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传家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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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龚胜男出身于百万巨富之家,钟母震惊的同时也有了担心:“她家那么有钱,生活条件一定很好,你养得起她吗?”
“还行吧。”钟源道,“她这是第一次来这里,所以这样的排场,平时不这样的。”
他这一次说的倒是实话。
平时龚胜男的排场可比现在大多了,那可是一个月要花掉几百万的女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龚胜男对钟源发起了牢骚:“这里一点都不好,没有wifi,路又不好,自来水都没有,厕所也脏兮兮的。要不,你让你爸妈跟着我们去鹏城吧,我给他们买一栋别墅。”
“他们去城市干嘛?”钟源道,“他们这辈子都呆在农村,在农村才能生活得自在,去了城市,什么都不懂,谁都不认识,活得多没有意思?还不如就让他们呆这里呢。”
过年的时候,他也提过让他父母跟着他去鹏城,那时候他父母就拒绝了,只说适应不了城市的生活。
也不知道是真心话还是怕给钟源添麻烦,反正就是不肯去。
他们宁愿在地里干干农活,吃自己种的粮食和蔬菜。
要不然,钟源就把他们带到鹏城了。
不过想想,让两位老人在农村生活,说不定还能多活上几年。
农村人寿命比城里人要短,主要是穷的问题,营养不良,劳累过甚,活得久才怪。只要家里不穷,寿命还是可以的。
钟源已经向他父母证明他出息了,不需要父母替他存钱,这一年多来,他父母已经不用像以前那样辛苦劳动,伙食也好了很多,身体比以前更好了。
没必要一定把他们接到城里去。
龚胜男撇了撇嘴巴,道:“可是我在这里住不惯。”
钟源道:“又不用你住多久,拿了户口本,我们明天就可以回去了。”
“你傻啊!”龚胜男拍了他一下,“来了才住一晚上,你爸妈会怎么看我?让他们嫌我娇气吗?怎么也得住个三五天再走吧。”
钟源想想,也是这个道理,道:“那你就忍几天吧。当初孟缇在这里还呆了一个月呢。”
龚胜男抓住他腰间的肉用力一拧:“嫌我娇气了是吗?想你小情人了是吗?要不要我挑战一下她的记录,在这里呆个半年的?”
钟源道:“她是喜欢这里的生活,所以呆得久一点。你又不喜欢,何苦受这个罪。”
“喜欢,老娘喜欢得很。”龚胜男生气道,“我决定了,在这里呆到过完年再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跟着钟源往山上跑,练习了纯阳气之后,便拿着手机咔咔的拍照,将山下农村的面貌换着角度拍了很多张,又选出几张发到朋友圈,配文:世外桃源一般美丽的村庄,隔绝了城市的喧嚣,真想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
城里人到了农村之后都会拍几张照片,显示一下对农村生活的向往,淡淡的装上一个清新的逼,龚胜男也没能免俗。
钟源一个人在树林里练习着身手,窜高走低,一套套的拳法打了出来。
这是龚胜男第一次看到钟源演练功夫,心中升起一种自豪之情:“这就是我的男人!老子简直是太有眼光了!”
钟源在树林里打着打着,突然惊起一只草丛里野鸡,龚胜男惊呼一声:“好大的鸟!钟源,干掉它!”
话音未落,就见那野鸡突然间掉落在地。
“把那野鸡捡了,我们中午吃这个。”钟源的声音传了过来。
龚胜男才知道那是一只野鸡,心忖:“我刚才是昏了头了,竟然叫自己的男人去干野鸡。”
望月山的野鸡并不少,经常去啄食村民们种的水稻,让村民非常愤怒,可惜的是没有什么好法子对付它们。
(作者君住的山村,就经常看见一群一群的野鸡散步,还用网捕到过几只。)
不过对钟源来说,那就是他桌上的一道菜。
野鸡野兔,只要在他的神识范围之内,就别想着逃走。
一般的鸟肉很粗糙,味道不好,又没有什么肉,他倒是没有兴趣去下手。
龚胜男捡起那只被钟源一粒石子击晕的野鸡,拍了照片,就要往朋友圈发,钟源看到了,连忙阻止:“你别给我显摆这个,把林业局、动保组织什么的招来了看你怎么办!”
“野鸡不能吃吗?”龚胜男道,“我听说好多卖野鸡的呢。”
钟源道:“不知道能不能吃,反正你别上传。”
他杀过的动物可不少,尤其是蛇类,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心虚。
拎着两三斤重的野鸡和钟源一起下山的时候,龚胜男才算找到了一点在农村生活的感觉。
农村生活要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空气清新,吃自家种的菜,不只是绿色无公害,还有一种DIY的乐趣在其中。
更不用说还可以采野菜,吃野味。
不过农村的旱厕,还是有些让她心惊胆战,洗澡不要说浴缸,连个淋浴都没有,也让她大皱眉头。
钟源又拿出了两万块钱给他父母,让他们请人修一个功能齐全一点、干净一点的卫生间出来。
这一次肯定是用不上,不过以后龚胜男肯定还要过来的,到时候就可以用上了。
龚胜男甚至想着要不要修一条从县城到这里的水泥路,再将宽带给拉过来,这样一来,望月村就可以好好的住下来了。
钟源打消了她的想法,直言这就是取死之道,除非以后准备长住这里,不然他们走了他父母的安全可没人能够保证。
他们在这里也就呆了个四五天,然后在钟源父母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开车离去。
这一次回鹏城,他们二人就要在那里登记结婚。
钟源的父母是承认了这个儿媳妇,钟母还拿出传家之宝——一对银手镯给了龚胜男。
那可是当年钟父迎娶钟母,用了几担稻谷换来几块银洋打出来的,是钟母唯一的珍重物品。
龚胜男千恩万谢的接过了,当场就戴上了。
虽然不值钱,可是这代表着的是她正宫的地位,她当然会重视。
孟缇有钟源送的价值百万的项链又怎么样?有这意义重大的钟家的传家宝吗?
钟源开着车,见龚胜男戴着那廉价的银手镯得意洋洋的在那里显摆,心里正好笑时,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是一个境外电话,孟缇的号码。
听说龚胜男出身于百万巨富之家,钟母震惊的同时也有了担心:“她家那么有钱,生活条件一定很好,你养得起她吗?”
“还行吧。”钟源道,“她这是第一次来这里,所以这样的排场,平时不这样的。”
他这一次说的倒是实话。
平时龚胜男的排场可比现在大多了,那可是一个月要花掉几百万的女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龚胜男对钟源发起了牢骚:“这里一点都不好,没有wifi,路又不好,自来水都没有,厕所也脏兮兮的。要不,你让你爸妈跟着我们去鹏城吧,我给他们买一栋别墅。”
“他们去城市干嘛?”钟源道,“他们这辈子都呆在农村,在农村才能生活得自在,去了城市,什么都不懂,谁都不认识,活得多没有意思?还不如就让他们呆这里呢。”
过年的时候,他也提过让他父母跟着他去鹏城,那时候他父母就拒绝了,只说适应不了城市的生活。
也不知道是真心话还是怕给钟源添麻烦,反正就是不肯去。
他们宁愿在地里干干农活,吃自己种的粮食和蔬菜。
要不然,钟源就把他们带到鹏城了。
不过想想,让两位老人在农村生活,说不定还能多活上几年。
农村人寿命比城里人要短,主要是穷的问题,营养不良,劳累过甚,活得久才怪。只要家里不穷,寿命还是可以的。
钟源已经向他父母证明他出息了,不需要父母替他存钱,这一年多来,他父母已经不用像以前那样辛苦劳动,伙食也好了很多,身体比以前更好了。
没必要一定把他们接到城里去。
龚胜男撇了撇嘴巴,道:“可是我在这里住不惯。”
钟源道:“又不用你住多久,拿了户口本,我们明天就可以回去了。”
“你傻啊!”龚胜男拍了他一下,“来了才住一晚上,你爸妈会怎么看我?让他们嫌我娇气吗?怎么也得住个三五天再走吧。”
钟源想想,也是这个道理,道:“那你就忍几天吧。当初孟缇在这里还呆了一个月呢。”
龚胜男抓住他腰间的肉用力一拧:“嫌我娇气了是吗?想你小情人了是吗?要不要我挑战一下她的记录,在这里呆个半年的?”
钟源道:“她是喜欢这里的生活,所以呆得久一点。你又不喜欢,何苦受这个罪。”
“喜欢,老娘喜欢得很。”龚胜男生气道,“我决定了,在这里呆到过完年再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跟着钟源往山上跑,练习了纯阳气之后,便拿着手机咔咔的拍照,将山下农村的面貌换着角度拍了很多张,又选出几张发到朋友圈,配文:世外桃源一般美丽的村庄,隔绝了城市的喧嚣,真想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
城里人到了农村之后都会拍几张照片,显示一下对农村生活的向往,淡淡的装上一个清新的逼,龚胜男也没能免俗。
钟源一个人在树林里练习着身手,窜高走低,一套套的拳法打了出来。
这是龚胜男第一次看到钟源演练功夫,心中升起一种自豪之情:“这就是我的男人!老子简直是太有眼光了!”
钟源在树林里打着打着,突然惊起一只草丛里野鸡,龚胜男惊呼一声:“好大的鸟!钟源,干掉它!”
话音未落,就见那野鸡突然间掉落在地。
“把那野鸡捡了,我们中午吃这个。”钟源的声音传了过来。
龚胜男才知道那是一只野鸡,心忖:“我刚才是昏了头了,竟然叫自己的男人去干野鸡。”
望月山的野鸡并不少,经常去啄食村民们种的水稻,让村民非常愤怒,可惜的是没有什么好法子对付它们。
(作者君住的山村,就经常看见一群一群的野鸡散步,还用网捕到过几只。)
不过对钟源来说,那就是他桌上的一道菜。
野鸡野兔,只要在他的神识范围之内,就别想着逃走。
一般的鸟肉很粗糙,味道不好,又没有什么肉,他倒是没有兴趣去下手。
龚胜男捡起那只被钟源一粒石子击晕的野鸡,拍了照片,就要往朋友圈发,钟源看到了,连忙阻止:“你别给我显摆这个,把林业局、动保组织什么的招来了看你怎么办!”
“野鸡不能吃吗?”龚胜男道,“我听说好多卖野鸡的呢。”
钟源道:“不知道能不能吃,反正你别上传。”
他杀过的动物可不少,尤其是蛇类,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心虚。
拎着两三斤重的野鸡和钟源一起下山的时候,龚胜男才算找到了一点在农村生活的感觉。
农村生活要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空气清新,吃自家种的菜,不只是绿色无公害,还有一种DIY的乐趣在其中。
更不用说还可以采野菜,吃野味。
不过农村的旱厕,还是有些让她心惊胆战,洗澡不要说浴缸,连个淋浴都没有,也让她大皱眉头。
钟源又拿出了两万块钱给他父母,让他们请人修一个功能齐全一点、干净一点的卫生间出来。
这一次肯定是用不上,不过以后龚胜男肯定还要过来的,到时候就可以用上了。
龚胜男甚至想着要不要修一条从县城到这里的水泥路,再将宽带给拉过来,这样一来,望月村就可以好好的住下来了。
钟源打消了她的想法,直言这就是取死之道,除非以后准备长住这里,不然他们走了他父母的安全可没人能够保证。
他们在这里也就呆了个四五天,然后在钟源父母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开车离去。
这一次回鹏城,他们二人就要在那里登记结婚。
钟源的父母是承认了这个儿媳妇,钟母还拿出传家之宝——一对银手镯给了龚胜男。
那可是当年钟父迎娶钟母,用了几担稻谷换来几块银洋打出来的,是钟母唯一的珍重物品。
龚胜男千恩万谢的接过了,当场就戴上了。
虽然不值钱,可是这代表着的是她正宫的地位,她当然会重视。
孟缇有钟源送的价值百万的项链又怎么样?有这意义重大的钟家的传家宝吗?
钟源开着车,见龚胜男戴着那廉价的银手镯得意洋洋的在那里显摆,心里正好笑时,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是一个境外电话,孟缇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