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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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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face="楷体gb2312">“慧骃”全国代表大会进行大辩论,辩论结果如何——“慧骃”的学术——它们的建筑——它们的葬礼——它们的语言缺陷。</font>  在我离开这个国家三个月之前,它召开了一次全国大会,我的主人作为我们这个地区的代表参加了大会。在这次会议上,它们对一个老问题进行辩论,实际上那也是这个国家自古以来仅有辩论的一个问题。我的主人回来后把辩论的详情告诉了我。

    辩论的问题是:要不要把“野胡”从地面上消灭干净。一位主张消灭的代表提出了几个很有力并且很有份量的论点。它认为“野胡”是世上最肮脏。最有害、最丑陋的动物,它们最倔强、最不可驯、最恶毒、最爱捣鬼。如果不时时加以看管,它们就会偷吃“慧骃”母牛的奶,把它们的猫弄死吞吃掉,躁坏它们的燕麦和青草,还会干出许许多多别的放肆无礼的事来。它注意到了这么一个流行的传说:“野胡”在这个国家并不是一向就有的,而是许多年前忽然就有这样的一对在一座山上出现了;至于它们是由太阳晒着烂泥生出来的还是海里的淤泥和渣滓变来的,则永远无从知晓。后来这一对“野胡”开始繁殖,短时间内它们的后代越来越多,以致遍布全国,上下为害。“慧骃”为了除此一害,曾举行过一次大狩猎,终于将全伙“野胡”包围了起来;它们将大的“野胡”杀死,每个“慧骃”只留两只小的养在窝里,驯养它们拖拉或者肩背东西;本性这么野蛮的动物能驯服到这地步,也算是难能的了。这一传说看来很有道理。那动物不可能是“依林赫尼阿姆锡”(意思是当地的土著),因为“慧骃”和所有别的动物者对它们十分痛恨;虽说它们生性恶毒,完全应当受到痛恨,但如果它们是土生土长的动物,大家也决不会恨它们到这样的地步,否则早就把它们给消灭了。当地居民还忽发奇想,想用“野胡”来为自己服务,结果十分轻率地忽略了对驴这一种族的培养。驴这种动物文雅、温顺、规矩,容易养,也没有任何难闻的气味,虽然身体不如“野胡”那么灵活,但干活的力气还是足足有余的。假如说它们的叫声不大好听,可比起“野胡”那可怕的嚎叫来,总还是要讨喜得多。

    另外几个代表也发表了相同的意见。这时我的主人就向大会提出一个权宜之计,实际上它是受了我这个暗示才想到这个办法的。它同意前面发言的那位高贵的代表所说的,说是有这么一个传说,并且肯定那两只据说是它们最早看到的“野胡”是由海上漂到这儿来的;它们被同伴遗弃,来到这陆上,后来躲进山里,逐渐退化,年深日久就变得远比它们在祖国的同类要野蛮。它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它现在就有那么一只神奇的“野胡”(它指的就是我自己),这是大多数代表都听说过的,不少代表也都亲眼见过。它接着向大家叙述最初它怎样发现了我;我的全身都用别的动物的毛皮制成的东西遮盖着;我还有自己的语言,也完全学会了它们的话;我也曾告诉过它我来到这里的种种奇遇;它看到我身上没有遮盖物的时候,每个地方都完完全全像一只“野胡”只是皮肤较白,没有那么多毛,爪子也短些罢了。它又说,我曾经想努力说服它,使它相信在我的祖国和别的一些国家里“野胡”是处在统治地位的理性动物“慧骃”却受到奴役。它说它发现我身上有“野胡”的全部特性,不过稍有几分理性而略为文明罢了,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却远不如“慧骃”就像它们国家的“野胡”远不如我一样。它说我还曾提到过我们的一种习惯做法,为了使“慧骃”变得温顺,它们小的时候我们就把它们给阉割了,那手术是既简单又安全。它说,向畜生学习智慧也不是什么没有脸面的事;蚂蚁不是教我们勤劳,燕子不是教我们筑窝吗(我把“利航赫”这个词译作燕子,其实它比燕子大多了)?因此那发明不妨用到这里的小“野胡”身上,这样不仅可以使它们变得较为温顺、善良,而且用不着杀生,一代之后就可以将所有“野胡”全都杀光。同时还应该鼓励“慧骃”养驴;从整体来说,驴比别的兽类更有价值,此外它们还有这样一个优点:驴子养到五岁就可以用了,别的兽类却要养到十二岁。

    这就是我的主人当时认为可以告诉我的关于全国代表大会的所有情况。可是它却隐瞒了关于我个人的一件事,这事的不幸后果我后来感受到了,我生命中随之而来的所有不幸由此而始;这事儿到下面适当的地方读者会知道的。

    “慧骃”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它们的知识全部是口耳相传的。因为这个民族十分团结,天赋各种美德,完全受理性支配,跟别的国家又毫无往来,所以几乎没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关于历史的部分,不用烦脑子去苦记就可以很容易地保存下来。我前面已经说到过,它们不会生病,所以也用不着大夫。可它们倒是有用药草配制的良药,用来治疗蹄骹或蹄楔上偶尔因尖利的石头造成的伤害,也可以用来治疗身体其他各部的损伤。

    它们根据日月的周转运行来计算一年的时间,但不再细分到星期。它们对这两个发光体的运行情况十分了解,也明白日蚀和月蚀的道理。这些就是它们在天文学方面的最高发展。

    在诗歌方面,必须承认它们超过了其他全部有生命的动物。它们的诗歌比喻贴切,描写细致而恰到好处,实在不是我们所能学得来的。它们的韵文就富于比喻和描写,内容一般不是写友谊和仁慈的崇高观念,就是歌颂赛跑和其他体力运动中的优胜者。它们的建筑虽然十分简陋,却还是很便利,设计巧妙,可以抵御寒暑的侵袭。它们有一种树,长到四十岁树根就松动了,风暴一刮就倒。这种树长得很直“慧骃”就是尖利的石头把它们削成木桩(它们不知道用铁器),每隔十英寸左右就摘一根到地上,然后在木桩与木桩之间编上燕麦秸,当然,有时也用枝条。屋顶和门也是用同样的方法做成的。

    “慧骃”利用前足的蹄骹和蹄子中间那一部分凹的地方拿东西,就像我们用手拿东西一样,起初我真是估计不到它们的蹄子会这样灵巧。我曾经看到过家里的一匹白色母马用那个关节穿针(针线是我特意借给它用的)。它们挤牛奶,收割燕麦,所做的一切需要用手的劳动,都是用这种方法进行的。它们有一种坚硬的隧石,把它跟别的燧石摩擦,就能摩成可以代替楔子、斧子、锤子等的工具。它们同样也用这种燧石制成的工具切割干草,收燕麦;燕麦是天然从地里长出来的“野胡”把燕麦一捆捆运到家里,接着由仆人们在茅屋里把它们踩碎,踩出的麦粒收进粮仓里。它们也制造粗糙的陶器和木器,陶器是放在阳光下烘晒而成的。

    如果它们能避免发生意外伤亡,就只会终老而死,死后尽可能埋葬在最偏僻的地方。它们的亲友们既不表示高兴也不表示悲伤。临死的“慧骃”也丝毫不会因为自己要告别这个世界而感到遗憾,它只是像刚访问过的一位邻居要回家了似的。我记得我的主人有一次曾约了它的一位朋友及其家属到家里来商量什么重要情况。到了约定的日子,女客人带着她的两个孩子很晚才赶到。她表示了两番歉意,首先是代丈夫致歉,说是碰巧他今天早上“西奴思赫”了。这个词在它们的语言中含义很深,可是译成英语很难,它的意思是:“回到他的第一个母亲那儿去了。”接着她又为自己没能早点来致歉,说是她丈夫早上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她和仆人们商量了好半天该怎样去找一个方便的地方来安葬她丈夫。我发现她后来在我们家同别的人一样愉快。大约三个月之后,她也死了。

    它们一般都活到七十或者七十五岁,很少有活到八十岁的。它们死的前几个星期,它们感到自己渐渐地衰弱下去,可是并没有痛苦。这时候朋友们常常来看望,因为它们不能像往常那样安闲舒适地外出了。不过在它们死前十天左右(它们很少算错),它们会坐在方便舒适的橇里由“野胡”拉着去回拜那些住在附近的最亲近的朋友。这种橇它们不只是这种时候才坐,上了年纪,出远门,或者不小心跌折了腿的时候都要用它。临死的“慧骃”回拜它的朋友的时候,都要向它们郑重告别,好像它要去这个国家某个遥远的地方,并打算在那儿度过自己的余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值得一提:“慧骃”在它们的语言中没有可以表达罪恶这个意思的词汇,仅有几个这样的词还是从“野胡”的丑陋形象和恶劣品性那儿借来的。因此,当它们要表达仆人荒诞、小孩懒惰、石头割伤了脚、恶劣天气连绵不断等等很坏意思的时候,总要在每一个上面加上“野胡”一词。例如“赫恩姆野胡”、“呼纳霍尔姆野胡”、“银尔赫姆思德威赫尔玛野胡”一幢盖得不好的房子就叫作“银霍尔姆赫恩姆罗赫尔思乌野胡”

    我非常喜欢继续叙述这个优秀民族的种种习俗和美德,但是我打算不久以后就出版一本书专门来谈这个问题,我请读者到时去参考那一本书。这里我要继续往下来说我自己的悲惨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