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相见?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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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胖拿着两大瓶可乐跟一份薯条,惴惴不安地坐在麦当劳门旁的长椅上,不时左右张望着,心中既是充满期待,又是犹豫惶恐。
此刻的他,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彪马运动衬衫,下边则是一条象征着个性与时尚的李维牛仔裤,如果他的体型是标准匀称的话,说不定会惹来不少女性欣赏的目光,不过,他现在吸引到的目光虽然也是极多,却大多是包含着嘲笑与讥讽。
原本是贴身的彪马衬衫,却被他的一身肥肉撑得快要爆裂,而那条本该是舒适的李维牛仔裤,也同样被他的肥腿绷得笔直。
这样一个满身名牌的胖子,坐在红头发白脸孔的麦当劳叔叔塑像旁,一人一像相映成趣,确实很难不惹人注目。
本来,王大胖是鼓着他一生人当中最大的勇气,穿上他衣柜里最好的名牌衣服,来到这里的,然而,当他看到来来往往的人们那好奇嘲弄的目光后,他又犹豫了。
“我来这里到底算不上对?如果校花看到在网上一直跟她说话的人,竟然是学校里她一直都没有注意过的胖子,她会有什么反应?装作不认识我,马上掉头就走,以后在网络上再也不跟我说话?即使她愿意坐在我旁边,跟我说话,旁边的人又会怎么看待?他们恐怕会说,美女与野兽吧?”
思前想后了半晌,又看了看身旁的麦当劳叔叔,王大胖咬了咬牙,对着塑像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你,我不是小丑,我虽然是一个可笑的胖子,但,胖子也是有尊严的。”
他把薯条一条条地掏了出来,在椅子上搭了几个字……
林诗雪现在的心情,可谓非常复杂。
她自幼生于富裕之家,父亲是游戏公司的营运总裁,母亲则是一个美丽贤惠的家庭主妇,自幼衣食无忧,要什么有什么,人长得漂亮,在学校的成绩又好,从幼儿园开始,追求她的人就不计其数,然而她的要求极高,又以她那成熟稳重的父亲为参照系,对那些幼稚的小男生颇不以为然,对他们从来都是不假以辞色,因此,虽然已经到了十六岁,却还从来没有尝试过恋爱的滋味,甚至还有人称她为“冰山美人”。
但是,让她想不到的是,这个看似萍水相逢,因玩明星志愿而结识的男子,却第一次让她有了心动的感觉。
他幽默风趣,却又不过于低级趣味;他能言善道,却又能保持着一份若即若离的含蓄;他既投自己的所好,但又能坚持自己独特的看法。跟他谈话,总是让自己觉得非常舒服,如坐春风,这种感觉,除了自己的父亲以外,他是第一个能给她舒心、轻松、满足的男人。
不知道为什么,林诗雪总觉得他是认识自己的,他肯定是一早就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的,虽然她找不到什么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个猜测,但林诗雪总觉得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这个男人一定原本就是认识自己的……这就是所谓的女人的直觉吧。
因此,在认识了一段时间后,林诗雪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主动约会了对方。
主动开口约人,这对于素来眼高于顶的林大小姐,可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我怎么这么不知羞耻,竟然主动约会他了?”一退出了光脑,林诗雪就跳到床上,用被子盖住自己羞红的脸,“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年纪有多大?愿不愿意做我的朋友?如果被他拒绝了……或者他根本不来……我又怎么办?”林诗雪为了这几个问题辗转反侧,彻夜未眠,直到天色发亮,她才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已经是十二点多了。
胡乱吃了几口饭,穿上自己最喜欢的夏奈尔黑色连衣裙,披上无领粗花呢套装,戴上亦真亦假的珍珠配饰,再穿上镶拼皮鞋,最后把夏奈尔小钱包戴上。就这么“简单地”打扮了一下后,林诗雪这才匆匆往往地赶往市中心。
“希望没有迟到吧。”她心道。
不过,当她来到市中心广场,看到麦当劳就在眼前的时候,她手腕上那只小巧精致的卡西欧手表,已经不偏不倚,完全不理会主人意愿地指向了下午三点。
“哼,迟到本来就是女生的权利,如果他连一个小时都不愿意等的话,那本小姐以后也不必理会这种小气的男人。”林诗雪心道。
气冲冲地跑到了麦当劳门前,林诗雪环顾了一下那一排长椅,让她气馁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拿着两份大可乐跟一包薯条。
“难道他竟然没来,我林诗雪居然被他放飞机了?”林诗雪生气地鼓起了腮帮子。不过让她奇怪的是,在最靠近麦当劳大门的那张长椅上,却有几个人围着,指指点点,似乎在观看讨论着什么。
出于好奇,林诗雪走到了人群后。
只听到其中一个身穿紫衣唐装的老人道:“照我看,砌这几个字的人,应该是一个男生。”
他旁边一个年纪较轻,身穿蓝衣的年青人奇道:“老伯,你怎么凭着这几个字,就认定那人是个男生呢?”
“这几个字,”唐装老人摇头晃脑道,“笔画间的间距颇大,显得舒展大气,与女生婉约秀气的字体差距颇大,一般的女生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的。而且,他用薯条来砌字,一笔一划都要细细斟酌,这需要很大的耐性,还有,他砌的是繁体字,笔画更多,对砌字人的耐心要求更高,稍微马虎一点,字体就容易走样,但你看这几个字,一笔一划都非常工整,甚至比光脑打出来还要合乎比例,从这就可以看出,写字的人,应该是一个很有耐心,温柔体贴的男性。不过,这几个字间的距离过大,这表明他的人际关系很可能处理得并不好,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人应该是一个‘孤芳自赏’的年轻人。”
林诗雪听得心中一动,温柔体贴,孤芳自赏,难道……难道是那个神秘的家伙想留字给我么?想到这,她抬起头,对面前的唐装老人道:“这位老爷爷,我约了一位朋友在这里见面,然而我来到这里却见不到他,不晓得他会不会在这里留字给我?你能不能借开一下,让我看看是不是他留字给我。”
“好,没有问题。”唐装老人闻言,让开了身子。
林诗雪钻进人群,只见长椅的两边各放着一瓶大可乐,而在两瓶大可乐中间,却是十二个用薯条砌成的繁体大字——相見不如不見,多情卻似無情。
默默地把这十二字念了好几遍,细细体会其中的缠mian之意,林诗雪不由得痴了。
看着林诗雪脸上含嗔带羞的模样,唐装老人似乎也明白了什么,悠然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砌这十二个字的年轻人,也是一位性情中人啊。”
王大胖拿着两大瓶可乐跟一份薯条,惴惴不安地坐在麦当劳门旁的长椅上,不时左右张望着,心中既是充满期待,又是犹豫惶恐。
此刻的他,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彪马运动衬衫,下边则是一条象征着个性与时尚的李维牛仔裤,如果他的体型是标准匀称的话,说不定会惹来不少女性欣赏的目光,不过,他现在吸引到的目光虽然也是极多,却大多是包含着嘲笑与讥讽。
原本是贴身的彪马衬衫,却被他的一身肥肉撑得快要爆裂,而那条本该是舒适的李维牛仔裤,也同样被他的肥腿绷得笔直。
这样一个满身名牌的胖子,坐在红头发白脸孔的麦当劳叔叔塑像旁,一人一像相映成趣,确实很难不惹人注目。
本来,王大胖是鼓着他一生人当中最大的勇气,穿上他衣柜里最好的名牌衣服,来到这里的,然而,当他看到来来往往的人们那好奇嘲弄的目光后,他又犹豫了。
“我来这里到底算不上对?如果校花看到在网上一直跟她说话的人,竟然是学校里她一直都没有注意过的胖子,她会有什么反应?装作不认识我,马上掉头就走,以后在网络上再也不跟我说话?即使她愿意坐在我旁边,跟我说话,旁边的人又会怎么看待?他们恐怕会说,美女与野兽吧?”
思前想后了半晌,又看了看身旁的麦当劳叔叔,王大胖咬了咬牙,对着塑像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你,我不是小丑,我虽然是一个可笑的胖子,但,胖子也是有尊严的。”
他把薯条一条条地掏了出来,在椅子上搭了几个字……
林诗雪现在的心情,可谓非常复杂。
她自幼生于富裕之家,父亲是游戏公司的营运总裁,母亲则是一个美丽贤惠的家庭主妇,自幼衣食无忧,要什么有什么,人长得漂亮,在学校的成绩又好,从幼儿园开始,追求她的人就不计其数,然而她的要求极高,又以她那成熟稳重的父亲为参照系,对那些幼稚的小男生颇不以为然,对他们从来都是不假以辞色,因此,虽然已经到了十六岁,却还从来没有尝试过恋爱的滋味,甚至还有人称她为“冰山美人”。
但是,让她想不到的是,这个看似萍水相逢,因玩明星志愿而结识的男子,却第一次让她有了心动的感觉。
他幽默风趣,却又不过于低级趣味;他能言善道,却又能保持着一份若即若离的含蓄;他既投自己的所好,但又能坚持自己独特的看法。跟他谈话,总是让自己觉得非常舒服,如坐春风,这种感觉,除了自己的父亲以外,他是第一个能给她舒心、轻松、满足的男人。
不知道为什么,林诗雪总觉得他是认识自己的,他肯定是一早就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的,虽然她找不到什么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个猜测,但林诗雪总觉得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这个男人一定原本就是认识自己的……这就是所谓的女人的直觉吧。
因此,在认识了一段时间后,林诗雪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主动约会了对方。
主动开口约人,这对于素来眼高于顶的林大小姐,可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我怎么这么不知羞耻,竟然主动约会他了?”一退出了光脑,林诗雪就跳到床上,用被子盖住自己羞红的脸,“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年纪有多大?愿不愿意做我的朋友?如果被他拒绝了……或者他根本不来……我又怎么办?”林诗雪为了这几个问题辗转反侧,彻夜未眠,直到天色发亮,她才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已经是十二点多了。
胡乱吃了几口饭,穿上自己最喜欢的夏奈尔黑色连衣裙,披上无领粗花呢套装,戴上亦真亦假的珍珠配饰,再穿上镶拼皮鞋,最后把夏奈尔小钱包戴上。就这么“简单地”打扮了一下后,林诗雪这才匆匆往往地赶往市中心。
“希望没有迟到吧。”她心道。
不过,当她来到市中心广场,看到麦当劳就在眼前的时候,她手腕上那只小巧精致的卡西欧手表,已经不偏不倚,完全不理会主人意愿地指向了下午三点。
“哼,迟到本来就是女生的权利,如果他连一个小时都不愿意等的话,那本小姐以后也不必理会这种小气的男人。”林诗雪心道。
气冲冲地跑到了麦当劳门前,林诗雪环顾了一下那一排长椅,让她气馁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拿着两份大可乐跟一包薯条。
“难道他竟然没来,我林诗雪居然被他放飞机了?”林诗雪生气地鼓起了腮帮子。不过让她奇怪的是,在最靠近麦当劳大门的那张长椅上,却有几个人围着,指指点点,似乎在观看讨论着什么。
出于好奇,林诗雪走到了人群后。
只听到其中一个身穿紫衣唐装的老人道:“照我看,砌这几个字的人,应该是一个男生。”
他旁边一个年纪较轻,身穿蓝衣的年青人奇道:“老伯,你怎么凭着这几个字,就认定那人是个男生呢?”
“这几个字,”唐装老人摇头晃脑道,“笔画间的间距颇大,显得舒展大气,与女生婉约秀气的字体差距颇大,一般的女生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的。而且,他用薯条来砌字,一笔一划都要细细斟酌,这需要很大的耐性,还有,他砌的是繁体字,笔画更多,对砌字人的耐心要求更高,稍微马虎一点,字体就容易走样,但你看这几个字,一笔一划都非常工整,甚至比光脑打出来还要合乎比例,从这就可以看出,写字的人,应该是一个很有耐心,温柔体贴的男性。不过,这几个字间的距离过大,这表明他的人际关系很可能处理得并不好,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人应该是一个‘孤芳自赏’的年轻人。”
林诗雪听得心中一动,温柔体贴,孤芳自赏,难道……难道是那个神秘的家伙想留字给我么?想到这,她抬起头,对面前的唐装老人道:“这位老爷爷,我约了一位朋友在这里见面,然而我来到这里却见不到他,不晓得他会不会在这里留字给我?你能不能借开一下,让我看看是不是他留字给我。”
“好,没有问题。”唐装老人闻言,让开了身子。
林诗雪钻进人群,只见长椅的两边各放着一瓶大可乐,而在两瓶大可乐中间,却是十二个用薯条砌成的繁体大字——相見不如不見,多情卻似無情。
默默地把这十二字念了好几遍,细细体会其中的缠mian之意,林诗雪不由得痴了。
看着林诗雪脸上含嗔带羞的模样,唐装老人似乎也明白了什么,悠然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砌这十二个字的年轻人,也是一位性情中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