人手乔装改扮后,暗中跟随。
他们来得很巧,正是赶集日。街上熙来攘往,热闹非凡。
今年是个丰收年,赋税又真正降了下来,盐铁等关乎日常民生的物品价格也比往年有了下降。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都神情祥和,买过家里必须的生活物品,还有余钱给妻子买朵绢花,给孩子买些零嘴,商贩们的生意好,心头眉头也是舒展。打招呼间问起彼此的近况,多有笑语。
刘弗陵第一次逛长安城郊的市集,看着人来人往,听着高声喧哗,和日常的深宫气象极是不同。
虽然喧闹纷杂,他却喜欢这种烟火气息。
因为正常,所以温暖。
两人常被人潮挤散,刘弗陵怕丢了云歌,索性握住了云歌的手,牵着她,在街道上胡乱走。
他们两人倒是随性,只是苦了于安,一双眼睛已经观了八方,还觉得不够用,可看到刘弗陵眉梢眼角隐带的温暖,他又觉得一切都值得。
看到广场上一群人围得密密实实,云歌立即拽着刘弗陵挤了过去。只听到前面的人一会大笑,一会惊叹,听得人十分好奇。
“模样长得真是惹人怜!”
“看这小不点的样子!”
“这两个是兄弟吧?”
“看着像,不知道是不是双生兄弟?”
“父母呢?他们怎么单独跑到这里玩?不知道有没有吃过东西。”
云歌转悠了一圈,仍旧进不去,视线扫到他们身后亦步亦趋的于安,计上心头,“于安,你想不想挤进去看看?”
在刘弗陵的视线注视下,于安敢说不?他只能皮笑肉不笑地说:“想。”
云歌笑眯眯地说:“我有一个法子,很管用,你就大叫‘里面的是我侄子’,众人肯定给你让路。”
于安神情一松,还好,不算刁难。他运了口气,中气十足地吼道:“让一让,让一让,里面的是我侄子。”
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听到喊得急迫,纷纷都让了路,里面的人却是惊讶,也让了路。
“让一让,让一让,里面的是我侄……”看到人群内的东西,于安的话咽在口中,差点没给呛死。
四周一片静默。
众人都默默地看着于安,表情各异。
只见两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猴子正在场中戏耍,此时人群突然安静下来,它们好似十分奇怪,挠着头,大眼睛骨碌碌地转,一条细长的尾巴在背后摇来晃去。
云歌强忍着笑,赶紧把刘弗陵拽开几步,和于安划清界限,小小声地说:“我们不认识他的。”
片刻后,人群发出爆笑。
两只小猴子也来了劲,吱吱尖叫,又翻跟斗,又抓屁股,兴高采烈。
有人笑着高声说:“不知道哪里跑来两只小猴子,我们正想着如果不管他们,大冬天的只怕要饿死,既然娃他叔来了,那就好办!麻烦娃他叔把他们领回家。”
于安脸色一阵白一阵红,云歌笑得直打跌。
刘弗陵怕她又开始咳嗽,忙轻拍着她的背,对于安吩咐:“于大哥,把它们带回去,等大一些放生到山中,也是于大哥的一件善事。”
于安愕然看向刘弗陵,很多年后的第一次直视。
刘弗陵扶着身边的绿衣女子,面上虽没有什么表情,眼中却是笑意轻漾。此时的他不再独自一人高高在上,不再没有喜怒,他只是一个宠着妻子的平常男人。
于安眼眶一酸,低下头,应了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