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灭元1399 > 第85章 要味道重的

第85章 要味道重的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临渊行沧元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234.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咚,咚咚……”小鼓声中,苟顺唱道: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好诗!”又有喝彩声响起。

    西厢记流传至今,已经拥有了大量的群众基础。只要是个说书人,基本都能说上几段西厢。因此,苟顺选其精华,掐头去尾唱上一段,根本不影响观众对故事的认知。

    轻快的檀板声打起,与小鼓相应相和。

    “张生隐小几而眠,有人进来推着他说道:‘织女来了,你还在睡?’张生惊觉,却见红娘抱枕而至。

    ‘来了,来了!’张生急急出门迎接,却见莺莺欲行且止,半笑半娇。生就而抚之,翻然向背……”

    快到精彩处了……

    有人手上持茶,茶凉而不知。有人口水半滴,依然哈着嘴看向苟顺。有人脸现激动之色,抓耳挠腮。

    连甄鑫都屏息静气,默默地等待着。

    鼓声趋于轻柔,檀板却显急躁。

    苟顺唱音也变得略为轻佻,却不放荡:“对郎羞懒无那,靠人先要偎摩,宝髻挽青螺,脸莲香傅,说不得媚多……”

    “嗞……咝……”周围响起一串串吸口水的声音。

    鼓声与唱音突然一停,苟顺中气十足的吼道:“欲知后事如何……”同时一手抓起惊堂木,高高扬起,便欲拍下。

    “不要!”听众们大惊失色。

    “别停,继续讲唱!”

    “你敢不讲,今日别想走了!”

    有茶客抓起茶壶,便要扔将过去。

    苟顺轻轻放下惊堂木,朝四周拱手作礼,说道:“诸位客官,我今日至此,其实并非为了说书而来……”

    “别说废话,赶紧继续讲下去!”

    苟顺依然不紧不慢地说道:“只因我苟家班,初到贵地,有些好戏准备上演。因此借此茶肆,博个名气。各位老爷,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

    话音未落,哗啦啦一阵脆响,放在苟彬身前一个盆子里,便被砸进许多铜钱。

    这钱,来得也太轻松了些吧?

    苟顺呵呵一笑,接着说道:“三天后,江边苟家班的那船上,会连演几天新戏,希望诸位能过去捧个场。”

    “什么戏啊?”终于有人问道。

    “儿子,把招子亮出来!”苟顺叫道。

    招子,就是甄鑫口中的“海报”。苟顺觉得,还是称招子听得更明白些。

    苟彬展开那张苟顺与苟榕联合制作的“招子”。

    “西厢,还有什么,牡丹亭?”

    “他娘的,人跟鬼的戏?倒是新鲜!”

    “什么,人跟鬼?还能这么玩?”

    “西厢还算正常的人跟人,这人跟鬼是不是有些过分了?不过,我喜欢!”

    甄鑫暗暗捂脸,苟顺果然极其精准地抓住了这些受众的痛点。

    他们的口味,跟姓苟的竟然如此一致!

    “他老母的,这还有两个相公的戏?这比人跟鬼还神奇吧!”

    “两个相公,在戏台上的桌上搞?会不会把我眼睛给看瞎了?”

    我错了……甄鑫欲哭无泪。

    我对不起神圣而纯洁的戏曲事业!我,很可能成为戏曲界的罪人!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别废他妈话了,再来一段,我三天后拉一波人去看戏!”

    “对,对,再来一段。要味道重的那种……”

    “好,苟某这里先谢过诸位赏脸。娘子,鼓来……”

    始终微低着头的四娘,轻起鼓签,漫漫鼓点响起。

    “良宵夜暖,高把银缸点。

    雏鸾娇凤乍相见,窄弓弓罗袜儿翻,

    红馥馥的花心,我可曾惯。

    百般撋就十分闪,忍痛处,修眉敛。

    意就人,娇声战,涴香汗,流粉面。

    红妆皱地娇娇羞,腰肢困也微微喘……”

    两天时间,苟顺一家三口跑了四个茶肆,其中一个还在府城之内。于是,府城内外近万人口,最少有一半人知道江边来了个“苟家班”,而且段子不错。

    对于这种地推能力,甄鑫只能无可奈何的表示佩服。

    不仅如此,苟顺还抽着空带上苟彬在周边淘了一堆东西,运回来搭建戏台。

    看着他干劲十足模样,甄鑫很不理解。

    既然喜欢唱戏,又擅长做这一行,为什么又要放弃呢?

    “他是想让孩子们脱离贱籍,不想让他们长大后依然在忍受我们曾经的苦,想让他们可以读书有希望做官,想让他们可以娶个好女子,也想让她们可以嫁个好人家。”苟二娘看着光着膀子奋力干活的苟顺,悠悠地说道:“这孩子,真是难为他了……”

    听一个女人叫自己的老公为“孩子”,甄鑫却感觉不到怪异。

    苟家女人,尤其是年龄偏长的大娘与二娘,一向视苟顺如子侄,他们之间的深情,外人也许很难理解,甄鑫却总是感觉到一些的羡慕。

    不管如何,苟顺也是一个有家的男人。哪怕在家里地位貌似低下,其实所有人都在心底,将他视为家里的顶梁柱。每个人都在尽着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他维持这个家。

    苟顺的猥琐与怕死,总被别人鄙薄,可是他的家人却从来不会因此而瞧不起他。

    他要养的,不是一个二个人,而是一大堆人!

    只凭这点,甄鑫有时都会觉得汗颜。

    上辈子,自己起码在当地大小都算个角,可是没车没房,单凭自己的收入,养一个孩子勉勉强强,养两个得去卖血,养三个估计要跳楼。

    “若非甄公子确实喜欢唱戏,我想苟顺他也不会重新收拾这老本行……”二娘微笑着说道:“倒是不知道,甄公子的喜欢,却又是为何?”

    这事,还真的解释不清楚。

    原来天天唱戏的时候,总会盼望着戏台突然塌了,自己摔坏之后能拿上一大笔保险金,从此远离这个该死的行当。

    这是一个已经完全没落的行业,也是一个早该装进博物馆的行业。

    从业十多年,甄鑫不知道有多少次后悔过,不该成为一个戏子。他也曾想过,若人生可以重来一次,他一定会选择远离舞台的生活。

    可是如今人生真的重来,他却又忍不住地再次爬上了舞台。

    到底为什么,甄鑫自己也没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