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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支票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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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敬贤接手郑记后,除了车间厂房这些不动产,最令人垂涎的,当属其公司账面上的流动资产,近两百万港币,是郑家两兄弟打拼二十多年的全部家底。

    五十年代的香港,一份大碗牛腩饭,售价五毛钱,一块钱就能买二十斤糙米。

    中港日报和花花公子加在一起,和郑记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夺了郑记的苏敬贤,称得上是平地一声雷,陡然而富,真正跻身‘有钱人’的行列。

    不过这笔钱来的快,花的却更快。

    香港大学,法学部。

    英国人简廉士坐在办公桌前,细细端详着手里的记名支票,苏敬贤坐在办公桌对面,面带微笑。

    “我的朋友老汤普森的打电话告诉我,花花公子杂志在美国的销量并不算大火,他甚至担心自己的儿子会被你解雇。”简廉士将支票放下,看着苏敬贤说道,“不过现在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那回事。”

    被简廉士放在桌上的支票,左侧竖书‘英商香港黄浦汇丰银行’几个大字,金额栏上注明一百万港币,凭票支取,仅限香港地区。

    “中国人有句话叫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最近发了一笔横财而已。”苏敬贤笑笑,对简廉士说道,“我很看好花花公子的前景,一百万港币保公司在美国平安发展,划得来。”

    花花公子杂志创办初始,在美国处处碰壁,如果不是面前这位英国官佐愿意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一职,这份杂志也就不可能在美国顺利发行。

    为了让简廉士担任花花公子公司的法人代表,苏敬贤当初开出的报酬,正是此时的一百万港币。

    百万港币,有拖无欠,三年内清算。

    这是苏敬贤当日在简廉士家中,留下的一张字据,只是连简廉士都没有想到,一年不到的时间,苏敬贤就将百万港币悉数奉上。

    “其实你知道的,就算没有这笔钱,我也非常乐意帮助一个像你这样年轻有为的中国青年。”用手指点了点桌上的支票,简廉士对苏敬贤说道。

    苏敬贤点点头,对他的话表示认同,笑着开口道:“我明白,不过我最近钱多,突然想做慈善。”

    简廉士拿起支票晃了晃,说道:“这笔钱会全部用做教育基金,不管怎么说,我都要替香港的教育事业,向你表示感谢。”

    苏敬贤看着面前这位两鬓斑白的英国教授,微笑回应道:“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是我的光荣。”

    如果换做第二个英国人,对苏敬贤说出这番话,苏敬贤只当对方是为收钱蒙一层遮羞布,但现在换做简廉士,他却毫不怀疑对方这番话的真实性。

    同样是英国人,简廉士和此时香港大部分尸位素餐的英国官员,区别太大。

    为了传播教育理念,这个英国教师家庭出生的男人,先后在印度和香港任教,最终选择久居香港。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都怪香港的景色太美,以至于他再也不想去其他地方。

    不过苏敬贤却知道,简廉士之所以选择在香港定居,除了迷人美景之外,更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和这片属于中国的土地有着共患难的情感。

    在刚认识简廉士的时候,苏敬贤一直很好奇为什么一位英国法学系教授会获得英廷颁布的obe官佐军事勋章,随着相识时间愈长,在之后多次的聊天中,苏敬贤才意识到这位中年英国男人的不凡之处。

    在中国人眼中,简廉士这样的教授学者就和书生一样,手无缚鸡之力,但就是这样一位书生,在1942年香港沦陷时期,时任港督都宣布投降的情况下,他却带着四十名学生连夜逃出日军战俘营,前后历时两个月时间,一路跋山涉水,从九龙黄大仙区逃到内陆巴蜀一带,沿途手刃三名持枪日军。

    回港以后,简廉士救出的四十名学生没有一个受到伤害,他的事迹在战后得到传扬,获得身兼印度三军总司令的陆军将领戈登爵士亲自致函表扬,同日消息传回英廷,英廷对其颁布官佐勋章。

    苏敬贤记得他曾经问过简廉士为什么不回英国,简廉士回答道:回英国做乜?我和我那班学生的命在逃亡时期被中国人救了无数次,这笔账一世都还不清,当然是继续留在香港教书育人做点贡献喽!

    而这位英国官佐的梦想,就是能够在香港这片土地创建一所新的高校,拓土育苗。

    “对了,简教授如果方便的话,我想请你帮我转告汤普森一声,让他抽出时间来一趟香港。”苏敬贤有些无奈的说道,“正如你之前所说,花花公子杂志在美国的销量的确不算太好,和我的预期目标相差太远,我想和汤普森面谈一次,敲定接下来的几个计划。不过短期内我应该不会去美国,只能辛苦他来香港了。”

    此时的香港还没有idd国际直拨电话,想将电话打去美国,只能去英资电话公司,靠各地总机台的人工接线员不断转拨才能接通。而且因为总机台和有线广播公司共用一条线路,通话质量很差不说,还必须要等广播结束后方能拨打,非常麻烦。

    不过简廉士因为有军事勋衔,可以拨打军线电话,远比电话公司方便。

    “没问题。”简廉士闻言点一点头,跟着提醒一句,“不过如果你打算让汤普森留在香港工作,老汤普森肯定不会同意。”

    苏敬贤摇摇头,笑着开口:“当然不是,汤普森现在是花花公子在美国的代理人,我还需要他盯住美国的市场。这次请他过来,是商谈接下来杂志的发展路线,可能还会涉及到签署合约,电话里很难说得清楚。”

    简廉士耸耸肩膀,没有对杂志表露出过多的兴趣:“今晚我会替你转告给他。”

    苏敬贤微微一笑,开口说了声多谢。

    上一世,花花公子成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它的确打造出了一位花花公子,其老板赫夫纳如代言人一般出现在杂志当中,引起火爆话题,这一点苏敬贤之前并没有考虑到。

    而现在,为了让杂志销量提升,苏敬贤打算让汤普森来充当这一灵魂人物。

    一个二战时负伤的战地记者,靠自己的努力创办杂志,年少多金、左拥右抱,这无疑会让无数迷茫的美国青年找到精神寄托。

    至于杂志公司的老板究竟是中国人、英国人还是美国人,读者并不会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