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北原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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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原城,坐落在西北冰天雪地的大冰原之上。虽然这里经常全年飘着雪花,刮着森冷刺骨的北风,但北原城却有着与一年四季如春的金陵城相比,也毫不逊色的繁华。
这里是江洋大盗和绿林好汉最喜欢来的地方,在北原城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享受到最奢侈的生活,“数不清”的酒楼,青楼和赌场开满了北原城的大街小巷。
公孙胜当然也不讨厌这里,两年前他来过这里,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北原城之中听雪楼的雪蛇羹和江湖中独此一份的听雪楼的自酿美酒“十里香”。
可是公孙胜进城之后,并没有让赶车的伙计送他到悦来客栈,而是让马车驶向听雪楼,而自己却悄悄的下了车。
公孙胜并不是不想好好的犒劳一下自己的肚子,而是公孙胜总觉得似乎要有大事发生,有人似乎不想他出现在悦来客栈里,黑风六煞的出现未免也太可疑了,而且公孙胜也想尽快见到齐城,听听他在信中所说的线索。
所以进了北原城后,公孙胜给赶车伙计算清了租车的银两,并给了他一大锭银子的赏钱,让他把车赶到听雪楼,而公孙胜则半路下车,施展轻功,一路奔向悦来客栈,可惜事与愿违,刚行至半路的公孙胜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这个人身材消瘦,四十左右的年纪,一身书生打扮,可惜颧骨高耸,一眼看去,隐约中带着几分邪气。
见到这人公孙胜不得不停下脚步,看着他,公孙胜不由得冷笑一声,说道:“怎么你这头饿虎的无本的买卖要做到我的头上了”。
那人面露尴尬,轻轻一咳,干笑道:“公孙小兄弟休要开老夫的玩笑,那无本的买卖我方展早在三年前就丢掉了,如今在这北原城中开了一家镖局维持一家老小的生计,再说,江湖中有哪个不知道小兄弟的威名,有几个敢把主意打在小兄弟的身上”。
“既然如此,那么不知方总镖头拦住在下所为何事”?公孙胜问道。
“说实话江湖上都传言说,夺命枪公孙胜是英雄出少年,我本来是不信的,现在一睹小兄弟的风采,才知传闻不假,今日听说公孙小兄弟将要到达北原城,我是特意过来邀请小兄弟的,我早已在听雪楼中备上了一桌上等酒席,为你接风洗尘,还望小兄弟给我一个做东道主的机会”,方展赔笑着说道。
公孙胜微微一怔,说道:“我可算不上什么少年英雄,总镖头这样说真是折煞在下了,不过在下只能多谢方总镖头的好意了,我在悦来客栈,已经与人有约在先,方总镖头如果没有其他琐事不如一起去悦来客栈小酌几杯,那里的酒菜也是不错的”。
听到这话,方展不由神色一肃,说道:虽然悦来客栈的酒菜也不错,但现在那里可是万万去不得,还是请小兄弟与我前去听雪楼吧”。
一听到这话,公孙胜不由得眉头一皱,心头更是确定了自己的怀疑,公孙胜说道:“怎么?难道这北原城中的悦来客栈,还变成了什么龙潭虎穴不成,如果我非要去呢”。
唉,“怎么,小兄弟不给我方展这个面子,”方展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
雪依然下着,而且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悦来客栈里一间幽静素雅厅院中,齐城正坐在厅院中的房间里休息,他的刀就放在他的手边。
虽然齐城和公孙胜是好朋友,不过齐城并不是和公孙胜差不多的岁数,齐城已经略显老态,如今他已经快五十岁了,头发也有了斑白,可是他们依然成为了朋友。也许有时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的古怪。
可是齐城并不觉得自己老了,他还像年轻时那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还像以前一样喜欢打抱不平,他的精神状态还像年轻时候一样,一样的精力充沛。
也许,这就是心态的不同吧,就像有的人才三四十岁,却像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没有精气神,整天浑浑噩噩的。
这样的“闪电刀”齐城,江湖上当然没有人敢小瞧他,特别是一年前,齐城一刀斩下了太行双刀的脑袋,告诉了不少蠢蠢欲动江湖中人,他的刀,还是和以前一样快。
这时齐城站起来,走到窗边,赏起了漫天飞舞的白雪。
说是赏雪,可是齐城的精神注意力却早已不在飞舞的白雪之上,他在等人,两个人。
当然这两个人不是女人,如果是女人的话齐城不会在这里等,他只会在温暖的屋里等,不过就算是两个女人,齐城也不会动她们,他可不想因为一时的放纵,而导致他今天死在这里。
这两个人,一个是他的朋友公孙胜,一个是放在房间桌子上的挑战书上写的挑战者。
齐城的神色变得有些忧虑,他并不是害怕马上就要开始的决斗,他只不过是有些担心他的朋友公孙胜和他的师弟。
他很欣赏公孙胜,同时也很同情公孙胜,在和公孙胜成为朋友后,他就开始帮助公孙胜追查凶手,就在一个月以前,他遇到了多年未见的师弟,并从师弟那里了解到了一条线索,同时他在了解到线索时也从师弟那里知道了一个秘密,一个足以把江湖搅得天翻地覆,引起无数腥风血雨的秘密。
并且在这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挑战信,约定的日期就在今天,虽然他很想亲自去告诉公孙胜,但他只能托人送去信件,这一个月来他待在了北原城中的悦来客栈里,等待公孙胜的到来,同时也在养精蓄锐,为今天的挑战做准备。
在江湖上行走这么多年以来,齐城碰到过不少挑战自己的人,这些人大多都是想要踏着他的尸体扬名立万的人,但是对于齐城来说,这些人,他们只不过是跳梁小丑,大多数都像太行双刀一样,最后变成了没有脑袋的尸体。
不过这个人不同,因为他叫,王十三郎……
北原城,坐落在西北冰天雪地的大冰原之上。虽然这里经常全年飘着雪花,刮着森冷刺骨的北风,但北原城却有着与一年四季如春的金陵城相比,也毫不逊色的繁华。
这里是江洋大盗和绿林好汉最喜欢来的地方,在北原城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享受到最奢侈的生活,“数不清”的酒楼,青楼和赌场开满了北原城的大街小巷。
公孙胜当然也不讨厌这里,两年前他来过这里,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北原城之中听雪楼的雪蛇羹和江湖中独此一份的听雪楼的自酿美酒“十里香”。
可是公孙胜进城之后,并没有让赶车的伙计送他到悦来客栈,而是让马车驶向听雪楼,而自己却悄悄的下了车。
公孙胜并不是不想好好的犒劳一下自己的肚子,而是公孙胜总觉得似乎要有大事发生,有人似乎不想他出现在悦来客栈里,黑风六煞的出现未免也太可疑了,而且公孙胜也想尽快见到齐城,听听他在信中所说的线索。
所以进了北原城后,公孙胜给赶车伙计算清了租车的银两,并给了他一大锭银子的赏钱,让他把车赶到听雪楼,而公孙胜则半路下车,施展轻功,一路奔向悦来客栈,可惜事与愿违,刚行至半路的公孙胜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这个人身材消瘦,四十左右的年纪,一身书生打扮,可惜颧骨高耸,一眼看去,隐约中带着几分邪气。
见到这人公孙胜不得不停下脚步,看着他,公孙胜不由得冷笑一声,说道:“怎么你这头饿虎的无本的买卖要做到我的头上了”。
那人面露尴尬,轻轻一咳,干笑道:“公孙小兄弟休要开老夫的玩笑,那无本的买卖我方展早在三年前就丢掉了,如今在这北原城中开了一家镖局维持一家老小的生计,再说,江湖中有哪个不知道小兄弟的威名,有几个敢把主意打在小兄弟的身上”。
“既然如此,那么不知方总镖头拦住在下所为何事”?公孙胜问道。
“说实话江湖上都传言说,夺命枪公孙胜是英雄出少年,我本来是不信的,现在一睹小兄弟的风采,才知传闻不假,今日听说公孙小兄弟将要到达北原城,我是特意过来邀请小兄弟的,我早已在听雪楼中备上了一桌上等酒席,为你接风洗尘,还望小兄弟给我一个做东道主的机会”,方展赔笑着说道。
公孙胜微微一怔,说道:“我可算不上什么少年英雄,总镖头这样说真是折煞在下了,不过在下只能多谢方总镖头的好意了,我在悦来客栈,已经与人有约在先,方总镖头如果没有其他琐事不如一起去悦来客栈小酌几杯,那里的酒菜也是不错的”。
听到这话,方展不由神色一肃,说道:虽然悦来客栈的酒菜也不错,但现在那里可是万万去不得,还是请小兄弟与我前去听雪楼吧”。
一听到这话,公孙胜不由得眉头一皱,心头更是确定了自己的怀疑,公孙胜说道:“怎么?难道这北原城中的悦来客栈,还变成了什么龙潭虎穴不成,如果我非要去呢”。
唉,“怎么,小兄弟不给我方展这个面子,”方展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
雪依然下着,而且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悦来客栈里一间幽静素雅厅院中,齐城正坐在厅院中的房间里休息,他的刀就放在他的手边。
虽然齐城和公孙胜是好朋友,不过齐城并不是和公孙胜差不多的岁数,齐城已经略显老态,如今他已经快五十岁了,头发也有了斑白,可是他们依然成为了朋友。也许有时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的古怪。
可是齐城并不觉得自己老了,他还像年轻时那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还像以前一样喜欢打抱不平,他的精神状态还像年轻时候一样,一样的精力充沛。
也许,这就是心态的不同吧,就像有的人才三四十岁,却像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没有精气神,整天浑浑噩噩的。
这样的“闪电刀”齐城,江湖上当然没有人敢小瞧他,特别是一年前,齐城一刀斩下了太行双刀的脑袋,告诉了不少蠢蠢欲动江湖中人,他的刀,还是和以前一样快。
这时齐城站起来,走到窗边,赏起了漫天飞舞的白雪。
说是赏雪,可是齐城的精神注意力却早已不在飞舞的白雪之上,他在等人,两个人。
当然这两个人不是女人,如果是女人的话齐城不会在这里等,他只会在温暖的屋里等,不过就算是两个女人,齐城也不会动她们,他可不想因为一时的放纵,而导致他今天死在这里。
这两个人,一个是他的朋友公孙胜,一个是放在房间桌子上的挑战书上写的挑战者。
齐城的神色变得有些忧虑,他并不是害怕马上就要开始的决斗,他只不过是有些担心他的朋友公孙胜和他的师弟。
他很欣赏公孙胜,同时也很同情公孙胜,在和公孙胜成为朋友后,他就开始帮助公孙胜追查凶手,就在一个月以前,他遇到了多年未见的师弟,并从师弟那里了解到了一条线索,同时他在了解到线索时也从师弟那里知道了一个秘密,一个足以把江湖搅得天翻地覆,引起无数腥风血雨的秘密。
并且在这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挑战信,约定的日期就在今天,虽然他很想亲自去告诉公孙胜,但他只能托人送去信件,这一个月来他待在了北原城中的悦来客栈里,等待公孙胜的到来,同时也在养精蓄锐,为今天的挑战做准备。
在江湖上行走这么多年以来,齐城碰到过不少挑战自己的人,这些人大多都是想要踏着他的尸体扬名立万的人,但是对于齐城来说,这些人,他们只不过是跳梁小丑,大多数都像太行双刀一样,最后变成了没有脑袋的尸体。
不过这个人不同,因为他叫,王十三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