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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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从军
光明居内,拥有大秦最古老爵位的贵族明阳君此时忧心忡忡。
炬子随手叫来姚子义,吩咐道:“去,把剑秋叫来!”
姚子义答应一声,不过一会,就带着剑秋回来了。
剑秋还在一脸蒙蔽的猜测炬子和明阳君见自己要干什么,难道是自己和明月的事情被他们知道了?
剑秋还在忐忑不安,走进小楼。炬子对明阳君道:
“公爷,你远征天南,在前线凶险难测。这孩子的的法力还算过得去,为人也信得过。不如随你去军中历练几日,有什么事他也能做个帮手,您看如何?”
明阳君大喜过望:“多谢白兄了。”
剑秋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炬子又对他说:“剑秋,明阳君要去天南远征蛮族,你可愿意去给他做一个助手,保护他的安全。等到明阳君凯旋,你再回来我身边?”
剑秋心想这可是自己未来老丈人,自己能说不愿意吗?赶紧答应下来:
“呃,是,炬子,能保护明阳君老丈…不明阳君是我的福分…”
明阳君哈哈大笑:“小兄弟,你叫我老丈?我有这么老吗?”
剑秋心怀鬼胎,只能跟着嘿嘿傻笑:“那我马上回去带几件衣服。”
明阳君摇摇头:“兵贵神速,我们要立刻出发。前几日我已命明阳城内的军队各部准备行装军粮,准备开拔。小兄弟,你的行李不必带在身边,以免战场混乱,遗失了。若是有什么贵重东西,可以交给我的女儿明月保管。至于你路上的吃穿用度,不必担心,全由我军供应,你看如何?”
剑秋想了想,自己的确没什么值钱东西。于是点头:“我想和明月说几句…”
明阳君奇怪的看他一眼:“好,你的贵重之物就给她保管。白兄,请你再派几个干练的心腹与我手下一同赶往明阳城去做城池的交接工作,顺便命大军开拔,三日后在沙塞界与巴蛮界的边境与我们汇合。小兄弟,吃过晚饭,我们便要出发!”
……
圆月之下的大路上,静悄悄的。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彻荒野。不一会,十几个被黑夜笼罩的骑士激起了一阵旋风。从沙塞风沙漫天的旷野上急驰而过。
沙塞界西方沙漠密布,若是离开了那几座有名的大城,便是风沙和马贼的天下。可现在却没什么不长眼的家伙敢去招惹那帮马队。因为他们看上去就不是善茬。单看那些骏马,一匹匹膘肥体壮,快若奔雷,竟与修行人极驰之速无异。再看那些骑士,个个身具软甲,骑术剽悍。一看就是军中猛士,精锐无当。
这队骑士自然就是明阳君一行人了。
明阳君过惯了军旅生活,总是雷厉风行。就在他看望炬子的两个时辰之后,已经带着几个随从和剑秋奔驰在前往沙塞界边境的路上。
剑秋第一次骑马,对自己的小白马爱不释手。但他对于骑术一窍不通,自然不能和明阳君的近卫骑兵相提并论。不过他内力强大,体术极高,驯服战马自然不成问题,总算不至于被这些强壮的大兽摔下地面,脸面尽失。
剑秋十分奇怪,他在乡下长大,对于牲畜也不算陌生。可如今座下的战马显然不是凡品。不光是膘肥体壮,力大无穷,更奇怪的是,这些战马奔驰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不但比他从小在家乡见过的马儿快了十倍不止,就是身法加持的修行人,等闲也达不到这等奔速。
明阳君原本冲在最前,回头只见剑秋已被甩到队伍末尾。潇洒的控马打圈,来到他身边:
“剑秋,第一次骑马,感觉如何?”
剑秋点点头:“还不错,只是这马怎么跑的这么快,比当年我们村里的牲口可快太多了!”
明阳君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小剑秋,这马可跟你们乡下的力畜不同。就是普通的战马也不能与之相提并论。它们都是从血统纯正的雏年战马中千里挑一的良驹。从小以名贵灵药代替草料饲养长大。因此不仅力大无穷,奔跑之速超过你们修行高手。就连毛皮也是异常坚韧。就算是灌入真气的箭矢,也无法轻易刺穿呢!”
剑秋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原来军队里的战马这么厉害。难怪连修行人都害怕军队呢!”
明阳君摇摇头:“军中也不是人人都能骑这种宝马。毕竟要饲养如此一匹战马,成本实在太高。一般来说,也只有达官显贵或是万里挑一的骑兵精锐方能骑乘。”
“哦,有多贵?”
明阳君摸摸下巴:“嗯,像你骑的这一匹小白马,品相算是好的。性情稳定,耐力过人。饲养一匹达到成年只怕需要一千两金子。卖到市面上,恐怕不会低于一千五百两!”
“什么!!!”剑秋差点从马上摔下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千两金子?我的乖乖,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用过的钱加在一起也不到一百两银子!”
“那是自然!”明阳君道:“我明阳城在大秦也算是一方诸侯,这种马匹也不过二十多匹,而且都在咱们马队里了。像这种马一天的消耗几乎赶得上一个精锐步兵一个月所需的粮草。你说贵不贵?也只有中原大国才能供养。若是蛮夷小国的贵人们,就算斥巨资买一匹回国也无法饲养,因为它所需的饲料和饲养环境,在小国里根本无法实现!”
剑秋咋舌:“有钱人可真是厉害,这样的马,竟然还能私人饲养吗?”
“没错,这些马匹在咱们大秦的国都‘雍阳城’极受欢迎。过去贵族出街流行乘坐豪华大车,而现在财大气粗的青年贵族们则更青睐骑乘这种大马来彰显自己的财力。”
剑秋感慨道:“城里的大路修得可比我们乡下好多了。明明走路就很方便,还要骑马,真是脱裤子放屁。”
明阳君也道:“没错,这些好马不能留在战场作战,反倒成了那些权贵享受的工具,真是暴殄天物。”
几人一路疾行,三天之后,已经来到沙塞界边境。明阳君在此处集结了一万八千家族私兵,立刻又率部赶往天南界边境,与早已在此等候的秦国大军会师。
这次征讨十万大山蛮族,秦王特意征召了驻守巴蛮界的秦军主力白虎军,由大将车候轩统领。仅是纯粹的作战部队就多达六万,加上随军的民夫、工匠、马倌、扈从、漕运、役卒等等,动员的总人数多达十五万人。再加上明阳君率领的一万八千私军,和无数的钱粮军械。如此庞大的兵力守卫着十万大山漫长的山界。无论蛮族从何处出现,都会遭到大秦铁军的致命一击。
在两军会师的动员誓师大会上,剑秋做为明阳君的亲卫见到了秦国大将车候轩。这位年仅三旬的青年将军相貌非凡:身长九尺,仪表堂堂,双眼神光如炬,堪比修行人,一口工整的口字胡,剽悍中带着潇洒。宽肩窄腰,体魄强健。还穿着一身威风凛凛的明光铠。
无论从长相气质还是穿着来看,这位倍受秦王信任的心腹大将都是一副身经百战的武将风范。
而他麾下的白虎军士兵大都是来自大秦巴蛮界。
作为神州大陆多山地区的典型代表,这些成长于巴蛮丘陵地带的家伙被列国人阴阳怪气的戏称为‘文明蛮子’。他们大都中等身高,四肢粗壮有力。个个神情傲慢,用挑衅的目光审视一切。嘴里骂着粗鲁的脏话,宛如一群寻衅滋事的醉汉。然而,当指挥官出现在点将台上的时候,整个校场突然变得鸦雀无声,士兵们立刻列队肃立,杀伐之气扑面而来。
参加动员大会的部队是来自奎狼营、金犬营和水猿营的七千轻步兵以及明阳君率领的家族军队。大约两万人。
这是剑秋第一次看到如此规模的人群集结在一起。一眼望去,士兵已经在军营内外形成了一片黑色的海洋。不仅密密麻麻的塞满了整个校场,就连营门外的山岗和远处的树林里也尽是肃立的铁甲。阳光直射之下,钢铁上的精光犹如一团火焰,向自己直扑而来。剑秋只感到自己体内血气滞塞,极度不适。似乎是自己的灵魂正在极力躲避可怕的天敌。莫名的恐惧突然占据了自己的身心,如此强烈的压力下,剑秋两腿发软,几乎无法站立!
直到此刻,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都说世俗的军队是修行人的天敌:这些训练有素的士兵在一起生活、训练、作战。常年同步的生活方式使得这些数量庞大的个体之间竟然形成了一种神奇的默契。他们生活一致、行动一致、习惯一致、甚至连呼吸和思维也保持着高度一致!
同呼吸,共命运这句话在军中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最最真实的体现。作为人类族群中最团结也是最强大的集体。这些剽悍的凡人仅仅是聚集在一起,就足以拧成一座强有力的磁场,其中散发出的杀气和生机犹如阵阵波涛,无时无刻不在冲刷着剑秋的骨骼内脏,而剑秋体内强大的真力更是被压制了十之六七,无法发挥。若是修为稍差或是意志稍弱的修行人不经训练就站在他们面前,只怕连站立都是难事呢!
站在营地里的轻步兵们虽然不着甲胄,却穿着清一色的黑色战斗服,并且蒙面或在脸部涂抹令人胆寒白虎条纹油彩。手执用于突刺和斩首的长枪或者陌刀,明晃晃的闪出一阵寒光;胸前挂着手弩短箭,能在五十大步内贯穿布甲,七十步内杀伤人体;近身格斗的腰刀斜插腰间;大腿上还绑着一把以备不时之需的匕首。人人都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
与辎重繁琐的重甲精锐不同,这三营轻步兵并不擅长攻坚掠地,先登夺城。唯有在地形复杂的山丘丛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洞暗夜作战才是他们大显身手的主场。
他们的格斗能力极强,身手敏捷。战斗时无需像重装步兵一样依靠人多势众来结阵运动。而是以小股分队隐秘出击,来去如风,不易察觉。
在中原大马长刀的平原战场上,作战形式往往都是以动辄万人规模的部队集结对攻为主。这些轻步兵的作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只能作为斥候部队冲锋陷阵,给身后复杂的步、骑、车、弓、工等多兵种协同军队提供情报,充当配角。可一旦到西南的多山环境中,他们才是绝对的主角。
这也是车候轩部署他们跟随帅帐行动的原因:传统的重装部队携带着大量装备辎重,令部队的行动变得冗长笨重。这样的军队行军移动太慢,安营扎寨更是一项浩大工程,而且一旦遇袭,更是反应迟缓,无法快速反击。
对于十万大山中善于袭扰,聚散如风的蛮族来说,重装部队就是他们的活靶子。因此需要拥有反应迅速的部队为他们作为掩护。而且,一旦部署在十万大山各个关隘要塞的军营遭到袭击,机动能力更强的轻步兵也能快速抵达战场,实施有效支援。
而远在营门之外的,则是王国公爵明阳君所率领的家族战士。一般来说私人武装都会更加侧重防御,可是明阳城军队却是其中另类。
百年前,明阳城主曾是割据一方的善战诸侯。自从被大秦国王降伏后,便成为了大秦王国虔诚无二的忠犬。在大秦开疆拓土的历史上从不缺乏明阳战士的身影。他们和大秦军队并肩作战,舍生忘死。为大秦王国成为第一军事强国立下了赫赫功劳。
而大秦国君同样也给予了明阳军队足够的敬重。百年来,大秦统治者从未对明阳城有过丝毫猜忌,不但年年赐币,代代恩宠。更是赐予了明阳城最大的自主权:城中百姓从来不需向中央朝廷纳税服役。而且明阳城内贸易自由、生产自由、思想自由、司法自治。一切收入自行支配。这一切宽松的制度对于人口管理极为严峻的大秦来说简直是个奇迹。
如此历经百年,明阳城已经成为神州大陆上鼎鼎有名的自由领地。贸易兴盛,文化繁荣。百姓在得到如此恩宠之后,也是安居乐业,生活富足。对自己的领袖明阳君和大秦王国更是感恩戴德。
而明阳城军队的待遇更是出了名的优越,作为保卫家乡的子弟兵,他们在当地能够享受远高于其它军队的荣誉。军饷高于秦军,伙食优于秦军。成仁后还能成为保卫故乡的英雄,接受供奉。因此加入明阳军队成为了当地年轻人求职的不错选择。每一个加入明阳城私军的战士都清楚:自己是明阳君的战士,也是国王的士兵。只有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为大王和公爵立下不世之功,方才能对得起如此恩德。
这是一支功勋卓着的队伍,正是靠着他们强大的战斗力作为支撑,明阳城才能依托城市贸易富甲一方。
经过百年发展,如今的明阳军队已经达到了专业的水准。兵种完善,协同默契。共计一万八千人,按功能被划分为:
负责开路架桥的先锋营;
重甲步兵车兵为主的野战营;
迂回干扰敌阵的骁骑营;
远程输出的弓羽营;
运输粮械的辎重营;
武装侦查的斥候营;
保护诸位家将和明阳君的近卫营;
从事各种技术工作的工匠营;
拥有大型攻城机械的攻城营。
甚至于明阳军队还拥有一支修行人小队,专门执行一些特殊任务。不知道这次行动,他们会不会代表大秦的意志,对蛮族发出致命一击。
六十:从军
光明居内,拥有大秦最古老爵位的贵族明阳君此时忧心忡忡。
炬子随手叫来姚子义,吩咐道:“去,把剑秋叫来!”
姚子义答应一声,不过一会,就带着剑秋回来了。
剑秋还在一脸蒙蔽的猜测炬子和明阳君见自己要干什么,难道是自己和明月的事情被他们知道了?
剑秋还在忐忑不安,走进小楼。炬子对明阳君道:
“公爷,你远征天南,在前线凶险难测。这孩子的的法力还算过得去,为人也信得过。不如随你去军中历练几日,有什么事他也能做个帮手,您看如何?”
明阳君大喜过望:“多谢白兄了。”
剑秋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炬子又对他说:“剑秋,明阳君要去天南远征蛮族,你可愿意去给他做一个助手,保护他的安全。等到明阳君凯旋,你再回来我身边?”
剑秋心想这可是自己未来老丈人,自己能说不愿意吗?赶紧答应下来:
“呃,是,炬子,能保护明阳君老丈…不明阳君是我的福分…”
明阳君哈哈大笑:“小兄弟,你叫我老丈?我有这么老吗?”
剑秋心怀鬼胎,只能跟着嘿嘿傻笑:“那我马上回去带几件衣服。”
明阳君摇摇头:“兵贵神速,我们要立刻出发。前几日我已命明阳城内的军队各部准备行装军粮,准备开拔。小兄弟,你的行李不必带在身边,以免战场混乱,遗失了。若是有什么贵重东西,可以交给我的女儿明月保管。至于你路上的吃穿用度,不必担心,全由我军供应,你看如何?”
剑秋想了想,自己的确没什么值钱东西。于是点头:“我想和明月说几句…”
明阳君奇怪的看他一眼:“好,你的贵重之物就给她保管。白兄,请你再派几个干练的心腹与我手下一同赶往明阳城去做城池的交接工作,顺便命大军开拔,三日后在沙塞界与巴蛮界的边境与我们汇合。小兄弟,吃过晚饭,我们便要出发!”
……
圆月之下的大路上,静悄悄的。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彻荒野。不一会,十几个被黑夜笼罩的骑士激起了一阵旋风。从沙塞风沙漫天的旷野上急驰而过。
沙塞界西方沙漠密布,若是离开了那几座有名的大城,便是风沙和马贼的天下。可现在却没什么不长眼的家伙敢去招惹那帮马队。因为他们看上去就不是善茬。单看那些骏马,一匹匹膘肥体壮,快若奔雷,竟与修行人极驰之速无异。再看那些骑士,个个身具软甲,骑术剽悍。一看就是军中猛士,精锐无当。
这队骑士自然就是明阳君一行人了。
明阳君过惯了军旅生活,总是雷厉风行。就在他看望炬子的两个时辰之后,已经带着几个随从和剑秋奔驰在前往沙塞界边境的路上。
剑秋第一次骑马,对自己的小白马爱不释手。但他对于骑术一窍不通,自然不能和明阳君的近卫骑兵相提并论。不过他内力强大,体术极高,驯服战马自然不成问题,总算不至于被这些强壮的大兽摔下地面,脸面尽失。
剑秋十分奇怪,他在乡下长大,对于牲畜也不算陌生。可如今座下的战马显然不是凡品。不光是膘肥体壮,力大无穷,更奇怪的是,这些战马奔驰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不但比他从小在家乡见过的马儿快了十倍不止,就是身法加持的修行人,等闲也达不到这等奔速。
明阳君原本冲在最前,回头只见剑秋已被甩到队伍末尾。潇洒的控马打圈,来到他身边:
“剑秋,第一次骑马,感觉如何?”
剑秋点点头:“还不错,只是这马怎么跑的这么快,比当年我们村里的牲口可快太多了!”
明阳君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小剑秋,这马可跟你们乡下的力畜不同。就是普通的战马也不能与之相提并论。它们都是从血统纯正的雏年战马中千里挑一的良驹。从小以名贵灵药代替草料饲养长大。因此不仅力大无穷,奔跑之速超过你们修行高手。就连毛皮也是异常坚韧。就算是灌入真气的箭矢,也无法轻易刺穿呢!”
剑秋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原来军队里的战马这么厉害。难怪连修行人都害怕军队呢!”
明阳君摇摇头:“军中也不是人人都能骑这种宝马。毕竟要饲养如此一匹战马,成本实在太高。一般来说,也只有达官显贵或是万里挑一的骑兵精锐方能骑乘。”
“哦,有多贵?”
明阳君摸摸下巴:“嗯,像你骑的这一匹小白马,品相算是好的。性情稳定,耐力过人。饲养一匹达到成年只怕需要一千两金子。卖到市面上,恐怕不会低于一千五百两!”
“什么!!!”剑秋差点从马上摔下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千两金子?我的乖乖,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用过的钱加在一起也不到一百两银子!”
“那是自然!”明阳君道:“我明阳城在大秦也算是一方诸侯,这种马匹也不过二十多匹,而且都在咱们马队里了。像这种马一天的消耗几乎赶得上一个精锐步兵一个月所需的粮草。你说贵不贵?也只有中原大国才能供养。若是蛮夷小国的贵人们,就算斥巨资买一匹回国也无法饲养,因为它所需的饲料和饲养环境,在小国里根本无法实现!”
剑秋咋舌:“有钱人可真是厉害,这样的马,竟然还能私人饲养吗?”
“没错,这些马匹在咱们大秦的国都‘雍阳城’极受欢迎。过去贵族出街流行乘坐豪华大车,而现在财大气粗的青年贵族们则更青睐骑乘这种大马来彰显自己的财力。”
剑秋感慨道:“城里的大路修得可比我们乡下好多了。明明走路就很方便,还要骑马,真是脱裤子放屁。”
明阳君也道:“没错,这些好马不能留在战场作战,反倒成了那些权贵享受的工具,真是暴殄天物。”
几人一路疾行,三天之后,已经来到沙塞界边境。明阳君在此处集结了一万八千家族私兵,立刻又率部赶往天南界边境,与早已在此等候的秦国大军会师。
这次征讨十万大山蛮族,秦王特意征召了驻守巴蛮界的秦军主力白虎军,由大将车候轩统领。仅是纯粹的作战部队就多达六万,加上随军的民夫、工匠、马倌、扈从、漕运、役卒等等,动员的总人数多达十五万人。再加上明阳君率领的一万八千私军,和无数的钱粮军械。如此庞大的兵力守卫着十万大山漫长的山界。无论蛮族从何处出现,都会遭到大秦铁军的致命一击。
在两军会师的动员誓师大会上,剑秋做为明阳君的亲卫见到了秦国大将车候轩。这位年仅三旬的青年将军相貌非凡:身长九尺,仪表堂堂,双眼神光如炬,堪比修行人,一口工整的口字胡,剽悍中带着潇洒。宽肩窄腰,体魄强健。还穿着一身威风凛凛的明光铠。
无论从长相气质还是穿着来看,这位倍受秦王信任的心腹大将都是一副身经百战的武将风范。
而他麾下的白虎军士兵大都是来自大秦巴蛮界。
作为神州大陆多山地区的典型代表,这些成长于巴蛮丘陵地带的家伙被列国人阴阳怪气的戏称为‘文明蛮子’。他们大都中等身高,四肢粗壮有力。个个神情傲慢,用挑衅的目光审视一切。嘴里骂着粗鲁的脏话,宛如一群寻衅滋事的醉汉。然而,当指挥官出现在点将台上的时候,整个校场突然变得鸦雀无声,士兵们立刻列队肃立,杀伐之气扑面而来。
参加动员大会的部队是来自奎狼营、金犬营和水猿营的七千轻步兵以及明阳君率领的家族军队。大约两万人。
这是剑秋第一次看到如此规模的人群集结在一起。一眼望去,士兵已经在军营内外形成了一片黑色的海洋。不仅密密麻麻的塞满了整个校场,就连营门外的山岗和远处的树林里也尽是肃立的铁甲。阳光直射之下,钢铁上的精光犹如一团火焰,向自己直扑而来。剑秋只感到自己体内血气滞塞,极度不适。似乎是自己的灵魂正在极力躲避可怕的天敌。莫名的恐惧突然占据了自己的身心,如此强烈的压力下,剑秋两腿发软,几乎无法站立!
直到此刻,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都说世俗的军队是修行人的天敌:这些训练有素的士兵在一起生活、训练、作战。常年同步的生活方式使得这些数量庞大的个体之间竟然形成了一种神奇的默契。他们生活一致、行动一致、习惯一致、甚至连呼吸和思维也保持着高度一致!
同呼吸,共命运这句话在军中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最最真实的体现。作为人类族群中最团结也是最强大的集体。这些剽悍的凡人仅仅是聚集在一起,就足以拧成一座强有力的磁场,其中散发出的杀气和生机犹如阵阵波涛,无时无刻不在冲刷着剑秋的骨骼内脏,而剑秋体内强大的真力更是被压制了十之六七,无法发挥。若是修为稍差或是意志稍弱的修行人不经训练就站在他们面前,只怕连站立都是难事呢!
站在营地里的轻步兵们虽然不着甲胄,却穿着清一色的黑色战斗服,并且蒙面或在脸部涂抹令人胆寒白虎条纹油彩。手执用于突刺和斩首的长枪或者陌刀,明晃晃的闪出一阵寒光;胸前挂着手弩短箭,能在五十大步内贯穿布甲,七十步内杀伤人体;近身格斗的腰刀斜插腰间;大腿上还绑着一把以备不时之需的匕首。人人都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
与辎重繁琐的重甲精锐不同,这三营轻步兵并不擅长攻坚掠地,先登夺城。唯有在地形复杂的山丘丛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洞暗夜作战才是他们大显身手的主场。
他们的格斗能力极强,身手敏捷。战斗时无需像重装步兵一样依靠人多势众来结阵运动。而是以小股分队隐秘出击,来去如风,不易察觉。
在中原大马长刀的平原战场上,作战形式往往都是以动辄万人规模的部队集结对攻为主。这些轻步兵的作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只能作为斥候部队冲锋陷阵,给身后复杂的步、骑、车、弓、工等多兵种协同军队提供情报,充当配角。可一旦到西南的多山环境中,他们才是绝对的主角。
这也是车候轩部署他们跟随帅帐行动的原因:传统的重装部队携带着大量装备辎重,令部队的行动变得冗长笨重。这样的军队行军移动太慢,安营扎寨更是一项浩大工程,而且一旦遇袭,更是反应迟缓,无法快速反击。
对于十万大山中善于袭扰,聚散如风的蛮族来说,重装部队就是他们的活靶子。因此需要拥有反应迅速的部队为他们作为掩护。而且,一旦部署在十万大山各个关隘要塞的军营遭到袭击,机动能力更强的轻步兵也能快速抵达战场,实施有效支援。
而远在营门之外的,则是王国公爵明阳君所率领的家族战士。一般来说私人武装都会更加侧重防御,可是明阳城军队却是其中另类。
百年前,明阳城主曾是割据一方的善战诸侯。自从被大秦国王降伏后,便成为了大秦王国虔诚无二的忠犬。在大秦开疆拓土的历史上从不缺乏明阳战士的身影。他们和大秦军队并肩作战,舍生忘死。为大秦王国成为第一军事强国立下了赫赫功劳。
而大秦国君同样也给予了明阳军队足够的敬重。百年来,大秦统治者从未对明阳城有过丝毫猜忌,不但年年赐币,代代恩宠。更是赐予了明阳城最大的自主权:城中百姓从来不需向中央朝廷纳税服役。而且明阳城内贸易自由、生产自由、思想自由、司法自治。一切收入自行支配。这一切宽松的制度对于人口管理极为严峻的大秦来说简直是个奇迹。
如此历经百年,明阳城已经成为神州大陆上鼎鼎有名的自由领地。贸易兴盛,文化繁荣。百姓在得到如此恩宠之后,也是安居乐业,生活富足。对自己的领袖明阳君和大秦王国更是感恩戴德。
而明阳城军队的待遇更是出了名的优越,作为保卫家乡的子弟兵,他们在当地能够享受远高于其它军队的荣誉。军饷高于秦军,伙食优于秦军。成仁后还能成为保卫故乡的英雄,接受供奉。因此加入明阳军队成为了当地年轻人求职的不错选择。每一个加入明阳城私军的战士都清楚:自己是明阳君的战士,也是国王的士兵。只有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为大王和公爵立下不世之功,方才能对得起如此恩德。
这是一支功勋卓着的队伍,正是靠着他们强大的战斗力作为支撑,明阳城才能依托城市贸易富甲一方。
经过百年发展,如今的明阳军队已经达到了专业的水准。兵种完善,协同默契。共计一万八千人,按功能被划分为:
负责开路架桥的先锋营;
重甲步兵车兵为主的野战营;
迂回干扰敌阵的骁骑营;
远程输出的弓羽营;
运输粮械的辎重营;
武装侦查的斥候营;
保护诸位家将和明阳君的近卫营;
从事各种技术工作的工匠营;
拥有大型攻城机械的攻城营。
甚至于明阳军队还拥有一支修行人小队,专门执行一些特殊任务。不知道这次行动,他们会不会代表大秦的意志,对蛮族发出致命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