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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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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些刚刚还在说要跟我同归于尽的人,我不明白拥有压倒性力量的他们在害怕些什么,有什么东西对他们来说比死更可怕?比杀掉我更具吸引力的呢?

    我相信在场无论是谁都看得出,囚魂的剑术并不特别高明,即使力量特别惊人,即使能左右手同时驾御两把重型武器,但以那些人族剑士的身手,要是谁冒死跳到囚魂背上给它的脑袋来那么一两下就一定会有效果的。而且无论是事前事后都可以顺便给我补一两下,好让我躺在地上不再生事。50名剑士,4名武士,像这样的力量只要牺牲掉三成人员的生命,再笨的战术也能成功。

    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没有冲上去,是的,谁也没有

    但是他们也同样没有逃跑大概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必须是勇敢的。

    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同伴们一个一个被囚魂砍倒,而在思考着要反击还是要逃跑吗?似乎两样都需要勇气呢!

    接着,两只吃尸鬼总算追上来了,因为只有两条腿,而且长得比囚魂短,实在是难以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同时到达的。

    一名剑士指着空无一物的树丛喊道:“哗!有很多我看见有一大队的吃尸鬼在朝这边过来!不!那是一支由怪物组成的军团!绝对不会有错的!那是蓝斯特的阴谋,我们被一支邪恶的亡灵军团埋伏了!”

    那本该毫无说服力的话语在这一刻成了魔咒。本来还在犹豫的三名武士纷纷对自己的小队发出了撤退命令,曾经勇敢的剑士们现在全都像着了魔一样夺路而逃,而我那本该只能同时抗衡5名剑士的囚魂现在却带着2只吃尸鬼像赶羊一样引领着几十名剑士向特定的方向逃亡,每每手起刀之间总能为我赢回几条性命。

    不过我总觉得有点不妥,那样悬殊的战力对比。要是那些剑士被迫急了,反过来咬一只,便会发现其实事有可为。吃尸鬼死光了也无所为,反正有肉有时间就有吃尸鬼,没有足够多的肉,空有吃尸鬼只是一项负担,但我实在不忍心失去一只造价高昂的囚魂。因为那是我耗费了大量时间亲手造的我可爱的战争工具。倾注了我的心血,我对它有一伤感情。

    第一名被砍倒的武士之所以能迅速被砍倒,是因为他大意,对敌情不了解,自以为站在安全距离。囚魂虽有个肥肚子,别人看着又傻又可爱,但那不是因为它吃得太饱所致,而是因为里面塞了好几副棺材,这些棺材都通过严格测量定位,是不会妨碍到囚魂活动的。其实利用四条腿运动的囚魂可以跑得很快,进能追击敌人,退得保自身逃脱。

    看着囚魂把身前的敌人一个一个砍倒,直到它消失在我的视野之外,我始终没有把它召回来,也许是出于贪婪我想看到更多的反对者倒下,不杀白不杀,四条腿对上两条腿最大的优势就在这里,追击敌人而无须支付战争成本。

    过了一会儿,待囚魂跑远了后,我的骷髅剑士们拖着一名重伤员来到我身边。

    “其他人呢?”我问。

    骷髅不会说话。如果没有魔力的支撑,它们只是一副骨架,但通过精神上的联系,我已经知道那些人族剑士全都被屠掉了。平均10名骷髅剑士围杀1名人族剑士,在四面八方都是剑刃的情况,即使再好剑术也很难发挥作用,何况他们并不具有剑术上的优势。

    论剑术,我的骷髅剑士无须训练,就拥有与它自身运动能力相匹配的武艺,平均水平甚至在人族剑士之上。近身格斗时由于不畏惧死亡,能抢占进攻的先机。论武器质量,大家的武器都是产自同一个国家的,所以差别不大。唯一差别在于骷髅剑士的防具比人族剑士差了一个档次,那是决定胜败的。

    之所以有这个差距是因为我认为降低单兵生产成本,转而增加数量更有利。骷髅并不需要厚重的盔甲,因为它们没有要害。如果有的话,一个坚硬的头盔是不错的选择。但我的愿望是最好连这个头盔也省了。

    战争所到之处,没有盔甲的平民尸骨随地就能捡到,攻城掠地后随即就可编组部队。让死人复生,变成骷髅战士,再用他们的皮肉制作成能抵御部分魔法效果的皮甲,然后随便分它们一把剑就成为骷髅剑士了。这些剑,战时一车就能放一大捆,不够的话,还能从双方的尸堆中补充一些。支撑源的话,只要随便找到几个活人就可以建造,想使用这么灵活的作战方式战斗,那么特制契文的时候就应考虑周到。规定所有骷髅剑士都不穿盔甲的话,那么它们复生后的剑术适用性将更大。毕竟,我不需要考虑穿着各种盔甲会对骨架运动产生什么不良影响。

    “王子是你。”卡索徒咽下一口气悲痛地说道:“不,你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王子了。你不是人。那些骷髅都听你的,到底是何时开始,使你变了,变得这么陌生?这般可怕?”

    “你说得太对了。你所认识的那位王子已经被我杀掉了。我不过是披着这层人皮,扮演着一个不相称的角色而已。我现在就告诉你,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我不喜欢埋藏着自己。不过很快,人们都会知道我。是的,我会撕开这张本不属于我的脸蛋,露出我的真面目,你不过比他们早知道一点罢了。”我面无表情地说。

    “你说你把王子杀掉了?那你你到底是谁?”卡索徒惊讶地问道。

    “你还记得罗素安科多那所魔法学院里的亡灵巫师吧。或许你不知情,谁骗谁这些并不重要,只是身为弱势群体中的一员,真的很不快乐就是了。为什么得势的不是我们呢?你们是那样的虚弱。如果我们得势了,或许你们就得伪装成亡灵巫师过活了吧?不过你大概没机会了。”我说。

    “你你就是它?你这只畜生,抛弃人类的尊严,你这只下贱的狗,不!下贱的猪”卡索徒也只能说到这里了,原本我想听到更多的,可是我不喜欢‘猪’这种称呼。因为尽管我不一定很聪明,但至少我期望我的选择是对的,‘猪’的负面意义实在太重了,我不喜欢承担,所以没有听他把话说完,就反手一剑刺穿了他的嘴巴。

    “我的骷髅剑士们,去把那些残余力量瓦解掉吧。”我说着,自顾自走进密林之中。那两股人类的气息,实在太熟悉了,那两个家伙就在这附近,他们是不是听到我刚才的话了呢?

    我实在太高兴了,我的宠物蕾依莎捉住她,然后用锁链捆绑起来,跟小白兔们摆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