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给你买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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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家与分家只差一字,地位却是相差甚远,就如小宗师与大宗师境界,一字之差,隔如天地。
分家无论多么富贵登云升天,院落林立,一眼望不尽,门客千万。络绎不绝,家府大门前场面是断然不能胜过本家,哪怕与本家并列都是逾越,乃大罪过。还有就是,大门前额上的牌匾,更是不能用烫金色字体写下本家姓,以显示对本家人的尊重。
就像吴家分家,富贵荣华,旱天城中地位也是数一数二,但门前的仗势和客卿,远远少过阳城本家。
其实这些都不过是图个表面,高贵皇家后辈,哪个不是吃好喝好,进士伴读,理应是饱读诗书,顺应伦理规矩,但历史上谋朝篡位的还真不在少数,就说当朝坐在龙椅上的那位主子,不也是分家打了本家脸,自立门户。
旱天城从前朝往前,都是贫穷之地,虽有一条大江连通天地各大城,可奈何当时造船技术低下,武道颓废,大江水势滔天,涨潮时更是突破堤坝,涌入城内,不少百姓惨死。现在造船技术提升,武道鼎盛,又恰逢大江弱势,旱天城才稍有好转势头。
当时的旱天城,城里城外都避之不及,进城的巴不得当天出城,城里人恨不得马上搬离,谁都对城外那条大江避而远之,指不定江里的龙王明日就大发脾气,来个水漫全城,大家结伴下辈子再见,当真憋屈的劲。
据书中记载,旱天城有段时间,大潮汹涌异常,江水入城,数月不退,城中漂尸千万,惨不忍睹,晚间只见点点灯笼,三寸光芒照人间,宛如一座鬼城,很是凄凉恐怖。
也不知是刘家祖辈目光长远,还是实在太过懒散,不愿搬迁,从有史料记载,刘姓一族就在旱天落草生根,一直繁衍至今,院府超三千,客卿更过万,渔船千百条,在吴分家没崛起时,实乃旱天城第一大家族,现在随着吴家分家与其他各家分家的搬迁,早已从前些年的吴家一手揽天,一直呈低垂之势。
终归是富贵人家里耳濡目染官场险恶长大的子孙,不同江湖其他女子,眼见热闹一股脑不分敌我。
毕竟眼下吴家和刘家的关系可是微妙。
吴长林在笑完之后还是悄悄提醒道:“忧哥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喜欢你?”吴忧含笑打趣问道。
古灵精怪的姑娘罕见一愣,没想到吴家少爷会在此时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轻笑道:“忧哥哥这是吃醋了?”
年轻白衣笑而不语,自己虽不如黄有德有双慧眼能看清气运,但有些人的内心一直都写在脸上,不用引导,自己都交代清楚。
吴忧抛给青衣姑娘一个眼神,曲小莲心领神会,瞥一眼茶楼里的跳梁小丑,收回双眸,平淡道:“吐纳均匀,应该是入武道的门槛,观其面向不过二十,最多不过二境水平。”
吴忧手握茶杯,不顾刘家后人颜面,扬声道:“倒是想杀杀刘家风头。”
刘家后人脸色涨红,刚想出声就被身后同伴拉回。
眼前刘家后人爱慕吴分家大小姐不是一天两天,全城人都知道,她爹吴霄可是旱天城首富,被誉为金玉满堂,旱天城现在一半店铺都是吴分家的私产,手中更是握着全城的铁匠铺,对吴长林的宠溺也是全城人都知,想当初吴长林十五岁生成,吴霄便在分家口方圆五十里地铺上价值连城的金色琉璃,要知道琉璃虽然是寻常之物,但这金色琉璃可是价值连城,小小一片都换还几十两白银,那时全城有人有脸都出息宴会,目瞪口呆。再说,吴长林这个小丫头也着实不简单,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武道天赋也不弱,文武双全实至名归。
“他身后都是其他大家的膏粱子弟,无非是仗着家族势力,或者是自己什么姐姐嫁给外城高官当妾,狗仗人势,我们不用理会就好。”吴长林还是把吴忧的话当真,毕竟陵城离旱天可不远,吴家少爷大闹陵城的事迹被添油加醋不知现在多少个版本在城中传播。
年轻白衣轻轻一笑,语气故意转柔,好似正与吴长林打情骂俏般道:“全听长林妹妹的就是了。”
林熙月双眸瞪大,险些一口茶水喷出,不相信这语调是从吴忧嘴中发出。
青衣姑娘捂嘴低眉轻笑,从小一起长大,虽说在书房隔了十年,吴忧想做些什么,她自然心领神会。
吴忧的声音空灵好听,传入刘家后人耳朵里,竟比银针戳动还来得刺耳些,嚷道:“长林是你能叫的?”
哪知还未等吴忧开口,吴长林很不客气的回道:“不是他叫的难道还是你叫的?”
唯恐热闹不嫌大的年轻白衣还在一旁煽风点火道:“对,长林就跟我一人熟悉。”
两人相视一笑,这般心有灵犀,让在场所有公子们群情激愤,又不迫不得已忍气吞声。
“吴少爷行事这般招摇,就不怕旱天的天塌下来?”刘家后人实在忍不下这口气,纵然是吴家本家少爷又如何,论身份地位,自己也只不过输他吴忧半截。
年轻白衣本来就对茶酒不感兴趣,无论江湖中有关茶与酒多少传闻,在他心中都不过入喉半天一泡尿功夫,只想坐在茶楼里观观景色,结果碰到这帮煞风景的白痴,平淡给了曲小莲一个眼神,后者二话不说拔出扎头发的簪子,想都没想扔出。
青丝漫舞,簪子划破空气,擦过刘家后人脸皮,留下一抹鲜红,直勾勾钉在众人桌面上,惊魂未定,不敢动弹,生怕吴忧脾气不好,再来一针。
“忧哥哥,这件事情若是被人有意传出去,你的名声想来又要不好听了。”吴长林噗嗤一笑,忍不住打趣道,双眸闪光,很满意吴忧做法。
声名狼藉,用这个形容吴忧现在是再贴切不过,自打他入书房那日起,江湖里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何曾对他有赞美之语,无非是些不痛不痒,趁个口舌之快罢了。要是为了个名声,跟文人那般,与人要死要活的,整个江湖不早就乱套了。
“放心,忧哥哥,就算天塌下来也有我爹。”吴长林看向吴忧的目光,与先前多了些不同,反过来柔声安慰道。
这个如妖精般的小丫头似乎忘了,那日他爹曾当着万人面,给眼前的白衣公子哥牵过马绳。
只不过年轻白衣还在考虑要不要把事情闹得大一些。
林熙月与茶楼底下那群以讹传讹的人不同,亲眼见识过吴忧在陵城所举,当真是怕他腰间长剑出鞘,血染旱天,又瞧见吴忧不安分的眼神,赶忙给吴忧倒上一杯茶,道:“喝茶喝茶。”
年轻白衣接过茶杯,很是给面的抿一口茶,看向青丝披散的曲小莲,笑道:“曲姐姐,等下待你买簪。”
青衣姑娘下意识想要拒绝,可迎上吴忧认真的眸子,还是心软:“好。”
本家与分家只差一字,地位却是相差甚远,就如小宗师与大宗师境界,一字之差,隔如天地。
分家无论多么富贵登云升天,院落林立,一眼望不尽,门客千万。络绎不绝,家府大门前场面是断然不能胜过本家,哪怕与本家并列都是逾越,乃大罪过。还有就是,大门前额上的牌匾,更是不能用烫金色字体写下本家姓,以显示对本家人的尊重。
就像吴家分家,富贵荣华,旱天城中地位也是数一数二,但门前的仗势和客卿,远远少过阳城本家。
其实这些都不过是图个表面,高贵皇家后辈,哪个不是吃好喝好,进士伴读,理应是饱读诗书,顺应伦理规矩,但历史上谋朝篡位的还真不在少数,就说当朝坐在龙椅上的那位主子,不也是分家打了本家脸,自立门户。
旱天城从前朝往前,都是贫穷之地,虽有一条大江连通天地各大城,可奈何当时造船技术低下,武道颓废,大江水势滔天,涨潮时更是突破堤坝,涌入城内,不少百姓惨死。现在造船技术提升,武道鼎盛,又恰逢大江弱势,旱天城才稍有好转势头。
当时的旱天城,城里城外都避之不及,进城的巴不得当天出城,城里人恨不得马上搬离,谁都对城外那条大江避而远之,指不定江里的龙王明日就大发脾气,来个水漫全城,大家结伴下辈子再见,当真憋屈的劲。
据书中记载,旱天城有段时间,大潮汹涌异常,江水入城,数月不退,城中漂尸千万,惨不忍睹,晚间只见点点灯笼,三寸光芒照人间,宛如一座鬼城,很是凄凉恐怖。
也不知是刘家祖辈目光长远,还是实在太过懒散,不愿搬迁,从有史料记载,刘姓一族就在旱天落草生根,一直繁衍至今,院府超三千,客卿更过万,渔船千百条,在吴分家没崛起时,实乃旱天城第一大家族,现在随着吴家分家与其他各家分家的搬迁,早已从前些年的吴家一手揽天,一直呈低垂之势。
终归是富贵人家里耳濡目染官场险恶长大的子孙,不同江湖其他女子,眼见热闹一股脑不分敌我。
毕竟眼下吴家和刘家的关系可是微妙。
吴长林在笑完之后还是悄悄提醒道:“忧哥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喜欢你?”吴忧含笑打趣问道。
古灵精怪的姑娘罕见一愣,没想到吴家少爷会在此时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轻笑道:“忧哥哥这是吃醋了?”
年轻白衣笑而不语,自己虽不如黄有德有双慧眼能看清气运,但有些人的内心一直都写在脸上,不用引导,自己都交代清楚。
吴忧抛给青衣姑娘一个眼神,曲小莲心领神会,瞥一眼茶楼里的跳梁小丑,收回双眸,平淡道:“吐纳均匀,应该是入武道的门槛,观其面向不过二十,最多不过二境水平。”
吴忧手握茶杯,不顾刘家后人颜面,扬声道:“倒是想杀杀刘家风头。”
刘家后人脸色涨红,刚想出声就被身后同伴拉回。
眼前刘家后人爱慕吴分家大小姐不是一天两天,全城人都知道,她爹吴霄可是旱天城首富,被誉为金玉满堂,旱天城现在一半店铺都是吴分家的私产,手中更是握着全城的铁匠铺,对吴长林的宠溺也是全城人都知,想当初吴长林十五岁生成,吴霄便在分家口方圆五十里地铺上价值连城的金色琉璃,要知道琉璃虽然是寻常之物,但这金色琉璃可是价值连城,小小一片都换还几十两白银,那时全城有人有脸都出息宴会,目瞪口呆。再说,吴长林这个小丫头也着实不简单,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武道天赋也不弱,文武双全实至名归。
“他身后都是其他大家的膏粱子弟,无非是仗着家族势力,或者是自己什么姐姐嫁给外城高官当妾,狗仗人势,我们不用理会就好。”吴长林还是把吴忧的话当真,毕竟陵城离旱天可不远,吴家少爷大闹陵城的事迹被添油加醋不知现在多少个版本在城中传播。
年轻白衣轻轻一笑,语气故意转柔,好似正与吴长林打情骂俏般道:“全听长林妹妹的就是了。”
林熙月双眸瞪大,险些一口茶水喷出,不相信这语调是从吴忧嘴中发出。
青衣姑娘捂嘴低眉轻笑,从小一起长大,虽说在书房隔了十年,吴忧想做些什么,她自然心领神会。
吴忧的声音空灵好听,传入刘家后人耳朵里,竟比银针戳动还来得刺耳些,嚷道:“长林是你能叫的?”
哪知还未等吴忧开口,吴长林很不客气的回道:“不是他叫的难道还是你叫的?”
唯恐热闹不嫌大的年轻白衣还在一旁煽风点火道:“对,长林就跟我一人熟悉。”
两人相视一笑,这般心有灵犀,让在场所有公子们群情激愤,又不迫不得已忍气吞声。
“吴少爷行事这般招摇,就不怕旱天的天塌下来?”刘家后人实在忍不下这口气,纵然是吴家本家少爷又如何,论身份地位,自己也只不过输他吴忧半截。
年轻白衣本来就对茶酒不感兴趣,无论江湖中有关茶与酒多少传闻,在他心中都不过入喉半天一泡尿功夫,只想坐在茶楼里观观景色,结果碰到这帮煞风景的白痴,平淡给了曲小莲一个眼神,后者二话不说拔出扎头发的簪子,想都没想扔出。
青丝漫舞,簪子划破空气,擦过刘家后人脸皮,留下一抹鲜红,直勾勾钉在众人桌面上,惊魂未定,不敢动弹,生怕吴忧脾气不好,再来一针。
“忧哥哥,这件事情若是被人有意传出去,你的名声想来又要不好听了。”吴长林噗嗤一笑,忍不住打趣道,双眸闪光,很满意吴忧做法。
声名狼藉,用这个形容吴忧现在是再贴切不过,自打他入书房那日起,江湖里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何曾对他有赞美之语,无非是些不痛不痒,趁个口舌之快罢了。要是为了个名声,跟文人那般,与人要死要活的,整个江湖不早就乱套了。
“放心,忧哥哥,就算天塌下来也有我爹。”吴长林看向吴忧的目光,与先前多了些不同,反过来柔声安慰道。
这个如妖精般的小丫头似乎忘了,那日他爹曾当着万人面,给眼前的白衣公子哥牵过马绳。
只不过年轻白衣还在考虑要不要把事情闹得大一些。
林熙月与茶楼底下那群以讹传讹的人不同,亲眼见识过吴忧在陵城所举,当真是怕他腰间长剑出鞘,血染旱天,又瞧见吴忧不安分的眼神,赶忙给吴忧倒上一杯茶,道:“喝茶喝茶。”
年轻白衣接过茶杯,很是给面的抿一口茶,看向青丝披散的曲小莲,笑道:“曲姐姐,等下待你买簪。”
青衣姑娘下意识想要拒绝,可迎上吴忧认真的眸子,还是心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