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骗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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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走私、投机倒把是特定年代的产物,那么20世纪90年代末,从银行骗取巨额贷款,然后向境外转移,则只有黄氏兄弟二人才有这个胆量。
2006年国庆节前,公安部启动了对黄俊钦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的立案调查,曾经效力于黄氏兄弟的新恒基系最高层于星旺等人也被逮捕。
2006年11月1日,黄俊钦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全部资产被查封,银监会参与摸查新恒基系及黄光裕所控鹏润系的整体银行贷款和负债,起因是黄俊钦早年贷款方面存在严重违规操作,黄光裕也被一起调查。
1993年,黄俊钦和黄光裕兄弟分家,哥哥转向房地产业,建立了新恒基系,在京城及东北拥有数栋著名的大厦;弟弟则独自经营鹏润系,国美电器、鹏润地产构成其主要资产。
1997年,黄俊钦以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中国银行北京支行贷款1。6亿元人民币及1027万美元。静安物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俊钦。
公开资料显示,静安公司由外资身份的静安物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静安控股)和北京一家国企持有,外资持股六成,公司拥有北京市北三环东路静安中心地块。1995年前后,京城房地产不景气,静安地块无力动工,外方股东有意转手。约在1994年,实际由黄俊钦私人所有的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新恒基)挂靠在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名下,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5年,黄俊钦等人以首创集团下属新恒基公司名义,与静安控股董事长邓南威接触,有意接盘静安控股全部股份。为维持该项目的合资性质,交易改由境外注册的香港捷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捷成)接盘。当年6月,双方签约,邓南威与另一名股东梁湖南将静安控股100%股权转让香港捷成,作价1800余万美元。捷成国际实际控制人为黄俊钦。
那个时候,黄俊钦手头并无资金,他只是承诺先进场施工,自找建设资金。双方约定在静安中心大厦建成后,黄俊钦以相应楼宇面积折抵股价款,再办理静安控股的股权过户。
1995年下半年,静安中心破土动工,但资金很快告急,黄俊钦等人开始寻求银行贷款。1997年,黄俊钦和于星旺等人伪造静安公司执照、董事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邓南威的签名,以静安公司名义向北京中行申请贷款。当年贷款5笔,总计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贷款安排人正是时任北京中行行长的牛忠光。上述贷款主要转入香港捷成账户,后者再以投资款名义注入静安公司,另有一部分转入私人账户。
这件事情直到1998年底,静安公司的实际大股东邓南威、梁湖南二人方才知晓,这两名加拿大籍华人屡屡上告未果。翌年,同样在北京中行内部人员协助下,黄俊钦等人将上述几笔贷款的借贷人变更为新恒基。大力给予方便的银行内部人士也是当时的中行北京分行行长牛忠光。
出生于1942年的牛忠光现已退休,他曾任中行北京分行信贷处处长、行长,中国银行总行董事,并曾于1999年负责筹办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牛忠光在金融界浸淫40年,人脉熟稔,颇有神通。
黄俊钦是通过北京女商人雷瑛与牛忠光结识的。雷瑛在北京开有多家公司,与牛忠光过从甚密,牛忠光对雷瑛的生意频频关照,这在北京中行内部是公开的秘密。2006年国庆前夕,雷瑛与牛忠光相继被捕。
1998年初,静安中心尚未竣工,黄俊钦等人故伎重演,再次采取篡改静安公司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的手段,伪造预售契约,将正在建设的静安中心首层、二层共计2237平方米的楼面赠予雷瑛全资持有的香港中怡集团有限公司。而雷瑛很快就以中怡集团的名义,将上述两层楼面作价1。17亿元租赁给北京中行,用做中行静安支行的营业场地,租期50年。这一昂贵的租价,相当于每平方米5万余元,高出当时的楼价数倍。尽管静安中心远未竣工,但双方租期却从1998年就开始了,北京分行分数笔将1。17亿元租金悉数付给中怡集团。事实上,中行静安支行迟至2003年才搬进静安中心办公。
1999年下半年,静安中心落成,但黄俊钦迟迟不按约定向外方股东交付楼面。尽管静安公司股权因此不能交割,但黄俊钦事实上控制了这家公司,宛如主人身份主持楼宇的租售业务。
直至2005年末,黄俊钦才向邓南威、梁湖南两位股东支付1500万美元,将静安控股股权过户至自己名下。
另一方面,新恒基在开发静安中心时对中行北京分行欠下的近亿元贷款也迟迟不归还。与此同时,黄俊钦兄弟利用与牛忠光等人的关系,以不同公司名义继续向这家银行贷款。在1997-2001年间,上述贷款总额接近10亿元,其中4亿余元一直没有还本付息。
黄俊钦利用与中行北京分行的关系,顺利实现了自己开发房地产的第一桶金。而弟弟黄光裕与中行北京分行则另有一番渊源。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尚不足30岁的黄光裕结识了中行北京分行的年轻女职员杜鹃。杜鹃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当时是中行北京分行的放贷专员,黄光裕那时候贷款还是要亲自去银行拜码头的,一来二去,两人相识。杜鹃于1999年前后从中行辞职,之后为黄光裕打理在香港的业务,长期担任上市公司国美电器(0493。hk)执行董事。
没有人能说得清黄光裕追求杜鹃是出于真爱还是看上了杜鹃手中的放贷权力,不管怎样,黄光裕的财富足以吸引任何一个女人。后来的事实证明,黄光裕在个人感情上的投资是成功的,因为,即便是在1998年牛忠光调离北京分行之后,黄光裕名下的地产项目鹏润家园也在北京分行获得了逾3亿元的按揭贷款。这其中,能说没有杜鹃的功劳吗?
说到房屋按揭,这本是银行针对购房者提供的一种放贷形式,但却被中国的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得很彻底。
房屋按揭,从业务关系上说仅限于购房人与银行之间,与房产商无关。而在中国的操作中,由于最终投资者的缺失,使得本来以经纪人出现的房产商则成为按揭法律关系中的主角之一。银行往往只看到房产商跟业主签订的购房合约,有一个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由房产商代办手续,而不需业主个人在场。这种行权的便利,为房产商作假按揭大开绿灯。假按揭屡见不鲜,以至于成为前些年房产商普遍采取的一种融资形式。当然,在房产商的诸多融资利器中,这还不算最出格的。
经营电器起家的黄光裕在1996年前后涉足房地产,成立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他在京城开发的第一个楼盘是鹏润家园,该项目于1997年动工,由于资金紧缺,黄光裕一度欲将手中十余家国美电器连锁店尽数出手,以投入鹏润家园开发,但最终无果。
1999年,鹏润家园首期竣工发售,因户型设计偏大而销售缓慢,严重影响资金回笼投入后续开发。为此,黄光裕与中行北京分行内部人员谋定,以挪借来的大批身份证办理虚假个人按揭贷款,从中行北京分行贷出3亿余元。同时,黄将鹏润家园部分后续工程转手某合作者开发经营,由后者负责偿还虚假个人按揭。之前贷出的3亿余元现金,则由黄光裕转做他用。
当年参与贷款者,包括时任北京分行副行长李宝光、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后来,徐维联因卷入北京森豪公寓的虚假房贷案,于2006年7月在京受审。
其后,鹏润国美集团发表声明,称"鹏润地产出售住宅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办理的住房按揭业务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我方作为该笔按揭的信用担保方,对此笔业务审核不严,将视调查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001年,同样在中行北京分行内部人员的安排下,一家担保公司连续从北京中行获取汽车贷款,至2004年,三年累积车贷金额高达4亿元。参与调查者称,这家担保公司事实上由黄光裕控制,从中行北京分行历年对黄俊钦兄弟的贷款也可以看出,兄弟二人从来都是假借其他公司的名义从中行北京分行贷款。
与鹏润家园当年制造虚假房贷相似,以车贷名义借出的4亿元现金被迅速转移。之后不久,作为贷款主体的担保公司则被转予他人,但事后的调查表明,接盘人对担保公司4亿元车贷的或有债务毫不知情。截止到2006年有关部门调查黄氏兄弟时,其中2亿元到期车贷已经偿还,另有2亿元尚未到期,仍然挂在中行北京分行贷款科目下。
黄俊钦、黄光裕兄弟早年创业期间向中行北京分行的违规贷款,和其后以租房形式向中行北京分行套取的逾亿元租金,以及之后的虚假房贷和车贷,总计达到13亿元。这些贷款构成中行北京分行案的核心案由,而资金的最终去向至今尚未调查清楚。
我从参与调查的人那里得知,对这13亿元资金去向的调查难度颇大。因为贷款大多以看似毫不相关的公司名义贷出,贷款用途也大多含混,其中更有大笔的无抵押贷款。这些贷款在鹏润系和新恒基系的庞大网络中频繁调转,光是一个鹏润,就开立了上百个账户,查账就像走迷宫。
初步调查显示,有部分资金被打入众多证券账户,更多的资金被转出境外。2004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开始大量剥离不良贷款,此时北京中行才开始落实上述问题贷款的真实债务主体。
2004年6月,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一齐参与了由央行及财政部主持的竞标,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账面资产50%的名义价格,竞得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总计2787亿元不良贷款。
此前,在中行北京分行的不良资产剥离中,将黄俊钦兄弟历年来以其他公司名义贷出的部分贷款明确至鹏润和新恒基系公司的名下,列为可疑类资产。这部分贷款总计4亿余元,随中国银行的整个不良资产包出售给信达,以账面资产23%计价。
2005年,信达曾将上述4亿余元不良贷款单独打包出售。四家竞标者中,有两家公司与黄俊钦兄弟密切相关,有消息说其法定代表人均为其母亲。其中一家公司以账面资产40%的价格中标,据称中标价与标底相差无几。然而就在交易手续接近办妥之时,银监会予以否决。
2008年5月,信达再次公开招标出售北京地区不良资产包,在其中一个账面资产总计15。28亿元的资产包中,再次包含了上述4亿余元不良贷款。信达还在公告中直陈"以某一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业零售业的企业集团债权为主"。
这4亿余元可疑类贷款既无授信,也无明确抵押物,贷款用途不详,长年不能收回。一般人根本不敢接,能接的人只有黄俊钦兄弟。一旦他们以4折价顺利购回这个资产包,就等于用1个多亿抹平了4个多亿的问题贷款,不会再被追债了。
1993年黄俊钦兄弟分家时,无论是新恒基还是国美,都远未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
1993年后,黄俊钦开始倾力投入房地产业,之后几年,在北京先后建成鹏润大厦、静安中心,以及新恒基大厦。其间,时时可遇早期民营资本介入房地产开发时面临的诸多障碍,并经历着严重的资金缺血。兄弟二人在鹏润大厦建设时期曾发生激烈争执,一度反目。鹏润大厦系黄俊钦所建,黄光裕购买其中部分,但迟迟未向哥哥支付楼款。据说黄光裕当时手头非常艰难,而黄俊钦也很缺钱。
国美电器1999年走出京城,在天津、上海、河北等地建连锁店。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数据,国美电器2001年跻身"中国连锁百强"第六名,2006年底在全国拥有84家门店,销售收入逾60亿元。在外界眼里,黄光裕兄弟的黄金时代正是始自2001年前后。这段时间,京城房地产方兴未艾,兄弟二人都不断购置地块。
"我们发现,黄俊钦兄弟从中行北京分行贷出的10多亿元资金,绝大多数已陆续通过建成的房地产项目回笼,但他们还是长期不还。"参与调查者指出,"这些资金大量转出境外,很可能被用于炒股和炒期货,或用做其他投资。"
2001年中,黄光裕将北京鹏润大厦内的三间物业置入香港公司京华自动化(0493。hk),获得1200万港元现金及上市公司13。4%的股份。次年,再以现金1。35亿港元认购京华自动化配售股份,之后经少量减持,持股上市公司74。5%,并将公司更名为中国鹏润。
同样在2002年,黄光裕控制下的上市公司中国鹏润收购位于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北里的一处地块,宣称公司将转向物业开发及经营。此举表明,这一时期黄光裕在港上市的目标还是着眼于内地房地产的融资和开发。
借壳上市需要大笔资金,而借壳之初,公司在香港市场并无融资能力。正是在此时,黄光裕透过一家担保公司从中行北京分行陆续贷出4亿余元汽车贷款。"这些贷款非常零碎,很多都是100多万元一笔。"知情人透露,"做车贷非常麻烦,但他仍然以零敲碎打的方式,三年时间里共贷出4个多亿,这些钱大多数流向境外,反映出当时他在境外急需用钱。"
即便如此,资金的缺口仍然远远超出供给。毕竟套现是有限的,事实上为了维持股价,黄光裕还需时常购入国美电器股份来托市。另一方面,套现资金被迅速用于国内房地产开发和国美电器在全国的扩张,但是钱永远都不够用。
同样在颠峰期的2004年,无论国美电器还是鹏润地产,都开始了急遽扩张。截至2006年中,国美电器半年报宣称,包括非上市部分在内的国美电器专卖店已达558家,遍布全国168座城市。其中,隶属上市公司的专卖店总计338家,当年上半年销售额为121。68亿元,创造净利润3。45亿元。
2007年1月16日,国美电器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声明,公安部针对黄光裕及其间接持有的鹏润房地产公司的协助调查已经正式撤消。就如一位接近调查组的人员所称,"要综合考虑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和法律效应。"这一次,黄光裕安然脱险。
黄光裕后来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这一切不过是商务法律纠纷,最后相关贷款已经结清。
较为普遍的说法是黄光裕最终从香港调来巨额资金,弥补了贷款窟窿,并交纳上亿元的逃税罚款。在平息这一事件的过程中,黄光裕在调取资金时涉嫌非法换汇,而此行为亦被有关部门发现。更重要的是,黄光裕从此进入公安部门视野。由于其贷款创富中的种种情节并未受到法律处置,从而为后来进一步调查埋下了伏笔。
如果说走私、投机倒把是特定年代的产物,那么20世纪90年代末,从银行骗取巨额贷款,然后向境外转移,则只有黄氏兄弟二人才有这个胆量。
2006年国庆节前,公安部启动了对黄俊钦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的立案调查,曾经效力于黄氏兄弟的新恒基系最高层于星旺等人也被逮捕。
2006年11月1日,黄俊钦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全部资产被查封,银监会参与摸查新恒基系及黄光裕所控鹏润系的整体银行贷款和负债,起因是黄俊钦早年贷款方面存在严重违规操作,黄光裕也被一起调查。
1993年,黄俊钦和黄光裕兄弟分家,哥哥转向房地产业,建立了新恒基系,在京城及东北拥有数栋著名的大厦;弟弟则独自经营鹏润系,国美电器、鹏润地产构成其主要资产。
1997年,黄俊钦以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中国银行北京支行贷款1。6亿元人民币及1027万美元。静安物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俊钦。
公开资料显示,静安公司由外资身份的静安物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静安控股)和北京一家国企持有,外资持股六成,公司拥有北京市北三环东路静安中心地块。1995年前后,京城房地产不景气,静安地块无力动工,外方股东有意转手。约在1994年,实际由黄俊钦私人所有的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新恒基)挂靠在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名下,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5年,黄俊钦等人以首创集团下属新恒基公司名义,与静安控股董事长邓南威接触,有意接盘静安控股全部股份。为维持该项目的合资性质,交易改由境外注册的香港捷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捷成)接盘。当年6月,双方签约,邓南威与另一名股东梁湖南将静安控股100%股权转让香港捷成,作价1800余万美元。捷成国际实际控制人为黄俊钦。
那个时候,黄俊钦手头并无资金,他只是承诺先进场施工,自找建设资金。双方约定在静安中心大厦建成后,黄俊钦以相应楼宇面积折抵股价款,再办理静安控股的股权过户。
1995年下半年,静安中心破土动工,但资金很快告急,黄俊钦等人开始寻求银行贷款。1997年,黄俊钦和于星旺等人伪造静安公司执照、董事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邓南威的签名,以静安公司名义向北京中行申请贷款。当年贷款5笔,总计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贷款安排人正是时任北京中行行长的牛忠光。上述贷款主要转入香港捷成账户,后者再以投资款名义注入静安公司,另有一部分转入私人账户。
这件事情直到1998年底,静安公司的实际大股东邓南威、梁湖南二人方才知晓,这两名加拿大籍华人屡屡上告未果。翌年,同样在北京中行内部人员协助下,黄俊钦等人将上述几笔贷款的借贷人变更为新恒基。大力给予方便的银行内部人士也是当时的中行北京分行行长牛忠光。
出生于1942年的牛忠光现已退休,他曾任中行北京分行信贷处处长、行长,中国银行总行董事,并曾于1999年负责筹办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牛忠光在金融界浸淫40年,人脉熟稔,颇有神通。
黄俊钦是通过北京女商人雷瑛与牛忠光结识的。雷瑛在北京开有多家公司,与牛忠光过从甚密,牛忠光对雷瑛的生意频频关照,这在北京中行内部是公开的秘密。2006年国庆前夕,雷瑛与牛忠光相继被捕。
1998年初,静安中心尚未竣工,黄俊钦等人故伎重演,再次采取篡改静安公司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的手段,伪造预售契约,将正在建设的静安中心首层、二层共计2237平方米的楼面赠予雷瑛全资持有的香港中怡集团有限公司。而雷瑛很快就以中怡集团的名义,将上述两层楼面作价1。17亿元租赁给北京中行,用做中行静安支行的营业场地,租期50年。这一昂贵的租价,相当于每平方米5万余元,高出当时的楼价数倍。尽管静安中心远未竣工,但双方租期却从1998年就开始了,北京分行分数笔将1。17亿元租金悉数付给中怡集团。事实上,中行静安支行迟至2003年才搬进静安中心办公。
1999年下半年,静安中心落成,但黄俊钦迟迟不按约定向外方股东交付楼面。尽管静安公司股权因此不能交割,但黄俊钦事实上控制了这家公司,宛如主人身份主持楼宇的租售业务。
直至2005年末,黄俊钦才向邓南威、梁湖南两位股东支付1500万美元,将静安控股股权过户至自己名下。
另一方面,新恒基在开发静安中心时对中行北京分行欠下的近亿元贷款也迟迟不归还。与此同时,黄俊钦兄弟利用与牛忠光等人的关系,以不同公司名义继续向这家银行贷款。在1997-2001年间,上述贷款总额接近10亿元,其中4亿余元一直没有还本付息。
黄俊钦利用与中行北京分行的关系,顺利实现了自己开发房地产的第一桶金。而弟弟黄光裕与中行北京分行则另有一番渊源。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尚不足30岁的黄光裕结识了中行北京分行的年轻女职员杜鹃。杜鹃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当时是中行北京分行的放贷专员,黄光裕那时候贷款还是要亲自去银行拜码头的,一来二去,两人相识。杜鹃于1999年前后从中行辞职,之后为黄光裕打理在香港的业务,长期担任上市公司国美电器(0493。hk)执行董事。
没有人能说得清黄光裕追求杜鹃是出于真爱还是看上了杜鹃手中的放贷权力,不管怎样,黄光裕的财富足以吸引任何一个女人。后来的事实证明,黄光裕在个人感情上的投资是成功的,因为,即便是在1998年牛忠光调离北京分行之后,黄光裕名下的地产项目鹏润家园也在北京分行获得了逾3亿元的按揭贷款。这其中,能说没有杜鹃的功劳吗?
说到房屋按揭,这本是银行针对购房者提供的一种放贷形式,但却被中国的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得很彻底。
房屋按揭,从业务关系上说仅限于购房人与银行之间,与房产商无关。而在中国的操作中,由于最终投资者的缺失,使得本来以经纪人出现的房产商则成为按揭法律关系中的主角之一。银行往往只看到房产商跟业主签订的购房合约,有一个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由房产商代办手续,而不需业主个人在场。这种行权的便利,为房产商作假按揭大开绿灯。假按揭屡见不鲜,以至于成为前些年房产商普遍采取的一种融资形式。当然,在房产商的诸多融资利器中,这还不算最出格的。
经营电器起家的黄光裕在1996年前后涉足房地产,成立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他在京城开发的第一个楼盘是鹏润家园,该项目于1997年动工,由于资金紧缺,黄光裕一度欲将手中十余家国美电器连锁店尽数出手,以投入鹏润家园开发,但最终无果。
1999年,鹏润家园首期竣工发售,因户型设计偏大而销售缓慢,严重影响资金回笼投入后续开发。为此,黄光裕与中行北京分行内部人员谋定,以挪借来的大批身份证办理虚假个人按揭贷款,从中行北京分行贷出3亿余元。同时,黄将鹏润家园部分后续工程转手某合作者开发经营,由后者负责偿还虚假个人按揭。之前贷出的3亿余元现金,则由黄光裕转做他用。
当年参与贷款者,包括时任北京分行副行长李宝光、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后来,徐维联因卷入北京森豪公寓的虚假房贷案,于2006年7月在京受审。
其后,鹏润国美集团发表声明,称"鹏润地产出售住宅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办理的住房按揭业务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我方作为该笔按揭的信用担保方,对此笔业务审核不严,将视调查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001年,同样在中行北京分行内部人员的安排下,一家担保公司连续从北京中行获取汽车贷款,至2004年,三年累积车贷金额高达4亿元。参与调查者称,这家担保公司事实上由黄光裕控制,从中行北京分行历年对黄俊钦兄弟的贷款也可以看出,兄弟二人从来都是假借其他公司的名义从中行北京分行贷款。
与鹏润家园当年制造虚假房贷相似,以车贷名义借出的4亿元现金被迅速转移。之后不久,作为贷款主体的担保公司则被转予他人,但事后的调查表明,接盘人对担保公司4亿元车贷的或有债务毫不知情。截止到2006年有关部门调查黄氏兄弟时,其中2亿元到期车贷已经偿还,另有2亿元尚未到期,仍然挂在中行北京分行贷款科目下。
黄俊钦、黄光裕兄弟早年创业期间向中行北京分行的违规贷款,和其后以租房形式向中行北京分行套取的逾亿元租金,以及之后的虚假房贷和车贷,总计达到13亿元。这些贷款构成中行北京分行案的核心案由,而资金的最终去向至今尚未调查清楚。
我从参与调查的人那里得知,对这13亿元资金去向的调查难度颇大。因为贷款大多以看似毫不相关的公司名义贷出,贷款用途也大多含混,其中更有大笔的无抵押贷款。这些贷款在鹏润系和新恒基系的庞大网络中频繁调转,光是一个鹏润,就开立了上百个账户,查账就像走迷宫。
初步调查显示,有部分资金被打入众多证券账户,更多的资金被转出境外。2004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开始大量剥离不良贷款,此时北京中行才开始落实上述问题贷款的真实债务主体。
2004年6月,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一齐参与了由央行及财政部主持的竞标,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账面资产50%的名义价格,竞得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总计2787亿元不良贷款。
此前,在中行北京分行的不良资产剥离中,将黄俊钦兄弟历年来以其他公司名义贷出的部分贷款明确至鹏润和新恒基系公司的名下,列为可疑类资产。这部分贷款总计4亿余元,随中国银行的整个不良资产包出售给信达,以账面资产23%计价。
2005年,信达曾将上述4亿余元不良贷款单独打包出售。四家竞标者中,有两家公司与黄俊钦兄弟密切相关,有消息说其法定代表人均为其母亲。其中一家公司以账面资产40%的价格中标,据称中标价与标底相差无几。然而就在交易手续接近办妥之时,银监会予以否决。
2008年5月,信达再次公开招标出售北京地区不良资产包,在其中一个账面资产总计15。28亿元的资产包中,再次包含了上述4亿余元不良贷款。信达还在公告中直陈"以某一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业零售业的企业集团债权为主"。
这4亿余元可疑类贷款既无授信,也无明确抵押物,贷款用途不详,长年不能收回。一般人根本不敢接,能接的人只有黄俊钦兄弟。一旦他们以4折价顺利购回这个资产包,就等于用1个多亿抹平了4个多亿的问题贷款,不会再被追债了。
1993年黄俊钦兄弟分家时,无论是新恒基还是国美,都远未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
1993年后,黄俊钦开始倾力投入房地产业,之后几年,在北京先后建成鹏润大厦、静安中心,以及新恒基大厦。其间,时时可遇早期民营资本介入房地产开发时面临的诸多障碍,并经历着严重的资金缺血。兄弟二人在鹏润大厦建设时期曾发生激烈争执,一度反目。鹏润大厦系黄俊钦所建,黄光裕购买其中部分,但迟迟未向哥哥支付楼款。据说黄光裕当时手头非常艰难,而黄俊钦也很缺钱。
国美电器1999年走出京城,在天津、上海、河北等地建连锁店。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数据,国美电器2001年跻身"中国连锁百强"第六名,2006年底在全国拥有84家门店,销售收入逾60亿元。在外界眼里,黄光裕兄弟的黄金时代正是始自2001年前后。这段时间,京城房地产方兴未艾,兄弟二人都不断购置地块。
"我们发现,黄俊钦兄弟从中行北京分行贷出的10多亿元资金,绝大多数已陆续通过建成的房地产项目回笼,但他们还是长期不还。"参与调查者指出,"这些资金大量转出境外,很可能被用于炒股和炒期货,或用做其他投资。"
2001年中,黄光裕将北京鹏润大厦内的三间物业置入香港公司京华自动化(0493。hk),获得1200万港元现金及上市公司13。4%的股份。次年,再以现金1。35亿港元认购京华自动化配售股份,之后经少量减持,持股上市公司74。5%,并将公司更名为中国鹏润。
同样在2002年,黄光裕控制下的上市公司中国鹏润收购位于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北里的一处地块,宣称公司将转向物业开发及经营。此举表明,这一时期黄光裕在港上市的目标还是着眼于内地房地产的融资和开发。
借壳上市需要大笔资金,而借壳之初,公司在香港市场并无融资能力。正是在此时,黄光裕透过一家担保公司从中行北京分行陆续贷出4亿余元汽车贷款。"这些贷款非常零碎,很多都是100多万元一笔。"知情人透露,"做车贷非常麻烦,但他仍然以零敲碎打的方式,三年时间里共贷出4个多亿,这些钱大多数流向境外,反映出当时他在境外急需用钱。"
即便如此,资金的缺口仍然远远超出供给。毕竟套现是有限的,事实上为了维持股价,黄光裕还需时常购入国美电器股份来托市。另一方面,套现资金被迅速用于国内房地产开发和国美电器在全国的扩张,但是钱永远都不够用。
同样在颠峰期的2004年,无论国美电器还是鹏润地产,都开始了急遽扩张。截至2006年中,国美电器半年报宣称,包括非上市部分在内的国美电器专卖店已达558家,遍布全国168座城市。其中,隶属上市公司的专卖店总计338家,当年上半年销售额为121。68亿元,创造净利润3。45亿元。
2007年1月16日,国美电器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声明,公安部针对黄光裕及其间接持有的鹏润房地产公司的协助调查已经正式撤消。就如一位接近调查组的人员所称,"要综合考虑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和法律效应。"这一次,黄光裕安然脱险。
黄光裕后来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这一切不过是商务法律纠纷,最后相关贷款已经结清。
较为普遍的说法是黄光裕最终从香港调来巨额资金,弥补了贷款窟窿,并交纳上亿元的逃税罚款。在平息这一事件的过程中,黄光裕在调取资金时涉嫌非法换汇,而此行为亦被有关部门发现。更重要的是,黄光裕从此进入公安部门视野。由于其贷款创富中的种种情节并未受到法律处置,从而为后来进一步调查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