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神奇驯马师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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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匆匆来到后院的马厩,只见其它的马都还在,唯独不见了赤影。
胖老板这下也着急了,连声说道:
“客官,真是对不起,是小店的失误,如果真是找不到,一定……一定赔你一匹。”
说道最后,不禁心疼不已。
虽是身在草原,到处都有马,可是一匹真正的好马,价格依然是很贵的,把这小餐馆卖了,也不一定赔得起啊!
穆千媚倒是很镇定。
她想到赤影跟了她那么多年,早已经认主了,绝不会轻易跟着别人走的。
即使有人想牵走也是不可能的,肯定还在附近不远的地方。
看到老板一脸的着急样,她反而有些于心不忍。
于是她安慰道:
“老板你不要着急,我的马跟了我三年多了,它不会随便跟人走的,别人牵着它,它大概认为是去放牧,所以才会跟着,只要到了青草长得好的地方,它肯定就不会再走了,你们继续做你们的生意,我们自己去找就可以了。”
“这怎么行?这是我们的失误,我们就得对这件事负责,在没有找到马之前,都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绝不会丢开不管的,做生意就的讲究一个诚信,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要真找不到,我就算把这个店卖了,也要赔了你这匹马。”
胖老板坚决的说道。
这几句话不禁让穆千媚另眼相看,没想到一个小小的餐馆老板,居然也有如此见识,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这胖老板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虽是一副富贵相,但眼神中却有几分沧桑与落寞,仿佛经历过很不平凡的人生。
穆千媚反而不急着去寻马了,她平静的问道:
“哦,那你打算怎么负责呢?”
胖老板想了想说:
“我让店小二和你们一起去寻找,毕竟你们是外乡人,对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怎么找呢?万一找不到,就算我赔不起,但能赔多少也给你们赔多少,买不到那么好的马,买一匹中等的也好,总不能让你们吃了一餐饭却白白的丢了一匹好马吧!”
这次穆千媚倒是没有再推迟,而是爽快的点头答应下来了。
“那好吧,你留下来招呼客人,就让店小二跟着我们一起去寻找好了,找到找不到,我们都会尽快回来的。”
穆千媚说着,和柳亭风共骑一匹马,店小二单独骑一匹,就一起从后院的小门走出去了。
看着他们离开后,店老板也已经冷静下来。
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几人远去的背影,喃喃的说道:
“这两人看起来不像是普通人啊!丢了这么好的一匹马,居然不见有一丝的惊慌神色,也不知道到这草原中来是做什么的?既不像商人,又不像游客,与一般的江湖人士也不一样。等他们回来得好好问一下,或许能帮上他们什么忙也说不定。哎……两个小孩也真不容易,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遇到事情竟然能从容不迫的分析处理。”
说着走进屋里招呼客人去了。
恢复冷静之后,他也不着急了,这么懂事的两个孩子,想来也不会太为难他,他只是有些担心,这么懂事可爱的孩子,千万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招呼好客人,他一个人独自坐下来后,不禁也想起了自己的孩子,要是他们还活着,也该有这么大了吧。
情不自禁的,又回忆起了那些曾经幸福、快乐的往事——
那时他还不是一个胖子,而是一个健壮、英俊的草原汉子,是汪古部落的一个专业驯马师,是部落首领很器重的人才。
因为
他不仅善于识马、驯马,他还善于组建马队,领兵作战。
老首领很赏识他,敬他如上宾,战争时期封他为将军,和平时期也让他好好休息,不要太操劳。
可是他对马很感兴趣,主动要求作为部落的驯马师,他喜欢天天和马呆在一起,将马当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每当发现一匹好马,他都会欣喜若狂,对于每一匹马,他都视如珍宝,遇到好马,他更是万般珍爱。普通的马经他训练,都能变成不错的战马,如果一匹好马经他调教的话,就更是如龙似虎,他也因此被称为“神奇的驯马师”,在草原上,知道他是将军的人不多,因为他们部落很少发生战争。
但一提起“神奇的驯马师”,几乎都知道。
很多人都慕名前来,向他讨教驯马技术,甚至不少其他部落的首领都还特意派人前来跟他学习驯马。
一时间,他在草原上声名远播,有人也许不知道小小的汪古部落的首领是谁,但却无人不知汪古部落有一个“神奇的驯马师”。
对此,老首领不仅不以为意,反而为本部落有此人才深感自豪。
可是,老首领去世之后,新的首领却对此很不满意。
年轻气盛的新首领,自己本身也是年轻一代的佼佼者,无论骑马、射箭,还是练兵、布阵,都很有造诣,可是每次出访或者别的部落来访,话题总是围绕着“神奇驯马师”转,却很少有人赞美他。
似乎无论出访还是来访,大家最关心的不是他,就只有一个“神奇的驯马师”。
长此以往,他由失落而产生嫉妒,又嫉妒而生了杀意。
他要让世人知道,汪古部落不仅有一个“神奇的驯马师”朝鲁,更重要的还有他这个年轻的首领——巴拉。
他不希望汪古部落有人的名声居然在他这个首领之上。
而朝鲁一心将心思都花到了驯马的事情上,居然没有察觉年轻首领对他的不满。
于是,巴拉找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将朝鲁关进了大牢。
由于朝鲁被关进大牢,家中妻儿无人照顾,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一群歹徒闯入了他的家中,要强暴他年轻貌美的妻子。
他的妻子宁死不屈,为保清白,在争斗中撞墙自杀而死。
而年幼的一男一女两个可爱的孩子也被未能得逞的歹徒杀害泄恨了。
身在狱中的他,得知此事,伤心欲绝,几次寻死未遂,均被狱中的看守给救了。
但他几天不吃不喝,也生了一场大病,经部落医生救治,才渐渐恢复。
后来一寻思,亲人也不能白死,堂堂男儿,一定要报此深仇大恨,方对得起泉下的妻儿呀!
刑满释放后,他心灰意冷,拒绝了其它部落的盛情邀请,毅然放弃了他所热爱的驯马事业,一心练习骑射,并不断查访仇人的下落。
可是,十年过去了,他所得到的的消息却依然很少,只是隐约访问到,当年发生惨剧的时候,正是克列部落从他们部落的地方经过,可能是他们当中的几个人。
克列部落那么多人,他又如何查出具体是谁呢?
几经周折无果后,他的生活已渐渐陷入了绝境,只好先隐藏在这里,开了一个小餐馆,维持生计,报仇的事再缓缓图之。
两年时间里,他苦心经营自己的小餐馆,郁闷之余,他常常一个人喝着闷酒,吃着羊肉,无奈的活着。
不知不觉间,他竟变成了一个大胖子。
现在,即使有以前的熟人看到他,大概也认不出他来了。
朝鲁坐在柜台前一边回忆,一边不
自觉的又端起了酒杯,吃起了羊肉来。
“老板,结账!”
有人吃好后大声喊道,一下又把他拉回了现实,他赶紧又换成一副笑脸,向客人走去……
而与此同时,穆千媚和柳亭风则在店小二的带领下,在北面的草原上寻找了一圈,穆千媚喊了几声“赤影!”也没有任何回应。
穆千媚就对店小二说道:
“小二,我们感觉累了,先下来休息一会儿再找吧!”
店小二看他们都像很娇贵的样子,也就答应了。
三人将马放开自由吃草后,就席地坐在草坪上,随意的说起话来。
“小二,你们老板在这里开餐馆有多长时间了呀?”
穆千媚随意的问道,就像闲话家常一般。
“我们在这里开了也只有两年时间。”
店小二用拗口的宇古通用语回答。
“才两年时间,那你们老板以前是做什么的呀?”
穆千媚接着问。
“我们老板以前可有名了,他叫朝鲁,也许这个名字人们还不是很熟悉,不过他有一个外号,却是很多人都一定知道,那就是‘神奇的驯马师’!我也喜欢驯马,所以当我知道他就是朝鲁时,我就坚决的要跟着他一起干了。”
一提起自己的老板,店小二也一脸的神往,眉飞色舞的说道。
“‘神奇的驯马师’?难道他就是那个草原上曾经大名鼎鼎的人物吗?直到现在,宇古大陆都还有好多人提起他呀!怎么就看不出来呢?传说中,那不是一个英俊壮实的草原汉子吗?”
穆千媚惊讶的连声问道,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激动,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个传说中的名人,只是那形象,怎么也无法让她将两个人统一起来而已。
“自从他的家里发生变故之后,他多年寻仇都找不到仇人,每天都落落寡欢的喝闷酒,吃羊肉,才成了现在这副样子。我本想跟他学习驯马之术的,可是他没有那个心情,也很少指点,只有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会说几句。我也没有什么亲人,就留下来陪在他的身边,帮助他一起开餐馆了,他对我很好,就像待自己孩子一样,所以我也把餐馆当成了自己的家。”
店小二有几分伤感,又有几分感慨的说。
“他家里发生了什么变故呀?这个我倒是没有听说过呢?”
穆千媚也有些伤感的问道。
“唉,说来就话长了,其实他从来也不愿提起,我也知道他不想说起这件往事,所以就没有多问。不过从旁人嘴里倒是听到了一个大概,事情是这样的……”
店小二将他知道的大概经过告诉了穆千媚二人,虽然不尽准确,但与事实也相差不多。
听得穆千媚二人都不禁心酸欲泪,原来又是一个伤心人啊!
于是,穆千媚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那就是一定要将这个人收进自己的队伍中来。
店小二看到两个人都一副有些悲戚,又有些若有所思的样子,赶紧说道:
“你们回去后,千万不要跟他提起这件事,那样会让他伤心的。”
穆千媚看到店小二一副着急的样子,关切之意溢于言表,看来他真的把自己的老板当成自己的亲人了。
于是柔声说道:
“你放心吧,我们不会让他伤心的,也许我们还会帮得到他的忙呢!走吧,我们先回去,下午再到另一个方向去找找吧。”
说完,几个人站起身来,将马召回,骑上马背,又向小餐馆的方向跑了回去。
几人匆匆来到后院的马厩,只见其它的马都还在,唯独不见了赤影。
胖老板这下也着急了,连声说道:
“客官,真是对不起,是小店的失误,如果真是找不到,一定……一定赔你一匹。”
说道最后,不禁心疼不已。
虽是身在草原,到处都有马,可是一匹真正的好马,价格依然是很贵的,把这小餐馆卖了,也不一定赔得起啊!
穆千媚倒是很镇定。
她想到赤影跟了她那么多年,早已经认主了,绝不会轻易跟着别人走的。
即使有人想牵走也是不可能的,肯定还在附近不远的地方。
看到老板一脸的着急样,她反而有些于心不忍。
于是她安慰道:
“老板你不要着急,我的马跟了我三年多了,它不会随便跟人走的,别人牵着它,它大概认为是去放牧,所以才会跟着,只要到了青草长得好的地方,它肯定就不会再走了,你们继续做你们的生意,我们自己去找就可以了。”
“这怎么行?这是我们的失误,我们就得对这件事负责,在没有找到马之前,都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绝不会丢开不管的,做生意就的讲究一个诚信,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要真找不到,我就算把这个店卖了,也要赔了你这匹马。”
胖老板坚决的说道。
这几句话不禁让穆千媚另眼相看,没想到一个小小的餐馆老板,居然也有如此见识,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这胖老板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虽是一副富贵相,但眼神中却有几分沧桑与落寞,仿佛经历过很不平凡的人生。
穆千媚反而不急着去寻马了,她平静的问道:
“哦,那你打算怎么负责呢?”
胖老板想了想说:
“我让店小二和你们一起去寻找,毕竟你们是外乡人,对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怎么找呢?万一找不到,就算我赔不起,但能赔多少也给你们赔多少,买不到那么好的马,买一匹中等的也好,总不能让你们吃了一餐饭却白白的丢了一匹好马吧!”
这次穆千媚倒是没有再推迟,而是爽快的点头答应下来了。
“那好吧,你留下来招呼客人,就让店小二跟着我们一起去寻找好了,找到找不到,我们都会尽快回来的。”
穆千媚说着,和柳亭风共骑一匹马,店小二单独骑一匹,就一起从后院的小门走出去了。
看着他们离开后,店老板也已经冷静下来。
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几人远去的背影,喃喃的说道:
“这两人看起来不像是普通人啊!丢了这么好的一匹马,居然不见有一丝的惊慌神色,也不知道到这草原中来是做什么的?既不像商人,又不像游客,与一般的江湖人士也不一样。等他们回来得好好问一下,或许能帮上他们什么忙也说不定。哎……两个小孩也真不容易,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遇到事情竟然能从容不迫的分析处理。”
说着走进屋里招呼客人去了。
恢复冷静之后,他也不着急了,这么懂事的两个孩子,想来也不会太为难他,他只是有些担心,这么懂事可爱的孩子,千万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招呼好客人,他一个人独自坐下来后,不禁也想起了自己的孩子,要是他们还活着,也该有这么大了吧。
情不自禁的,又回忆起了那些曾经幸福、快乐的往事——
那时他还不是一个胖子,而是一个健壮、英俊的草原汉子,是汪古部落的一个专业驯马师,是部落首领很器重的人才。
因为
他不仅善于识马、驯马,他还善于组建马队,领兵作战。
老首领很赏识他,敬他如上宾,战争时期封他为将军,和平时期也让他好好休息,不要太操劳。
可是他对马很感兴趣,主动要求作为部落的驯马师,他喜欢天天和马呆在一起,将马当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每当发现一匹好马,他都会欣喜若狂,对于每一匹马,他都视如珍宝,遇到好马,他更是万般珍爱。普通的马经他训练,都能变成不错的战马,如果一匹好马经他调教的话,就更是如龙似虎,他也因此被称为“神奇的驯马师”,在草原上,知道他是将军的人不多,因为他们部落很少发生战争。
但一提起“神奇的驯马师”,几乎都知道。
很多人都慕名前来,向他讨教驯马技术,甚至不少其他部落的首领都还特意派人前来跟他学习驯马。
一时间,他在草原上声名远播,有人也许不知道小小的汪古部落的首领是谁,但却无人不知汪古部落有一个“神奇的驯马师”。
对此,老首领不仅不以为意,反而为本部落有此人才深感自豪。
可是,老首领去世之后,新的首领却对此很不满意。
年轻气盛的新首领,自己本身也是年轻一代的佼佼者,无论骑马、射箭,还是练兵、布阵,都很有造诣,可是每次出访或者别的部落来访,话题总是围绕着“神奇驯马师”转,却很少有人赞美他。
似乎无论出访还是来访,大家最关心的不是他,就只有一个“神奇的驯马师”。
长此以往,他由失落而产生嫉妒,又嫉妒而生了杀意。
他要让世人知道,汪古部落不仅有一个“神奇的驯马师”朝鲁,更重要的还有他这个年轻的首领——巴拉。
他不希望汪古部落有人的名声居然在他这个首领之上。
而朝鲁一心将心思都花到了驯马的事情上,居然没有察觉年轻首领对他的不满。
于是,巴拉找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将朝鲁关进了大牢。
由于朝鲁被关进大牢,家中妻儿无人照顾,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一群歹徒闯入了他的家中,要强暴他年轻貌美的妻子。
他的妻子宁死不屈,为保清白,在争斗中撞墙自杀而死。
而年幼的一男一女两个可爱的孩子也被未能得逞的歹徒杀害泄恨了。
身在狱中的他,得知此事,伤心欲绝,几次寻死未遂,均被狱中的看守给救了。
但他几天不吃不喝,也生了一场大病,经部落医生救治,才渐渐恢复。
后来一寻思,亲人也不能白死,堂堂男儿,一定要报此深仇大恨,方对得起泉下的妻儿呀!
刑满释放后,他心灰意冷,拒绝了其它部落的盛情邀请,毅然放弃了他所热爱的驯马事业,一心练习骑射,并不断查访仇人的下落。
可是,十年过去了,他所得到的的消息却依然很少,只是隐约访问到,当年发生惨剧的时候,正是克列部落从他们部落的地方经过,可能是他们当中的几个人。
克列部落那么多人,他又如何查出具体是谁呢?
几经周折无果后,他的生活已渐渐陷入了绝境,只好先隐藏在这里,开了一个小餐馆,维持生计,报仇的事再缓缓图之。
两年时间里,他苦心经营自己的小餐馆,郁闷之余,他常常一个人喝着闷酒,吃着羊肉,无奈的活着。
不知不觉间,他竟变成了一个大胖子。
现在,即使有以前的熟人看到他,大概也认不出他来了。
朝鲁坐在柜台前一边回忆,一边不
自觉的又端起了酒杯,吃起了羊肉来。
“老板,结账!”
有人吃好后大声喊道,一下又把他拉回了现实,他赶紧又换成一副笑脸,向客人走去……
而与此同时,穆千媚和柳亭风则在店小二的带领下,在北面的草原上寻找了一圈,穆千媚喊了几声“赤影!”也没有任何回应。
穆千媚就对店小二说道:
“小二,我们感觉累了,先下来休息一会儿再找吧!”
店小二看他们都像很娇贵的样子,也就答应了。
三人将马放开自由吃草后,就席地坐在草坪上,随意的说起话来。
“小二,你们老板在这里开餐馆有多长时间了呀?”
穆千媚随意的问道,就像闲话家常一般。
“我们在这里开了也只有两年时间。”
店小二用拗口的宇古通用语回答。
“才两年时间,那你们老板以前是做什么的呀?”
穆千媚接着问。
“我们老板以前可有名了,他叫朝鲁,也许这个名字人们还不是很熟悉,不过他有一个外号,却是很多人都一定知道,那就是‘神奇的驯马师’!我也喜欢驯马,所以当我知道他就是朝鲁时,我就坚决的要跟着他一起干了。”
一提起自己的老板,店小二也一脸的神往,眉飞色舞的说道。
“‘神奇的驯马师’?难道他就是那个草原上曾经大名鼎鼎的人物吗?直到现在,宇古大陆都还有好多人提起他呀!怎么就看不出来呢?传说中,那不是一个英俊壮实的草原汉子吗?”
穆千媚惊讶的连声问道,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激动,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个传说中的名人,只是那形象,怎么也无法让她将两个人统一起来而已。
“自从他的家里发生变故之后,他多年寻仇都找不到仇人,每天都落落寡欢的喝闷酒,吃羊肉,才成了现在这副样子。我本想跟他学习驯马之术的,可是他没有那个心情,也很少指点,只有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会说几句。我也没有什么亲人,就留下来陪在他的身边,帮助他一起开餐馆了,他对我很好,就像待自己孩子一样,所以我也把餐馆当成了自己的家。”
店小二有几分伤感,又有几分感慨的说。
“他家里发生了什么变故呀?这个我倒是没有听说过呢?”
穆千媚也有些伤感的问道。
“唉,说来就话长了,其实他从来也不愿提起,我也知道他不想说起这件往事,所以就没有多问。不过从旁人嘴里倒是听到了一个大概,事情是这样的……”
店小二将他知道的大概经过告诉了穆千媚二人,虽然不尽准确,但与事实也相差不多。
听得穆千媚二人都不禁心酸欲泪,原来又是一个伤心人啊!
于是,穆千媚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那就是一定要将这个人收进自己的队伍中来。
店小二看到两个人都一副有些悲戚,又有些若有所思的样子,赶紧说道:
“你们回去后,千万不要跟他提起这件事,那样会让他伤心的。”
穆千媚看到店小二一副着急的样子,关切之意溢于言表,看来他真的把自己的老板当成自己的亲人了。
于是柔声说道:
“你放心吧,我们不会让他伤心的,也许我们还会帮得到他的忙呢!走吧,我们先回去,下午再到另一个方向去找找吧。”
说完,几个人站起身来,将马召回,骑上马背,又向小餐馆的方向跑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