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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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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哪有空跟踪你,只是科茵在森林里正好被你的那些骷髅捉住罢了。”蕾依莎。

    “你们为什么要去森林?”我问。

    “与你无关!”蕾依莎。

    ‘啪啪啪啪’一连串的响声过后,我重复道:“你们为什么要去森林?”

    蕾依莎怒视着我,然后把头别过一边。我立即拉起她的头又连续扇几十下,可是她始终不肯说话。

    “别再打了,我们不过是在找宠物而已,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请你别再打蕾依莎了。”旁边的科茵醒了。

    “宠物?什么宠物?”我问。

    “千万别告诉它!”蕾依莎。

    “不过是一条幼龙罢了,你要就捉吧!求你不要再打蕾依莎了,不要再打了。”科茵带着哭腔说道。

    “科茵,你太过分了,如果普鲁普鲁被这只怪物捉了,我会恨你的!”蕾依莎流着眼泪愤怒地喊道。

    如果普鲁普鲁被这只怪物捉了,我会恨你的

    那只叫普鲁普鲁的家伙不就是我这只怪物吗?

    原来蕾依莎是为了找我才被我捉住的。

    蕾依莎,原谅我吧原谅我好不好?

    蕾依莎蕾依莎对不起,蕾依莎

    我站起身跳下刑台,走到一旁用闸刀把自己的左手切下来,然后扔在蕾依莎的身上,说道:“你带着我的信物,那些吃尸鬼是不会攻击你的。离开这里吧,不要再回来了,就当作是我答谢你吧。”

    “答谢我?”蕾依莎惊讶地问。

    因为担心蕾依莎不死心,继续留下来找普鲁普鲁,这样很可能在我进行军事调动时会错手杀掉她的,所以我只好说道:“你那只幼龙什么的,已经被我当祭品消耗掉了,因为你间接性地帮我解决了些比较麻烦的问题,所以我要答谢你。”

    “什么?你是说我的普鲁普鲁被你”蕾依莎眼睛又湿了。

    我冷着脸面无表情地说:“是的,你说得不错,所以你就不用再找了。我说呢,在城里居然还有白色的幼龙,原来是你养的,可帮我大忙了。离开这里后,你要到哪里去都可以,但不要到北方和西方,因为那里将变成血海。到那里去,你会死得很快的。”

    我在话里特意提到‘白色的幼龙’,以防止蕾依莎不相信普鲁普鲁不会再回到她身边。虽然我仍然企求被蕾依莎再次拥抱着,我喜欢那种感觉,但我想不会再有那样的机会了。因为我是不会争取那种机会的,比起蕾依莎的温柔,现在的我更需要力量。

    “是你原来普鲁普鲁没有回来找我,是你杀了它”蕾依莎的声音忽然变小了很多,也渐渐变得阴冷起来。

    因为担心蕾依莎跑回来送死,我接着说道:“听说东方有剑术名家,或许你可以到那里去修炼,等你变强了再回来杀我。你的眼睛别瞪那么大好吗?这样眼睛很容易疲劳的。好吧,把他们俩连同刑桌直接装箱,运走!”

    在地牢的门外,我撕下了一只活行尸的手臂,放在自己的断臂上,却发现尺寸上出了少少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说,运用起来会很麻烦的。于是,我随手把活行尸的手臂扔掉,活行尸则呆呆地看着我,没有说话,也不会说话。

    因为一点也不想再见到那只名叫‘蕾依莎’的生物,尽管我曾经认为她真的很漂亮。事实上,我确定我已经一点也不想要这只座骑了,所以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地下墓园。

    一路上,知道我的人都在回避我,他们实际上回避的是我这一身惯用的穿着。好像没有人看见我脸上粘满血迹的绷带以及在绷带后那张被撕碎了的脸,我知道他们不会在意我什么时候少了一条手臂或者多一条手臂的。

    回到宫殿,我发现梅偌失踪了,没有留下任何的书信,哪里都找不到她。而曾经陪同梅偌喝过下午茶的白兔姐姐则静静地躺在我的王座上,静静地看着我。她不会为我提供任何线索,但我从不介意。白兔姐姐的样子是那样的安详,仿佛在对我微笑着,在嘉许着我。

    大灰狼,你今天的表现好出色哦!姐姐喜欢你,今后也要乖哦!

    “霍摩德在哪里?”我站在空荡荡的殿堂上大声发话。

    一名士兵从门外走进来严肃地说道:“霍摩德大人已经离开了,他现在大概按照陛下您此前的吩咐,在他的公馆里裁减人员吧。”

    “很好。”我走到士兵身边摸着他的手臂说道:“我喜欢你的尺寸。”

    我抽出士兵腰间的短剑,士兵错愕地看着我,似乎对我的话充满了不解。在下一瞬间,我用他的短剑刺穿了他的身体,再顺手拧断了他的头。在躺倒的尸体上割下左手,接到自己的断臂处。待所有的筋骨、肌肉、神经、皮肤都接驳完成后,我发现这是一条更有使用价值的左手,或者我该把右手也换掉的。

    离开王宫后,靠近霍摩德为我准备的御用马车,车夫和马匹均感到不安。我安慰马匹,然后杀死了车夫。我想,这四匹健壮的马大概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更好地活下去。于是,我放走了它们。它们没有感谢我,也许是因为它们看见我用那双血凛凛的手伸向它们的缰绳。

    战争失败的话,我必然会被消灭,所以我希望在结果还未产生前,多做点我认为有意义的事。不,也许是毫无意义的,不久后它们又会落在新主人的手里,一直工作,直到老了,然后被吃掉,但我仍然喜欢这样做,或许我不愿意变成它们。

    来到霍摩德的公馆,看见那样的奢华,我知道这个族群有着巨大而可以被利用的矛盾。这个族群总喜欢制造王者,如果没有这个优良传统,我这个破坏社会和谐的不良分子今天就不会站在这里。

    “霍摩德在哪里?”今天,我是第二次问这个问题了。霍摩德的女仆给了我一个更准确的答复,她说:“主人在浴室。”

    “不要告诉他‘我来了’。事实上,我现在只想知道他什么时候可以自己走出来?”我问。

    “也许到今天晚上,也许到明天。”女仆。

    “他掉到粪坑里了吗?我忽然想看到那个自认为是个绅士的家伙一身粪便的狼狈样子,麻烦你带我到浴室里去。”我说。

    “这样主人会骂我的。”女仆低下头小声地说。

    “你不带我去,现在就杀掉你。”我说。

    接着,在女仆的带领下,我来到一个大型女用浴室,那些半裸的女孩没有回避我,甚至没有发现我这个不速之客在入侵她们的领土。在女用浴室中心地段有个医疗中心,而在医疗中心里面有间办公室。当我推开门时,发现霍摩德并没有在洗澡,而是在专心地批阅着文件。我对这种建筑格局感到奇怪,但我没有对此作出询问,因为要说我对别人的私人兴趣感兴趣的话,霍摩德的私人兴趣并不在我最感兴趣的前十名名单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