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上元灯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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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禁和仪琳已经去了多时,林平之仍是闷在自己的屋子里呆,他和令狐冲不一样,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江湖人也不一样。在他的那个时代,虽说孩子的父亲是不确定的,但杀人却是绝对犯法,而且还是要偿命的。这种刻录到基因里的观念,注定了林平之不可能像这个时代的人一样,可以通过不断的杀戮和大量的鲜血,来积累和浇灌自己的江湖经验,进而从江湖菜鸟蜕变为杀伐无情的江湖老手。
别看令狐冲一身傲骨,行的直,坐的也正,而且从不滥杀,但是当他遇到该杀之人时,却是连眼睛也不会多眨一下的。
林平之知道自己的‘先天不足’,所以在江湖上那是倍加小心,把江湖想象的十二万分危险,处处提防。也好在林平之功夫够高,脑子够灵,这才没有栽大跟头。而白禁这个和他相处时间最长,关系也最好的师弟,那自然是学足了林平之的骨子里的善良。没有血雨腥风的经历,功夫也不高,偏偏这臭小子还不多长几个心眼,真是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林平之自然知道仪琳他娘哑婆婆出的是反向选择题,如果白禁真的想保命,进而放弃仪琳,那他可真的不能完整的回来了。不过你说哪有这么折腾人的?一边是‘生路’,一边是‘死路’,生路非生,死路非死,真的也只有不戒这对不着调的夫妻能干出这档子糊涂事。
若是依林平之的脾气,谁敢给他整这样不靠谱的选择题,他肯定转头就走,不管有多喜欢人家姑娘,毕竟这样糊涂的丈人丈母娘,哪天再被他们给玩死了,那可真是冤枉到家了。
白禁作为林平之最为爱护的师弟,就像他在世界上的一个投影,另一个自己,居然差点被未来的丈母娘给弄成了太监,而且就算‘身残志坚’了,这个仇还没地方去报,林平之想想就觉得自己快要崩溃。
再想起白禁没心没肺的样子,林平之觉得自己的鼻子可能已经被气歪了,最后只得暗骂白禁一句:“傻人傻福。”便不再合计这个让人着恼的问题。
林平之心下烦闷,也没去前院吃饭碗,只是一身便装飘然出了王家,准备上街溜散散心。以他现在的功夫,那可真的是‘飘然’,即便心下烦闷,可脚下的功夫却没有打折,那些散布在各个院落中的趟子手根本没有察觉,林平之便翻出了王家的院墙。
虽然只是正月十四,但各家各户的彩灯却都已经挂了出来,尤其是洛阳的主干道洛水街,那可真是流光溢彩,灯火通明,林平之置身在滚滚人流之中,头顶是亘古不变的圆月,周围是鼎沸的人声和最纯粹的快乐,林平之今昔何年的感觉分外强烈,当真是秦时明月汉时关,一时间,林平之感觉自己的时空和思维都有些错乱。
恍惚间,林平之随着人流行到了醉仙楼,抬眼便看到了醉仙楼上下四层,每层屋角檐梢都挂着的一个八角琉璃灯,远远看去还真是灯火辉煌。游目四逛间,林平之现不怪人流最后要汇聚到醉仙楼来,不说那些货郎和零食摊子,就是街头卖艺的,林平之也现了好几伙。
定定神,林平之一边悠游在人群之中,一边天马行空的胡乱合计。一会看看胸口碎大石,一会瞧瞧耍猴戏,间或在心底念道几句:“家里的趟子手中也没有个高手,防不住那些高来高去的家伙啊,就是找几条狗来养着,来人了也能叫上两下。”
这时对面行来一个头戴斗笠的人,林平之侧身让过,便感觉好像一阵香风飘过身旁,有些熟悉的味道,却实在想不起在哪里闻到过如此迷人的气息,林平之下意识的回头望去,现那人将要没入人群,林平之连忙拔腿跟了上去。
那人一身黑色的士子装,身量不高也不矮,手中拿着一柄学子扇,头上带着一个斗笠,根本看不清面貌。林平之在那人身后跟了不到一百米,那人就好像觉了身后有人吊着,连忙往人群里钻。
林平之的脚程极快,在人群稀疏之处越过去后,反身插到那人身前。而那人正借着一个转角,偷偷回头,观察是不是还有人跟着。待到林平之突然出现在身前,那人显然没有想到,愣愣的站在原地,而林平之却没有犹豫,抬手一道指风,将对方的斗笠打碎,接着他就看到了一张英俊到极点的面庞。双目含嗔,樱唇丹红,两靥带羞,纤腰束带,虽是一身书生的装扮,但在林平之看来却更加勾魂摄魄,撩人心弦。
林平之摇摇头,想到当年有人曾评价青霞说,她穿上女装是最美的女人,穿上男装则是最英俊的男人。东方飘雪此时就是一身男装,虽然显得略为阴柔,但在不知内情的人看来,那可真是英俊潇洒,风1iu倜傥,用一个比较夸张的比喻,那真是甩开林平之几条大街去。
看到东方飘雪这副装扮,林平之在心中不禁暗道:“单凭这副皮囊,即使身无分文,东方大小姐也肯定能在各大青楼楚馆里杀他个七进七出,而不损分毫。就是苏小小,李师师,陈圆圆一齐上阵,估计也是白搭,即便倒贴,人家也未必会要。纵是潘安宋玉之流再生,也得羞愧的自毁样貌,终生不敢言‘帅’字。”林平之在她面前,也有些窒息之感,下意识的退了一步。距离太近,东方飘雪又太过耀眼,林平之还真有点眼晕。
东方飘雪被林平之打破斗笠,没有局促,反到颇为玩味的看着林平之,尤其是林平之有些慌乱的退后一步,更让东方飘雪有些忍俊不禁,嘴角勾勒出一道迷人的曲线。
想到自己‘打招呼’的方式太过‘出人意料’,林平之也有些不好意思,挠挠头,林平之没话找话道:“这个,东方,东方公子,你这是出来赏灯么?”
东方飘雪听到林平之称自己‘东方公子’,不禁莞尔一笑,一边把玩手中的折扇,一边脆声的道:“非也,非也,在下本想策划一个针对江湖正道的一个阴谋,这才便装出来侦查一番,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林公子给识破了。”
林平之心中一晒,暗道:“如果日月神教堕落到需要你这个大小姐出来侦查情报,那还策划个屁的阴谋,大家赶紧分行李散伙得了,免得在黑木崖上丢人现眼。”不过面上林平之却不能说的这么直白,只是翻翻眼睛,表示对东方飘雪如此轻视自己智商进行抗议,然后顺着东方飘雪的话胡诌道:“东方公子,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
东方飘雪道:“林公子此言和解?”
林平之非常欠扁的笑道:“正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东方公子身为日月神教的要紧人物,居然轻身外出,而且又偏偏被在下碰到,如此千载难逢之机遇,如果在下没有什么作为,恐怕要引起整个江湖正道的公愤呢。”
东方飘雪听着林平之这些半真半假的胡话,虽然心底认定林平之不会拿自己怎样,可面上的表情却多少有些不自然。林平之见到东方飘雪一副委屈的模样,心里愈来劲,继续说道:“上天有好生之德,东方公子如此秒人,如果香消玉殒在在下手中,在下自问也没那等冷酷的心肠,如此辣手摧花之事也做不来。不如这样,烦请东方公子移步,随在下去福州,远离江湖是非,每日弹琴品茗,悠游山水之间,那是何等快活。这样也成全了在下,让在下给武林正道尽一份绵薄之力。”
东方飘雪听出林平之话语里的调侃,心中有些气恼,又有些娇羞,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双颊暮的飘红,对林平之道:“林公子难道想将在下掳回福州,行端茶递水,焚香侍琴这等低贱之事么。”
林平之笑道:“以东方公子的尊贵,就是让在下给公子端茶递水,洗衣捶背也是应当,哪里会轻贱公子。只要东方公子合作,不说山珍海味,最起码能保证公子衣食无忧。”按林平之的心思,他和东方飘雪在此陌路相遇,如果相逢一笑后就转身离别,潇洒是潇洒了,写意也写意了,可如果这档子事被他人知晓,说不定就会引起轩然大波,不说别人,就是他师傅莫大都不会支持他。即便他林大少爷不惧,可也是极为麻烦的一件事。
若东方飘雪真的落到哪个正道之人手里,不说她这天仙般的美人,谁能下得了黑手,单说她日月神教公主的身份,就没有几个二愣子敢真下死手。谁敢无视黑木崖的血腥报复?所以说东方飘雪根本就是个烫手的山芋,林平之遇到她,动又动不得,转身离开又弱了威风,只能放几句狠话过过瘾,希望把这个丫头吓跑就了事。而东方飘雪也不知哪根筋没搭对,居然在这个街角和林平之有一搭没一搭的拌起嘴来。
白禁和仪琳已经去了多时,林平之仍是闷在自己的屋子里呆,他和令狐冲不一样,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江湖人也不一样。在他的那个时代,虽说孩子的父亲是不确定的,但杀人却是绝对犯法,而且还是要偿命的。这种刻录到基因里的观念,注定了林平之不可能像这个时代的人一样,可以通过不断的杀戮和大量的鲜血,来积累和浇灌自己的江湖经验,进而从江湖菜鸟蜕变为杀伐无情的江湖老手。
别看令狐冲一身傲骨,行的直,坐的也正,而且从不滥杀,但是当他遇到该杀之人时,却是连眼睛也不会多眨一下的。
林平之知道自己的‘先天不足’,所以在江湖上那是倍加小心,把江湖想象的十二万分危险,处处提防。也好在林平之功夫够高,脑子够灵,这才没有栽大跟头。而白禁这个和他相处时间最长,关系也最好的师弟,那自然是学足了林平之的骨子里的善良。没有血雨腥风的经历,功夫也不高,偏偏这臭小子还不多长几个心眼,真是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林平之自然知道仪琳他娘哑婆婆出的是反向选择题,如果白禁真的想保命,进而放弃仪琳,那他可真的不能完整的回来了。不过你说哪有这么折腾人的?一边是‘生路’,一边是‘死路’,生路非生,死路非死,真的也只有不戒这对不着调的夫妻能干出这档子糊涂事。
若是依林平之的脾气,谁敢给他整这样不靠谱的选择题,他肯定转头就走,不管有多喜欢人家姑娘,毕竟这样糊涂的丈人丈母娘,哪天再被他们给玩死了,那可真是冤枉到家了。
白禁作为林平之最为爱护的师弟,就像他在世界上的一个投影,另一个自己,居然差点被未来的丈母娘给弄成了太监,而且就算‘身残志坚’了,这个仇还没地方去报,林平之想想就觉得自己快要崩溃。
再想起白禁没心没肺的样子,林平之觉得自己的鼻子可能已经被气歪了,最后只得暗骂白禁一句:“傻人傻福。”便不再合计这个让人着恼的问题。
林平之心下烦闷,也没去前院吃饭碗,只是一身便装飘然出了王家,准备上街溜散散心。以他现在的功夫,那可真的是‘飘然’,即便心下烦闷,可脚下的功夫却没有打折,那些散布在各个院落中的趟子手根本没有察觉,林平之便翻出了王家的院墙。
虽然只是正月十四,但各家各户的彩灯却都已经挂了出来,尤其是洛阳的主干道洛水街,那可真是流光溢彩,灯火通明,林平之置身在滚滚人流之中,头顶是亘古不变的圆月,周围是鼎沸的人声和最纯粹的快乐,林平之今昔何年的感觉分外强烈,当真是秦时明月汉时关,一时间,林平之感觉自己的时空和思维都有些错乱。
恍惚间,林平之随着人流行到了醉仙楼,抬眼便看到了醉仙楼上下四层,每层屋角檐梢都挂着的一个八角琉璃灯,远远看去还真是灯火辉煌。游目四逛间,林平之现不怪人流最后要汇聚到醉仙楼来,不说那些货郎和零食摊子,就是街头卖艺的,林平之也现了好几伙。
定定神,林平之一边悠游在人群之中,一边天马行空的胡乱合计。一会看看胸口碎大石,一会瞧瞧耍猴戏,间或在心底念道几句:“家里的趟子手中也没有个高手,防不住那些高来高去的家伙啊,就是找几条狗来养着,来人了也能叫上两下。”
这时对面行来一个头戴斗笠的人,林平之侧身让过,便感觉好像一阵香风飘过身旁,有些熟悉的味道,却实在想不起在哪里闻到过如此迷人的气息,林平之下意识的回头望去,现那人将要没入人群,林平之连忙拔腿跟了上去。
那人一身黑色的士子装,身量不高也不矮,手中拿着一柄学子扇,头上带着一个斗笠,根本看不清面貌。林平之在那人身后跟了不到一百米,那人就好像觉了身后有人吊着,连忙往人群里钻。
林平之的脚程极快,在人群稀疏之处越过去后,反身插到那人身前。而那人正借着一个转角,偷偷回头,观察是不是还有人跟着。待到林平之突然出现在身前,那人显然没有想到,愣愣的站在原地,而林平之却没有犹豫,抬手一道指风,将对方的斗笠打碎,接着他就看到了一张英俊到极点的面庞。双目含嗔,樱唇丹红,两靥带羞,纤腰束带,虽是一身书生的装扮,但在林平之看来却更加勾魂摄魄,撩人心弦。
林平之摇摇头,想到当年有人曾评价青霞说,她穿上女装是最美的女人,穿上男装则是最英俊的男人。东方飘雪此时就是一身男装,虽然显得略为阴柔,但在不知内情的人看来,那可真是英俊潇洒,风1iu倜傥,用一个比较夸张的比喻,那真是甩开林平之几条大街去。
看到东方飘雪这副装扮,林平之在心中不禁暗道:“单凭这副皮囊,即使身无分文,东方大小姐也肯定能在各大青楼楚馆里杀他个七进七出,而不损分毫。就是苏小小,李师师,陈圆圆一齐上阵,估计也是白搭,即便倒贴,人家也未必会要。纵是潘安宋玉之流再生,也得羞愧的自毁样貌,终生不敢言‘帅’字。”林平之在她面前,也有些窒息之感,下意识的退了一步。距离太近,东方飘雪又太过耀眼,林平之还真有点眼晕。
东方飘雪被林平之打破斗笠,没有局促,反到颇为玩味的看着林平之,尤其是林平之有些慌乱的退后一步,更让东方飘雪有些忍俊不禁,嘴角勾勒出一道迷人的曲线。
想到自己‘打招呼’的方式太过‘出人意料’,林平之也有些不好意思,挠挠头,林平之没话找话道:“这个,东方,东方公子,你这是出来赏灯么?”
东方飘雪听到林平之称自己‘东方公子’,不禁莞尔一笑,一边把玩手中的折扇,一边脆声的道:“非也,非也,在下本想策划一个针对江湖正道的一个阴谋,这才便装出来侦查一番,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林公子给识破了。”
林平之心中一晒,暗道:“如果日月神教堕落到需要你这个大小姐出来侦查情报,那还策划个屁的阴谋,大家赶紧分行李散伙得了,免得在黑木崖上丢人现眼。”不过面上林平之却不能说的这么直白,只是翻翻眼睛,表示对东方飘雪如此轻视自己智商进行抗议,然后顺着东方飘雪的话胡诌道:“东方公子,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
东方飘雪道:“林公子此言和解?”
林平之非常欠扁的笑道:“正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东方公子身为日月神教的要紧人物,居然轻身外出,而且又偏偏被在下碰到,如此千载难逢之机遇,如果在下没有什么作为,恐怕要引起整个江湖正道的公愤呢。”
东方飘雪听着林平之这些半真半假的胡话,虽然心底认定林平之不会拿自己怎样,可面上的表情却多少有些不自然。林平之见到东方飘雪一副委屈的模样,心里愈来劲,继续说道:“上天有好生之德,东方公子如此秒人,如果香消玉殒在在下手中,在下自问也没那等冷酷的心肠,如此辣手摧花之事也做不来。不如这样,烦请东方公子移步,随在下去福州,远离江湖是非,每日弹琴品茗,悠游山水之间,那是何等快活。这样也成全了在下,让在下给武林正道尽一份绵薄之力。”
东方飘雪听出林平之话语里的调侃,心中有些气恼,又有些娇羞,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双颊暮的飘红,对林平之道:“林公子难道想将在下掳回福州,行端茶递水,焚香侍琴这等低贱之事么。”
林平之笑道:“以东方公子的尊贵,就是让在下给公子端茶递水,洗衣捶背也是应当,哪里会轻贱公子。只要东方公子合作,不说山珍海味,最起码能保证公子衣食无忧。”按林平之的心思,他和东方飘雪在此陌路相遇,如果相逢一笑后就转身离别,潇洒是潇洒了,写意也写意了,可如果这档子事被他人知晓,说不定就会引起轩然大波,不说别人,就是他师傅莫大都不会支持他。即便他林大少爷不惧,可也是极为麻烦的一件事。
若东方飘雪真的落到哪个正道之人手里,不说她这天仙般的美人,谁能下得了黑手,单说她日月神教公主的身份,就没有几个二愣子敢真下死手。谁敢无视黑木崖的血腥报复?所以说东方飘雪根本就是个烫手的山芋,林平之遇到她,动又动不得,转身离开又弱了威风,只能放几句狠话过过瘾,希望把这个丫头吓跑就了事。而东方飘雪也不知哪根筋没搭对,居然在这个街角和林平之有一搭没一搭的拌起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