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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拜访曾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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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万县短短一个月的时候,沈修文也算是顺风顺水。和通达商行的合作,短短半个多月的时候就给他带来了一万大洋的收入。同时沈修文也收到姐夫唐文彬的回电,已经派人开始在英国寻找那名叫弗莱明的生物学家,一旦有消息立刻通知他。在电报中,唐文彬自然对自己如何在老爷子面前帮他说话,表功了一番。同时,对当年没有听沈修文的话,投资美国股票感到十分后悔,最后还在电报中委婉的向小舅子询问如果现在投资,该投资什么股票。

    沈修文当初和唐文彬谈起美国的股市也不过是随口这么一说,当时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期间,那个时候投资股票,只要那家公司不倒闭后来肯定会大赚特赚的。虽然,沈修文对这个时代美国的经济和股市并不了解,但沈修文文还是在回电中写下了波音公司、洛克希德公司和通用动力公司。因为他知道这三家公司因为二战成为当时美国发展最快的公司。买他们的股票或者直接投资,只有赚断没有亏的道理。

    来到万县一个月沈修文还没顾得上去老丈人俞展堂给他介绍的曾家拜访。作为俞家名义上的女婿,加上俞展堂对他也不错,大年初二沈修文提着礼品,带着俞展堂的亲笔信专程到曾府向曾仕贤拜年。

    当沈修文见到曾仕贤的时候,多多少少有些意外。他没想到在万县这样一个内地小城中还有向曾仕贤那样西派的人物。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一根司的克,嘴上还叼着一个英国烟斗,这让看惯了老爷子和俞展堂那样一向中式打扮的沈修文感到耳目一新。

    而且曾仕贤谈吐幽默风趣,远不象老爷子和俞展堂那样古板,沈修文真的有些怀疑曾仕贤怎么会和老丈人俞展堂成为朋友。

    曾仕贤知识渊博,早年留学美国,辛亥革命后也是怀揣的满腔的抱负回国效力,曾在北洋政府中任过职。但是连年的军阀混战加上袁世凯称帝,心灰意懒的曾仕贤选择回老家做了一名闲云野鹤的富家翁。

    沈修文来到这个时代也难得碰上一位比较思维比较“现代化”的长辈,一老一少倒是谈得很投机,从中日关系一直美国经济的大萧条和罗斯福新政。沈修文没想到曾仕贤隐居内地居然对当今世界的动态了如指掌,不由感到很新奇。

    曾仕贤则笑着跟沈修文解释道:“呵呵,我儿子家辉在美国留学多年,这次刚刚回国,我这些可都是听他说的。”

    正说着,从门外走进来一男一女,男的二十七八的样子,一身西服,戴着一副当时十分新潮的金丝边眼镜。他身旁的那个女孩子倒是让沈修文的眼前不由一亮,十八九岁的样子,瓜子脸型,白玉般皎洁的面庞,一对细细的弯眉下是如黑宝石般深邃明亮的双眸,俊俏笔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浓密的秀发上斜戴着顶紫色女帽,一身淡蓝色的洋装,脚下半高跟皮鞋显得既时尚又靓丽。

    女孩子蹦蹦跳跳的跑到曾仕贤的身边,亲热地说道:“爹地,家里来客人了?”一边说着,一边意外地看了看和曾仕贤的相谈甚欢的一身笔挺军装的沈修文。

    曾仕贤宠溺地拍了拍女孩子的胳膊,看的出来他对自己的女儿十分地宠爱,笑着向沈修文介绍道:“光复,这就是我的儿子家辉,女儿家凝。家辉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刚刚从美国回来,家凝就在你们上海念大学。”

    沈修文连忙站起来,向两人打招呼,并且做了自我介绍。曾仕贤则笑呵呵地在一旁补充道:“光复就是你们俞伯父的女婿,现在是国军八十八师的少校营长,就驻扎在我们万县。”

    曾家辉客气地上前和沈修文打了一个招呼,不过看的出来他对沈修文军人的身份反应有些冷淡。

    “沈修文?你在交通大学念过书?”曾家凝听到沈修文的名字,神情有些激动地问道。

    沈修文怔了怔,点了点头道:“是啊。”

    “啊,原来你真的是那个在庙行打过日本兵,后来在租借英雄救美,杀了三个日本浪人的沈修文。哈哈,你的事迹在我们交通大学都传遍了。没想到今天让我碰到真人了。”曾家凝突然激动地喊起来。不过,马上又狐疑地问道:“听说你当年一直在追求你后来救的我们交通大学的校花林婧云,怎么又会成了文纨姐姐的丈夫呢?”

    曾家凝的问题顿时让沈修文十分的尴尬,他没想到交通大学至今还流传着自己当年上大学时的八卦。涨红了脸,支支吾吾地回答道:“你别听他们瞎说,林婧云只不过是我的同学。”

    “家凝不能这么没有礼貌。”曾仕贤忙在一旁训斥女儿道。接着又对沈修文歉意地说道:“光复,你不要见怪,家凝从小被我宠坏了。”

    “没事,没事,我也没想到曾小姐会是我的校友。也没想到学校至今还流传着修文当年的一些荒唐。”沈修文连忙摆手说道。

    “什么叫荒唐呀。沈大哥,你可不知道,你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抗日英雄。沈大哥你跟我说说当年你和林婧云一起上战场的事吗?”曾家凝却眼睛发光地看着沈修文,一脸好奇地说道。

    “是大家高看了,我可不算什么抗日英雄,当年也不过是适逢其会罢了。也没什么可说的。”

    沈修文有些受不了曾家凝看着自己好奇的目光,连忙转向旁边的曾家辉岔开话题道:“刚才听说家辉兄在美留学多年,不知道家辉兄是学什么专业的?”

    曾家辉听沈修文主动问起自己的专业,稍感有些意外,回答道:“我学的是医学,主要研究病理学方面。”

    “沈大哥,我大哥是哈佛的医学博士,很厉害的。”曾家凝在一旁插话道。看的出来,小丫头对自己的哥哥很崇拜。

    听到曾家辉居然是哈佛的医学博士,而且又是研究病理学的,沈修文的心里不由一动。虽然唐文彬派人在英国找弗莱明还没有结果,不过沈修文这段时间也正在考虑买下了弗莱明的研究资料以后该怎么办?主要是现在的盘尼西林还处于初级状态,到临床应用还需要进一步的进行系统研究。关键还是人才问题。

    “家辉兄,你是学习病理学的,那你有没有听说过青霉素,哦,就是盘尼西林?”沈修文问道。

    “盘尼西林?这个名字我好象看到过。”曾家辉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会儿,说道:“哦,对了,我想起来,我在一份医学杂志上看到过有关盘尼西林的一篇论文,好像是一位叫弗莱明的英国病理学家写的。主要是说盘尼西林能够抑制葡萄球形病菌的生长,不过遗憾的是至今还未找到这种盘尼西林提纯的方法。”说着,曾家辉不由奇怪地看着沈修文道:“沈先生,盘尼西林这是一种新发现的霉菌,对,翻译成中文的确叫青霉素,你怎么会知道的?”

    沈修文没想到曾家辉还知道盘尼西林,连忙回答道:“我在上海时有不少外国朋友,其中一个英国人就是这位弗莱明博士是朋友,有一次我们正好谈起弗莱明博士新发现的盘尼西林,据说这种霉菌对控制伤口感染十分有效。”

    “对控制伤口感染有效吗?”曾家辉顿时一惊,要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很好的办法控制伤口感染。有很多接受手术的病人过不了术后感染这个难题,在一战的时候更是有半数的士兵是死于术后感染的。如果放在后世,无异于你跟一名病理学家说:“我有办法能治好艾滋病。”

    沈修文刚想解释说自己也是听来的,曾家辉又朝沈修文摆了摆手,皱着眉头一边努力思考,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你让我想想。我记得弗莱明博士在论文中是这样写的,他是在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培养皿中偶然发现盘尼西林的,而且他还发现在盘尼西林的周边有部分金黄色葡萄球菌已经被溶解。按照这样的说法,对控制伤口感染应该有效。金黄色葡萄球菌是高耐盐性的,对磺胺的敏感度低,那盘尼西林怎么又会把它溶解呢······”

    听到曾家辉说出这么病理学术语,沈修文压根就听不懂。

    “现在最大的难题就是无法提取这个盘尼西林,也就无法对它做进一步的病理研究,而且即使找到了提取的方法,但目前也无法找到合适的盘尼西林的母体,怎么培养也是个问题?”曾家辉最后皱着眉头说道。

    听到曾家辉提出这三个问题,沈修文的心里顿时暗喜,看来曾家辉这个哈佛的博士不是白给的,一问就问到了点子上。他故装不解地继续问道:“如果这三个问题解决了,那这个盘尼西林能不能用于临床?”

    “提炼、母体、培养,如果这三个问题解决了,就可以先在动物身上做实验,成功的话,马上可以临床实验。一旦获得成功······”曾家辉越说越激动,说到这里突然站起身来,脸色涨红的通红道:“一旦获得成功,那在人类医学史上将有划时代的意义,那将拯救无数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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