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雾里芙蓉大师侃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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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美女作家,请你学习玛格丽特杜拉斯怎么去露,露什么。那么世人就会永远记住你的容颜,那怕你备受摧残。
如果你是武侠作家,请你学会古龙的寂寞,用酒把孤独捣成文字,砸落世人沧桑的泪。
如果你想真的幽默,请你用心品味鲁迅,聆听这用荒寒残酷的文字,呐喊出的这世界最悲天悯人的声音。
如果你是大师,请你学会芙蓉的“妩媚”把屁股再翘高一点,那么你就会成功的蜕变为红袖明星雾里芙蓉。
以上为本才子真心所言,是为题记。
早年吾曾借了陈村的大名,狠摸过石头城王彬彬朔的和尚头,也偷了星星王子陆新之的大号,踢过乡贤赵大士鑫珊的屁股。想不到我堂堂“北大五君子”的老大,竟然堕落成在红袖剥一干文“氓”的蟑螂。长此以往“国将不国”红袖不“红”也。每思及此,掩面而泣。然如李老二之文,第一巴掌既已打出,就已了无“人”味。有若宝仞出鞘,不饮人血,何能言回。望诸君体谅一二则可。
观雾里大师关于幽默的讲话,通篇口语,深得“红”学之精髓,跟帖的粉丝赞为“绝响”吾等疑为天音。故有此文,嗟叹大师妙笔。另献余之苯幽默观四五段。望一笑纳之。
一:文章中的幽默
以前,未看green从疯人院里飘出来的文集,向来看不惯他在杂谈的言,也不喜他那把拉当捧为“救世主”的做派。感激雾大师在幽默的讲话一文中对green的提及,一看之下,不由拍案叫绝,惊为天人。想和其交个朋友,但因其才高孤傲,想来不会理睬我这等寂寂无名之辈。故一直未敢明言。今天借了个胆和脸皮,说将出来。
雾里芙蓉大师言green的幽默是那种凌厉的、杀机四伏的幽默,我不由笑了,想来大师还未真正到雾里芙蓉的境界。不懂真正的幽默了。没看出green凌厉的、杀机四伏的幽默后面所掩藏的东西,这是对这个冷冷人世界的哀悼,对在这残酷罪恶的现实里自我欺骗的芸芸众生的呐喊。他完全领会了鲁迅的野草精神。那种看似荒诞,冷漠,凌厉的文字背后隐藏着的,是green那颗伟大的悲悯之心。
雾里大师的幽默,是那种直白的,通俗的,大家都‘喜欢’看的幽默,有点象是芙蓉姐姐摆“破丝”好看又好笑,但是多少有些尿骚味,我这样秉笔直言,大师一定会说我是苦心经营的后花园里窜进来的一头大“狸”师,理直气壮地对着大师幽默的鲜花嫩草大啃特啃,一边啃一边发出得意地“噢啊”声。我也只能当他是对我的教诲。
大师在关于红袖文章级别的讲话中,用他“大师”式的幽默道:“汪大嘴建中的文章飘红最多了,满眼红花,象个月经不调的患者。”粪丝门一片喝彩,称其深得憨豆先生的真传。吾亦有此叹哉!假于时日,大师必成正果哎。美其名曰“雾里憨逗”幽默家。
今日忽有奇想,如果用green的幽默来表达对汪大嘴建中的文章飘红最多,满眼红花的现象,我想green一定会这样说:“丫的,汪大嘴建中原来是元帅啊。”众人肯定看得云里雾里了,不明白此幽默何所谓也。糊赞的主很多,真明白的主却没几个。也不能说你们无知啊,因为这样深奥的幽默已经超了你们的理解范围。
象这样真正的幽默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但观红袖众多才子佳人仰慕的样子,我就破个例解释一二。你们且看这幽默的思维联系:元帅-战场-死亡-鲜血-飘红。其真正想表达的意思那就深奥了。有一意是汪大嘴“元帅”真他吗的善砍(侃)。明眼的人看了后,对green这样的幽默能不激赏吗?
如果换成听馆主式的幽默,他一定会说:“汪大嘴原来不姓汪,是姓李的。”同样的,真正会懂的也一样没几个。哈哈。汪大嘴-李大嘴-吃人-人血-飘红。
这里面的意思也很多了,其一为:汪大嘴上功夫了得,善“咬”故文多红唉!真正明白的人难道不会大笑难止呼?由此可见,幽默,应该要有真正懂幽默人的来欣赏的。红袖的人多是只能欣赏雾里憨逗式幽默的主。所以我在红袖的前“涂”大有可“糊”唉。
近来观李老之文,不由大感快乐。知他是个真正懂幽默,会用幽默的人。就看他的那篇懒男人,实在写的好,我毫不夸张的说,比之梁实秋的那篇散文男人更胜一筹。李老的文胜在贴近生活,深得男人的“懒”之三味,加上真正幽默的文笔,可以让所有的过来人击节赞叹。看完此文,我不由回忆起女友未离我而去时的美妙日子。
我也是个懒男人,而且手还笨,每每都是女友边埋汰我边帮我打领带。我就站那傻笑着,眼里渐渐有了“色”迷迷的笑意。她察觉后就会嗔我:“死人样儿”我则大声言谢。女友惊问为何。我答:“谢谢你把我当上帝。”其听后笑得花腰乱颤。以后我每每要女友打领带时,必叫:“我亲爱的小尼采。”女友就会大笑着过来帮我。永不言厌。我有时会“板”着脸和她说:“我这‘上帝’在站着的时候是死的。但是和你一起躺下的时候却是‘活’的,而且‘活’得很,这你应该可以给我做证的啊。”女友必会娇羞无限的锤我的胸口。一种浪漫的气息弥散在我和她之间。以后我每想行“周公之礼”前,必说我想做个“活”上帝。一切的温柔就在女友的笑声里开始这就是幽默,真正的幽默。
命运和我开了个大玩笑,我这个残忍幼稚且该死的“上帝”还活着,哪个美丽可爱满载佛心的小“尼采”却死了。
我活着,已经死了,她死了,灵魂永远活着。思念的痛苦,将永远镌刻在我伤恨累累的心。折磨我到死去的那一天。
由此可见,没有深刻的生活经历,没有心心相应的灵犀,就不会有两人之间的幽默,他是生活中的只属于两个心灵之间的幽默。这应该比雾里大师夫妻在布什的晚宴上一直傻笑着强那么一顶点的。
我有个最好的朋友去了伦敦,两人之间就有着一种似乎无法弥合的裂痕。这是根本的思想对立的恨意。后来他问我:在广场被和平鸽拉了一泡屎在头上,他怒骂:“死鸟”不想又被拉了一泡,你猜后来怎么着了。
我说你肯定顿悟了你一直没悟透的康德,应该笑的。朋友哭着说是。后来和我都笑起来。一种从内而外的相知的感觉又回到了我们之间。把我们以往的隔阂都消去了。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真正的幽默。在生活面前,没有永远的恨。同样,也没有永远的爱。
想来真正懂幽默的人应该明白我此文的幽默。这是本才子式的幽默,希望喜欢,看后顶一下下啊。如果顶的人少,那就是大家不大喜欢,就不再继续了。
如果你是美女作家,请你学习玛格丽特杜拉斯怎么去露,露什么。那么世人就会永远记住你的容颜,那怕你备受摧残。
如果你是武侠作家,请你学会古龙的寂寞,用酒把孤独捣成文字,砸落世人沧桑的泪。
如果你想真的幽默,请你用心品味鲁迅,聆听这用荒寒残酷的文字,呐喊出的这世界最悲天悯人的声音。
如果你是大师,请你学会芙蓉的“妩媚”把屁股再翘高一点,那么你就会成功的蜕变为红袖明星雾里芙蓉。
以上为本才子真心所言,是为题记。
早年吾曾借了陈村的大名,狠摸过石头城王彬彬朔的和尚头,也偷了星星王子陆新之的大号,踢过乡贤赵大士鑫珊的屁股。想不到我堂堂“北大五君子”的老大,竟然堕落成在红袖剥一干文“氓”的蟑螂。长此以往“国将不国”红袖不“红”也。每思及此,掩面而泣。然如李老二之文,第一巴掌既已打出,就已了无“人”味。有若宝仞出鞘,不饮人血,何能言回。望诸君体谅一二则可。
观雾里大师关于幽默的讲话,通篇口语,深得“红”学之精髓,跟帖的粉丝赞为“绝响”吾等疑为天音。故有此文,嗟叹大师妙笔。另献余之苯幽默观四五段。望一笑纳之。
一:文章中的幽默
以前,未看green从疯人院里飘出来的文集,向来看不惯他在杂谈的言,也不喜他那把拉当捧为“救世主”的做派。感激雾大师在幽默的讲话一文中对green的提及,一看之下,不由拍案叫绝,惊为天人。想和其交个朋友,但因其才高孤傲,想来不会理睬我这等寂寂无名之辈。故一直未敢明言。今天借了个胆和脸皮,说将出来。
雾里芙蓉大师言green的幽默是那种凌厉的、杀机四伏的幽默,我不由笑了,想来大师还未真正到雾里芙蓉的境界。不懂真正的幽默了。没看出green凌厉的、杀机四伏的幽默后面所掩藏的东西,这是对这个冷冷人世界的哀悼,对在这残酷罪恶的现实里自我欺骗的芸芸众生的呐喊。他完全领会了鲁迅的野草精神。那种看似荒诞,冷漠,凌厉的文字背后隐藏着的,是green那颗伟大的悲悯之心。
雾里大师的幽默,是那种直白的,通俗的,大家都‘喜欢’看的幽默,有点象是芙蓉姐姐摆“破丝”好看又好笑,但是多少有些尿骚味,我这样秉笔直言,大师一定会说我是苦心经营的后花园里窜进来的一头大“狸”师,理直气壮地对着大师幽默的鲜花嫩草大啃特啃,一边啃一边发出得意地“噢啊”声。我也只能当他是对我的教诲。
大师在关于红袖文章级别的讲话中,用他“大师”式的幽默道:“汪大嘴建中的文章飘红最多了,满眼红花,象个月经不调的患者。”粪丝门一片喝彩,称其深得憨豆先生的真传。吾亦有此叹哉!假于时日,大师必成正果哎。美其名曰“雾里憨逗”幽默家。
今日忽有奇想,如果用green的幽默来表达对汪大嘴建中的文章飘红最多,满眼红花的现象,我想green一定会这样说:“丫的,汪大嘴建中原来是元帅啊。”众人肯定看得云里雾里了,不明白此幽默何所谓也。糊赞的主很多,真明白的主却没几个。也不能说你们无知啊,因为这样深奥的幽默已经超了你们的理解范围。
象这样真正的幽默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但观红袖众多才子佳人仰慕的样子,我就破个例解释一二。你们且看这幽默的思维联系:元帅-战场-死亡-鲜血-飘红。其真正想表达的意思那就深奥了。有一意是汪大嘴“元帅”真他吗的善砍(侃)。明眼的人看了后,对green这样的幽默能不激赏吗?
如果换成听馆主式的幽默,他一定会说:“汪大嘴原来不姓汪,是姓李的。”同样的,真正会懂的也一样没几个。哈哈。汪大嘴-李大嘴-吃人-人血-飘红。
这里面的意思也很多了,其一为:汪大嘴上功夫了得,善“咬”故文多红唉!真正明白的人难道不会大笑难止呼?由此可见,幽默,应该要有真正懂幽默人的来欣赏的。红袖的人多是只能欣赏雾里憨逗式幽默的主。所以我在红袖的前“涂”大有可“糊”唉。
近来观李老之文,不由大感快乐。知他是个真正懂幽默,会用幽默的人。就看他的那篇懒男人,实在写的好,我毫不夸张的说,比之梁实秋的那篇散文男人更胜一筹。李老的文胜在贴近生活,深得男人的“懒”之三味,加上真正幽默的文笔,可以让所有的过来人击节赞叹。看完此文,我不由回忆起女友未离我而去时的美妙日子。
我也是个懒男人,而且手还笨,每每都是女友边埋汰我边帮我打领带。我就站那傻笑着,眼里渐渐有了“色”迷迷的笑意。她察觉后就会嗔我:“死人样儿”我则大声言谢。女友惊问为何。我答:“谢谢你把我当上帝。”其听后笑得花腰乱颤。以后我每每要女友打领带时,必叫:“我亲爱的小尼采。”女友就会大笑着过来帮我。永不言厌。我有时会“板”着脸和她说:“我这‘上帝’在站着的时候是死的。但是和你一起躺下的时候却是‘活’的,而且‘活’得很,这你应该可以给我做证的啊。”女友必会娇羞无限的锤我的胸口。一种浪漫的气息弥散在我和她之间。以后我每想行“周公之礼”前,必说我想做个“活”上帝。一切的温柔就在女友的笑声里开始这就是幽默,真正的幽默。
命运和我开了个大玩笑,我这个残忍幼稚且该死的“上帝”还活着,哪个美丽可爱满载佛心的小“尼采”却死了。
我活着,已经死了,她死了,灵魂永远活着。思念的痛苦,将永远镌刻在我伤恨累累的心。折磨我到死去的那一天。
由此可见,没有深刻的生活经历,没有心心相应的灵犀,就不会有两人之间的幽默,他是生活中的只属于两个心灵之间的幽默。这应该比雾里大师夫妻在布什的晚宴上一直傻笑着强那么一顶点的。
我有个最好的朋友去了伦敦,两人之间就有着一种似乎无法弥合的裂痕。这是根本的思想对立的恨意。后来他问我:在广场被和平鸽拉了一泡屎在头上,他怒骂:“死鸟”不想又被拉了一泡,你猜后来怎么着了。
我说你肯定顿悟了你一直没悟透的康德,应该笑的。朋友哭着说是。后来和我都笑起来。一种从内而外的相知的感觉又回到了我们之间。把我们以往的隔阂都消去了。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真正的幽默。在生活面前,没有永远的恨。同样,也没有永远的爱。
想来真正懂幽默的人应该明白我此文的幽默。这是本才子式的幽默,希望喜欢,看后顶一下下啊。如果顶的人少,那就是大家不大喜欢,就不再继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