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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六章 奇怪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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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阵阵,空气清新,爽朗的阳光洒满大地,金灿灿地,终于不再毒辣。

    何金水一脸喜色的从皇宫里出来,忍不住仰天长啸,快活地想要振翅高飞!

    他心头暗道:“瞌睡送枕头,就是那个感觉倍爽!”

    想不到自己人品大爆发,皇帝陛下居然是老熟人,而且还有求于自己。这让宅男受宠若惊,终于有了身为主角的幸福感。

    “胜利就在前方,无畏的少年英雄,加油吧!”想到这里,他脚下生风,哼着小曲向客栈走去。

    “咦!”何金水突然感到一股心悸的力量,仿佛全身都被强大的气势锁定了。他有些奇怪地东张西望,只见大街上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完全没有一点征兆。

    “来吧,我给你制造机会!”他不动声色,悄悄转向了一个死胡同,那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尖啸刺耳,狂风大振,一个黑影自头上掠过,化作长虹直刺脑后。

    “滚!”何金水全身化形,迎着黑影反手拍出。不料对方手腕一偏,剑身同铁掌擦身而过,划破了他的袖子,奔雷将至。

    “高手!”何金水的瞳孔剧烈收缩,金属控力顺发而出,竭力牵引着利剑偏转。

    对方斗气爆发,三寸剑芒透过利刃澎湃而出,金属控力如石沉大海,瞬间失去对长剑的掌控。

    “要遭!”宅男来不及躲闪,只能眼看着罡风扑鼻,任由剑尖在眼前不断放大。

    电光火石间,何金水临危不惧,五指成拳正面迎上,试图磕飞长剑。同时他奋力后退,意欲脱离长剑的威胁范围。

    对方胳膊一抖,再次划过诡异的弧线,剑尖堪堪避开拳头,顺着手臂反刺肋下,已经划破了他的衣服。

    “咣”的一声,何金水后背贴墙,退无可退!

    “投降吧!”对方语气平和地道,胜券在握的样子。

    “做梦!”何金水大喝一声,左手双指灵犀一探,以不可思议的方式捏住剑身,将其堪堪定住。

    透过金属肌肤,他仍能感觉到剑尖上传来的阵阵凉意。

    “想杀我,没那么容易!”何金水面色从容,异能发作,剑刃开始变软融化,化作一滩铁水后渗入指尖。

    两人挺直了身躯,针锋相对地隔空相望,任由风沙袭面,眼睛眨也不眨。

    宅男终于看清对方的样子,只见他全身黑衣,脸上蒙着口罩,浑浊的眼珠里流露出赞赏的神色。他突然笑出声来,抱拳说道:“安东尼奥,刺客之王,果然名不虚传!”

    对方撤下面罩,露出那张板着的大众脸,捋须赞叹道:“一千年过去了,能正面破我刺杀之术的,你还是第一个!”

    “前辈过誉了!上次匆匆一别,您是来叙旧的吗?”何金水神色淡定,语气平和,仿佛经历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嘿!”刺客之王昂首向天,轻言细语道:“没啥,就是受不了亚历山大那老小子的嚣张样子!既然他将你夸上天,想必揍你一顿的话,可以打他的脸。”

    “那啥,我招谁惹谁了?”何金水捏了捏鼻子,一脸的苦笑。

    安东尼奥神色稍稍有点尴尬,挤着笑容道:“如今一试,果然是英雄出少年,不错!”

    他一身长啸,身体提纵而起,径直攀上了屋顶。

    “前辈,何必如此匆匆!”何金水极力挽留。

    “小子要争气,下个月的比武,我赌你赢!哈哈……”人影消失在屋檐下,爽朗的笑声在空中回荡。

    何金水回到客栈,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娓娓道来,惊得众人目瞪口呆,如听天书。协商一番后,他让安迪带着外交照书,率领众人先行返回森林,自己则将在比武结束后赶来汇合。

    由于押解的款项巨大,牵扯到各族部落的生计,何金水特别叮嘱了哼哈二将,交代他俩路上不许喝酒,不许离开众人,行路住宿服从安排,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两人知道好歹,拍着胸脯一一允诺。

    “师傅,我呢?”托雷斯快憋坏了,见众人都有活儿干,主动请缨道。

    “你嘛,明天陪我外出,在郊外活动几天!”何金水笑了起来,嘴角划出一个圆弧。

    就在皇宫谈话快要结束时,老头子突然布置了一个很奇怪的任务。他告诉对方,出了不夜城后,向西北方一直行走,百里外有一个叫做芳草坡的地方。那里满山遍野都是一种温和的食草动物,叫做雷龙犀。

    老头子要求何金水,在不能伤害对方的情况下,掰断雷龙犀头上的独角,取回两百根就算完成任务。

    何金水大风大浪什么场面没见过,对这种小case全不在意。他信心满满地答应下来,甚至还嚣张地表示,只要时间允许,别说两百根,就是两千根也不在话下。

    老头子强忍笑容,一脸的奸诈和神秘,让人恨得牙痒痒。这让何金水心头更加好奇,心想这个雷龙犀到底是什么怪兽,竟然能让一国之君都为之惦记。

    下午,众人挥手暂别,分作两支队伍,各奔东西。

    何金水师徒二人风尘仆仆地出了城,朝着西北方纵马前行,终于在日落前赶到了芳草坡。

    “真是太壮观了!”顺着落日的余晖,何金水半眯着眼睛,看着密密麻麻、满山遍野的庞然大物,发出了赞叹。

    只见上千只巨型食草生物,成群结队地行走在山野之间,优哉游哉地喝水嚼草,嬉戏玩耍,完全是一副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的派头。

    这种生物憨头憨脑,长得有点讨喜的模样。外形根犀牛差不多,体型更为巨大,灰白的皮肤上,隐约透出一些古怪的湛蓝色密文,神秘且拉风。

    通过哔哔小子,他查询到雷龙犀的资料:性格温和,喜食蕨草,属于群居动物。它们皮糙肉厚,力大无穷,物理防御能力极强。而最为厉害的当属犀牛角,据说可以放出高压雷电,并因此而闻名。

    “师傅,要出手吗?”托雷斯搓着双手,一脸的跃跃欲试。

    “不忙,天色已晚,我们先生火做饭,明日再作打算。”何金水心里有点不踏实,为稳妥起见还是暂缓行动。

    哼,真要阴沟里翻船,那还不得被老头子笑破肚子,给看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