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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丈人和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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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明镜又说道:“青莲没什么野心,但他身边的一些人,就未必都靠得住了,所以,你要帮我盯着点,绝对不能够让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蛊惑青莲做一些有伤天和的事情。”

    “明镜伯伯,我明白的!”傻子憨厚的笑着,“我会守护她一辈子的,你放心。”

    “如果那个小道士能够准确的演练星盘,我们走后,你们将来也可以,域外星空有着更加广阔的天地。”西门听雪说道。

    “如果——如果——”牛大傻硬着头皮问道,“如果那个小道士演变错了,会怎样?”众人都望着好的一方面想去,根本就没人想过,如果那个不靠谱的小道士,演算错误,那么开启祭坛之后,这些人会怎么样。

    即墨明镜看向西门听雪,希望他能够解释。

    西门听雪笑了一下子,这才说道:“伦理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毕竟祭台是我们老祖宗修建的,定点应该也就是那么几处地方,所以,错就错了吧!”

    “你真确定不会出问题?”傻子还是不放心,他看着即墨明镜的样子,就知道这个祭台另有玄机——这要是错误了,岂不就意味着,他们会迷失在浩海星空中,再也没有指望了?

    “不会的,你不要想那么多,他妈的,你不是傻子嘛?”即墨明镜骂道。

    “嗯!”牛大傻点点头,是的,他是傻子啊,他想这么多做什么?还是回去问问戚雁舞,他脑筋比较好使。

    等着牛大傻转身出去,西门听雪问道:“如果错了,会怎样?”

    “不会怎样,我们在这片天地中,也撑不了多久,横竖就是死,你也明白的!”即墨明镜笑道,“事实上,从春秋战国过后,似乎就没有得道的人,我们这算是打头阵的。我更加希望,将来这片天地的居民,能够靠着自己的力量突破。”

    西门听雪摇头,说道:“你想的太多了。”

    即墨明镜明白他的意思,当即一笑,也不在说什么,问道:“你家主人怎么说,他为什么非要找石轩玩命?”

    “你为什么看我家主人不顺眼,还不是因为青莲?”西门听雪嗤之以鼻,“别说的那么好听,杀妻之仇?家族纷争?开什么玩笑啊?你要真个在乎,苍梧和蓬莱早就开战了,我们两个还坐在这里说闲话?说到底,什么仇恨也抵不上你对女儿的占有欲——这天下的丈人老头,有几个看女婿顺眼了?想着自己养的如花似玉的闺女,就要给别人了,你能够乐意?”

    “对,我是不乐意!”即墨明镜点头道,“但这关他鸟事?”

    牛大傻摸摸脑袋,即墨明镜这个心态真有问题,他以前听的人说,毛脚女婿上门,丈人老头难道不应该开心?难道把闺女养成老姑娘,他才满意?大概是自己还没有闺女?所以,不了解这其中的玄妙?

    他偷偷的看了看即墨明镜,把自己的想法吞回肚子里面,绝对不能够让这个有着暴力倾向的老爹知道,站在他这个傻子的立场,他自认自己的喜欢即墨青莲的,可能比那个大妖石轩还要在意。

    但是,从头到尾,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她开心快乐,从来没有想过据为己有。即墨明镜的心态真有问题,女儿是你的,就算是真的嫁出去了,女儿还是他的,他这到底是纠结什么啊?如果说即墨明镜是舍不得,玉榭就更加有些无理取闹了。

    要是都像他这样,多好?牛大傻一边想着,一边开始傻笑,即墨青莲的一颦一笑,都在眼前慢慢的闪过,从他的手中抢蛋炒饭,尤其她瞪大眼睛,一脸好奇的看着他,对他说——傻子啊,你能够长这么大,真不容易。

    她还对他一身结实的肌肉有兴趣,看着他打拳,想要摸,又害羞……

    她那大大的眼睛,似乎是有星星坠入了进去,永远那么明亮,晶莹闪动——喜欢,真是没什么理由,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她据为己有,她开心,所以,他也开心。

    他是傻子呵!

    耳畔,传来西门听雪无奈的叹息:“青莲的血脉中,融合了他的龙气,他把青莲当女儿,所以,诸般纵容疼爱,致死都放心不下。我开始弄不清楚,把青莲送去了他房里,结果,换了他一顿板子!”

    “打得好!”即墨明镜怒吼道,“你竟然把我的宝贝女儿送去他房里?”

    牛大傻也觉得,确实是打得好,当然,玉榭明显也是青莲喜欢的,可惜,他是苍梧城主,否则,把他抓来,训练成花奴,养在回春坊也是赏心悦目的,青莲一定喜欢的。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来着?”即墨明镜一把抓过西门听雪,怒吼道,“他把青莲当女儿?”

    “对!”西门听雪点头道,“他就是这个心态,而且你别看着他这么温和的人,内心却是纠结的很,我都要怀疑,他有没有抑郁症了。”

    “我……老子找他拼命去,青莲是我的女儿!”即墨明镜吼道。

    “小明,不要激动,我真不太能够控制本身毒术的,你住手,不要掐我……”西门听雪苦笑道,“没人和你抢女儿的,你别这么激动好不好?人家喜欢你女儿,你应该开心才对,你这到底是什么心态?”

    西门听雪真的弄不清楚,难道说,有人喜欢他女儿,他反而不开心?

    “跟你这老光棍,真是一辈子也说不清楚。”即墨明镜摆摆手,转身就向外面走。

    “你别去找我家主人,真的,他最近脾气大得很,我实在不想看苍梧和蓬莱开战的,会死很多人的,我真控制不住的。”西门听雪忙着说道,“昨天晚上我已经很费力的控制着,没有伤人了。”

    “你给我闭嘴!”提到这个,即墨明镜火气更大。

    “我和你说个事情——”西门听雪苦笑道,“大概十年前,我在十万大山中采药,因为那鸟地方,人很少,我就没有这么注意,结果,看到一处泉水,就跳下去了洗了个澡,那天是月圆之夜,我心情难得的好,一边洗澡还一边唱歌了。”

    “你还会唱歌?”即墨明镜表示很狐疑。

    “呃……好听难听而已,反正,我唱歌肯定是不怎么好听的,唱总会唱几句的。我们不说那个唱歌的破事啊,你听我说——然后我顺着那泉水一路向前走,一天过后,看到了一个隐藏在深山老林中的原始小部落,稀稀落落只有十来户人家。”西门听雪继续说道。

    “啊……”即墨明镜心中隐约知道不妙了,这人是瘟神啊!那个小部落,不会就这么灭绝了吧?

    “我想,你应该已经猜到结果了?”西门听雪说道。

    即墨明镜苦涩的点点头,他自然已经猜到了,那口泉水乃是小部落生存的基础,而让个瘟神去洗了澡,后果可想而知。

    “我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也从来没有忌讳血腥,可是那次,我真的没想到……”西门听雪苦笑道,“我一个朋友说过,我们这样的人,如果不想招惹无所谓的事情,最好还是找个地方挖个坑,把自己埋了吧,免得老出来祸害人。所以,你不要去招惹吾主。”

    “瘟神……瘟神……”牛大傻终于听懂了,那个小部落遭遇了灭顶之灾,问题就是,西门听雪根本不知道,如果不是他顺着泉水一路走过去,可能他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无意中做下的种种——这样的人,简直太过可怕的,这样的人,绝对不合适生存在他们这方天地,还是赶紧滚蛋的好。

    牛大傻再也不想着,他不去踩蝈蝈和螳螂就好——这人就是瘟神。

    “你继承了大师兄的传承,将来有一天,也许也会达到这等境界的。”西门听雪苦笑道,“我也并非有意,但想要更进一步,达到收发由心,却又不能,我很苦恼,我也不想死……”这句话,他是对牛大傻说的。

    牛大傻愣然点点头,如果将来有一天,自己也变成了像他这样的瘟神,那么,唯一的途径就是离开。他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想伤害无辜。

    “等着离开这里,老子再找你家主人算账!”即墨明镜说道。

    “等着离开这里,你想要怎么找他算账都可以,他一直都刻意的隐瞒气息,但我知道,他比我强多了,嘿嘿……”西门听雪笑笑。

    “如果他释放气息,会如何?”牛大傻傻傻的问道。

    “你们都会跪伏在他脚下。”西门听雪笑笑,玉榭总是那么温雅,从来没有表示过自己的强势,所以——很多人都质疑过他的实力问题。

    “我的蓬莱仙城……”即墨明镜呐呐念叨着。

    他见过石轩出手,如果不控制气息的影响,他非常强大,很容易改变天地规则,也就是说的,引力和磁场问题……

    一旦这个星球的引力和磁场出了问题,导致的后果的非常严重的。

    “我想,吾主和石轩先生,都不会想要毁掉你的蓬莱城的。”西门听雪说道,“你要是没事,去把风子换过来,你站在这里除了影响我做事,还会做什么?让风子过来帮忙做菜。”

    “你这瘟神记的控制点!”即墨明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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