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伊尔番外【全】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临渊行、沧元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234.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从来不相信“命运”这个词,因为从懂事开始,我的人生就一直都握在别人手中。
龙璃是我的恩人,他将我养大成人,如果没有他,也许我早就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饿死或者冻死,到现在估计连尸体都变得只剩下白骨了,但同时,龙璃也是我的仇人,他把我变成了一个不人不鬼的怪物,不老不死、不死不灭,只能像个行尸走肉般活着,也仅仅是活着而已,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恨他还是该谢他。
都说“女人感性大过理性,男人理性支配感性”,这句话我非常赞同,我一直都在对龙璃的忠诚与仇恨中苦苦挣扎,而与我同属同根的百里墨却能将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控制得很好,一方面他恨不能将龙璃拖进地狱,另一方面他又忠心耿耿的为龙璃办事,我看着都替他矛盾不已。
作为一个已经不能称之为人的生物,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任何属于人类的美好事物,比如爱情,所以,当它真正产生并呈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那个时候的我因为受了重伤而出现短暂性失忆,并且智商倒退得很严重,却没想到竟然会被人给救了回去,在二十一世纪的大都市里,很难碰上那种会随随便便就将陌生人带回家的傻子,可我不仅遇到了,而且还一次就是两。
其中一个是叶心,另一个就是郝义。
最初,我只是被叶心身上亲切又温柔的气息所吸引,她身上有妈妈的味道,不论是不是人类,孺慕就是生命的本能,所以,心智倒退的我便遵从本能的亲近她,听她的话,把她当成母亲般尊敬着,可是,她却因为工作而需要暂时离开,并将我交给她的朋友郝义照顾。
相比于我来说,郝义是个很普通的人类,但相比于绝大多数男人来说,他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贴心人。
他会煮很好喝的粥,会做很美味的菜,会拿冰淇淋巧克力哄我吃饭,会在我睡着的时候为我盖好被踢掉的被子,会陪我一起看动画片,会带我上游乐场,会……,他会做很多很多的事情,而这些都是我不曾经历不曾感受过的,不知不觉中,我渐渐习惯了他的照顾,习惯了他的好,习惯了他陪伴的日子。
我的心智慢慢恢复,却从来没有在乎过记忆的缺失,只是任由陌生的情感悄悄萌芽,茁壮成长,我一直认为,只要郝义真的爱我,而我也爱着他便已足够,其他的都不重要,却没想到记忆竟然会在那种情况下复苏。
郝义说我没什么春秋季节的衣服,他怕我会在换季的时候着凉生病,便找了一个休息天带我去大卖场,我们在那里遇到了叶心,她一靠近,我就本能的亲近她拽着她的衣服,沉浸在她温柔的微笑中,可是,没说几句话,她就被一个男人接走了,而我和郝义便直接进去卖场买衣服。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郝义让我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而他自己则去厨房准备晚餐,不一会儿,门铃突然响了,我也没多想,便直接丢下遥控器跑去开门。
可是,门外等待我的并不是什么客人,而是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刃,我本能的后侧,险险躲过,却被紧接而来的疯狂攻击给打得错所不及,我本能的失声尖叫,郝义立刻从厨房里冲出来。
他只是个普通人,真的只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他甚至连一点基本的拳脚功夫都不会,更加不可能抵挡那连我都能劈开的危险凶器。
当他倒下的那一刻,我整个大脑一片空白,根本就无法思考,更加忘记了该作何反应。
狰狞的刀痕一直从他的肩头拉到小腹,血淋淋的伤口外翻,一下子就将他的半边身子都染红,血水在他身下静静流淌,刺痛了我的眼睛,也炸开了我的记忆。
怒火一瞬间将理智燃烧殆尽,顺着记忆回来的还有自己的力量,我不顾一切的向凶徒展开攻击,不论付出任何代价,我都要他们死,要他们用命来平复我的恨意。
可是,叶心出现了,我的记忆已经恢复,足够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使不再对她保有那种奇怪的亲近,但我知道她是郝义的朋友,她绝对不会害我和郝义。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我自愿被她抓回SPL,并交代了一切事实,她救活了郝义,并为我争取到自由的机会,虽然有一定的限制,但只要能跟郝义在一起,我也知足了,只是这份满足却并未维持多久。
郝义死了,死得悄无声息,除了一具冰冷得没有血液的尸体,他什么都没留下,唯有那双大睁的空洞眼神在诉说着自己的无辜和不瞑目,那一刻,我觉得心好痛,痛得几乎难以忍受,却一点都哭不出来。
所以,当叶心出现时,我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了她的身上,我想起这段时间以来她不太正常的表现,就仿佛……她知道有人会死一般。
可是,明知道有人会死,为什么她不救郝义?为什么不救他?
我掐着她的喉咙,手上下了死力,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想杀了她……,她却没有反抗。
我知道以她的精神力要将我震开是易如反掌的,可是,她只是象征性的挣扎着,完全没有使用异能,但当时的我完全被嫉恨吞噬了理智,要不是戚靳舞突然出现发难,也许她真的就要死在我手上了。
可饶是如此,她却还是差点流产,望着那些沿着她腿肚子滑落的殷红液体,我很难形容自己的心情,又愧疚又心痛也有失望和绝望,如果郝义不死,我也会很幸福,也会有自己的孩子,也会当一个好妈妈一个好妻子,即使百年以后要继续一个人孤独的活下去,至少我曾经有过幸福的百年,可惜,这一切都随着郝义的离世而变成了泡影。
我应该祝福叶心的,因为她有一个像郝义那样贴心的男人!
不过也正是她的意外让我清醒过来,“死者已矣、生者还在”,郝义代表的爱情已经消失,但我还拥有着友情和“亲情”,虽然一直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但我看得出叶心的真诚,她是真的把我当成是朋友,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在乎,就像是……就像是认识多年的至交、亲人一样。
我已经失去了郝义,但我希望她能够幸福,至少在她快乐甜蜜的时候,我可以试着将她当成是自己,那样我会觉得,郝义并没有离开,他许给我的未来仍然存在。
而我也的确亲眼见证了叶心的一生,知冷知热的贴心丈夫,懂事可爱又孝顺的儿子,漂亮甜美又淘气的女儿,尊师重道的弟子、功成名就的努力、长命百岁的快乐,以及子孙满堂儿女绕膝的幸福。
她的百年人生是独一无二的,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
如果说,叶心是我这辈子最羡慕的人,那我这辈子最同情的人就是百里墨,那个和我一样同属不死不灭之非人类的存在,他因为我的一句话而甘愿动心动情,可惜,爱情之于别人是美味甜蜜的佳肴,之于他却是上瘾的毒药。
他一直觉得自己过去的人生很痛苦,我却认为爱上叶心才是他悲催的开始。
他爱上了叶心,却只能看着她与戚靳舞相知相许、儿女成群;陪伴他们近百年,最后也只能看着自己心爱的人死在自己面前;直到叶心死的时候,他都不曾得到她一句“喜欢”。
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人生三苦,他一人就占了两苦半,所以,看着他,我觉得自己其实还不算太惨,心里一下子就平衡了很多。
在叶心死后,我曾经想过要陪着百里墨慢慢走下去,毕竟,我与他是世界上唯二不死不灭的怪物,可惜,他不需要,我也没那本事。
最后,我死了,死得很奇怪,很莫名其妙,很无辜,很无奈,很杯具,也很悲催==!
总之一句话,我死在一个外星人的手里,在生活了两千多年后好不容易熬到星元历,却被个可恶的外星生物给整死了,虽然身体是经过魔鬼花改造的,但毕竟打架并不是我的强项,我的肉体被那些外星人给吞噬得连骨头都不剩,却在灵魂快要消散的时候被百里墨给拦截。
他救了我,让我以另外一种方式生存下去,其实,我一直认为能够死去也是一种幸福,可是,他却亲手毁掉了我这份幸福……,我真的不知道该谢他还是该恨他。
不论是谢还是恨,最后我仍然选择了留下,选择了帮他,只因为他问了我一句话,他说——
你想不想再见到叶心?!
想。
这是我最真实的回答,经过近三千年的岁月,郝义的样子已经在我的记忆中变得模糊不堪,但这并不影响他是我唯一爱恋的事实,可是,叶心却在我脑海里清晰成像,不仅仅是因为最初那份本能的孺慕,也因为那七十年的相识相伴。
我想见她,相见那个曾经被我当成是自己幸福影子的女人!
可是,当她真的站在我面前时,我傻眼了,原来,被人类载入史册、天门的当家主母、赫赫有名的精神系大宗师叶心也有如此纯洁又小白的年代?!
果然,人类的进化是可怕的,是诡异的,是无迹可寻的,我突然对地球联盟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啊~,成为宇宙主宰的日子大概已经不远了……吧~!
——————————————(最后再说一次:<全书完>)
*******************
【咳~,那啥,文到这里差不多就全部完结了,所以,各位亲们请移驾新文吧!
新文:《大神养成攻略》;星际混血儿在拟真网游中杯具有餐具的茶几人生~!
地址:
注:本文首页的作者推文中有链接撒~!】(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我从来不相信“命运”这个词,因为从懂事开始,我的人生就一直都握在别人手中。
龙璃是我的恩人,他将我养大成人,如果没有他,也许我早就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饿死或者冻死,到现在估计连尸体都变得只剩下白骨了,但同时,龙璃也是我的仇人,他把我变成了一个不人不鬼的怪物,不老不死、不死不灭,只能像个行尸走肉般活着,也仅仅是活着而已,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恨他还是该谢他。
都说“女人感性大过理性,男人理性支配感性”,这句话我非常赞同,我一直都在对龙璃的忠诚与仇恨中苦苦挣扎,而与我同属同根的百里墨却能将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控制得很好,一方面他恨不能将龙璃拖进地狱,另一方面他又忠心耿耿的为龙璃办事,我看着都替他矛盾不已。
作为一个已经不能称之为人的生物,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任何属于人类的美好事物,比如爱情,所以,当它真正产生并呈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那个时候的我因为受了重伤而出现短暂性失忆,并且智商倒退得很严重,却没想到竟然会被人给救了回去,在二十一世纪的大都市里,很难碰上那种会随随便便就将陌生人带回家的傻子,可我不仅遇到了,而且还一次就是两。
其中一个是叶心,另一个就是郝义。
最初,我只是被叶心身上亲切又温柔的气息所吸引,她身上有妈妈的味道,不论是不是人类,孺慕就是生命的本能,所以,心智倒退的我便遵从本能的亲近她,听她的话,把她当成母亲般尊敬着,可是,她却因为工作而需要暂时离开,并将我交给她的朋友郝义照顾。
相比于我来说,郝义是个很普通的人类,但相比于绝大多数男人来说,他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贴心人。
他会煮很好喝的粥,会做很美味的菜,会拿冰淇淋巧克力哄我吃饭,会在我睡着的时候为我盖好被踢掉的被子,会陪我一起看动画片,会带我上游乐场,会……,他会做很多很多的事情,而这些都是我不曾经历不曾感受过的,不知不觉中,我渐渐习惯了他的照顾,习惯了他的好,习惯了他陪伴的日子。
我的心智慢慢恢复,却从来没有在乎过记忆的缺失,只是任由陌生的情感悄悄萌芽,茁壮成长,我一直认为,只要郝义真的爱我,而我也爱着他便已足够,其他的都不重要,却没想到记忆竟然会在那种情况下复苏。
郝义说我没什么春秋季节的衣服,他怕我会在换季的时候着凉生病,便找了一个休息天带我去大卖场,我们在那里遇到了叶心,她一靠近,我就本能的亲近她拽着她的衣服,沉浸在她温柔的微笑中,可是,没说几句话,她就被一个男人接走了,而我和郝义便直接进去卖场买衣服。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郝义让我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而他自己则去厨房准备晚餐,不一会儿,门铃突然响了,我也没多想,便直接丢下遥控器跑去开门。
可是,门外等待我的并不是什么客人,而是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刃,我本能的后侧,险险躲过,却被紧接而来的疯狂攻击给打得错所不及,我本能的失声尖叫,郝义立刻从厨房里冲出来。
他只是个普通人,真的只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他甚至连一点基本的拳脚功夫都不会,更加不可能抵挡那连我都能劈开的危险凶器。
当他倒下的那一刻,我整个大脑一片空白,根本就无法思考,更加忘记了该作何反应。
狰狞的刀痕一直从他的肩头拉到小腹,血淋淋的伤口外翻,一下子就将他的半边身子都染红,血水在他身下静静流淌,刺痛了我的眼睛,也炸开了我的记忆。
怒火一瞬间将理智燃烧殆尽,顺着记忆回来的还有自己的力量,我不顾一切的向凶徒展开攻击,不论付出任何代价,我都要他们死,要他们用命来平复我的恨意。
可是,叶心出现了,我的记忆已经恢复,足够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使不再对她保有那种奇怪的亲近,但我知道她是郝义的朋友,她绝对不会害我和郝义。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我自愿被她抓回SPL,并交代了一切事实,她救活了郝义,并为我争取到自由的机会,虽然有一定的限制,但只要能跟郝义在一起,我也知足了,只是这份满足却并未维持多久。
郝义死了,死得悄无声息,除了一具冰冷得没有血液的尸体,他什么都没留下,唯有那双大睁的空洞眼神在诉说着自己的无辜和不瞑目,那一刻,我觉得心好痛,痛得几乎难以忍受,却一点都哭不出来。
所以,当叶心出现时,我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了她的身上,我想起这段时间以来她不太正常的表现,就仿佛……她知道有人会死一般。
可是,明知道有人会死,为什么她不救郝义?为什么不救他?
我掐着她的喉咙,手上下了死力,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想杀了她……,她却没有反抗。
我知道以她的精神力要将我震开是易如反掌的,可是,她只是象征性的挣扎着,完全没有使用异能,但当时的我完全被嫉恨吞噬了理智,要不是戚靳舞突然出现发难,也许她真的就要死在我手上了。
可饶是如此,她却还是差点流产,望着那些沿着她腿肚子滑落的殷红液体,我很难形容自己的心情,又愧疚又心痛也有失望和绝望,如果郝义不死,我也会很幸福,也会有自己的孩子,也会当一个好妈妈一个好妻子,即使百年以后要继续一个人孤独的活下去,至少我曾经有过幸福的百年,可惜,这一切都随着郝义的离世而变成了泡影。
我应该祝福叶心的,因为她有一个像郝义那样贴心的男人!
不过也正是她的意外让我清醒过来,“死者已矣、生者还在”,郝义代表的爱情已经消失,但我还拥有着友情和“亲情”,虽然一直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但我看得出叶心的真诚,她是真的把我当成是朋友,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在乎,就像是……就像是认识多年的至交、亲人一样。
我已经失去了郝义,但我希望她能够幸福,至少在她快乐甜蜜的时候,我可以试着将她当成是自己,那样我会觉得,郝义并没有离开,他许给我的未来仍然存在。
而我也的确亲眼见证了叶心的一生,知冷知热的贴心丈夫,懂事可爱又孝顺的儿子,漂亮甜美又淘气的女儿,尊师重道的弟子、功成名就的努力、长命百岁的快乐,以及子孙满堂儿女绕膝的幸福。
她的百年人生是独一无二的,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
如果说,叶心是我这辈子最羡慕的人,那我这辈子最同情的人就是百里墨,那个和我一样同属不死不灭之非人类的存在,他因为我的一句话而甘愿动心动情,可惜,爱情之于别人是美味甜蜜的佳肴,之于他却是上瘾的毒药。
他一直觉得自己过去的人生很痛苦,我却认为爱上叶心才是他悲催的开始。
他爱上了叶心,却只能看着她与戚靳舞相知相许、儿女成群;陪伴他们近百年,最后也只能看着自己心爱的人死在自己面前;直到叶心死的时候,他都不曾得到她一句“喜欢”。
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人生三苦,他一人就占了两苦半,所以,看着他,我觉得自己其实还不算太惨,心里一下子就平衡了很多。
在叶心死后,我曾经想过要陪着百里墨慢慢走下去,毕竟,我与他是世界上唯二不死不灭的怪物,可惜,他不需要,我也没那本事。
最后,我死了,死得很奇怪,很莫名其妙,很无辜,很无奈,很杯具,也很悲催==!
总之一句话,我死在一个外星人的手里,在生活了两千多年后好不容易熬到星元历,却被个可恶的外星生物给整死了,虽然身体是经过魔鬼花改造的,但毕竟打架并不是我的强项,我的肉体被那些外星人给吞噬得连骨头都不剩,却在灵魂快要消散的时候被百里墨给拦截。
他救了我,让我以另外一种方式生存下去,其实,我一直认为能够死去也是一种幸福,可是,他却亲手毁掉了我这份幸福……,我真的不知道该谢他还是该恨他。
不论是谢还是恨,最后我仍然选择了留下,选择了帮他,只因为他问了我一句话,他说——
你想不想再见到叶心?!
想。
这是我最真实的回答,经过近三千年的岁月,郝义的样子已经在我的记忆中变得模糊不堪,但这并不影响他是我唯一爱恋的事实,可是,叶心却在我脑海里清晰成像,不仅仅是因为最初那份本能的孺慕,也因为那七十年的相识相伴。
我想见她,相见那个曾经被我当成是自己幸福影子的女人!
可是,当她真的站在我面前时,我傻眼了,原来,被人类载入史册、天门的当家主母、赫赫有名的精神系大宗师叶心也有如此纯洁又小白的年代?!
果然,人类的进化是可怕的,是诡异的,是无迹可寻的,我突然对地球联盟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啊~,成为宇宙主宰的日子大概已经不远了……吧~!
——————————————(最后再说一次:<全书完>)
*******************
【咳~,那啥,文到这里差不多就全部完结了,所以,各位亲们请移驾新文吧!
新文:《大神养成攻略》;星际混血儿在拟真网游中杯具有餐具的茶几人生~!
地址:
注:本文首页的作者推文中有链接撒~!】(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