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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⒀章儿间乐烈马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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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之耻后,李隆基卧薪尝胆,势必想着要再下次给突沉重打击,他知道,这个国家要想强大,一是要有钱,二是要有兵,既然国库一下子都给了突厥,那现在也只能从头开始,要想有钱,就要发展农业。至于这农业,王子书之前的很多法子已经打下了基础,最明显的就是子书五具,因为肥料和农具的进一步提高,这几年庄稼收成都很好,比之从前翻了好几倍也不至。

    这一下子农民可都富了起来,为了尽快能把国库填充满,朝廷也只能在农民生活好起来的同时,提高赋税,百姓也都知道,这钱皇帝是为了打突厥的,而且其中还有安国公王子书的意思,所以也就应允啦!他们心里明白,要是没有王子书和当今这个好皇上,他们也没有现在这样好的生活,出几小钱算什么。

    博星府门外停着五顶轿子,每一个都很普通,毫无奢华之意,王子书他再怎么有钱,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故意显露出来,一是他没有这个“嗜好”二是让百姓看到也不是很好。过了一会儿,王福从门内走了出来,把门打开,急忙让开身子,只见从门内走出四个女子,每人怀中抱着一个襁褓婴孩。这四个女人,均都是天香国色,因为这时是夏天,所以衣衫甚少,这样更显出这四位美女的婀娜身姿。紧接着走出一个老妇人,她旁边有一青年相陪,一身白衫。腰上系着一块儿精露剔透的玉配,上面有猩红绳稠捆绑,上刻“安国公”三字。此人生地眉清目秀,剑眉月唇,挺鼻方脸,笑容如迎春风拂面,颊白如蓝天朵云,随和中带着一份尊贵,没有那些达官贵人的矫揉造作。却多了一些寻常百姓那种清澈爽朗的笑容,但那双深邃明亮的眸子中始终都掩藏着一股子精明,使人远远看见既是羡慕又是由衷钦佩。

    他就是王子书!

    当众人正要上轿之时,传来一声婴孩的啼哭之声。抱他的这个尤物,比起其他三人好象小了很多,两根长长的辫子披在双肩之上,一袭黄色轻衫。一双洁白的鞋偷偷探出“头”来,好象在为它的主人画龙点睛,使这个女人骨子里看起来更带一股羞涩。听到怀中婴孩哭声,这个女人先是一愣。然后双眉紧紧地挤在一起,小嘴微微一撅,忙低下头。微微动着手臂。小脸蛋儿比起怀中婴孩更加红了几份。她娇声哄道:“少爷,乖!不要再哭了!”

    被此女这么一说。在旁之人不禁都被她没必要的窘迫逗的笑出声来,另一个女人走过来,露出嘴角那两颗一闪一闪的酒窝,笑着说道:“香儿,你把文涵给我吧!他肯定是不愿意我独自抱着文浩了。”

    香儿轻轻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把文涵递给了这个女人,她手臂微微一抬,顿时传来一阵幽香,青色薄衫摆弄之间,能清楚的看到她优美的身体曲线,一双玉手就象是神仙专为她精雕一般,她正欲出手而接,但不料怀中还有一个,一下子还腾不过来手,玉颈来回摆动,没好气对王子书说道:“子书,你愣在那儿干吗,还不赶快把文浩抱过去。”

    王子书把王张氏安顿在轿中,走了过来,看着可爱的小家伙,笑着说道:“姝娘,你把文浩给香儿抱不是就行了吗?我看香儿十分喜爱小孩儿!”

    香儿香颊一沉,故做生气说道:“这么简单地道理我当然懂得,但是上次我还不是把文浩给香儿抱吗?结果呢?文涵是不哭了,但文浩又哭了起来。”

    王子书无语,此时从旁边走过一个女子,他身上穿着一袭红色轻衫,双眉如柳叶,红唇如香滴,头上盘着几朵花结,就象是一朵一朵祥云,上面还插着几支金钗,显得无比高贵典雅,她凑过身来,好象在为自己只有一个儿子而自豪,笑着说道:“呵呵!这哥哥从小就不让着弟弟,弟弟也不说尊让着哥哥,我看这两个小家伙暗地里正斗着呢!”

    王子书满脸疑窦,问道:“斗?怎么个斗法儿?”

    “灵儿的意思是说,文浩和文涵出生只差了片刻,两人都不甘心当这弟弟,所以才这般娇斗。”说话之人轻轻走了过来,和王子书站在一起,顿时两人仿佛融为一体的样子,她穿着一袭粉色薄衫,就好象梅花花蕊中的那一缕粉

    淡,但缺不可,精髓而存,淡而不俗。黑色长发就布,顺天而下,直直地披在玉背之上,笑容仿佛就是一瓶陈年好酒,一闻可醉人,再饮更香脾。

    灵昌公主所说的〃斗〃当然是玩笑之言,但这四个美丽佳人,平日无事,就爱拿这四个小家伙逗乐,用王张氏的话来说,没有一点做母亲地样子,好象孩子不是自己地,只是偶尔拿来游戏一般。张姝酒窝微微一露,笑着说道:“采萍姐姐形容地倒也贴切,说起来,这四个小家伙,就数香仪最是听话,平日里不哭不闹,倒显得三个男子汉娇嫩了一些。”

    灵昌公主一听这话不高兴了,撅着香唇说道:“姝娘,难道我的文渊就不听话了吗?”

    江采萍弯腰一笑,说道:“听话,你地渊儿是最乖的!谁让他是老大呢!”

    王子书在旁看着四人一唱一和,实在拿她们没什么办法,索性习惯了,也就不说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王子书还真喜欢看她们这个样子,一颦一笑之间,王子书好象如沐春风,每当看到她们嬉戏笑骂,在朝中积压的那份劳累顿时就会轻松很多。

    “你们四个小妮子别闹了,陛下可等着呢!”王张氏从轿窗探出头来,笑着说道:“你们这样一闹,迟到了,皇上可是会归罪子书的。”

    王子书一听,急忙催促道:“好了!好了!四哦!不,三位娘子请快快上轿吧!”他这时不禁向香儿看了过来,顾盼之间充斥着几份酸苦和无奈,但香儿好象故意在躲避着王子书的眼神,笑着说道:“我去照顾夫人。”说完,头也不回,牵起玉足,一蹦一跳的向王张氏轿子奔来。

    王子书望着香儿的背影,暗暗摇了摇头,终于上了暖轿。

    王子书等人的轿子就听在皇苑之外,这里之前一直都是李隆基狩猎之所,可以说是皇家专用,但是自从突厥毗伽袭击长安之后,这里就变的异常热闹起来,暂不说这苑内,就是这苑外每天都是人山人海,络绎不绝。原来,李隆基为了壮大长安骑兵,从外夷引进了许多良马佳驹,试图培养出象突厥那样的优良骑兵。骑兵勇猛,并不单单指兵士,还要有良好的坐骑才行。经过这样来回倒卖,长安瞬时刮起了一股买马卖马旋风。

    王子书刚走下轿子,瞬时就有很多达官之人围了过来,问东问西,王子书忙敷衍回应,但再看灵昌公主等人,早已走到了前头,王子书正欲呐喊,但却看到灵昌公主充满“诡异”的笑容。片刻之后,王子书才终于挤出人群,由于跑的甚急,撞上一个男子,看他长的眉情目秀,尖尖的下巴,弯弯的眼角,穿着一身蓝色轻衫,手上牵着一匹赤色红马,被王子书这么一撞,手心一松,那匹马长啸一声,瞬时跑了出去,那男子大声疾呼:“小心,我的马!”

    王子书先是一愣,再不犹豫,急忙起身而追,马市顿时一片混乱,看这马也是极烈之辈,跑起来就如疯子一般,前撞后蹬,全不把这些百姓放在眼里。百姓看这马烈的很,被它这么一撞,就算不死,也要重伤,急忙你推我拥,闪避开去。王子书看准时机,一下子拉住绑马的缰绳,后足用力,双臂一拉,那马前蹄弯起,纵身而腾,直把王子书生生吊了起来,王子书心里暗想:好烈的骏马!

    但现在可不是当这伯乐之时,王子书落地,急忙翻身而上,这一跃马归鞍,实在漂亮,百姓看烈马被降,而马背上还是自己心中“偶像”不禁都拍手叫起好来。王子书从小和义净学武,自然有些拳脚根基,再加上在吐蕃住了几年,每天和赤德松赞纵马狂奔,这份本事早已练的娴熟无比。王子书虽然上马,但这马还要乱蹄狂转,王子书双臂始终都不敢有丝毫怠慢,这要是摔下来,被马蹄踩上一下,我们的安国公可就死的有些冤枉。

    那男子看王子书这上马动作实在漂亮,心里不禁起了结交之意,看王子书在马上一上一下,就如此刻他心里状况一般,眼看那马就要把王子书摔落在地,人入蹄下,不禁担心喊道:“公子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