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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房花烛夜

作者:七剑下面条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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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礼官的一声高喊,整个杜府的气氛达到了**。

    “夫妻对拜!”

    眼看着杜风和李小语相对跪下,然后一齐轻轻拜倒了下去,整个院子里响起了一片叫好之声。

    “礼成!”这是礼官所能说的最后一句话,接下来,就该是太皇太后她老人家的表演了。

    作为主婚人,其实也没有太多的事情,无非说一些车轱辘话,兜来兜去的让婚礼的气氛更为高涨一些。而实际上,作为大唐朝的太皇太后,或者是作为大唐一代名将郭子仪的孙女,郭老太太都有足够的能力在用不着她多说什么的时候,让婚礼现场的气氛达到顶点。

    不过,在现实中,郭老太太也的确没有说什么话,原因却不是她的矜持,而是因为她实在太老了,说了没两句就犯了老毛病,气喘的有些喘不过气来,搞得跟来的太医很是紧张。幸好是早早的扶着郭老太太到了外头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并且吃下了宫中丹药师特别炼制的一颗丸药,终于是让郭老太太恢复了正常。否则杜风这场喜庆的婚礼就改变成郭老太太的丧礼了

    后来,杜风总结说,以后如果再结婚的话,坚决不能找一个罹患有哮喘病的老年人来做主婚人,否则很容易让大伙儿都跟着担惊受怕。

    这话让娇艳的新娘李小语听到之后,差点儿就让杜风当晚无法洞房。

    总算是郭老太太恢复了之后,婚礼得以正常进行。郭老太太这次不敢多说话了,只是简简单单的说明了一下自己跟杜风地关系,眼中全是慈爱之色。

    随后就是新媳妇给家长敬茶的过程,当然是要让萧太后配合着让这个过程完成,萧太后似乎暂时的跟杜风消除了芥蒂,在喝完李小语敬的茶之后,分给众人喝红枣花生茶的时候,乐陶陶的,就好像真的是她的儿子在娶媳妇似的,跟杜风之间隐隐有点儿家人齐聚天伦的意味。

    不过。杜风还是在最后玩出了点儿别出心裁地花样来。

    在郭老太太宣布大家可以开席了之后,杜风突然伸出手阻止了大家。说到:“我还有一件事没做呢,大家稍等!”

    说完。从怀里掏出两枚早已准备好的戒指,一枚男式地,一枚女式的。几乎就是按照现在地钻戒打造的,别提多么精致了,只是那个时候还没有钻石这玩意儿,他也只能弄了颗极为罕见的蓝宝石镶在上边。

    随后他将那枚女式的戒指轻轻的套在了李小语的右手无名指上,又悄声对着李小语的耳朵说了一句。让李小语将那枚男式地套在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

    随后他说了一句:“今日我与小语成婚,感谢各位宾客的到来,也请诸位见证,这两枚戒指将我和小语的心套在了一起,今生今世我杜风决不负她!”

    这话自然是引起了在场的一片轰动,随后。这在婚礼之时男女交换着带上一枚宝石戒指的习俗,就在长安城里传延开了。到最后更是发展到整个大唐朝都风靡一时这还真是杜风地功劳,将人家基督教的习俗提前了至少一千年传入了中国。

    席间。除了沈巨和莫一凡之外,基本上没什么人灌杜风这个新郎官的酒。原因倒是也不复杂,他们这些人毕竟都是身居高位地,一个个还是比较矜持,端着身份,况且皇上和太皇太后、皇太后都在这儿,任谁也不敢多放肆。

    可是沈巨和莫一凡很是默契的没打算放过杜风,拉着杜风就不放手,非要他陪着喝个痛快不可。

    杜风倒是也不在意,他是从二十一世纪过来的人,喝的都是蒸馏酒,比起这时候比米汤浓不了多少的酒液,实在是天壤之别。基本上是酒到杯干,喝到最后,倒是先把沈巨和莫一凡这一南一北一胖一瘦两个超级巨富给灌了个七七八八,也不知道后来他们的那些随从是怎么把他们送回去的。莫一凡倒是好办,那瘦小枯干的身材,说句玩笑话,一个人一只手一抄,夹在腋下就能带回去了。可是那沈巨好家伙,三百斤的体重,很够他那帮随从们喝一壶的。

    婚宴还是散的比较早,基本上等李昂和郭老太太以及萧太后走了之后,大伙儿也就七七八八的都散了。

    临走的时候自然又是拉着杜风的手又是唏嘘又是感慨,祝福一箩筐,搞得杜风很是有点儿不耐烦,心说这帮家伙真是不开脸,要知道,洞房花烛可是小登科啊,人生三大喜事之一。而杜风金榜题名是没戏了,原因很简单,他现在再去参加科考估计那个主考得当场昏死过去。他乡遇故知更是没可能,杜风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任何一个故知。剩下的,也只有这个洞房花烛夜了,这帮家伙居然还一个个醉眼朦胧的傻呵呵的拉着他的手,怎么能让他不郁闷呢?

    不过好在散的还比较早,大概也就是现在的**点钟就都散了。那会儿也没什么闹洞房的习俗,至于听墙根,谁要是敢听杜风的墙根,基本上就是不想要脑袋了,更何况这帮都是些什么人啊?换到现在,那就都是中南海的干部们,以及像是陈天桥、马云这样的超级富豪,趴在墙根底下听人家小夫妻的洞房情话?除非他们小时候被猪咬过。

    送走了宾客之后,杜风让杜义指挥着下人以及宫中派出来的一些宦官宫女们收拾着,自己则脚步微微有些踉跄的走进了布置好的洞房之中。

    推开那跟往常有些不一样,布置的花里胡哨的卧室的门,杜风就像是一个到妓院去调戏小姑娘的中年咸湿大叔那样,怪声怪气的叫了一句:“小娘子,为夫来了,你是不是已经等急了啊?”

    李小语还盖着红盖头呢,听到杜风这怪声怪气的声音,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也多亏是李小语,要是换做是止小猜,估计能当时就把红盖头一掀,直接一个无敌剪刀腿把杜风给制服在床底下的。然后就估计是怎么都不肯让杜风上床了

    但是这不是止小猜,是李小语呀。这是个大家闺秀,又是个动不动就会羞得满脸通红的女孩子,也只能用笑声来掩饰自己的紧张。

    杜风得寸进尺的走到李小语的面前,将手抄进盖头之下,轻轻的捏了一把李小语的脸,嘴里怪笑着,像极了一个怪叔叔一样的说:“小娘子,嘿嘿,皮肤真好哇,摸起来很滑腻呢?敢问小娘子平日里都用什么洗脸啊?也让小生学学,以后也好保护皮肤永葆青春”

    看来杜风是真的有点儿得意忘形了,什么话都敢说,估计要不是李小语低声的嘟囔了一句,他真能将二十一世纪关于女性皮肤保养的话都说出来,说不得还得问问李小语用的是什么牌子的面膜。

    “你今天怎么那么贫啊?”李小语的声音很低,有些嗔怪的意思。

    杜风希里马哈的笑着,做到了李小语的身边,腆着脸就凑上去,嗅着李小语脖颈之间的香气,突然就伸手在李小语发育的并不算特别好的胸脯上摸了一把,吓得李小语一下子尖叫了半声

    为什么是半声而不是一声呢?

    这半声是由于李小语突然被一只咸猪手给偷袭了,情急之下的本能反应。但是毕竟一下子就明白,这是自己老公的手,而且杜风本来就有点儿疯疯癫癫没个正经的,她这声尖叫要是被外头人听了,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想。所以生生的把后半句尖叫给憋了回去,直接造成了只剩下半声尖叫。

    “好了,娘子,咱们赶紧上床歇息了吧!哦,不对,不能歇息,还没办正事儿呢!”杜风一本正经的说。

    饶是李小语的脸藏在红盖头之下,却也已经烧得滚烫滚烫了。

    那时候的女子出阁之前,一般都要由姆妈或者干脆就是自己的母亲来告诉她一些新婚之夜的事情,比方该如何伺候丈夫啊,以及房事该如何做啊,要注意些什么啦,甚至于连在房事之前一定要准备好一块白色的绢巾垫在臀部之下,好让这落红清晰的可以被保存起来。

    其实保存也就是个扯淡的事儿,最主要的是要给老公看看:你看好了,我可是个处*女,你小子以后别拿这事儿找借口要说什么休了我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