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胖子王鑫的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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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去参加了御兽宗的试炼。【最新章节阅读】在御兽宗的美丽的灵兽境之中,我感觉到了风的呼吸,感觉到了世界的生命力,感受到了大道的呼唤,于是我发奋图强的为了入御兽宗而努力着。
我叫王鑫,我的老爹王大富前些年做了些买卖发家致富,但是由于出身一直被别人说是土财主,土包子。
老爹王大富是个爱面子的人,被别人说自己家没有底蕴,心里很是不服。所以他想到了让自己的那个好吃懒惰的儿子去修仙。要知道这年代哪个家族出个修仙者那可是光宗耀祖的事啊。
所以那个好吃懒惰的儿子——也就是我,就踏上了御兽宗拜师之旅。我度过种种危险,排除万难,终于来到了御兽宗外。也很荣幸的被检测出来有灵根,不过至于与我送检测灵根那个修士的几万两银子有没有关系,我就不知道了。
其实按我的资质,十二岁了根本就没怎么修炼过,这么多年只有一项特长——吃。并不一定能拜师御兽宗的,其实老爹也没准备让我拜师成功,他的意思是就算拜师不成功他也让我留下做个侍从,混个练气修为;然后他在家乡假装宣传一下,就说我拜师成功了。这样就再也没人说他土财主土包子了,而且家里还能省下不少粮食;我是有多能吃,不就是三四个人的饭量吗?老爹也真是够吝啬的。
于是我带了一些钱财和盘缠就踏上了拜师之旅,看着那个元婴修士飞在空中的样子,我第一次对修道真的产生了向往。什么?那个元婴强者说第一项比的是对灵兽的亲和力和驯服能力。虽然和我梦想的比赛吃东西差的有些远,不过也比最怕的打斗强啊。所以我豁出去了,我要拼一把。当侍从哪里有当弟子舒坦啊,自己也得努力当弟子。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秘密绝招,把我最最心爱的鸡腿绑在绳子上,然后自己偷偷的趴在一边。我想既然我这么爱吃的鸡腿,对灵兽一定也有吸引力。到时候等灵兽被吸引的时候,我就一点一点的拉绳子把它吸引过来。第一次尝试我等了半天也没见那只带着御兽红绳的灵兽被我吸引,当我看到它吃什么东西的时候,我明白了。它原来吃素,鸡腿对它没什么吸引力。
但是我没有灰心,找吃肉的灵兽不就可以了。于是我转移了战场,终于慢慢摸到了规律,在牺牲了三只鸡腿之后。
我拿到了人生第一条御兽红绳,前两个都因为一不注意灵兽吃了鸡腿就跑,等我拉的时候已经晚了,我自己又追不上。当第三个心爱的鸡腿与我分离的时候,我知道了规律,控制了拉绳的速度,终于成功拿到了我人生的第一条御兽红绳。
我很开心,虽然我带的十只鸡腿只剩下三只了。我承认我没经受住诱惑,在绑鸡腿的时候被我自己吃了四只,灵兽吃了三只。不过说真的,鸡腿可真好吃啊,唉,我那些肥嫩的鸡腿。额,好像跑题了。
按照老爹做生意的方法,一千个人平分一万个一样的东西,选出一百个。
我很可能有五个就能突破前一百,因为他们会互相吞并竞争,我到时候找个山洞睡上一觉,也是有可能胜出的。剩下三条鸡腿一只分成两份用,应该有可能再抓四只灵兽得到四个御兽红绳。
当我给自己打气——努力,奋斗之后,我又一次出发了,这次我找到了一只肉食灵兽,它的身上也有我要的御兽红绳。我冷静的布局,用心的观察时机。可是当灵兽上钩,我眼看着要拉绳子引它过来的时候,我的屁股突然被大力踢了一脚,那一脚可真疼啊,不知道是哪个乌龟王八蛋踢的,当时我连杀了这个脚的主人的心都有。
嗯。不对,上面这一段要从新写,我觉得这一脚力度正好,唤醒了我体内的洪荒之力,让我从此更加的一心向道。最终才能取得了难以想象的成就。这只脚的主人不一般啊,一看就是我命中注定的贵人。见到他的那一刻,他那一脚的风骚已经深入我心,如果不是我是个男儿的话,我都想以身相许。他是那么的伟大,那么的帅气。
所以自那决定命运的一脚踢出之后,我就认识了我人生的灯塔,修道路上的明灯。我最重要的人——我的老大张不冬,从此在老大的带领下一起叱咤修真界,战邪魔,斗天地。所向披靡。
然而在后来的吞天吐地王胖子的回忆录中被记载如此伟大的时刻的真实情景是这样的:
“我的鸡腿,我的灵兽,我的红绳。哪个杀千刀的踢我屁股。”胖子王鑫发出了杀猪一般的嚎叫,刚刚他可是就要成功了啊,现在那灵兽趁他不注意,吃了鸡腿就跑。凑够五条御兽红绳的可能又低了一分。
“胖子,对不住啊。我没注意。和你开个玩笑。”张不冬这个时候没了屁股的阻拦也看明白了胖子王鑫在做什么?他竟然用鸡腿诱惑灵兽,虽然东西不一样,但是道理与他是一样的。
王鑫一看后面是个比自己还小的男孩,胆气一下壮了起来,他决定发挥自己心宽体胖的优势。于是他故作凶恶的说到:“刚刚本来我都在自己的聪明计谋下,要收获我的第三十条御兽红绳了。你打扰了我,你得赔我。”
嗯。装三十条应该能吓到他吧毕竟是个比自己还小的小屁孩,估计也是来混个修真身份镀个金的。三十条的成绩应该已经很厉害了,应该能吓到这个小屁孩。
“额,好吧。我赔你一条。”说完张不冬运转混沌气与双手,不过为了不让胖子怀疑,他拿出了自己这段时间仿照启智丹做的泥球,毕竟没人的时候自己把混沌气布于双手不会有什么。但是有人的时候,总得有个名头。假启智丹就不错,别人也都用启智丹吸引灵兽。
只见那吃了鸡腿的灵兽好像被什么诱惑了一样,直接愣住,然后转身就走了回来,一点也不凶猛,像一只邀宠的猫似的,竟然还摇了摇尾巴。张不冬取下一缕毛和那条御兽红绳,把红绳递给胖子说:
“拿走吧,算我赔你的。”毕竟胖子也不算说谎,自己确实打扰了他抓灵兽。虽然很怀疑他哪里有那么多的鸡腿来抓三十条带御兽红绳的灵兽,不过每个人都有秘密,自己赔偿了他就好了,一条红绳而已,时间还长,自己有的是时间去找别的御兽红绳。
胖子王鑫一脸懵了的表情,我擦,抓灵兽真的这么简单吗?这小子记得并不是那些世家子弟一方,而是和自己站在一边的啊。这个时候胖子也想起来了,张不冬也是平民一波里的人,并不是上面世家弟子。
难道他是什么内定的弟子,或者哪个长老的私生子,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能得到御兽红绳。王鑫浮想联翩,心中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他想了想自己的情况,做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只见他啪的一下子抱住了张不冬的大腿,声泪俱下的说到:
“老大,你收我做小弟吧。我叫王鑫,我很可怜啊。被我那狠心的老爹扔来御兽宗拜师学艺,从此远离那些好吃的美食。就为了他不想别人因为他是暴发户,说他是土包子。世间哪有这么狠心的爹啊,哪有比我可怜的人啊。”王鑫这个时候演技爆发,一把鼻涕一把泪,把自己的经历说的凄惨了十倍。
张不冬看着眼前的一幕,不知怎么觉得就这么眼熟。好像大约也许自己用过吧,不过这胖子看着挺好玩,也没什么坏心眼的样子。要不自己考虑一下,收了这个小弟也不错。
“那你不是自己弄了三十多条御兽红绳吗?干嘛拜我当老大?”张不冬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他刚刚就在怀疑这个胖子是在吹牛,只是自己不差那一条御兽红绳,没戳破而已。
“老大,刚刚我是骗你的。我只有一条红绳啊,不信你看。老大你就收了我吧,我可以捶腿捶背,给你做饭洗衣。今天我为你骄傲,明天你肯定为我自豪啊。我是一个有潜力的小弟啊。”胖子王鑫解释了一下,还不忘趁机推销一下自己。
“好吧,你跟我来吧。我收你这小弟,不过你得听我的话,我保证咱们都能入宗成功。而且我在这里有敌人,你也得配合我一起打击他们。”张不冬看着这个有些喜感的胖子,觉得受这样一个小弟也不错,那些高富帅哪个不是小弟成群,有事叫小弟做就成了。虽然这个胖子差了一点,不过第一个小弟,水准就放低一些好了。
“老大的敌人,就是我王鑫的敌人。你让我打东,我绝对不打西。”王鑫把自己的胸膛拍的碰碰响。
就这样,张不冬有了自己在修真界的第一个小弟,后来号称吞天吐地王胖子的王鑫。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去参加了御兽宗的试炼。【最新章节阅读】在御兽宗的美丽的灵兽境之中,我感觉到了风的呼吸,感觉到了世界的生命力,感受到了大道的呼唤,于是我发奋图强的为了入御兽宗而努力着。
我叫王鑫,我的老爹王大富前些年做了些买卖发家致富,但是由于出身一直被别人说是土财主,土包子。
老爹王大富是个爱面子的人,被别人说自己家没有底蕴,心里很是不服。所以他想到了让自己的那个好吃懒惰的儿子去修仙。要知道这年代哪个家族出个修仙者那可是光宗耀祖的事啊。
所以那个好吃懒惰的儿子——也就是我,就踏上了御兽宗拜师之旅。我度过种种危险,排除万难,终于来到了御兽宗外。也很荣幸的被检测出来有灵根,不过至于与我送检测灵根那个修士的几万两银子有没有关系,我就不知道了。
其实按我的资质,十二岁了根本就没怎么修炼过,这么多年只有一项特长——吃。并不一定能拜师御兽宗的,其实老爹也没准备让我拜师成功,他的意思是就算拜师不成功他也让我留下做个侍从,混个练气修为;然后他在家乡假装宣传一下,就说我拜师成功了。这样就再也没人说他土财主土包子了,而且家里还能省下不少粮食;我是有多能吃,不就是三四个人的饭量吗?老爹也真是够吝啬的。
于是我带了一些钱财和盘缠就踏上了拜师之旅,看着那个元婴修士飞在空中的样子,我第一次对修道真的产生了向往。什么?那个元婴强者说第一项比的是对灵兽的亲和力和驯服能力。虽然和我梦想的比赛吃东西差的有些远,不过也比最怕的打斗强啊。所以我豁出去了,我要拼一把。当侍从哪里有当弟子舒坦啊,自己也得努力当弟子。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秘密绝招,把我最最心爱的鸡腿绑在绳子上,然后自己偷偷的趴在一边。我想既然我这么爱吃的鸡腿,对灵兽一定也有吸引力。到时候等灵兽被吸引的时候,我就一点一点的拉绳子把它吸引过来。第一次尝试我等了半天也没见那只带着御兽红绳的灵兽被我吸引,当我看到它吃什么东西的时候,我明白了。它原来吃素,鸡腿对它没什么吸引力。
但是我没有灰心,找吃肉的灵兽不就可以了。于是我转移了战场,终于慢慢摸到了规律,在牺牲了三只鸡腿之后。
我拿到了人生第一条御兽红绳,前两个都因为一不注意灵兽吃了鸡腿就跑,等我拉的时候已经晚了,我自己又追不上。当第三个心爱的鸡腿与我分离的时候,我知道了规律,控制了拉绳的速度,终于成功拿到了我人生的第一条御兽红绳。
我很开心,虽然我带的十只鸡腿只剩下三只了。我承认我没经受住诱惑,在绑鸡腿的时候被我自己吃了四只,灵兽吃了三只。不过说真的,鸡腿可真好吃啊,唉,我那些肥嫩的鸡腿。额,好像跑题了。
按照老爹做生意的方法,一千个人平分一万个一样的东西,选出一百个。
我很可能有五个就能突破前一百,因为他们会互相吞并竞争,我到时候找个山洞睡上一觉,也是有可能胜出的。剩下三条鸡腿一只分成两份用,应该有可能再抓四只灵兽得到四个御兽红绳。
当我给自己打气——努力,奋斗之后,我又一次出发了,这次我找到了一只肉食灵兽,它的身上也有我要的御兽红绳。我冷静的布局,用心的观察时机。可是当灵兽上钩,我眼看着要拉绳子引它过来的时候,我的屁股突然被大力踢了一脚,那一脚可真疼啊,不知道是哪个乌龟王八蛋踢的,当时我连杀了这个脚的主人的心都有。
嗯。不对,上面这一段要从新写,我觉得这一脚力度正好,唤醒了我体内的洪荒之力,让我从此更加的一心向道。最终才能取得了难以想象的成就。这只脚的主人不一般啊,一看就是我命中注定的贵人。见到他的那一刻,他那一脚的风骚已经深入我心,如果不是我是个男儿的话,我都想以身相许。他是那么的伟大,那么的帅气。
所以自那决定命运的一脚踢出之后,我就认识了我人生的灯塔,修道路上的明灯。我最重要的人——我的老大张不冬,从此在老大的带领下一起叱咤修真界,战邪魔,斗天地。所向披靡。
然而在后来的吞天吐地王胖子的回忆录中被记载如此伟大的时刻的真实情景是这样的:
“我的鸡腿,我的灵兽,我的红绳。哪个杀千刀的踢我屁股。”胖子王鑫发出了杀猪一般的嚎叫,刚刚他可是就要成功了啊,现在那灵兽趁他不注意,吃了鸡腿就跑。凑够五条御兽红绳的可能又低了一分。
“胖子,对不住啊。我没注意。和你开个玩笑。”张不冬这个时候没了屁股的阻拦也看明白了胖子王鑫在做什么?他竟然用鸡腿诱惑灵兽,虽然东西不一样,但是道理与他是一样的。
王鑫一看后面是个比自己还小的男孩,胆气一下壮了起来,他决定发挥自己心宽体胖的优势。于是他故作凶恶的说到:“刚刚本来我都在自己的聪明计谋下,要收获我的第三十条御兽红绳了。你打扰了我,你得赔我。”
嗯。装三十条应该能吓到他吧毕竟是个比自己还小的小屁孩,估计也是来混个修真身份镀个金的。三十条的成绩应该已经很厉害了,应该能吓到这个小屁孩。
“额,好吧。我赔你一条。”说完张不冬运转混沌气与双手,不过为了不让胖子怀疑,他拿出了自己这段时间仿照启智丹做的泥球,毕竟没人的时候自己把混沌气布于双手不会有什么。但是有人的时候,总得有个名头。假启智丹就不错,别人也都用启智丹吸引灵兽。
只见那吃了鸡腿的灵兽好像被什么诱惑了一样,直接愣住,然后转身就走了回来,一点也不凶猛,像一只邀宠的猫似的,竟然还摇了摇尾巴。张不冬取下一缕毛和那条御兽红绳,把红绳递给胖子说:
“拿走吧,算我赔你的。”毕竟胖子也不算说谎,自己确实打扰了他抓灵兽。虽然很怀疑他哪里有那么多的鸡腿来抓三十条带御兽红绳的灵兽,不过每个人都有秘密,自己赔偿了他就好了,一条红绳而已,时间还长,自己有的是时间去找别的御兽红绳。
胖子王鑫一脸懵了的表情,我擦,抓灵兽真的这么简单吗?这小子记得并不是那些世家子弟一方,而是和自己站在一边的啊。这个时候胖子也想起来了,张不冬也是平民一波里的人,并不是上面世家弟子。
难道他是什么内定的弟子,或者哪个长老的私生子,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能得到御兽红绳。王鑫浮想联翩,心中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他想了想自己的情况,做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只见他啪的一下子抱住了张不冬的大腿,声泪俱下的说到:
“老大,你收我做小弟吧。我叫王鑫,我很可怜啊。被我那狠心的老爹扔来御兽宗拜师学艺,从此远离那些好吃的美食。就为了他不想别人因为他是暴发户,说他是土包子。世间哪有这么狠心的爹啊,哪有比我可怜的人啊。”王鑫这个时候演技爆发,一把鼻涕一把泪,把自己的经历说的凄惨了十倍。
张不冬看着眼前的一幕,不知怎么觉得就这么眼熟。好像大约也许自己用过吧,不过这胖子看着挺好玩,也没什么坏心眼的样子。要不自己考虑一下,收了这个小弟也不错。
“那你不是自己弄了三十多条御兽红绳吗?干嘛拜我当老大?”张不冬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他刚刚就在怀疑这个胖子是在吹牛,只是自己不差那一条御兽红绳,没戳破而已。
“老大,刚刚我是骗你的。我只有一条红绳啊,不信你看。老大你就收了我吧,我可以捶腿捶背,给你做饭洗衣。今天我为你骄傲,明天你肯定为我自豪啊。我是一个有潜力的小弟啊。”胖子王鑫解释了一下,还不忘趁机推销一下自己。
“好吧,你跟我来吧。我收你这小弟,不过你得听我的话,我保证咱们都能入宗成功。而且我在这里有敌人,你也得配合我一起打击他们。”张不冬看着这个有些喜感的胖子,觉得受这样一个小弟也不错,那些高富帅哪个不是小弟成群,有事叫小弟做就成了。虽然这个胖子差了一点,不过第一个小弟,水准就放低一些好了。
“老大的敌人,就是我王鑫的敌人。你让我打东,我绝对不打西。”王鑫把自己的胸膛拍的碰碰响。
就这样,张不冬有了自己在修真界的第一个小弟,后来号称吞天吐地王胖子的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