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果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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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姐
文青水在女生楼下又看见了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时间是下午,天空有很亮的白云。师大校园一如继往地年轻而充满朝气。美丽的女生楼飘满了花裙子。在大学校园,女生楼实在是隐藏着太多美好回忆的地方。文青水是沿着操场走过来的。他先是站在女生楼背后大声地喊唐儿的名字。“唐儿,唐儿。”文青水一脸通红。
每次都是这样,文青水每次站在女生楼背后叫唐儿都会叫得一脸通红。他有些不好意思,更准确地说,他是有些害羞。
很多女生在谈到文青水时总会这样说:“文青水吗?那是个爱脸红的男人。”
唐儿住在七楼。她的窗台上有许多稀奇古怪的花,全是唐儿从老家带来的。几乎都是野花,开得又美丽又灿烂。师大的所有男学生都知道:美丽的唐儿住在那个有许多野花的窗口。唐儿实在是个有些奇怪的女孩,她每次放假回校包里总是装有许多花籽,唐儿随意地把它们种在小盆里,那是些只要有土壤就能够存活的野花。它们拥挤在唐儿的窗口,相互交杂着开放。
那个窗口,因了这些可爱而灿烂的植物,便像一个方形的花篮悬在女生楼上。“在唐儿的窗口,总能找到春天。”文青水这样说。
每次文青水红着脸站在女生楼背后,心里充满快乐地面对那个有花的窗口大声叫唐儿的名字的时候,唐儿便会伸出头来,微笑地向文青水招手。有时唐儿穿了白衣,那衣袖便鸥鸟一样飞动起来。这时,站在楼下的文青水眼里便会出现这样一个场面:半空中的方形花篮,花篮里露出一张美丽的脸,还有那轻轻掀动的白袖。
“她是花篮里最美丽的花,她比花儿柔润。”每当这个时候,文青水总会这样想。有时候,唐儿淘气,她张开嘴轻轻地一吹,便有几许花瓣从七楼轻轻地飘下来,有几瓣便会沾在文青水身上。文青水便感到唐儿此刻的模样就像一个散花仙子,充满了浪漫和美好。
但是,有时候面对从七楼轻轻飘下来的花瓣和七楼上那张明媚的脸,文青水心里又会生出一丝隐隐约约的暗痛,他想到了紫儿。“紫儿也是喜爱鲜花的。”文青水咬着嘴唇。
“唐儿”文青水站在楼下喊,他的脸仍然有些红。
这时那个飘满鲜花的窗口伸出来一个陌生女孩的头:“唐儿刚下楼,你到楼口去看看吧,”陌生女孩说。文青水便从楼后往前走。
事实上一场雨水刚过。女生楼背后长满的杂草绿得发亮。这个地方是男生出没的地方,杂草中已被男生们踩出一条零乱的小路来,男生们一般都是站在这里,摆出凤求凰的姿式呼喊心仪的女生。
文青水踩着野草,头埋得低低的。四周有许多瓜果皮,还有许多草纸。他皱了皱眉,把眼睛抬起来,这时他看到斜对面有一个女生正在二楼的窗口上换衣服,那女生微曲着手,正在套一条红裙子,文青水可以清楚地看到那女生洁白的胸脯和那一对玉兔样的**文青水脸红心跳地加快了步子。他突然就想到了郑纤。
自从上次从郑纤家里回来,文青水便一直没再到郑纤家里去。不知为什么,一想到郑纤,文青水便感到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骚动和原始的渴求。
转了一个弯,文青水便到了女生楼的门口。远远地,文青水就看见了唐儿。他在看见唐儿的同时,也看见了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
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常常使文青水有一种恐惧感。这是文青水第二次和他相遇。
唐儿依然穿着那条文青水熟悉的花裙子,短短的头发微微卷起一小朵一小朵的浪花。她正好背对着文青水和那男人在说话。那男人穿着黑色的t恤,他的手自然地放在唐儿的肩上,正在和唐儿说着什么。文青水感觉那男人的表情永远都是一模一样。文青水见过他一次,他的表情总是那么严肃,只是偶尔说话时露出来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他简直是个木乃伊,”有一次文青水对唐儿说。
唐儿白了文青水一眼,低下头,幽幽地叹了口气,说:他是个好人。
那男人长得还算端正,大约有一米八高,身体挺壮,根据他那件绷得很紧的t恤来猜测,可以肯定他有非常好的肌肉。文青水隐约记得唐儿好像告诉过自己他在钢厂工作。于是文青水一看到他就想到了一支叫做咱们工人有力量的歌,但文青水又觉得他身上有一种挺邪门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文青水又说不上来。
文青水第一次遇见那男人是在师大校门。那天他和向天、程西鸿刚参加了一个朗诵会,回师大的时候,程西鸿眼尖,他一拍文青水的肩:“青水,有人在泡你那短发妹,”程西鸿笑着说。
校门口,那男人正在把一叠钱塞给唐儿,唐儿一边摇手一边躲闪,嘴里还在说着什么。“那崽儿是个流氓,他把唐儿当什么了。”程西鸿叫起来。文青水已经一言不发地冲了过去。向天和程西鸿也跟着追了过去。“干什么,欺负人吗?”文青水跑上去拉住那男人。那男人将手一甩,文青水差点摔倒。跟在后面的程西鸿还以为他们已动上了手,奔跑中飞起一脚便结结实实地踢在了那男人的背上。他猝不及防,被踢得失去重心向前奔了几步,但并没摔倒。那男人一转身,居然拉开弓步,摆了一个武术动作,但手里仍握着那叠钱。
程西鸿不信邪,大声嚷:“崽儿,要耍流氓换个地儿去,别在这儿胡来。”
这时唐儿急得眼泪都快冒出来了,她慌忙拦住程西鸿:“你们干什么,干什么嘛,他,他他是我的老乡。”唐儿吓坏了,声音里带着几分委屈和莫名的愤怒。
文青水和向天都吃了一惊。还是程西鸿反应快:“大哥大哥,”他立马改了口:“实在对不住,我们给误会了。”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烟递过去。
那男人收起架式,有些茫然地看着唐儿。然后对程西鸿摇摇头:“我不吸烟。”
“他们是我的同学,”唐儿对那男人解释。那男人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了看唐儿,说:“算了吧,他们不知道。”然后他拉过唐儿:“你好好念书,只要能拿毕业证就行。”说完他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又转过头来,目视唐儿:“你好久没到我这儿来了。”他的口气里有一丝抑郁,后来那男人像一只猎豹般走远。
然后唐儿狠狠地白了文青水一眼,一脸幽怨地跑了开去。
有好长一段时间,唐儿因为这件事就不太理睬文青水。后来文青水急了,有一次他就气愤地问:我和你老乡究竟谁重要?没想到这句话居然把唐儿给问住了。她愣了愣,幽幽地叹了口气,说出一句让文青水心惊肉跳的话:“他重要,他是个好人。”唐儿这么说。
一想到这些文青水就生气。“唐儿是在说气话。”文青水很会安慰自己,他对自己这么解释。现在文青水又看见了那个男人,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他正在和唐儿说话,他的手放在唐儿的肩上。“妈的,他是个什么东西。”文青水想。他的脚用力地踩在了路边的一朵小花上。
这时那男人和唐儿的谈话已经结束,文青水清楚地看到唐儿从那男人手里接过一些钱放进自己的裙袋里。文青水皱了皱眉。
唐儿看见了文青水,她的眼神里有一束星光渐渐地暗淡了下来。
文青水和那个男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文青水点了点头算作打招呼。那男人怔了怔,回头看了看唐儿,后者挤出一丝浅浅的微笑。
唐儿看着那男人慢慢远去,脸上的微笑被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替代。
“唐儿,”文青水的口气里有一种没来由的酸味“你老乡对你可真好。”
唐儿不说话。她低头看着地上,地上有一些不知名的小野花。唐儿俯下身,轻轻摘下一朵淡蓝色的拿在手上随意地玩弄。“他真的是个好人。”唐儿说,语气有些哀婉。然后她抬起头来看着文青水:“你是个坏人。”唐儿说。文青水觉得唐儿有些莫名其妙。
“你才有些莫名其妙,”程岑对着我嚷:“你又想女人又怕女人,王姐又不是鬼,她还能把你吃了?”我和程岑走在去舞厅的路上。周末我们总是很清闲,程岑一大早就跑来喊我,说王姐约我去舞厅。一想到王姐,我就很害怕,但心里又隐隐约约地觉得很高兴。
这几天王姐常常在我的梦中出现,她穿着有网眼的薄纱,丰满而多肉。她在我的梦中对着我勾魂般地笑,有时候她又像美女蛇,让我在梦中惊醒。
后来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回忆起与王姐的交往,便在一首诗中写道:喘息的母豹满眼暗色她的容颜多么焦渴停在慌恐的爱里,那孤单那游走着永世停留的梦呓惊破我们的无知。
我在程岑的游说和自己内心巴不得去的想法促使下,终于决定和程岑到舞厅去。
“狗熊那件事都还没解决,又去跳舞,万一惹出什么事”我说:“我还是想认认真真地拿个高中文凭,上不了大学,我就去当兵。”我不无担忧地对程岑说。事实上,那时已经开始大规模流行文凭热,我对自己将来的日子实在是充满了忧患。
“宝器,我们去做业务,读什么书。”程岑一副大将风度地说。
“业务?”我对这个名词感到非常奇怪。
“就是做生意。”这小子这样给我解释。
我们吹着“业务”之类的话题在阳光下走到了舞厅。
舞厅的大门沿街而设,旁边生长了一排茁壮的刺梧桐。我远远地看见,在刺梧桐浓密的绿叶遮盖的阴影深处,站着王姐和另一个女人,另一个女人姓罗,程岑说是她的女朋友。王姐穿着一条高过膝盖的超短裙,露出两条白萝卜一般的大腿,她上身穿着一件黑白格子的短袖圆领衫,显得性感而又匀称。而我的目光选择了一个重点,落在了她胸前那两个夸张的半圆弧上。
“王姐,罗姨,让你们等真不好意思。”程岑一脸流里流气地和她们打招呼。我跟在他屁股后面傻笑,我有点慌。
那天舞厅灯黑,我看不清王姐的容貌。现在我发现王姐长得并不算漂亮,她的脸有些偏胖,仿佛还有一些雀斑。但她却散发出一种说不出来的风韵,她的身体被衣裙裹得紧紧的,像一个美丽的气球被空气绷着,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丰满欲滴。
程岑走过去一把抱着罗姐的腰,抱得很紧的样子:“几天没见,又长漂亮了。”程岑说。罗姐是一个瓜子脸有些秀气的女人,她放荡地伸手拧了一下程岑的脸。
“小兄弟,走。”王姐笑着说,要命的是她已经把手放在了我的肩上,她的随意让我不再那么紧张。走进舞厅的时候,由于户外光线太强烈,我什么也看不见。程岑说把眼睛闭一会儿就好了。这家伙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让我很受不了。
现在是中午,舞厅里的人很少,稀稀拉拉的。舞池里只有七八对舞伴在跳得如痴如醉。音乐很哀婉,以那种动不动就要死要活的港台爱情歌曲为主。那音乐声像潮水一般,飘满了所有的空间。空气有些沉闷。
我跟着王姐他们走到舞池旁边的座位坐下。这里的座位设置得古怪,一间一间隔得很封闭,有些像我小学时曾经参观过的养猪场里的猪圈。有座位的地方灯光尤其暗淡,就连星星的光芒也赶不上,只能说有一点点萤火般的东西。我们坐下后,程岑掏出烟来散。让我感到奇怪的是王姐和罗姐都要抽烟,这很让我吃了一惊。因为在我的记忆里,抽烟的女人一般只在电影里,叫做女特务,披着卷发,妖气的脸阴阴地笑着,一边抽烟一边吐出淡蓝色烟雾。现在她们居然也在抽烟,我的心里便隐隐约约地生出了一些厌恶。
但很快我的厌恶便烟消云散了,因为我闻到了王姐身上有一股迷人的香水味。那味儿浓郁而热烈。王姐一边用脚在地上合着音乐的节奏打拍子一边抽烟,烟头一明一灭,映出她那张妖艳的脸。
令我生气的是他们总拿我开心,话题挺流氓,而我又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只有傻笑。后来我们就开始跳舞,由于舞池里的人少,加上我又有了曾经跳过一次的经验,便跳得有些自然,一般不会出现踩了舞伴的脚或者与其他舞客撞车的情况。
但我刚搂住王姐时,仍然有些惊慌,这倒不是因为我还不太会跳舞,主要是因为我感觉王姐的身体像带了电一般。我的手掌一放在她的腰上,心里便开始没来由地燥热起来。
“王姐实在是穿得太薄了。”我只能这样想。
“你挺聪明,”王姐笑着说“你跳得有灵性多了。”她笑起来花枝乱颤就像母猫一般在夜晚放荡。“乱跳,我是乱跳。”我被她的笑声搅得有些手脚无措,说话的声音都变得紧张起来。音乐带着一个舞厅的人像风中的麦穗一样左摇右摆,王姐把我搂得紧紧的。她的整个身体像一大团白色的棉花糖飘在我的四周,像游泳时河水荡漾在脚边一样地浮动,我有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我清楚地感到她那一双丰满圆润的大腿已经不知什么时候紧紧地沾在了我的腿上。我想我要犯错误了,我两手用力,我也把她搂得紧紧的。
随着舞步的深入浅出,她的头发一次又一次地拂在我已经高烧的脸上,要命的是她的胸脯紧紧地贴着我,在舞步的一进一退中,那两个东西像两只水袋在我胸前打秋千一样地来回晃动。
一曲结束后,我们又坐在了那个灯光阴暗的角落。
程岑和罗姐早已坐在了另一个不被人所注意的地方。“程岑这小子太他妈坏了。”我想起我那工人父亲长期挂在嘴上的一句话:这是作风问题。
“我的作风也有了问题。”我想。
要知道,程岑这小子在初中时就成了有名的小流氓,那是因为他偷看手抄本少女之心被老师逮住的缘故。那时的中学相对单纯,社会上的书籍也非常正规,感觉上几乎没有什么有着大量性描写的书刊。不像现在,许多假作家、伪道学打着“文学革命”的幌子,出版一些令人作呕的书籍,大量污染这个逐渐被物化的空间。
我记得当时班主任逮住程岑后,一脸颤抖地撕着少女之心时的表情。她的嘴里恨恨地说:你居然看这种书,你居然看这种书她的手指发鸡爪疯般地抖起来,那模样简直可以把程岑吓晕死。而程岑则一脸苍白,两腿筛糠,尤其当班主任说要开除程岑的时候,程岑居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尿了裤子。后来程岑虽说没被学校开除,但名声如同厕所里的大便一般臭不可闻。女同学一见了他便要对他吐口水,至于“小流氓”这三个字,初中三年便成了程岑的又一个不需要到派出所登记的名字。现在我和王姐坐在角落里,我想我可千万别像程岑那么流氓。
王姐的手绕过我的颈项搭上了我的肩,她的身上有一股浓郁的香水味散发出来,蛇一样缠住我。而她的手已经开始在我的肩上滑动起来,从肩到颈项,她的手轻轻地来回。我感觉她的手柔若无骨,像梦一样软绵绵的。我想她这样做多不好,这样想着我就伸出手想把她的手拿开。可我的手刚一和她触及,我便感到心旌一阵摇荡。
“王姐,你的手好柔。”我这时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话。
“你说什么?”她没听清,音乐的声音太大。
我吃了一惊,才隐隐感觉到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我说,别这样。”我有点发窘。这句话王姐听清楚了,她娇笑了一声:“有什么不好吗?”她那可爱又有些可恨的手仍然继续在我的肩上、颈项上鳝鱼一样游动。
这时,舞池中出现了一阵骚动,好像有人在打架。我以为是程岑出了什么事,慌忙站起来准备向那边走去,可刚走出两步,便被王姐一把拉住了:“傻瓜,不关你的事。”她说。我感到手里一阵软绵绵的,就愣了愣。谁知王姐这时候又用力把我一拉,我没留神她在用劲,身体晃了晃失去重心,居然一屁股坐在了她的腿上。
舞池中间,一个男人正在追打一个女人,那男人一边打一边骂:“贱婆娘,成天只知道在舞厅鬼混”隔得很远我仍然能够感觉到那男人愤怒的拳头。后来程岑告诉我,这种事儿在舞厅经常发生。有很多年轻女人喜欢逛舞厅,常常被跟踪而来的老公逮个正着,于是自然要拳脚乱飞。有时候便与舞客发生冲撞,打得不可开交。
后来我就想,如果那天我和王姐跳舞的时候,她老公追来了可怎么办?“反正不是我的错,”我的想法有些幸灾乐祸。我刚一坐在王姐的腿上,就感觉那地方很有弹性并且有点像阳光下的沙滩一样充满热度,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慌乱,立即像触了电一样弹了起来。这时候我眼睛的余光正好看见了程岑,他正搂着那个叫做罗姐的女人在相互啃着。“舞厅真他妈不是个好地方。”我想。
从舞厅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
外面的阳光灿烂得大地一片炫目的光芒,这时我看见程岑脸上布满了唇膏的印迹,那些印迹非常鲜艳,在程岑的脸上像一个个由鲜血组成的半月形,又像一只只红色蝴蝶羽翼的一半。程岑随意地用衣袖擦了擦,但几乎是擦不掉。“到我家去坐,”王姐说,然后伸手拉我,我感觉到她的手汗渍渍的。我不说话,我怕她老公在家。这时我注意到罗姐和程岑的眼神有些怪异。程岑的手居然在罗姐微微上翘的臀部上拧了一把,那女人便故意夸张地叫,引得路边的行人一个个惊异不已,还以为发生了强*奸案什么的。“浪什么浪,”王姐说“要浪到我家浪去,别让人逮着罚款。”她边说话边扭着腰向前走。我有些不安地跟在她后面。这时我注意到她被超短裙绷紧的臀部显得非常夸张,我的心便有些痒。不过那时我最想知道的还不是这个
王姐的家住在八楼,没有电梯,我很奇怪她每天这么上下楼身体居然还这么胖。“女人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东西。”我想。
我们四个人爬上八楼的时候一个个大汗淋漓。程岑直喊着腰疼,罗姐白了她一眼:“糠萝卜,这么几步路就把腰给弄折了。”王姐的屋很宽,三室一厅,地上铺了木板,屋内摆设得很豪华,但又非常零乱。她进门时候脚上的高跟鞋便像两颗小炮弹一样飞到了角落里“妈的,这天,又要开始热了。”王姐边说边从冰箱中抓出几瓶饮料胡乱扔给我们。
“我得去洗个澡。”王姐喝了几口饮料说。
程岑和罗姐早已钻进了另一间屋,把门反手扣上。“别客气,你自己招呼自己。”程岑丢下这句话后便不见了。我一个人坐在客厅,显得很无聊。这个房间实在是有些零乱,地上胡乱扔着一些女性的衣裤。我注意到椅子上还有一条粉红色的裤衩像一片叶子一样放在那里。
屋外传来一阵阵水声,那声音有些像雨点,在我耳边轻轻掀动。我有些慌乱,我的脑海里闪现出王姐洗澡的镜头。我立即喝了一大口饮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那个夏天的阳光的确很好,但不知为什么,我一抬头看见窗外的阳光就感觉内心一片燥热,我觉得我心里也有一颗太阳在烈烈地燃。
我拿着那瓶饮料在屋里转悠,饮料很冻,但心却怎么也凉不下来,我想我可能要出问题了。后来我走到里屋,我想知道程岑这家伙在干什么。
里屋的门闭得也很紧,那门封得很好,一点缝隙也没有,这让我很失望,我把耳朵竖起来,但我什么也没听见。“这房子隔音效果挺不错。”这时候我的身后响起来一个女声。
王姐已经冲完了凉,换了一条宽大的裙子,她的头发湿漉漉的,手里拿着一条毛巾在头上擦。“小鬼头,想看什么?”王姐笑得有些诡秘。她把头大幅度地甩了甩,黑黑的头发便激荡起一些水珠,有几滴便冰凉冰凉地沾在了我的脸上。
我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显得很窘迫。
王姐向外屋看了看,说:“外边挺乱的,没时间收拾,到我屋里坐坐吧。”她擦完头,把毛巾随手一扔,那毛巾便蝴蝶一般飘落在客厅,又烂泥一般停在木地板上。
我和王姐赤着脚推开门,卧室里挂了活页窗,蓝色的那种,遮住了外边的光线,使这间屋子看上去有些阴暗。王姐关上门,她的力量很大,门在我们身后发出一声愤怒的回答。“关门干嘛?”我想。王姐走到窗户边拉开活页窗,露出来一窗口的阳光灿烂和万里白云。屋里的光线立即亮了起来。我注意到这间女性的卧室的确很漂亮,与客厅的零乱相比,它的整齐显得宝贵而重要。一套木纹的矮组合,两把小巧的雕花垫椅,软床上铺着粉红色的床单,一切都井然有序并且线条流畅。令我奇怪的是左右的两面墙上都挂了明晃晃的玻璃,还有一些热情洋溢的吉普赛女郎风骚多姿的黑白画。我还看见墙上有一幅草书,上面只写了一个字:根。
“这是什么意思?”我有些诧异。
王姐突然叹了口气:“只有你注意到这幅字,”她说“‘根’就是家的意思。”当时我并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只是觉得她这样解释也挺说得过去。“你坐。”王姐说。然后她就自己坐在床边。我注意到她身上有一种青春在跳跃。她的手放在梳妆台前。我注意到她的嘴唇丰满而圆润,像红玛瑙一般闪着光泽。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急促地跳。这时候我还注意到墙上的吉普赛女郎画旁边还挂了一幅王姐和一个男人的合影,那男人气宇轩昂,有些帅气。“他是谁?”我问。“死鬼。”王姐闷闷地吐出两个字来。
接下来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不敢看王姐,我怕。我只是把目光放在墙上,墙上的吉普赛女郎很美丽很奔放,不过我现在有些害怕奔放。
后来程岑告诉我,墙上的那个男人是王姐的老公,犯了经济案子,给判了十年。我听了之后松了一口气,心想我和王姐跳舞就安全了,因为我们跳舞时总是搂得很紧,如果被她老公发现,肯定是要动刀子的。
现在我的目光从墙上转到了王姐身上,她的脸上有一丝笑意,眼睛像钩子一样看着我。“坐这边来,”王姐指了指床,我就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这样我就和她挨得很近,并且能够嗅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我有些激动,就把手放在了她的大腿上,我感觉到一种不好的冲动。我的手在她的腿上轻轻地划动,这时我听到她发出一阵美妙的呻吟声。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说你这人挺喜剧的,你叫什么叫。
王姐不说话,她仍然继续叫。后来她一把抱住了我,她的嘴唇很有光泽,她拼命地咬我的嘴唇,我感到我的嘴里有什么东西蛇一样在蠕动,我想那一定是她的嘴唇,这种镜头我在电视上见过,但我一直认为接吻是一件很脏的事情,唾沫乱飞,挺恶心的。当初我和贝小嘉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仅仅是出于好奇,我们只是用嘴唇相互碰了碰,其他就什么也没干。
但是现在我认为接吻很有意思,而且很快乐,这个动作会让人一身酥软,并且在酥软中还带着几分紧张和不可名状的颤栗。
越轨
多年以后,我对男女之间的事情早已习以为常,但我总觉得这个过程里缺少了什么,严格地说,是缺少了那种少年时代的漏*点。其实任何一个男孩子的青春期都将是他一生中最可笑并且是最难以忘怀的回忆。那种对异性的强烈渴求和盲目的萌动,往往会表现在班里一位秘密的女性身上。
可惜我那时没有面对清纯如水的女同学。我面对的是一匹漏*点过剩的母豹。
事实上,直到今天我还在后悔自己的年少无知,竟然会把青春期这么快地结束在一个思春的少*妇身上。
现在,王姐疯狂地给我剥衣服。我的手自然地触及到她的胸脯,后者如同棉花般富有弹性。
我感到一阵眩晕,我顺着她的**胡乱往下滑行,老天,她居然里面什么也没穿。
当她的身体像一丛剥开的竹笋展现出来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了想喝一瓶冰镇饮料的念头。这是一个少年第一次面对一个异性的**,她充满了诱惑和肉欲,像一束突如其来的白光把整个屋子照得闪亮。我突然发了疯一般在她的**上乱咬,心里充满了破坏欲。
后来我突然看见了她的私处,那地方长满了水草,我突然尖叫起来,我觉得那个地方非常丑陋,它居然长满了动物一样的毛。再后来我便充满恐惧地想逃跑。
可是我还没跑到门边,便被王姐一把抱住了,她的身体软绵绵的,我被她抱住之后,便说什么也不再逃跑。然后我就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眩晕和空白。
这个过程我显得毫无经验,我趴在王姐身上简直不知该做什么。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王姐一个人在包办,我在她的引导下,像一个小学生面对方格纸的作业本。其结果是我终于毕业了。
在我和王姐干这件事之前,我就听说过“偷吃禁果”这四个字。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便相互觉得不穿衣服很羞耻。但书上并没说“偷吃禁果”就是指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所以我一直认为“禁果”肯定是一种吃了会让人聪明的水果。
现在我明白“禁果”的真正含义了。其实这之前我对**一直有一种说出来非常荒唐的认识。那时候我还小,记得是上小学的时候,那会儿我的父母两地分居,我便和母亲住在一个小县城。我们住的那幢楼只有三层,楼上有一个很宽大的楼顶,到了夏天,楼顶便用来蓄水,这样住在三楼的我们便很凉快。自然,空旷的楼顶便成了我们这幢楼的孩子玩耍嬉戏的地方。
我和母亲住的地方并不太窄,楼里的孩子们常爱到我家里玩。我家的旁边住着一家张姓三姐妹,三妹叫丹丹,和我是同学,丹丹穿花格子衣服,梳黑黑的小辫,又活泼又乖巧,我们每天结伴去上学,我很喜欢她。
我们上学要走很远的路,那条路铺满了碎石。路边常常长满许多野花,丹丹总爱摘上一把,和我牵着手飞跑,那些野花,在风中飘起来点点微光,非常漂亮。我想这就是书里说的青梅竹马吧。
有一天,住在我隔壁的大孩子吉龙和住在一楼的小女孩雨菲来我家玩,当时是星期四,下午学校不上课,楼里的大人都上班去了。
我们在家里胡乱地疯,先是在狭窄的楼道上追打,我和雨菲人小,便联合起来对付吉龙,但吉龙比我们大很多,我们绞尽脑汁也斗不过他。后来我和雨菲便往家里撤退。吉龙追了进来。我们在慌乱中笑着爬上了床。这时吉龙逮住了雨菲,他把雨菲压在身下,屁股还一翘一翘的。当时我并没发现有什么不雅,我想吉龙一定是想压雨菲,我童心大发,便扑在吉龙身上,像叠罗汉一般“我们把雨菲压哭,”我快乐地叫。
后来雨菲走了之后,吉龙伸出手比划了几个我现在才能明白的手式,吉龙吐出两个很粗俗的字眼,然后他进一步给我解释:“把你的小**抵在她的裤裆上。”这家伙流里流气地说。于是我就对这件事抱有了浓厚的兴趣。
我小的时候很能剪一手漂亮的窗花,这是我奶奶教我的。这种技术使我们这层楼的孩子羡慕不已。雨菲就非常喜欢窗花。
有一天她就跑到我家来要,我摆架子说不给。雨菲便苦苦哀求,我眼珠一转,说:“除非你和我。”她根本就不懂,但她还是点了点头。然后我就把她带到了顶楼,顶楼四面都是水,我就和雨菲站在楼梯口,我们飞快地把裤子脱到小腿上,然后我就把那小东西顶在雨菲的那个部位,顶了一会儿,我觉得没意思,一点儿也不好玩,就和她下了楼。
我对吉龙说:“不好玩。”他把我的头拍了一下:“你懂个屁。”
我说你才懂个屁哩,然后就不理他,一个人去找丹丹玩去了。
丹丹和我是一个班的同学,那时我们刚上三年级。班上的同学都说丹丹是我的媳妇,我很高兴,因为我喜欢丹丹,那时太小,什么也不懂,只知道有个女孩做自己的媳妇挺好。有一次我问丹丹,我说你长大了做我的新娘子好不好,她红着脸点点头,并且和我拉了勾。
我给丹丹讲了我和雨菲的事。丹丹愣了一下说:“要睡在一起才行。”我看了看她的黑眼珠,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那我们来试一试,”我说。丹丹说行,还说她反正是我的新娘子。
然后我就把丹丹带到我的小床上,仿照和雨菲的动作睡在一起,谁知我们俩这一睡,竟然很快地睡着了。后来母亲下班回来,见了这幅模样,气坏了,把我狠狠揍了一顿,丹丹更是吓得直哭。从那天开始,我便知道了什么叫“流氓”
后来我随母亲离开了那座县城,来到现在这座城市居住。
读初中的时候,我便对某些事情有些领悟了。那会儿家里有了彩电,电视里常常出现一些男女方面的画面,我便有些骚动起来。
我们刚搬进城时临时住在钢厂一个废旧的车库里。住得挺窄,而且光线很差,晚上有时还不敢出门,隔好几十米远都能听见孤独的脚步声。
这个废旧的车库很大,停满了花花绿绿的破车子。住这儿的只有两家人,我们一家,还有一家姓田,他是钢厂的工人,我一般喊他田叔,他和爸爸是哥们,常呆在一块喝酒。那时我最讨厌他们喝酒,一喝醉了,我老爸就要揍我,揍得我两眼昏花,金星乱冒。而田叔一旦喝醉,便要揍田姨,有时田姨就大声地叫“救命”声音又尖又恐怖,吓得车库里的老鼠八方乱窜。
田叔有个女儿,叫田甜,比我小三岁,却发育得很好,长得和我一样高,我们经常一块玩,田甜的功课非常糟糕,她说她压根儿就不想读书。
田甜的嘴很甜,她总是叫我“西鸿哥”叫得脆生生的,所以我常常帮她做作业。但她生气的时候,却叫我“西红柿”我就挺讨厌。田甜更多的时候是和我在车库里玩,车库里生长着许许多多杂草,多年没人清理,还有那种能把人搔得痒痒的狗尾巴草,长得又粗又壮,足有半人高。有时候我们俩也做点坏事,就是偷偷地把车库里的废铁拿去卖。换了钱后我买书,她买零食,她最喜欢吃冰糖葫芦,圆滚滚、红澄澄的那种。我们卖废铁的事儿谁也不知道,我们干得很秘密,否则父母知道了,便要遭受皮肉之苦。
田甜的妈妈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但她却没有工作。她经常给自己化很浓的妆,我曾经听到父亲对母亲说田姨是个坏女人,生活作风有问题什么的。
有时候田甜也学着她妈妈的模样给自己化妆,田甜化了妆之后非常漂亮,像个小仙女。一天,田甜又化了妆,她约我在车库里那辆大客车里见面。
那辆大客车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坏了,一直停在车库里,我和田甜常常在大客车里玩,那里是田甜最喜欢去的地方,有凳子有方向盘,还有她自己养的花。田甜是个喜欢花花草草的女孩,她用玻璃瓶养了许多我们都叫不出名字的花放在大客车里。
一般来说,只要田甜一约我到大客车里,我就知道她的目的是什么。她是想要我帮她做作业。“西鸿哥,你是我的偶像。”我一进车厢,田甜便一脸媚笑。“偶什么像,又是要我帮你做作业吧,”我装着气鼓鼓的样子说:“我自己的都还没写完哩。”我的确是带了自己的作业去的。田甜求了我老半天之后,我便开始给她做作业。她的功课很简单,我几下就给她胡弄完了。这个破客车能够写作业的地方只有售票员卖票的那个位置。
我开始完成自己的功课的时候,田甜便飞快地瞟了几眼自己的作业本,然后胡乱地扔在椅子上,便去侍弄她的花花草草去了。她玩了一会儿就觉得很无聊,便趴在我对面和我说话。
“西鸿哥,我觉得读书特别累,”她叹了口气。
“不读书你能做什么,”我一边写作业一边和她说话。
“做一个歌星。”田甜突然神采飞扬起来,在破客车里开始哼歌。我有些讨厌她在旁边闹:“你好烦,我要做功课,”我气愤愤地说。
田甜有些不高兴“你不要凶我嘛,像我爸一样。”她的眼神有些郁郁的。
“好好好,你别吵,我几下就弄完了,”我安慰她。
她果然不再吵闹,但也只是安静了几分钟。她又开始顽皮起来,她在我耳边哈气,哈得我耳根痒痒的,但我忍住痒,不理她。她想了想,又去找来一根小木棒在我头上敲,一下,又一下,并且嘴里念念有词: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我又好气又好笑:“田甜,别胡闹,我要揍你的。”她很得意,一脸笑得很灿烂:“你打呀你打呀。”我逮住她,轻轻在她的小脸上拍了两下。“我不怕,我不怕,”她更得意了。
这时我不知为什么突然说了一句我自己都不知怎么说出口的话,我说:“你再闹的话,信不信我把你的裤子脱了。”
“我不信,”她说得斩钉截铁。我不再理她,继续埋头做功课,田甜的脸突然红了,她说:“胆小鬼,你来脱呀,怎么不敢了?”我便走过去,一把脱下了她的裤子。她吃了一惊,又飞快地把裤子拉上,然后我的脸也红了,但也仅仅是这样。
那天夜里,我第一次梦遗了,我的大脑有些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电视里的一些画面在我眼前飞快地晃动,最后我想到了田甜。
第二天晚上,天刚黄昏,天空中还游动着金黄的彩霞,我就把田甜叫到了大客车里。
我意识到我要做什么,但我又不知道我要做什么。
我便找些无聊的话乱说,逗得她用拳头捶我。我逗乐子的口才很不错。田甜便拼命地用她的拳头雨点般落在我的身上,然后我装得很不耐烦的样子说:“好了好了,别再胡闹了,否则我又把你的裤子脱了。”我的声音有些发颤。
“我不信,”田甜依然这么说。她也许并不知道我等的就是这句话,我又把她的裤子给脱了下来,但我的手并不像昨天那么自然,而是有些发抖。
田甜刚要伸手提裤子,我就把她抱了起来,放在椅子上。然后我就把我那东西抵在她的下边。抵了一阵之后,我就站了起来。事实上,直到我和王姐干了那件事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做**,这之前我一直认为**就是生殖器碰在一起就行了。
当时我顶了一会儿就觉得有些无聊,就和田甜离开了。
后来我和田甜还有过很多次类似的“玩笑”我想尽管由于我们的无知所做出的无知的事非常不雅,但我想它也仅仅只能算是一个玩笑。
这之后,我的脸上便长了一些讨厌的小痘痘。
再后来田甜他们一家全迁走了,我伤心了好一阵子。尽管我和她在做着这种“玩笑”但我们从没说过一个“爱”字,包括“喜欢”之类。我想,那应该只能算作一种无知的游戏。
我和程岑从王姐家里走出来的时候下午的太阳依然明亮。
我突然感到很恶心,我说:“程岑,你是个杂种。”
程岑愣了一下,说:“干嘛,过河拆桥嗦。”我苦笑,我知道他不会理解我内心的想法,我咬了咬牙,说:“我们是不是很坏?”
“宝器,”他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然后从舌尖顶出这两个字来。
程岑告诉我,王姐的老公入狱前给她留了好几十万人民币,而她又没有工作,成天在舞场混迹,遇着中意的男人就带回家。听了这些话之后,我感觉非常恶心。“这种女人肯定很空虚,”程岑说。我的眼前立即出现了那幅写着“根”字的条幅。
在回家的路上,我实在说不准自己的心情,我觉得自己太坏了,我在内心发誓决不再碰她。
当我和王姐干完那件事后,她就昏昏地睡去了,我看着她**的**,零乱地披散在床边的黑发,突然感觉到她完全像一堆正在发臭的猪肉,充满了**的气息。那时我还抬头看见了镜子,镜子闪着白炽的光,镜子里的我突然变得非常陌生,我不相信那个**的人就是我自己我差点就呕了出来。我讨厌那种来自内心的没有一丝遮羞布的肉欲,我讨厌。
程岑突然拉了拉我的衣角“其实你可以找她要点钱来用,”他居然这么说。
“你是个杂种,”我愤怒地一拳打在他身上,大声叫道:“你是个杂种。”
丁香,我喜欢你
晚上的时候,文青水、程西鸿提了两瓶六十度的江津白酒闯进了向天的狗窝。
老远就听见向天朗诵诗句的声音,他正在背诵诗人柏桦的琼斯敦:可以开始了,孩子们可以开始了这革命的一夜鸟儿他们怎么还没有来?我听见屋里传出林川的声音。“鸟儿吐血去了,”白狐说。然后屋里的声音就变得快活起来。
林川、白狐、文青水都是师大中文系一个班的同学,且关系好得超过了男女关系,这让许多人都很吃惊。他们三个人都写诗,但准确地说,谁也不比谁写得更棒,加上他们三个又住同一个寝室,所以在当地诗坛便有“师大三剑客”之称。然后再加上向天和我,我们这个小文学***便感觉良好得如同上厕所拉屎。
我们经常像小爬虫一样四处走动,穿着风衣,头发横披地在各个高校的文学聚会上拍胸口或者跺地板。我们聚会的地方一般是在向天的狗窝,白酒、花生、猪耳朵,开口就要谈“精神高度”问题,挺吓人的。“妈的,他们又在骂我,”文青水恨得牙痒痒地说。
“鸟儿”是文青水的绰号,而且这个绰号考证起来非常有意思,这主要是因为他的诗里经常出现“鸟儿”这一意象。文青水刚开始弄诗歌的时候弄得不好,他最喜欢的诗句是美国诗人金斯堡的名句:美国,你用你的原子弹日你自己吧。受其影响,他便开始胡弄现代诗,他写过一首标题叫做铁的诗,第一句就把我们乐坏了,他这样写:铁就是铁。林川立刻笑晕了,他说铁不是铁那是个屁呀。后来文青水又写了一首诗,里面有一句叫做“鸟儿一边飞一边吐血”把我们吓晕了,连忙抬头,发现他仍然活得气宇轩昂,一点没有想死的模样,才放了心。
现在的文青水常常写出一些可以使人惊艳的句子来,他的诗歌遍发国内的各大刊物,但我们仍然叫他“鸟儿”他气得不行。
“***,又在背后说我坏话,”我和文青水进屋之后他便叫起来。
桌上有一些卤菜之类的东西,白狐接过酒:“鸟儿,这几天怎么老见不着人?”
“你们是上下铺关系,”向天说:“还找不着人?”
“关系稿”林川说:“刚才还在背后骂鸟儿,鸟儿一进来就拍人家马屁去了。”
“关系稿”是白狐的绰号,其原因有二。第一是白狐刚写诗的时候,怎么也发表不了,他急坏了,后来听说晚报有个编辑是他老乡,便提了礼品去拜访,当然还顺便提了一叠诗稿,后来果真在晚报上发了一首只有七八行的诗,这便是他的处*女作。还有一个原因是有一天白狐出了一个谜语让我们猜,他说:女作者和编辑睡觉,猜一种现象。我们几个想得肝肠寸断都没能想出来,然后这家伙点上一支烟,揭开了谜底,他说:谜底是关系搞(稿)。
我们乐坏了,从此就叫他“关系稿”“你们来晚了,先喝两杯,”向天虽然是讲师,但依然常常瞎胡闹。我们喝酒,然后谈诗论文。文青水一喝酒脸就红,他有点酒精过敏,一喝了酒,就皮子痒痒的。然后就开始脸红筋胀地背诵他的诗句。
这时候,坐在门边的林川突然叫起来,他在地上拾到一张便条,上面写了几个字:向天老师,我爱你疯狂地。署名是“一个女生”纸条上有几个脚印,显然是向天自己踩的,他一向有些马虎大意,肯定没看见。林川一字一顿地念,并且学着女声“我爱你”向天正在扯鼻毛,他一下一下地扯,正感到很快乐,见大伙轰动了起来,便立即抓过纸条,
心里希望这几个字是皮珊写的。“不是她的字”向天心里有一层失望在掉下去。但他的脸上却红红地装着傻乐。
“艳遇艳遇,”白狐高声叫起来,这家伙是个小白脸,他说:“让我们来想象一下这个女孩子的容貌”大伙便七嘴八舌地描述起来。“行了行了,”林川说:“我来综合一下,大眼睛,小嘴巴,丰乳,肥臀,爱发嗲”大伙哄笑,一个个都显得非常快乐。
向天心里正因为那纸条不是皮珊写的而有些沮丧,不知为什么,这几天他的心情一直有些忧郁黯淡。向天曾画过一幅钢笔素描寄给皮珊,他在画上这样写:“我爱的皮”
“她收到了吗?”向天想。一群人正在向天屋里闹着的时候,屋外,向天门前的花在月亮下开得非常闪亮。一个穿白衣裙的女孩像一株小白桦一样地站在那里,她闻到了花香,但她的心却一点点地下沉。她感到有一种眩晕感在倾刻间弥漫了她整个的身体。
“我怎么办呢?”皮珊想。而月光照耀大地,初夏的夜晚飘动着花香。贝小嘉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和我说话了,但我猜测她肯定对我挺好,否则那天我和狗熊打架时她就不会喊我不要去了。
我和狗熊打架的事早已传得满校风雨。有一天我对芳儿说:我怎么你了,要这样害我。她不说话,只是用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感觉她的眼神有些幽幽的、郁郁的,像母猫的眼神。我有些心软,就拍了拍她的肩,说:“算了吧,我们是同学。”这傻瓜居然被我这句话感动得眼里有了泪花。可是我从此再不和她说话。“她不懂事的样子像只病猫,”我这样恶毒地认为。我最担心的事情是我打架的事儿被学校知道,因为我听说学校由于我在文学方面的成就正准备保送我去读大学。这一段时间我正拼命地写一些文字,然后八方送去发表,尽管我已发表了好几百篇文章和诗歌,并且还曾经被评为“十大校园诗人”但我仍然对自己多少还持有一些怀疑态度。我唯一的想法就是以多取胜,作品多决不是坏事,我这样想。
有一天我问向天什么叫做保送,他说就是文艺方面有特长的特招生。
我就表现得很得意,故意问他:“什么叫特招生?”
“特招生就是特别糟糕的学生,简称特招生,”他居然这么给我解释。
尽管我的学习成绩有点糟糕,但我仍然渴望上大学。谁又会不想上大学呢?其实我的成绩也不是特别糟糕,主要是英语差得让人想吐血而已。
如果我打架的事被学校知道,保送的事我简直不敢想下去。
最近这一段时间我挺老实,上课也不讲话了,班主任老头以为他的教育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成效,快乐得都快发疯了。他在班会上还经常表扬我,他说:你们应该向程西鸿同学学习,后进仍然可以变成先进嘛他这样说我就有些不服气,我立即举手要求发言。班主任老头还以为我要趁此机会表决心,便让我站起来说话。于是我就装怪,我说:“班主任,你用词不对,我不是后进变成先进,我是原本就先进,现在又继续先进”班里便有人小声地笑起来,我就更得意,一副理论权威的模样,继续进一步阐述道:“请问我什么时候后进过了,我一进高中就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尽管有一些缺点,但俗话说瑕不掩瑜嘛,从辩证的角度来说”班主任老头气得差点在讲台上晕过去,他立马叫起来:“程西鸿,你太猖狂了。”他的这句话立刻提醒了我,我想我不是要挣表现吗,我怎么和他叫阵呢。于是我说,对不住老师,我是不是太不谦虚了。班主任见我这么快就承认了错误,脸上用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态示意我坐下,然后他又傻气地说:“同学们,要记住,不能骄傲自大”
这时候我听见旁边的贝小嘉小声说了一句:小坏蛋。我知道她在骂我,但是我就是不理她。贝小嘉依然穿着有花纹的衣裙,眼睛依然亮亮的,我觉得她现在像一个可爱到了极点的洋娃娃。
“为她打架,值!”尽管我和狗熊打架的事与贝小嘉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我偏要认为这事贝小嘉也有份。“如果不是她,我就不会疏远芳儿。”我固执地想。
有一天班主任老头愉快地把我叫到一边:“你回去把你的个人材料和发表作品的情况整理一下,交到学校去。”他说。“干嘛?”我一脸茫然的样子。他干笑两声,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牙垢很深的牙齿:“读大学,特招生。”他快乐的样子使我还以为是他要读大学了。“我是学生会副主席,校刊主编,”我得意地想“我是校园作家,我***要上大学了。”我有些飘飘然,走路都一步三晃了。其实我这个学生会副主席是怎么弄来的,贝小嘉和芳儿最清楚。那时我刚进现在这所中学,中考的失利使我一直被埋在一大片黑黑的阴影中。我讨厌普高。我只想读重高。现在进了这么一所普普通通的高中,我丧气得连继续念书的勇气也没有了。
刚踏进这所中学的时候,我几乎是什么也不想说。后来我想不管那么多了,听天由命吧。再后来团委的一个老师找到我,他说你文章写得不错你干脆在学生会宣传部当个宣传干事吧。
于是我便当了这么个芝麻绿豆官。
有一天全校开大会,是选举学生会的干部。其实学生会部长以上的干部都已经定了下来,全是团委老师选的人。开会的目的无非是走走过场,也就是让那些内定的部长一级的干部们做个就职演说,然后再进行投票。而我仅仅只是小干事,连上台的资格都没有。我也有自知自明,我当然不会上台。
那些学生在主席台演讲得口若悬河的时候,我就开始打瞌睡。当时我的左边和右边分别坐着贝小嘉和芳儿。我耷拉着脑袋正梦见天上在掉钞票,我就激动地去抢啊抢芳儿一脚把我踢醒,她说:“宝器,你别打鼾行不行。”如果芳儿不把我踢醒,如果我睡觉不打鼾,我就决当不上学生会副主席,这实在是个运气问题。
我被芳儿踢醒的时候台上的就职演讲已进入了尾声。正在进行最后一个,也就是能使我当上学生会副主席的一个项目。团委老师站在主席台上,宣布说全校所有的同学只要想当学生会干部的,都可以上来自我推荐自我演讲。他的话一说完,便有人冲上了台,我一看便知道是团委老师为了活跃气氛事先安排的。那人一上台便说“我来竞选卫生部长”我一听就笑起来,哪里有人自愿上台去当卫生部长的呢?既然上去了,为什么不直接竞选学生会主席呢?
“真的是个宝器。”我小声地骂。
我没想到这句话却使两位女同学看不惯了。先是贝小嘉白了我一眼,然后是芳儿的一声喝问:“你骂谁?”她居然对我竖起了眉毛。“台上那个神经病。”我说。
“你凭什么骂别人,有本事你也上去。”芳儿一副主持正义的模样。
“上去就上去。”我最讨厌别人看不起我,但我又说:“我上去了赌什么?”这完全是学生时代的口头禅,没想到芳儿也生怕事情搞不大“你说赌什么?”她说。
这时我看见芳儿一脸红扑扑的,她的身体发育得像秋天的紫葡萄,尤其她的脸蛋,柔嫩嫩的,又白又透亮。我一激动,就说,我要是上去了你就得让我拧一下你的脸蛋。
她居然答应了,然后她说:“要是你不敢上去呢”
但我早已一阵风一般刮上了主席台。一上主席台我便发现团委老师的眼神里有一种迟疑,我为自己给他出了难题而暗暗高兴。要知道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怯场的人。拿过麦克风,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们,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人叫做程西鸿,你们从现在开始必须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他将成为你们的学生会主席
全校学生热烈鼓掌。从那一刻开始,我便成了这所学校最著名的学生。
团委老师没有料到他一手策划的秩序被我打乱。投票的时候,我的票数再一次让我证实了自己的演讲能力,我实在是没有想到,我的票数居然最多。按规矩我应该走马上任学生会主席的,可团委老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我便只能随意地做了个副主席。
我一直很担心我和狗熊打架的事被校方发现。如果这样,情况就麻烦了。我一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一边在学校努力装得很老实,那情况有点像一只小狼混迹在羊群中。
不知为什么,近段时间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起了某种模糊的变化。自从去了王姐家里,头几天我还一想到那事就恶心,有时候还觉得那事太不健康,并且发誓再不这么干了。
谁知道这几天内心竟对此产生了强烈的渴求。有时候我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些五彩缤纷的女人,内心就涌出一种冲动。我想冲过去,把她们搂在怀里。
“***,这是怎么了。”我不止一次地骂自己。
有时候我会想到王姐,她那丰满而性感的身体,还有她迷人的微笑,都会让我的眼睛在太阳下失明,但我想我决不能再去找她,她在吸引我的同时也让我感到恶心。
我最喜欢的女人是丁香,丁香是我的体育教师,丁香很美丽。
下午上自习课的时候,我慌张地跑到团委办公室,我要去编下一期校刊。
团委办公室没有人,我掏出钥匙打开抽屉,胡乱地翻出一大叠稿件。这个办公室很有可能是我们全校最糟糕的办公室,它显得非常乱。学生会的干部们都有钥匙,有的人简直不知道把这儿当什么了。去年夏天的时候,那个胖胖的体育部长居然带着一个女孩在这里接吻,那小子胆子也大,居然没锁门。当时我找团委老师有点事,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探头一看便乐了,我看见那小子抱着一个女孩正在那里啃得快活,而且一双脏手还在别人身上乱摸,我就哈哈地笑起来。
那小子吓得差点尿裤子,一见是我,腿立马软了,当即给我跪下。我也没难为他们,因为我发现那女孩也胖,两个胖子正好一对。我就对他说:兄弟,算你倒霉,明天拿条烟来吧。他快乐地答应了,并且当天晚上就把烟直接送到了我家里。
校刊一个月出两期,我只负责编,印刷则由宣传部负责,每期校刊要印二百份,每个班都要张贴,还要送与外校交流。那时候的确是个文学发烧得厉害的年代,连中学校园也不例外,后来文坛冒出个汪国真,那位大爷诗写得挺臭,但据说很受中学生欢迎。我去找来没读上三页,立即上厕所大便去了,我想这位大爷如果在那个时候走红,肯定要被那一批中学生乱扔砖头。我们校刊的来稿特别多,尤其高中部的女同胞,文章写得和人一样漂亮,我看着她们的文章常常直犯迷糊,我想她们这么好的文笔不读重点高中考大学真他妈是文坛的一大损失。
我坐在团委办公室看稿,看着看着我就想打瞌睡,就想烧根烟。
我慢慢地抬头看了看,心想现在是上课时间,没人会来的。这样想着便准备掏出烟来点上。就在这时候,女体育教师丁香走了进来。
丁香依然那么闪亮,她走路的时候袅袅婷婷,胸脯里仿佛藏了两只可爱的小白兔。我那讨厌的眼睛立刻不老实起来,它们居然阳光一样停在那兔子出没的地方。
“程西鸿,这期校刊编完了吗?”丁香说。她的声音很甜,我立即想到了一句诗:大珠小珠落玉盘。我说快了快了,不知为什么脸就有些红:“你有什么事吗?丁香老师,办公室没人。”我对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立刻折叠到稿纸上。
丁香轻轻笑起来“你不是人吗?”她说。这时我注意到她正在嚼口香糖。她的腮帮左右地抽*动,她嚼口香糖的样子很好看。“我这儿有一篇短文章,你看能不能在这期发?”丁香递过来一篇文章。我伸手去接文章的时候突然闻到了她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这种香味非常好闻,很清新很干洁,我感觉自己内心有小虫在爬。
那是一篇文笔很纤秀的文章,标题叫做再见,孩子们,我没想到丁香居然会写文章。我飞快地一目十行般翻了一遍:“丁香老师,你要走吗?”我吃了一惊,心里非常慌乱和难过。丁香眼睛亮亮的,她依然美丽地嚼着口香糖:“对。”她吐出让我讨厌的一个字。
“不教书了吗?”我有些激动:“还在我们这座城市吗?”
她轻轻地摇摇头,然后我注意到她的脸上开始升起一朵幸福的云彩。“不教书了,我要去另一座城市,明天就走。我不想现在告诉你们,我要去一家报社做文艺编辑,”她说:“我给你个地址吧,你的文章写得挺棒,你可以在我那儿赚点稿费。”
我的心里实在不是很高兴,我说我讨厌那座城市。
丁香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继续嚼她的口香糖,然后她趴在桌上给我写她的地址。
我看着她写字的模样,心里突然酸酸的。丁香要走了,我想,我再也看不见她了。
“再见,孩子们是我写给同学们的,我想你们可能是我一生中所教过的学生里的最后一批。”丁香叹息了一声,轻声说。她的口气有些伤感和忧郁。
她写完地址,对我挥了挥手,她说:“再见了,程西鸿。”我的眼睛有些润。
丁香已经嚼着口香糖出去了。我看着她楚楚动人的背影消失在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心里的暗痛突然强烈起来。我傻傻地呆了一会,立刻跳起来跑到玻璃窗下。我看见丁香在阳光下穿过绿色的操场,她黑黑的长发被风吹起来,在她身后轻轻地飘,轻轻地飘不知为什么,我的泪水在突然之间流满了脸颊。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短袖衬衫,我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丁香健康的身体独自穿过操场的时候风掀起了她的黑发。这个简单的场面鲜明而复杂,它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像闪亮的刀锋一样闪过我沉香的睡眠。
那一刻,我非常讨厌我作为“学生”的身份,我想假如我不是学生,我就可以用九匹马的速度像一个王子一样追上去,对着她的背影就像王子对着自己最最心爱的公主,用天使一般的声音大声喊:“丁香,我喜欢你。”
但是丁香要走了,丁香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那一期的校刊我编得非常糟糕,但是我没有忘记把丁香的文章发表出来。我手里紧紧地捏着她留给我的地址,直到它沾上了汗我仍然捏着它。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教师楼,呆呆地看着丁香屋里的灯光,躲在阴暗的楼道里我几次都想去敲丁香的门,直到她屋里的灯光慢慢熄灭我也没有决定下来是否该去敲门。那一夜,我在茫茫的夜色中走回家的时候,悄悄地躲在街灯下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回。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因为一个女性而伤心,而且她居然并不知道我在为她流泪。我在街灯下猜测着她现在已经安然入睡,并且有了吐气若兰的鼾声。但是我不愿意自己这么失败。后来我做出一个决定,我要在明天她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拦住她,对她大声说:我喜欢你!
我为自己能够做出这么一个英明的决定而暗暗高兴,我甚至还在梦中设计了与丁香相会的场景。我想她肯定会泪流满面地扔开行囊,娇声对我说:西鸿,我不走了,我留下来陪你我被自己的设想弄得热泪盈眶,兴奋不已。
第二天早晨,天刚朦朦亮,我就爬起来往学校赶。这座城市的早晨总是被大雾堵满,我手里握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我感觉我的心像这个早晨的露水一样一滴一滴地湿掉。
可是当我赶到教师楼的时候,我惊慌地发现,丁香住的地方已经成了一座空房子。
那时候,一个人内心的秘密在一瞬间被毁灭了。
我孤独地从教师楼沿阶而下,心情仓惶。我独自走到操场中间坐下来,校园里的人很少,只有大雾义无反顾地罩下来。操场上整齐而密集地生长着纵队一样的青草,有几点露珠在闪闪发亮,我手里仍然捏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禁果记忆我伸开写有地址的纸张,那上面有几行丁香清秀的字迹。我把它一点一点地撕碎,然后把它往空中一抛,那些被我撕碎的纸屑飘飘扬扬地从空中掉下来,落得我一身都是。这时候,我听见不远处有人在大声喝问:“谁这么早跑学校来胡闹,把纸屑四处乱扔。”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管治安的王老师,一个非常厉害的家伙。我吓了一跳,心想被他逮着麻烦可就大了。于是我兔子一样地跑出了早晨的校园。
暗痛
黄昏,晚霞一如继往地灿烂,云朵像一大堆被谁点燃的棉花糖。文青水抬头看着天空边缘一群群斜斜飞舞的白色鸟儿,忧郁的眼神里飘动着火苗。他沿着江边的青石板路向前,他眼里的火苗,突然具有了某种充满兽性的光芒。
“我需要郑纤,”文青水的步子走得更加快起来,他每次去郑纤家里的时间都是黄昏。“人约黄昏后,”每次文青水都会想到这句词。
这一段时间,唐儿对文青水的态度如同一只装满了雪糕的冰柜。文青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文青水想。但他立即又把这个假设给否定了,因为那个男人至少快四十岁了,而且他又那么俗不可耐,唐儿怎么会喜欢上他呢?文青水这样认为。自从他上次和郑纤有了亲密关系后,文青水一直认为自己对不住唐儿,尽管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什么约定。事实上,大学四年,直到现在马上就要毕业分配了,文青水和唐儿的关系都还没定下来。白狐、林川他们都劝文青水要速战速决,因为师大宣传部已经在找文青水谈话了,院方准备把他留下来编院报。留在这所大城市当然要比回家教书强。说话最干脆的是程西鸿,这小子说:青水,干脆你先把唐儿弄了,生米做成熟饭再说。
但文青水决不会这么做,在他的心中,唐儿洁白无瑕,唐儿是一枝未开的处*女荷。
认识唐儿的那年文青水刚进校。每次在图书馆,文青水总能遇见她,那时唐儿梳一条美丽的麻花辫,穿一条白得耀眼的裙子,她笑的时候,声音又脆又响,像山间洒落的铃铛。有一次,文青水的书掉了,唐儿帮他拾起来。唐儿说:“同学,是你的书吗?”当时文青水正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埋着头划拉文学梦,他就听见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
“紫儿,”文青水抬起头的时候,差点叫出声来。而唐儿手里拿着书,脸上微笑得如同握住了一束春天。然后文青水的脸便红了,然后文青水接过书,慌乱中居然连谢谢也忘记了说。
“她就是紫儿,”文青水看着唐儿白色的衣裙飘然消逝在图书馆尽头的时候想。
后来他们终于在一个同学寝室里认识的时候,已经过了快一个月。
“是你?”他们叫起来,大概是同时想起了图书馆里的那一幕。
很多年后,文青水仍然记得他和唐儿认识时唐儿说的第一句话,地点是在男生二舍。那天唐儿依然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裙子,黑黑的麻花辫子鱼儿一样甩来甩去。
“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唐儿夸张地叫起来“听说你很容易脸红。”然后文青水的脸便真的红了起来,而且鲜桃一般红得很精彩。
后来文青水还专门为此写了一篇散文诗,叫做男生二舍:最温馨的记忆。男生二舍的几个哥们还以为这文章是写给他们的,高兴坏了,都说文青水对哥们真不错,住这么近都还写文章给哥几个问候一下。白狐对此有一个生动的比喻,他说文青水这么做是拿女朋友的屁股去给弟兄们做脸,把大伙笑坏了。许多年后,文青水仍然对他和唐儿的邂逅记忆犹新。他的眼前常常出现一个穿白衣裙梳麻花辫的女孩,她的声音脆生生地在说: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听说你很容易脸红。
然后他们一交往便是四年。现在临近毕业,大家很快就要劳燕分飞,文青水就想找唐儿出来认认真真地谈一谈,比如毕业后是否留在这座城市等等。因为现在文青水认为他和唐儿的事情大家已经心照不宣,他认为现在已经到了水到渠成的时候,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面对一张白纸,然后去把它捅破就行了。今天上午,文青水就是抱着这样一种想当然的美好设想去找唐儿的。可是当文青水站在那个鲜花缀满的窗口红着脸大声叫“唐儿”的时候,唐儿同寝室的女孩却伸出头来:“唐儿一大早就出去了可能,可能大概是去了钢厂吧。”那女孩这么说。“钢厂?那个莫名其妙的穿黑衣服的男人?”文青水不知为什么就显得心烦意乱。在文青水和唐儿所交往的四年中,他们一直循规蹈矩,偶尔的亲热也仅仅限于拉手,拥抱或者接吻。有时文青水漏*点如潮地冲动起来,可是一旦面对唐儿惊慌失措地摇手的样子,他又责怪起自己来,他恨自己那种来自内心的**裸的肉欲。“她是那么纯洁,我怎么能破坏她呢?”文青水这么想。
有时候他们接吻,躲在校园的林荫道边或者向天的家里,唐儿的嘴唇一旦颤抖地碰到文青水的嘴唇,她就会泪流满面。每当这个时候,文青水就会说:唐儿,你是我的神,你是我心中的女王,永远,永远在文青水的心目中,对唐儿的评价总是这样一个字:纯。
而唐儿每次听到文青水说这句话的时候,总会浑身如同秋风里的叶子一样颤栗。
“可爱的唐儿,她连接吻也不会呵,”文青水总是这样想:“她实在是个害羞的女孩,每次接吻她都会掉眼泪。”可是今天上午唐儿却去了钢厂。
“那个男人真的是她的老乡,她是去办事,”文青水安慰自己。“但是为什么那个男人要给她钱呢?”文青水想。然后他不知为什么就心烦起来。
其实文青水曾经好多次地问过唐儿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是谁。但唐儿总是有些神色慌张地搪塞他,有时候唐儿会生气“他是你爸,”唐儿气鼓鼓地嚷。这是文青水第一次听到唐儿骂粗话,而且是为了一个文青水认为与唐儿毫无关系的人。
文青水自然要生气。“可能是她的继父,”文青水有时会冒出这么个古怪念头,但他不敢再说什么了,否则唐儿可能要真生气了。“唐儿去了钢厂。”文青水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兆。
但他又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没什么,没什么,”他安慰自己。后来文青水便准备到图书馆去看书或者写东西,可是他突然感到自己现在的情绪实在不适合去干这类事情,于是他决定去找兄弟们玩。
他跑到程西鸿的家,但程西鸿的母亲说他一早就出去鬼混去了。然后他又去找白狐和林川,一个也没在,向天家里也没人。“妈的,你们都忙。”文青水边骂边一个人无所事事地闲逛,后来他就买了两瓶啤酒和一斤熟菜,去向天家里开了门,向天家里的钥匙大伙都有。
呆在向天家里,文青水就着熟菜喝酒,一瓶啤酒下肚,便晕乎乎地睡过去了。睡着睡着,就开始做梦,他梦见了紫儿、唐儿,还有郑纤。她们在文青水的梦中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遥远而无法企及,她们都不理他,随他怎么喊,也不理他,坚决不。
“你们别丢下我呀!”文青水在睡梦中叫出声来。
这时候,白狐带着他的女朋友开门走了进来,文青水在梦中的呼喊吓了白狐一大跳。
文青水立刻醒过来,他发现自己一身都是汗水。“鸟儿,发梦冲呀?”白狐笑着问。文青水从床上爬起来,在一旁的桌上抓过眼镜戴上,他觉得嘴里有些渴,就端起桌上的冷茶一阵猛灌。“慢点,鸟儿,当心凉水塞牙。”白狐嚷。
“你们坐,你们坐,我得走了,”文青水喝完凉茶,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我可不当灯泡。”他从屋子里飞快地溜走了。后来白狐一直记得文青水那打雷一样大声的梦话和出门时的那副狼狈相。“妈的,这小子又犯神经病了。”白狐对女朋友说。这时他看见了桌上的熟菜和剩下的一瓶啤酒“鸟儿还真够哥们,”他招呼女朋友:“你不是饿了吗?来,咱们吃。”文青水从向天家里跑出来的时候,阳光正在慢慢地收缩。
站在师大校园,迎面有风吹来。文青水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荒凉感,他独自走在师大开满了白色花的小径上,抬起头看了看那轮在燃烧中开始并且在燃烧中熄灭的太阳,突然之间他就想到了郑纤。郑纤在他的心中突然变得温暖起来。
郑纤洁白的身子和郑纤家里的风铃声突然像巫术一般出现在文青水眼前。
文青水内心涌出一种冲动,他想拥抱郑纤,他想在郑纤温暖的怀里死过去。
文青水走到郑纤家里的时候,夕阳即将收敛它最后的光芒。
在上楼梯的时候,文青水就听见了那风铃的声音,丁当、丁当又脆又悦耳,还有江水淙淙轻轻掀动,如一支抒情的老曲子。
郑纤刚刚吃过饭,蜷缩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今天是周末,孩子已经被他姥姥给接走了。孩子不在禁果记忆家,家里虽然少了几分欢笑,但郑纤却觉得清静了不少。这种时间对于郑纤来说实在是太少太少。她实在太希望能有一个安静的空间。
母亲在接走儿子凯凯的时候,曾语重心长地对她说:纤儿,另找个人成个家吧,再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一个人的日子唉,苦哇。
母亲的叹息像刀片一样划进郑纤的心里,郑纤觉得母亲的话不无道理。自从上次她和文青水水乳交融之后,她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又突然漂亮了许多,她感到那完全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我是应该找一个合适的人了。”郑纤想,但是她又为有了这个想法而害羞。
郑纤常常也会想到文青水:“小文怎么不来了呢?”
“他应该来为儿子补课的。”郑纤又想。这时候她突然感觉到自己刚才的这个想法有些虚伪,因为她发现自己对文青水的渴望远远超过了儿子。
有一次郑纤曾经问过文青水:“你们学校允许搞对象吧?”
“也没什么允许不允许,但不提倡搞,”文青水扶了扶眼镜这样回答她。
“那就是可以搞了。”郑纤那时觉得文青水很有意思,她问:“小文,那你有没有女朋友呢?”文青水的脸立即红了,但是他仍然老实地点了点头。然后郑纤便开心地笑起来,不过她的笑声里多了几分苦涩的回忆,因为她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活。
“他简直是个畜生。”郑纤一想到大学生活便在心里拼命地骂前夫。
那时候郑纤是他们那所大学里能歌善舞的校花,追她的男孩子没有一个营也至少有一个连。
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因素,那就是郑纤的父亲那时候并没退休,他是这座城市里一个有权有势的要员。那时的郑纤美得像一根线条,美得流畅自如而又含苞待放。郑纤她们年级有一个长得挺英俊的男孩叫做康果,康果是农村人,康果很会拉二胡。会拉二胡的康果每天晚上八点半都会准时在郑纤她们女生楼下拉响如泣如诉的二泉映月。康果还会写情书,会写那种至少能骗姑娘五斤眼泪的情书,而且一天一封,写得洋洋洒洒风流飘逸,而且动不动就是好几千字。
郑纤立刻就被康果的二胡和几十公斤情书弄得神智不清阵脚大乱。
到了这个地步,郑纤在那个周末的下午,自然很容易就被康果带到了草丛里,并且在康果的山盟海誓下很快就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剥得一丝不挂如同一只刚出世的小白羊。康果完事后的第一句话是:“现在你是我的人了。”第二句话是:“让你家老爷子把我留在这座城市。”
康果说这两句话的时候郑纤还没从处*女的阵痛中解脱出来,她一边看着康果有条不紊地穿上衣服一边看着青草地上点点玫瑰花瓣一样的血迹发呆。
郑纤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成为康果留在大城市里的一块弹跳力非常好的跳板。她一直认为康果是真心爱自己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只要是美丽的女孩子都是自信的,她们永远相信自己的美丽可以让任何一个爱自己的男孩子从十米高的楼顶上跳下去。所以当康果说出要求留在大城市这句话的时候,郑纤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直到她们结了婚,儿子凯凯都三岁了的时候。那时郑纤的父亲早已退居二线,而康果也如愿以偿地留在了城市并且很快地当上了科长。
但就在这个时候,康果居然又和某位要员的千金好上了。如果那位千金年轻漂亮倒也罢了,令郑纤气愤的是那位要员的千金不仅人长得相当困难,而且还是个精神病患者。当康果提出离婚的时候,刚刚从恶梦中醒来的郑纤还对丈夫抱有肥皂泡一样的幻想。“砍下你的小拇指我就同意离婚。”郑纤准备以此为要挟,转守为攻,转被动为主动,然后再想办法使康果回到自己的身边。
谁知康果立即从厨房里提出一把明晃晃的菜刀,那家伙居然眼睛也不眨一下地砍下了自己的小手指,然后一边解开裤子用小便冲洗伤口,一边咬着牙齿恶狠狠地说:我再砍一根手指,儿子我也不要。郑纤清楚地看见丈夫的小手指在桌上蹦了一下,然后她就晕过去了。
她醒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康果去法院离婚。“现在,不是他要求离婚的问题,而是我要求离婚的问题。”郑纤对父母说。直到现在,郑纤对婚姻都还有一丝恐惧感。她离婚这么多年,之所以没有让任何男人再碰自己的身子,就是康果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消散。刚离婚的时候,郑纤常做恶梦,她的梦境里经常出现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根沾满鲜血仍然在蹦跳的指头。
后来她就搬到了江边,再后来她就遇见了文青水。但是郑纤非常清楚她和文青水的关系,那不是爱情,郑纤知道,她和文青水之间只能叫做需要。
比如现在,郑纤就很需要文青水。
文青水在敲开郑纤家门的时候心里突然升起了几丝慌张,但他仍然把门敲得又脆又响。有两个星期没见面了,他们显得更加客气,尽管他们已经发生了不客气的事情。
郑纤把文青水让进客厅,反手锁上门,然后去给文青水冲咖啡。“小文,你坐,”郑纤说。
她的心情有些慌张,冲咖啡时不知为什么手居然不停地颤抖。“小文,喝点咖啡吧,”郑纤表面上仍然非常平静。
文青水在不知不觉中脸已经红得很灿烂了。他非常奇怪自己的心情居然像初恋一般神秘,这时文青水突然想起了程岑说过的一句话,程岑说:家的不如野的,野的不如偷的,偷得着不如偷不着的。“我怎么会想起这些呢?”文青水骂自己:“越来越流氓了。”
现在他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到这里来,因为这样会弄得大家都很尴尬。尽管双方都知道对方也许会抱着什么目的,但总不能一见面就宣布:走,从现在开始,我们上床。
他们不说话,一个看电视,一个拼命喝咖啡,但他们又觉得这种局面很狼狈,都想找点话题来聊聊,但又不知该聊什么。
后来还是文青水打破了双方所保持的那种特殊的沉默:“怎么没有看见凯凯?”文青水话一出口双方便都感到很羞愧:“怎么现在才想起孩子呢?”他们都想:“我的目的应该是孩子啊。”“到他姥姥家去了。”郑纤说,脸立刻红了。
这时候文青水的目光终于落在了郑纤身上,郑纤依然穿着睡裙斜斜地躺在沙发上,她的头发很随意地披散在肩上。睡裙是粉红色的,很宽大,但是领口开得很低,露出洁白的前胸和一丝乳晕,睡裙的下摆又收得有些高,露出来圆圆的膝盖,而郑纤又是斜斜的躺着,本就收得很高的裙摆被她的身体一扯动,就完全露出来那两条洁白而浑圆的大腿。从文青水坐的这个角度看过去,郑纤的姿式非常富有挑逗性,文青水感到小腹一阵冲动,他知道斜躺在对面的这个女人的身体很美丽,她的皮肤像银子一样白皙,绸缎一样光滑。文青水突然站起来,他冲到沙发边一下压在了郑纤身上,郑纤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小文。”嘴唇便被堵住了。她感到一个微微发烫的身体沾住了自己,一只火一样烧着的手已经伸进了自己的裙子,她感到自己的某一个部位已经像青苔一样潮湿起来,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尖锐的眩晕感再次让她感到海水漫过了头顶。
那一夜,文青水没走。他们在沙发上干完那件事后都感到刚才那种尴尬已不复存在。冲了凉之后,他们回到郑纤的卧室。让文青水惊讶的是郑纤居然在夜里又两次让自己要了她,直到后半夜,他们才带着疲惫后的满足像两个吃饱了饭的孩子一样沉沉地睡去。
天快要明了的时候,郑纤突然被一阵哭声惊醒,她开亮灯,发现身边的文青水正在厉害地抽泣“小文,你怎么了?”郑纤惊慌地问。
可是文青水不说话,他依旧睡得太沉太沉。
郑纤心里一酸“他怎么了?”她取出纸巾为文青水轻轻地擦去脸上的泪花,这时她清楚地听见文青水喊出了一个女孩子的名字:紫儿然后是他浊重的鼾声慢慢地响起。
窗外有风,那串风铃正在夜晚里轻轻地撞动,声音悠远而又清脆。丁当丁当而东方已经露出一点点纸张一样的白色,天,就要明了。“他究竟怎么了?”郑纤想“紫儿?是他的女朋友吧?”郑纤坐在床边,她伸手拉了拉被子,这时候她看见对面墙上那块玻璃镜子里,一个正在慢慢恢复美丽的女人在点点灯光下肤色鲜嫩如初。郑纤知道,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就是自己。
王姐
文青水在女生楼下又看见了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时间是下午,天空有很亮的白云。师大校园一如继往地年轻而充满朝气。美丽的女生楼飘满了花裙子。在大学校园,女生楼实在是隐藏着太多美好回忆的地方。文青水是沿着操场走过来的。他先是站在女生楼背后大声地喊唐儿的名字。“唐儿,唐儿。”文青水一脸通红。
每次都是这样,文青水每次站在女生楼背后叫唐儿都会叫得一脸通红。他有些不好意思,更准确地说,他是有些害羞。
很多女生在谈到文青水时总会这样说:“文青水吗?那是个爱脸红的男人。”
唐儿住在七楼。她的窗台上有许多稀奇古怪的花,全是唐儿从老家带来的。几乎都是野花,开得又美丽又灿烂。师大的所有男学生都知道:美丽的唐儿住在那个有许多野花的窗口。唐儿实在是个有些奇怪的女孩,她每次放假回校包里总是装有许多花籽,唐儿随意地把它们种在小盆里,那是些只要有土壤就能够存活的野花。它们拥挤在唐儿的窗口,相互交杂着开放。
那个窗口,因了这些可爱而灿烂的植物,便像一个方形的花篮悬在女生楼上。“在唐儿的窗口,总能找到春天。”文青水这样说。
每次文青水红着脸站在女生楼背后,心里充满快乐地面对那个有花的窗口大声叫唐儿的名字的时候,唐儿便会伸出头来,微笑地向文青水招手。有时唐儿穿了白衣,那衣袖便鸥鸟一样飞动起来。这时,站在楼下的文青水眼里便会出现这样一个场面:半空中的方形花篮,花篮里露出一张美丽的脸,还有那轻轻掀动的白袖。
“她是花篮里最美丽的花,她比花儿柔润。”每当这个时候,文青水总会这样想。有时候,唐儿淘气,她张开嘴轻轻地一吹,便有几许花瓣从七楼轻轻地飘下来,有几瓣便会沾在文青水身上。文青水便感到唐儿此刻的模样就像一个散花仙子,充满了浪漫和美好。
但是,有时候面对从七楼轻轻飘下来的花瓣和七楼上那张明媚的脸,文青水心里又会生出一丝隐隐约约的暗痛,他想到了紫儿。“紫儿也是喜爱鲜花的。”文青水咬着嘴唇。
“唐儿”文青水站在楼下喊,他的脸仍然有些红。
这时那个飘满鲜花的窗口伸出来一个陌生女孩的头:“唐儿刚下楼,你到楼口去看看吧,”陌生女孩说。文青水便从楼后往前走。
事实上一场雨水刚过。女生楼背后长满的杂草绿得发亮。这个地方是男生出没的地方,杂草中已被男生们踩出一条零乱的小路来,男生们一般都是站在这里,摆出凤求凰的姿式呼喊心仪的女生。
文青水踩着野草,头埋得低低的。四周有许多瓜果皮,还有许多草纸。他皱了皱眉,把眼睛抬起来,这时他看到斜对面有一个女生正在二楼的窗口上换衣服,那女生微曲着手,正在套一条红裙子,文青水可以清楚地看到那女生洁白的胸脯和那一对玉兔样的**文青水脸红心跳地加快了步子。他突然就想到了郑纤。
自从上次从郑纤家里回来,文青水便一直没再到郑纤家里去。不知为什么,一想到郑纤,文青水便感到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骚动和原始的渴求。
转了一个弯,文青水便到了女生楼的门口。远远地,文青水就看见了唐儿。他在看见唐儿的同时,也看见了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
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常常使文青水有一种恐惧感。这是文青水第二次和他相遇。
唐儿依然穿着那条文青水熟悉的花裙子,短短的头发微微卷起一小朵一小朵的浪花。她正好背对着文青水和那男人在说话。那男人穿着黑色的t恤,他的手自然地放在唐儿的肩上,正在和唐儿说着什么。文青水感觉那男人的表情永远都是一模一样。文青水见过他一次,他的表情总是那么严肃,只是偶尔说话时露出来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他简直是个木乃伊,”有一次文青水对唐儿说。
唐儿白了文青水一眼,低下头,幽幽地叹了口气,说:他是个好人。
那男人长得还算端正,大约有一米八高,身体挺壮,根据他那件绷得很紧的t恤来猜测,可以肯定他有非常好的肌肉。文青水隐约记得唐儿好像告诉过自己他在钢厂工作。于是文青水一看到他就想到了一支叫做咱们工人有力量的歌,但文青水又觉得他身上有一种挺邪门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文青水又说不上来。
文青水第一次遇见那男人是在师大校门。那天他和向天、程西鸿刚参加了一个朗诵会,回师大的时候,程西鸿眼尖,他一拍文青水的肩:“青水,有人在泡你那短发妹,”程西鸿笑着说。
校门口,那男人正在把一叠钱塞给唐儿,唐儿一边摇手一边躲闪,嘴里还在说着什么。“那崽儿是个流氓,他把唐儿当什么了。”程西鸿叫起来。文青水已经一言不发地冲了过去。向天和程西鸿也跟着追了过去。“干什么,欺负人吗?”文青水跑上去拉住那男人。那男人将手一甩,文青水差点摔倒。跟在后面的程西鸿还以为他们已动上了手,奔跑中飞起一脚便结结实实地踢在了那男人的背上。他猝不及防,被踢得失去重心向前奔了几步,但并没摔倒。那男人一转身,居然拉开弓步,摆了一个武术动作,但手里仍握着那叠钱。
程西鸿不信邪,大声嚷:“崽儿,要耍流氓换个地儿去,别在这儿胡来。”
这时唐儿急得眼泪都快冒出来了,她慌忙拦住程西鸿:“你们干什么,干什么嘛,他,他他是我的老乡。”唐儿吓坏了,声音里带着几分委屈和莫名的愤怒。
文青水和向天都吃了一惊。还是程西鸿反应快:“大哥大哥,”他立马改了口:“实在对不住,我们给误会了。”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烟递过去。
那男人收起架式,有些茫然地看着唐儿。然后对程西鸿摇摇头:“我不吸烟。”
“他们是我的同学,”唐儿对那男人解释。那男人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了看唐儿,说:“算了吧,他们不知道。”然后他拉过唐儿:“你好好念书,只要能拿毕业证就行。”说完他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又转过头来,目视唐儿:“你好久没到我这儿来了。”他的口气里有一丝抑郁,后来那男人像一只猎豹般走远。
然后唐儿狠狠地白了文青水一眼,一脸幽怨地跑了开去。
有好长一段时间,唐儿因为这件事就不太理睬文青水。后来文青水急了,有一次他就气愤地问:我和你老乡究竟谁重要?没想到这句话居然把唐儿给问住了。她愣了愣,幽幽地叹了口气,说出一句让文青水心惊肉跳的话:“他重要,他是个好人。”唐儿这么说。
一想到这些文青水就生气。“唐儿是在说气话。”文青水很会安慰自己,他对自己这么解释。现在文青水又看见了那个男人,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他正在和唐儿说话,他的手放在唐儿的肩上。“妈的,他是个什么东西。”文青水想。他的脚用力地踩在了路边的一朵小花上。
这时那男人和唐儿的谈话已经结束,文青水清楚地看到唐儿从那男人手里接过一些钱放进自己的裙袋里。文青水皱了皱眉。
唐儿看见了文青水,她的眼神里有一束星光渐渐地暗淡了下来。
文青水和那个男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文青水点了点头算作打招呼。那男人怔了怔,回头看了看唐儿,后者挤出一丝浅浅的微笑。
唐儿看着那男人慢慢远去,脸上的微笑被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替代。
“唐儿,”文青水的口气里有一种没来由的酸味“你老乡对你可真好。”
唐儿不说话。她低头看着地上,地上有一些不知名的小野花。唐儿俯下身,轻轻摘下一朵淡蓝色的拿在手上随意地玩弄。“他真的是个好人。”唐儿说,语气有些哀婉。然后她抬起头来看着文青水:“你是个坏人。”唐儿说。文青水觉得唐儿有些莫名其妙。
“你才有些莫名其妙,”程岑对着我嚷:“你又想女人又怕女人,王姐又不是鬼,她还能把你吃了?”我和程岑走在去舞厅的路上。周末我们总是很清闲,程岑一大早就跑来喊我,说王姐约我去舞厅。一想到王姐,我就很害怕,但心里又隐隐约约地觉得很高兴。
这几天王姐常常在我的梦中出现,她穿着有网眼的薄纱,丰满而多肉。她在我的梦中对着我勾魂般地笑,有时候她又像美女蛇,让我在梦中惊醒。
后来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回忆起与王姐的交往,便在一首诗中写道:喘息的母豹满眼暗色她的容颜多么焦渴停在慌恐的爱里,那孤单那游走着永世停留的梦呓惊破我们的无知。
我在程岑的游说和自己内心巴不得去的想法促使下,终于决定和程岑到舞厅去。
“狗熊那件事都还没解决,又去跳舞,万一惹出什么事”我说:“我还是想认认真真地拿个高中文凭,上不了大学,我就去当兵。”我不无担忧地对程岑说。事实上,那时已经开始大规模流行文凭热,我对自己将来的日子实在是充满了忧患。
“宝器,我们去做业务,读什么书。”程岑一副大将风度地说。
“业务?”我对这个名词感到非常奇怪。
“就是做生意。”这小子这样给我解释。
我们吹着“业务”之类的话题在阳光下走到了舞厅。
舞厅的大门沿街而设,旁边生长了一排茁壮的刺梧桐。我远远地看见,在刺梧桐浓密的绿叶遮盖的阴影深处,站着王姐和另一个女人,另一个女人姓罗,程岑说是她的女朋友。王姐穿着一条高过膝盖的超短裙,露出两条白萝卜一般的大腿,她上身穿着一件黑白格子的短袖圆领衫,显得性感而又匀称。而我的目光选择了一个重点,落在了她胸前那两个夸张的半圆弧上。
“王姐,罗姨,让你们等真不好意思。”程岑一脸流里流气地和她们打招呼。我跟在他屁股后面傻笑,我有点慌。
那天舞厅灯黑,我看不清王姐的容貌。现在我发现王姐长得并不算漂亮,她的脸有些偏胖,仿佛还有一些雀斑。但她却散发出一种说不出来的风韵,她的身体被衣裙裹得紧紧的,像一个美丽的气球被空气绷着,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丰满欲滴。
程岑走过去一把抱着罗姐的腰,抱得很紧的样子:“几天没见,又长漂亮了。”程岑说。罗姐是一个瓜子脸有些秀气的女人,她放荡地伸手拧了一下程岑的脸。
“小兄弟,走。”王姐笑着说,要命的是她已经把手放在了我的肩上,她的随意让我不再那么紧张。走进舞厅的时候,由于户外光线太强烈,我什么也看不见。程岑说把眼睛闭一会儿就好了。这家伙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让我很受不了。
现在是中午,舞厅里的人很少,稀稀拉拉的。舞池里只有七八对舞伴在跳得如痴如醉。音乐很哀婉,以那种动不动就要死要活的港台爱情歌曲为主。那音乐声像潮水一般,飘满了所有的空间。空气有些沉闷。
我跟着王姐他们走到舞池旁边的座位坐下。这里的座位设置得古怪,一间一间隔得很封闭,有些像我小学时曾经参观过的养猪场里的猪圈。有座位的地方灯光尤其暗淡,就连星星的光芒也赶不上,只能说有一点点萤火般的东西。我们坐下后,程岑掏出烟来散。让我感到奇怪的是王姐和罗姐都要抽烟,这很让我吃了一惊。因为在我的记忆里,抽烟的女人一般只在电影里,叫做女特务,披着卷发,妖气的脸阴阴地笑着,一边抽烟一边吐出淡蓝色烟雾。现在她们居然也在抽烟,我的心里便隐隐约约地生出了一些厌恶。
但很快我的厌恶便烟消云散了,因为我闻到了王姐身上有一股迷人的香水味。那味儿浓郁而热烈。王姐一边用脚在地上合着音乐的节奏打拍子一边抽烟,烟头一明一灭,映出她那张妖艳的脸。
令我生气的是他们总拿我开心,话题挺流氓,而我又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只有傻笑。后来我们就开始跳舞,由于舞池里的人少,加上我又有了曾经跳过一次的经验,便跳得有些自然,一般不会出现踩了舞伴的脚或者与其他舞客撞车的情况。
但我刚搂住王姐时,仍然有些惊慌,这倒不是因为我还不太会跳舞,主要是因为我感觉王姐的身体像带了电一般。我的手掌一放在她的腰上,心里便开始没来由地燥热起来。
“王姐实在是穿得太薄了。”我只能这样想。
“你挺聪明,”王姐笑着说“你跳得有灵性多了。”她笑起来花枝乱颤就像母猫一般在夜晚放荡。“乱跳,我是乱跳。”我被她的笑声搅得有些手脚无措,说话的声音都变得紧张起来。音乐带着一个舞厅的人像风中的麦穗一样左摇右摆,王姐把我搂得紧紧的。她的整个身体像一大团白色的棉花糖飘在我的四周,像游泳时河水荡漾在脚边一样地浮动,我有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我清楚地感到她那一双丰满圆润的大腿已经不知什么时候紧紧地沾在了我的腿上。我想我要犯错误了,我两手用力,我也把她搂得紧紧的。
随着舞步的深入浅出,她的头发一次又一次地拂在我已经高烧的脸上,要命的是她的胸脯紧紧地贴着我,在舞步的一进一退中,那两个东西像两只水袋在我胸前打秋千一样地来回晃动。
一曲结束后,我们又坐在了那个灯光阴暗的角落。
程岑和罗姐早已坐在了另一个不被人所注意的地方。“程岑这小子太他妈坏了。”我想起我那工人父亲长期挂在嘴上的一句话:这是作风问题。
“我的作风也有了问题。”我想。
要知道,程岑这小子在初中时就成了有名的小流氓,那是因为他偷看手抄本少女之心被老师逮住的缘故。那时的中学相对单纯,社会上的书籍也非常正规,感觉上几乎没有什么有着大量性描写的书刊。不像现在,许多假作家、伪道学打着“文学革命”的幌子,出版一些令人作呕的书籍,大量污染这个逐渐被物化的空间。
我记得当时班主任逮住程岑后,一脸颤抖地撕着少女之心时的表情。她的嘴里恨恨地说:你居然看这种书,你居然看这种书她的手指发鸡爪疯般地抖起来,那模样简直可以把程岑吓晕死。而程岑则一脸苍白,两腿筛糠,尤其当班主任说要开除程岑的时候,程岑居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尿了裤子。后来程岑虽说没被学校开除,但名声如同厕所里的大便一般臭不可闻。女同学一见了他便要对他吐口水,至于“小流氓”这三个字,初中三年便成了程岑的又一个不需要到派出所登记的名字。现在我和王姐坐在角落里,我想我可千万别像程岑那么流氓。
王姐的手绕过我的颈项搭上了我的肩,她的身上有一股浓郁的香水味散发出来,蛇一样缠住我。而她的手已经开始在我的肩上滑动起来,从肩到颈项,她的手轻轻地来回。我感觉她的手柔若无骨,像梦一样软绵绵的。我想她这样做多不好,这样想着我就伸出手想把她的手拿开。可我的手刚一和她触及,我便感到心旌一阵摇荡。
“王姐,你的手好柔。”我这时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话。
“你说什么?”她没听清,音乐的声音太大。
我吃了一惊,才隐隐感觉到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我说,别这样。”我有点发窘。这句话王姐听清楚了,她娇笑了一声:“有什么不好吗?”她那可爱又有些可恨的手仍然继续在我的肩上、颈项上鳝鱼一样游动。
这时,舞池中出现了一阵骚动,好像有人在打架。我以为是程岑出了什么事,慌忙站起来准备向那边走去,可刚走出两步,便被王姐一把拉住了:“傻瓜,不关你的事。”她说。我感到手里一阵软绵绵的,就愣了愣。谁知王姐这时候又用力把我一拉,我没留神她在用劲,身体晃了晃失去重心,居然一屁股坐在了她的腿上。
舞池中间,一个男人正在追打一个女人,那男人一边打一边骂:“贱婆娘,成天只知道在舞厅鬼混”隔得很远我仍然能够感觉到那男人愤怒的拳头。后来程岑告诉我,这种事儿在舞厅经常发生。有很多年轻女人喜欢逛舞厅,常常被跟踪而来的老公逮个正着,于是自然要拳脚乱飞。有时候便与舞客发生冲撞,打得不可开交。
后来我就想,如果那天我和王姐跳舞的时候,她老公追来了可怎么办?“反正不是我的错,”我的想法有些幸灾乐祸。我刚一坐在王姐的腿上,就感觉那地方很有弹性并且有点像阳光下的沙滩一样充满热度,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慌乱,立即像触了电一样弹了起来。这时候我眼睛的余光正好看见了程岑,他正搂着那个叫做罗姐的女人在相互啃着。“舞厅真他妈不是个好地方。”我想。
从舞厅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
外面的阳光灿烂得大地一片炫目的光芒,这时我看见程岑脸上布满了唇膏的印迹,那些印迹非常鲜艳,在程岑的脸上像一个个由鲜血组成的半月形,又像一只只红色蝴蝶羽翼的一半。程岑随意地用衣袖擦了擦,但几乎是擦不掉。“到我家去坐,”王姐说,然后伸手拉我,我感觉到她的手汗渍渍的。我不说话,我怕她老公在家。这时我注意到罗姐和程岑的眼神有些怪异。程岑的手居然在罗姐微微上翘的臀部上拧了一把,那女人便故意夸张地叫,引得路边的行人一个个惊异不已,还以为发生了强*奸案什么的。“浪什么浪,”王姐说“要浪到我家浪去,别让人逮着罚款。”她边说话边扭着腰向前走。我有些不安地跟在她后面。这时我注意到她被超短裙绷紧的臀部显得非常夸张,我的心便有些痒。不过那时我最想知道的还不是这个
王姐的家住在八楼,没有电梯,我很奇怪她每天这么上下楼身体居然还这么胖。“女人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东西。”我想。
我们四个人爬上八楼的时候一个个大汗淋漓。程岑直喊着腰疼,罗姐白了她一眼:“糠萝卜,这么几步路就把腰给弄折了。”王姐的屋很宽,三室一厅,地上铺了木板,屋内摆设得很豪华,但又非常零乱。她进门时候脚上的高跟鞋便像两颗小炮弹一样飞到了角落里“妈的,这天,又要开始热了。”王姐边说边从冰箱中抓出几瓶饮料胡乱扔给我们。
“我得去洗个澡。”王姐喝了几口饮料说。
程岑和罗姐早已钻进了另一间屋,把门反手扣上。“别客气,你自己招呼自己。”程岑丢下这句话后便不见了。我一个人坐在客厅,显得很无聊。这个房间实在是有些零乱,地上胡乱扔着一些女性的衣裤。我注意到椅子上还有一条粉红色的裤衩像一片叶子一样放在那里。
屋外传来一阵阵水声,那声音有些像雨点,在我耳边轻轻掀动。我有些慌乱,我的脑海里闪现出王姐洗澡的镜头。我立即喝了一大口饮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那个夏天的阳光的确很好,但不知为什么,我一抬头看见窗外的阳光就感觉内心一片燥热,我觉得我心里也有一颗太阳在烈烈地燃。
我拿着那瓶饮料在屋里转悠,饮料很冻,但心却怎么也凉不下来,我想我可能要出问题了。后来我走到里屋,我想知道程岑这家伙在干什么。
里屋的门闭得也很紧,那门封得很好,一点缝隙也没有,这让我很失望,我把耳朵竖起来,但我什么也没听见。“这房子隔音效果挺不错。”这时候我的身后响起来一个女声。
王姐已经冲完了凉,换了一条宽大的裙子,她的头发湿漉漉的,手里拿着一条毛巾在头上擦。“小鬼头,想看什么?”王姐笑得有些诡秘。她把头大幅度地甩了甩,黑黑的头发便激荡起一些水珠,有几滴便冰凉冰凉地沾在了我的脸上。
我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显得很窘迫。
王姐向外屋看了看,说:“外边挺乱的,没时间收拾,到我屋里坐坐吧。”她擦完头,把毛巾随手一扔,那毛巾便蝴蝶一般飘落在客厅,又烂泥一般停在木地板上。
我和王姐赤着脚推开门,卧室里挂了活页窗,蓝色的那种,遮住了外边的光线,使这间屋子看上去有些阴暗。王姐关上门,她的力量很大,门在我们身后发出一声愤怒的回答。“关门干嘛?”我想。王姐走到窗户边拉开活页窗,露出来一窗口的阳光灿烂和万里白云。屋里的光线立即亮了起来。我注意到这间女性的卧室的确很漂亮,与客厅的零乱相比,它的整齐显得宝贵而重要。一套木纹的矮组合,两把小巧的雕花垫椅,软床上铺着粉红色的床单,一切都井然有序并且线条流畅。令我奇怪的是左右的两面墙上都挂了明晃晃的玻璃,还有一些热情洋溢的吉普赛女郎风骚多姿的黑白画。我还看见墙上有一幅草书,上面只写了一个字:根。
“这是什么意思?”我有些诧异。
王姐突然叹了口气:“只有你注意到这幅字,”她说“‘根’就是家的意思。”当时我并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只是觉得她这样解释也挺说得过去。“你坐。”王姐说。然后她就自己坐在床边。我注意到她身上有一种青春在跳跃。她的手放在梳妆台前。我注意到她的嘴唇丰满而圆润,像红玛瑙一般闪着光泽。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急促地跳。这时候我还注意到墙上的吉普赛女郎画旁边还挂了一幅王姐和一个男人的合影,那男人气宇轩昂,有些帅气。“他是谁?”我问。“死鬼。”王姐闷闷地吐出两个字来。
接下来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不敢看王姐,我怕。我只是把目光放在墙上,墙上的吉普赛女郎很美丽很奔放,不过我现在有些害怕奔放。
后来程岑告诉我,墙上的那个男人是王姐的老公,犯了经济案子,给判了十年。我听了之后松了一口气,心想我和王姐跳舞就安全了,因为我们跳舞时总是搂得很紧,如果被她老公发现,肯定是要动刀子的。
现在我的目光从墙上转到了王姐身上,她的脸上有一丝笑意,眼睛像钩子一样看着我。“坐这边来,”王姐指了指床,我就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这样我就和她挨得很近,并且能够嗅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我有些激动,就把手放在了她的大腿上,我感觉到一种不好的冲动。我的手在她的腿上轻轻地划动,这时我听到她发出一阵美妙的呻吟声。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说你这人挺喜剧的,你叫什么叫。
王姐不说话,她仍然继续叫。后来她一把抱住了我,她的嘴唇很有光泽,她拼命地咬我的嘴唇,我感到我的嘴里有什么东西蛇一样在蠕动,我想那一定是她的嘴唇,这种镜头我在电视上见过,但我一直认为接吻是一件很脏的事情,唾沫乱飞,挺恶心的。当初我和贝小嘉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仅仅是出于好奇,我们只是用嘴唇相互碰了碰,其他就什么也没干。
但是现在我认为接吻很有意思,而且很快乐,这个动作会让人一身酥软,并且在酥软中还带着几分紧张和不可名状的颤栗。
越轨
多年以后,我对男女之间的事情早已习以为常,但我总觉得这个过程里缺少了什么,严格地说,是缺少了那种少年时代的漏*点。其实任何一个男孩子的青春期都将是他一生中最可笑并且是最难以忘怀的回忆。那种对异性的强烈渴求和盲目的萌动,往往会表现在班里一位秘密的女性身上。
可惜我那时没有面对清纯如水的女同学。我面对的是一匹漏*点过剩的母豹。
事实上,直到今天我还在后悔自己的年少无知,竟然会把青春期这么快地结束在一个思春的少*妇身上。
现在,王姐疯狂地给我剥衣服。我的手自然地触及到她的胸脯,后者如同棉花般富有弹性。
我感到一阵眩晕,我顺着她的**胡乱往下滑行,老天,她居然里面什么也没穿。
当她的身体像一丛剥开的竹笋展现出来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了想喝一瓶冰镇饮料的念头。这是一个少年第一次面对一个异性的**,她充满了诱惑和肉欲,像一束突如其来的白光把整个屋子照得闪亮。我突然发了疯一般在她的**上乱咬,心里充满了破坏欲。
后来我突然看见了她的私处,那地方长满了水草,我突然尖叫起来,我觉得那个地方非常丑陋,它居然长满了动物一样的毛。再后来我便充满恐惧地想逃跑。
可是我还没跑到门边,便被王姐一把抱住了,她的身体软绵绵的,我被她抱住之后,便说什么也不再逃跑。然后我就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眩晕和空白。
这个过程我显得毫无经验,我趴在王姐身上简直不知该做什么。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王姐一个人在包办,我在她的引导下,像一个小学生面对方格纸的作业本。其结果是我终于毕业了。
在我和王姐干这件事之前,我就听说过“偷吃禁果”这四个字。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便相互觉得不穿衣服很羞耻。但书上并没说“偷吃禁果”就是指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所以我一直认为“禁果”肯定是一种吃了会让人聪明的水果。
现在我明白“禁果”的真正含义了。其实这之前我对**一直有一种说出来非常荒唐的认识。那时候我还小,记得是上小学的时候,那会儿我的父母两地分居,我便和母亲住在一个小县城。我们住的那幢楼只有三层,楼上有一个很宽大的楼顶,到了夏天,楼顶便用来蓄水,这样住在三楼的我们便很凉快。自然,空旷的楼顶便成了我们这幢楼的孩子玩耍嬉戏的地方。
我和母亲住的地方并不太窄,楼里的孩子们常爱到我家里玩。我家的旁边住着一家张姓三姐妹,三妹叫丹丹,和我是同学,丹丹穿花格子衣服,梳黑黑的小辫,又活泼又乖巧,我们每天结伴去上学,我很喜欢她。
我们上学要走很远的路,那条路铺满了碎石。路边常常长满许多野花,丹丹总爱摘上一把,和我牵着手飞跑,那些野花,在风中飘起来点点微光,非常漂亮。我想这就是书里说的青梅竹马吧。
有一天,住在我隔壁的大孩子吉龙和住在一楼的小女孩雨菲来我家玩,当时是星期四,下午学校不上课,楼里的大人都上班去了。
我们在家里胡乱地疯,先是在狭窄的楼道上追打,我和雨菲人小,便联合起来对付吉龙,但吉龙比我们大很多,我们绞尽脑汁也斗不过他。后来我和雨菲便往家里撤退。吉龙追了进来。我们在慌乱中笑着爬上了床。这时吉龙逮住了雨菲,他把雨菲压在身下,屁股还一翘一翘的。当时我并没发现有什么不雅,我想吉龙一定是想压雨菲,我童心大发,便扑在吉龙身上,像叠罗汉一般“我们把雨菲压哭,”我快乐地叫。
后来雨菲走了之后,吉龙伸出手比划了几个我现在才能明白的手式,吉龙吐出两个很粗俗的字眼,然后他进一步给我解释:“把你的小**抵在她的裤裆上。”这家伙流里流气地说。于是我就对这件事抱有了浓厚的兴趣。
我小的时候很能剪一手漂亮的窗花,这是我奶奶教我的。这种技术使我们这层楼的孩子羡慕不已。雨菲就非常喜欢窗花。
有一天她就跑到我家来要,我摆架子说不给。雨菲便苦苦哀求,我眼珠一转,说:“除非你和我。”她根本就不懂,但她还是点了点头。然后我就把她带到了顶楼,顶楼四面都是水,我就和雨菲站在楼梯口,我们飞快地把裤子脱到小腿上,然后我就把那小东西顶在雨菲的那个部位,顶了一会儿,我觉得没意思,一点儿也不好玩,就和她下了楼。
我对吉龙说:“不好玩。”他把我的头拍了一下:“你懂个屁。”
我说你才懂个屁哩,然后就不理他,一个人去找丹丹玩去了。
丹丹和我是一个班的同学,那时我们刚上三年级。班上的同学都说丹丹是我的媳妇,我很高兴,因为我喜欢丹丹,那时太小,什么也不懂,只知道有个女孩做自己的媳妇挺好。有一次我问丹丹,我说你长大了做我的新娘子好不好,她红着脸点点头,并且和我拉了勾。
我给丹丹讲了我和雨菲的事。丹丹愣了一下说:“要睡在一起才行。”我看了看她的黑眼珠,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那我们来试一试,”我说。丹丹说行,还说她反正是我的新娘子。
然后我就把丹丹带到我的小床上,仿照和雨菲的动作睡在一起,谁知我们俩这一睡,竟然很快地睡着了。后来母亲下班回来,见了这幅模样,气坏了,把我狠狠揍了一顿,丹丹更是吓得直哭。从那天开始,我便知道了什么叫“流氓”
后来我随母亲离开了那座县城,来到现在这座城市居住。
读初中的时候,我便对某些事情有些领悟了。那会儿家里有了彩电,电视里常常出现一些男女方面的画面,我便有些骚动起来。
我们刚搬进城时临时住在钢厂一个废旧的车库里。住得挺窄,而且光线很差,晚上有时还不敢出门,隔好几十米远都能听见孤独的脚步声。
这个废旧的车库很大,停满了花花绿绿的破车子。住这儿的只有两家人,我们一家,还有一家姓田,他是钢厂的工人,我一般喊他田叔,他和爸爸是哥们,常呆在一块喝酒。那时我最讨厌他们喝酒,一喝醉了,我老爸就要揍我,揍得我两眼昏花,金星乱冒。而田叔一旦喝醉,便要揍田姨,有时田姨就大声地叫“救命”声音又尖又恐怖,吓得车库里的老鼠八方乱窜。
田叔有个女儿,叫田甜,比我小三岁,却发育得很好,长得和我一样高,我们经常一块玩,田甜的功课非常糟糕,她说她压根儿就不想读书。
田甜的嘴很甜,她总是叫我“西鸿哥”叫得脆生生的,所以我常常帮她做作业。但她生气的时候,却叫我“西红柿”我就挺讨厌。田甜更多的时候是和我在车库里玩,车库里生长着许许多多杂草,多年没人清理,还有那种能把人搔得痒痒的狗尾巴草,长得又粗又壮,足有半人高。有时候我们俩也做点坏事,就是偷偷地把车库里的废铁拿去卖。换了钱后我买书,她买零食,她最喜欢吃冰糖葫芦,圆滚滚、红澄澄的那种。我们卖废铁的事儿谁也不知道,我们干得很秘密,否则父母知道了,便要遭受皮肉之苦。
田甜的妈妈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但她却没有工作。她经常给自己化很浓的妆,我曾经听到父亲对母亲说田姨是个坏女人,生活作风有问题什么的。
有时候田甜也学着她妈妈的模样给自己化妆,田甜化了妆之后非常漂亮,像个小仙女。一天,田甜又化了妆,她约我在车库里那辆大客车里见面。
那辆大客车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坏了,一直停在车库里,我和田甜常常在大客车里玩,那里是田甜最喜欢去的地方,有凳子有方向盘,还有她自己养的花。田甜是个喜欢花花草草的女孩,她用玻璃瓶养了许多我们都叫不出名字的花放在大客车里。
一般来说,只要田甜一约我到大客车里,我就知道她的目的是什么。她是想要我帮她做作业。“西鸿哥,你是我的偶像。”我一进车厢,田甜便一脸媚笑。“偶什么像,又是要我帮你做作业吧,”我装着气鼓鼓的样子说:“我自己的都还没写完哩。”我的确是带了自己的作业去的。田甜求了我老半天之后,我便开始给她做作业。她的功课很简单,我几下就给她胡弄完了。这个破客车能够写作业的地方只有售票员卖票的那个位置。
我开始完成自己的功课的时候,田甜便飞快地瞟了几眼自己的作业本,然后胡乱地扔在椅子上,便去侍弄她的花花草草去了。她玩了一会儿就觉得很无聊,便趴在我对面和我说话。
“西鸿哥,我觉得读书特别累,”她叹了口气。
“不读书你能做什么,”我一边写作业一边和她说话。
“做一个歌星。”田甜突然神采飞扬起来,在破客车里开始哼歌。我有些讨厌她在旁边闹:“你好烦,我要做功课,”我气愤愤地说。
田甜有些不高兴“你不要凶我嘛,像我爸一样。”她的眼神有些郁郁的。
“好好好,你别吵,我几下就弄完了,”我安慰她。
她果然不再吵闹,但也只是安静了几分钟。她又开始顽皮起来,她在我耳边哈气,哈得我耳根痒痒的,但我忍住痒,不理她。她想了想,又去找来一根小木棒在我头上敲,一下,又一下,并且嘴里念念有词: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我又好气又好笑:“田甜,别胡闹,我要揍你的。”她很得意,一脸笑得很灿烂:“你打呀你打呀。”我逮住她,轻轻在她的小脸上拍了两下。“我不怕,我不怕,”她更得意了。
这时我不知为什么突然说了一句我自己都不知怎么说出口的话,我说:“你再闹的话,信不信我把你的裤子脱了。”
“我不信,”她说得斩钉截铁。我不再理她,继续埋头做功课,田甜的脸突然红了,她说:“胆小鬼,你来脱呀,怎么不敢了?”我便走过去,一把脱下了她的裤子。她吃了一惊,又飞快地把裤子拉上,然后我的脸也红了,但也仅仅是这样。
那天夜里,我第一次梦遗了,我的大脑有些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电视里的一些画面在我眼前飞快地晃动,最后我想到了田甜。
第二天晚上,天刚黄昏,天空中还游动着金黄的彩霞,我就把田甜叫到了大客车里。
我意识到我要做什么,但我又不知道我要做什么。
我便找些无聊的话乱说,逗得她用拳头捶我。我逗乐子的口才很不错。田甜便拼命地用她的拳头雨点般落在我的身上,然后我装得很不耐烦的样子说:“好了好了,别再胡闹了,否则我又把你的裤子脱了。”我的声音有些发颤。
“我不信,”田甜依然这么说。她也许并不知道我等的就是这句话,我又把她的裤子给脱了下来,但我的手并不像昨天那么自然,而是有些发抖。
田甜刚要伸手提裤子,我就把她抱了起来,放在椅子上。然后我就把我那东西抵在她的下边。抵了一阵之后,我就站了起来。事实上,直到我和王姐干了那件事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做**,这之前我一直认为**就是生殖器碰在一起就行了。
当时我顶了一会儿就觉得有些无聊,就和田甜离开了。
后来我和田甜还有过很多次类似的“玩笑”我想尽管由于我们的无知所做出的无知的事非常不雅,但我想它也仅仅只能算是一个玩笑。
这之后,我的脸上便长了一些讨厌的小痘痘。
再后来田甜他们一家全迁走了,我伤心了好一阵子。尽管我和她在做着这种“玩笑”但我们从没说过一个“爱”字,包括“喜欢”之类。我想,那应该只能算作一种无知的游戏。
我和程岑从王姐家里走出来的时候下午的太阳依然明亮。
我突然感到很恶心,我说:“程岑,你是个杂种。”
程岑愣了一下,说:“干嘛,过河拆桥嗦。”我苦笑,我知道他不会理解我内心的想法,我咬了咬牙,说:“我们是不是很坏?”
“宝器,”他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然后从舌尖顶出这两个字来。
程岑告诉我,王姐的老公入狱前给她留了好几十万人民币,而她又没有工作,成天在舞场混迹,遇着中意的男人就带回家。听了这些话之后,我感觉非常恶心。“这种女人肯定很空虚,”程岑说。我的眼前立即出现了那幅写着“根”字的条幅。
在回家的路上,我实在说不准自己的心情,我觉得自己太坏了,我在内心发誓决不再碰她。
当我和王姐干完那件事后,她就昏昏地睡去了,我看着她**的**,零乱地披散在床边的黑发,突然感觉到她完全像一堆正在发臭的猪肉,充满了**的气息。那时我还抬头看见了镜子,镜子闪着白炽的光,镜子里的我突然变得非常陌生,我不相信那个**的人就是我自己我差点就呕了出来。我讨厌那种来自内心的没有一丝遮羞布的肉欲,我讨厌。
程岑突然拉了拉我的衣角“其实你可以找她要点钱来用,”他居然这么说。
“你是个杂种,”我愤怒地一拳打在他身上,大声叫道:“你是个杂种。”
丁香,我喜欢你
晚上的时候,文青水、程西鸿提了两瓶六十度的江津白酒闯进了向天的狗窝。
老远就听见向天朗诵诗句的声音,他正在背诵诗人柏桦的琼斯敦:可以开始了,孩子们可以开始了这革命的一夜鸟儿他们怎么还没有来?我听见屋里传出林川的声音。“鸟儿吐血去了,”白狐说。然后屋里的声音就变得快活起来。
林川、白狐、文青水都是师大中文系一个班的同学,且关系好得超过了男女关系,这让许多人都很吃惊。他们三个人都写诗,但准确地说,谁也不比谁写得更棒,加上他们三个又住同一个寝室,所以在当地诗坛便有“师大三剑客”之称。然后再加上向天和我,我们这个小文学***便感觉良好得如同上厕所拉屎。
我们经常像小爬虫一样四处走动,穿着风衣,头发横披地在各个高校的文学聚会上拍胸口或者跺地板。我们聚会的地方一般是在向天的狗窝,白酒、花生、猪耳朵,开口就要谈“精神高度”问题,挺吓人的。“妈的,他们又在骂我,”文青水恨得牙痒痒地说。
“鸟儿”是文青水的绰号,而且这个绰号考证起来非常有意思,这主要是因为他的诗里经常出现“鸟儿”这一意象。文青水刚开始弄诗歌的时候弄得不好,他最喜欢的诗句是美国诗人金斯堡的名句:美国,你用你的原子弹日你自己吧。受其影响,他便开始胡弄现代诗,他写过一首标题叫做铁的诗,第一句就把我们乐坏了,他这样写:铁就是铁。林川立刻笑晕了,他说铁不是铁那是个屁呀。后来文青水又写了一首诗,里面有一句叫做“鸟儿一边飞一边吐血”把我们吓晕了,连忙抬头,发现他仍然活得气宇轩昂,一点没有想死的模样,才放了心。
现在的文青水常常写出一些可以使人惊艳的句子来,他的诗歌遍发国内的各大刊物,但我们仍然叫他“鸟儿”他气得不行。
“***,又在背后说我坏话,”我和文青水进屋之后他便叫起来。
桌上有一些卤菜之类的东西,白狐接过酒:“鸟儿,这几天怎么老见不着人?”
“你们是上下铺关系,”向天说:“还找不着人?”
“关系稿”林川说:“刚才还在背后骂鸟儿,鸟儿一进来就拍人家马屁去了。”
“关系稿”是白狐的绰号,其原因有二。第一是白狐刚写诗的时候,怎么也发表不了,他急坏了,后来听说晚报有个编辑是他老乡,便提了礼品去拜访,当然还顺便提了一叠诗稿,后来果真在晚报上发了一首只有七八行的诗,这便是他的处*女作。还有一个原因是有一天白狐出了一个谜语让我们猜,他说:女作者和编辑睡觉,猜一种现象。我们几个想得肝肠寸断都没能想出来,然后这家伙点上一支烟,揭开了谜底,他说:谜底是关系搞(稿)。
我们乐坏了,从此就叫他“关系稿”“你们来晚了,先喝两杯,”向天虽然是讲师,但依然常常瞎胡闹。我们喝酒,然后谈诗论文。文青水一喝酒脸就红,他有点酒精过敏,一喝了酒,就皮子痒痒的。然后就开始脸红筋胀地背诵他的诗句。
这时候,坐在门边的林川突然叫起来,他在地上拾到一张便条,上面写了几个字:向天老师,我爱你疯狂地。署名是“一个女生”纸条上有几个脚印,显然是向天自己踩的,他一向有些马虎大意,肯定没看见。林川一字一顿地念,并且学着女声“我爱你”向天正在扯鼻毛,他一下一下地扯,正感到很快乐,见大伙轰动了起来,便立即抓过纸条,
心里希望这几个字是皮珊写的。“不是她的字”向天心里有一层失望在掉下去。但他的脸上却红红地装着傻乐。
“艳遇艳遇,”白狐高声叫起来,这家伙是个小白脸,他说:“让我们来想象一下这个女孩子的容貌”大伙便七嘴八舌地描述起来。“行了行了,”林川说:“我来综合一下,大眼睛,小嘴巴,丰乳,肥臀,爱发嗲”大伙哄笑,一个个都显得非常快乐。
向天心里正因为那纸条不是皮珊写的而有些沮丧,不知为什么,这几天他的心情一直有些忧郁黯淡。向天曾画过一幅钢笔素描寄给皮珊,他在画上这样写:“我爱的皮”
“她收到了吗?”向天想。一群人正在向天屋里闹着的时候,屋外,向天门前的花在月亮下开得非常闪亮。一个穿白衣裙的女孩像一株小白桦一样地站在那里,她闻到了花香,但她的心却一点点地下沉。她感到有一种眩晕感在倾刻间弥漫了她整个的身体。
“我怎么办呢?”皮珊想。而月光照耀大地,初夏的夜晚飘动着花香。贝小嘉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和我说话了,但我猜测她肯定对我挺好,否则那天我和狗熊打架时她就不会喊我不要去了。
我和狗熊打架的事早已传得满校风雨。有一天我对芳儿说:我怎么你了,要这样害我。她不说话,只是用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感觉她的眼神有些幽幽的、郁郁的,像母猫的眼神。我有些心软,就拍了拍她的肩,说:“算了吧,我们是同学。”这傻瓜居然被我这句话感动得眼里有了泪花。可是我从此再不和她说话。“她不懂事的样子像只病猫,”我这样恶毒地认为。我最担心的事情是我打架的事儿被学校知道,因为我听说学校由于我在文学方面的成就正准备保送我去读大学。这一段时间我正拼命地写一些文字,然后八方送去发表,尽管我已发表了好几百篇文章和诗歌,并且还曾经被评为“十大校园诗人”但我仍然对自己多少还持有一些怀疑态度。我唯一的想法就是以多取胜,作品多决不是坏事,我这样想。
有一天我问向天什么叫做保送,他说就是文艺方面有特长的特招生。
我就表现得很得意,故意问他:“什么叫特招生?”
“特招生就是特别糟糕的学生,简称特招生,”他居然这么给我解释。
尽管我的学习成绩有点糟糕,但我仍然渴望上大学。谁又会不想上大学呢?其实我的成绩也不是特别糟糕,主要是英语差得让人想吐血而已。
如果我打架的事被学校知道,保送的事我简直不敢想下去。
最近这一段时间我挺老实,上课也不讲话了,班主任老头以为他的教育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成效,快乐得都快发疯了。他在班会上还经常表扬我,他说:你们应该向程西鸿同学学习,后进仍然可以变成先进嘛他这样说我就有些不服气,我立即举手要求发言。班主任老头还以为我要趁此机会表决心,便让我站起来说话。于是我就装怪,我说:“班主任,你用词不对,我不是后进变成先进,我是原本就先进,现在又继续先进”班里便有人小声地笑起来,我就更得意,一副理论权威的模样,继续进一步阐述道:“请问我什么时候后进过了,我一进高中就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尽管有一些缺点,但俗话说瑕不掩瑜嘛,从辩证的角度来说”班主任老头气得差点在讲台上晕过去,他立马叫起来:“程西鸿,你太猖狂了。”他的这句话立刻提醒了我,我想我不是要挣表现吗,我怎么和他叫阵呢。于是我说,对不住老师,我是不是太不谦虚了。班主任见我这么快就承认了错误,脸上用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态示意我坐下,然后他又傻气地说:“同学们,要记住,不能骄傲自大”
这时候我听见旁边的贝小嘉小声说了一句:小坏蛋。我知道她在骂我,但是我就是不理她。贝小嘉依然穿着有花纹的衣裙,眼睛依然亮亮的,我觉得她现在像一个可爱到了极点的洋娃娃。
“为她打架,值!”尽管我和狗熊打架的事与贝小嘉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我偏要认为这事贝小嘉也有份。“如果不是她,我就不会疏远芳儿。”我固执地想。
有一天班主任老头愉快地把我叫到一边:“你回去把你的个人材料和发表作品的情况整理一下,交到学校去。”他说。“干嘛?”我一脸茫然的样子。他干笑两声,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牙垢很深的牙齿:“读大学,特招生。”他快乐的样子使我还以为是他要读大学了。“我是学生会副主席,校刊主编,”我得意地想“我是校园作家,我***要上大学了。”我有些飘飘然,走路都一步三晃了。其实我这个学生会副主席是怎么弄来的,贝小嘉和芳儿最清楚。那时我刚进现在这所中学,中考的失利使我一直被埋在一大片黑黑的阴影中。我讨厌普高。我只想读重高。现在进了这么一所普普通通的高中,我丧气得连继续念书的勇气也没有了。
刚踏进这所中学的时候,我几乎是什么也不想说。后来我想不管那么多了,听天由命吧。再后来团委的一个老师找到我,他说你文章写得不错你干脆在学生会宣传部当个宣传干事吧。
于是我便当了这么个芝麻绿豆官。
有一天全校开大会,是选举学生会的干部。其实学生会部长以上的干部都已经定了下来,全是团委老师选的人。开会的目的无非是走走过场,也就是让那些内定的部长一级的干部们做个就职演说,然后再进行投票。而我仅仅只是小干事,连上台的资格都没有。我也有自知自明,我当然不会上台。
那些学生在主席台演讲得口若悬河的时候,我就开始打瞌睡。当时我的左边和右边分别坐着贝小嘉和芳儿。我耷拉着脑袋正梦见天上在掉钞票,我就激动地去抢啊抢芳儿一脚把我踢醒,她说:“宝器,你别打鼾行不行。”如果芳儿不把我踢醒,如果我睡觉不打鼾,我就决当不上学生会副主席,这实在是个运气问题。
我被芳儿踢醒的时候台上的就职演讲已进入了尾声。正在进行最后一个,也就是能使我当上学生会副主席的一个项目。团委老师站在主席台上,宣布说全校所有的同学只要想当学生会干部的,都可以上来自我推荐自我演讲。他的话一说完,便有人冲上了台,我一看便知道是团委老师为了活跃气氛事先安排的。那人一上台便说“我来竞选卫生部长”我一听就笑起来,哪里有人自愿上台去当卫生部长的呢?既然上去了,为什么不直接竞选学生会主席呢?
“真的是个宝器。”我小声地骂。
我没想到这句话却使两位女同学看不惯了。先是贝小嘉白了我一眼,然后是芳儿的一声喝问:“你骂谁?”她居然对我竖起了眉毛。“台上那个神经病。”我说。
“你凭什么骂别人,有本事你也上去。”芳儿一副主持正义的模样。
“上去就上去。”我最讨厌别人看不起我,但我又说:“我上去了赌什么?”这完全是学生时代的口头禅,没想到芳儿也生怕事情搞不大“你说赌什么?”她说。
这时我看见芳儿一脸红扑扑的,她的身体发育得像秋天的紫葡萄,尤其她的脸蛋,柔嫩嫩的,又白又透亮。我一激动,就说,我要是上去了你就得让我拧一下你的脸蛋。
她居然答应了,然后她说:“要是你不敢上去呢”
但我早已一阵风一般刮上了主席台。一上主席台我便发现团委老师的眼神里有一种迟疑,我为自己给他出了难题而暗暗高兴。要知道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怯场的人。拿过麦克风,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们,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人叫做程西鸿,你们从现在开始必须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他将成为你们的学生会主席
全校学生热烈鼓掌。从那一刻开始,我便成了这所学校最著名的学生。
团委老师没有料到他一手策划的秩序被我打乱。投票的时候,我的票数再一次让我证实了自己的演讲能力,我实在是没有想到,我的票数居然最多。按规矩我应该走马上任学生会主席的,可团委老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我便只能随意地做了个副主席。
我一直很担心我和狗熊打架的事被校方发现。如果这样,情况就麻烦了。我一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一边在学校努力装得很老实,那情况有点像一只小狼混迹在羊群中。
不知为什么,近段时间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起了某种模糊的变化。自从去了王姐家里,头几天我还一想到那事就恶心,有时候还觉得那事太不健康,并且发誓再不这么干了。
谁知道这几天内心竟对此产生了强烈的渴求。有时候我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些五彩缤纷的女人,内心就涌出一种冲动。我想冲过去,把她们搂在怀里。
“***,这是怎么了。”我不止一次地骂自己。
有时候我会想到王姐,她那丰满而性感的身体,还有她迷人的微笑,都会让我的眼睛在太阳下失明,但我想我决不能再去找她,她在吸引我的同时也让我感到恶心。
我最喜欢的女人是丁香,丁香是我的体育教师,丁香很美丽。
下午上自习课的时候,我慌张地跑到团委办公室,我要去编下一期校刊。
团委办公室没有人,我掏出钥匙打开抽屉,胡乱地翻出一大叠稿件。这个办公室很有可能是我们全校最糟糕的办公室,它显得非常乱。学生会的干部们都有钥匙,有的人简直不知道把这儿当什么了。去年夏天的时候,那个胖胖的体育部长居然带着一个女孩在这里接吻,那小子胆子也大,居然没锁门。当时我找团委老师有点事,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探头一看便乐了,我看见那小子抱着一个女孩正在那里啃得快活,而且一双脏手还在别人身上乱摸,我就哈哈地笑起来。
那小子吓得差点尿裤子,一见是我,腿立马软了,当即给我跪下。我也没难为他们,因为我发现那女孩也胖,两个胖子正好一对。我就对他说:兄弟,算你倒霉,明天拿条烟来吧。他快乐地答应了,并且当天晚上就把烟直接送到了我家里。
校刊一个月出两期,我只负责编,印刷则由宣传部负责,每期校刊要印二百份,每个班都要张贴,还要送与外校交流。那时候的确是个文学发烧得厉害的年代,连中学校园也不例外,后来文坛冒出个汪国真,那位大爷诗写得挺臭,但据说很受中学生欢迎。我去找来没读上三页,立即上厕所大便去了,我想这位大爷如果在那个时候走红,肯定要被那一批中学生乱扔砖头。我们校刊的来稿特别多,尤其高中部的女同胞,文章写得和人一样漂亮,我看着她们的文章常常直犯迷糊,我想她们这么好的文笔不读重点高中考大学真他妈是文坛的一大损失。
我坐在团委办公室看稿,看着看着我就想打瞌睡,就想烧根烟。
我慢慢地抬头看了看,心想现在是上课时间,没人会来的。这样想着便准备掏出烟来点上。就在这时候,女体育教师丁香走了进来。
丁香依然那么闪亮,她走路的时候袅袅婷婷,胸脯里仿佛藏了两只可爱的小白兔。我那讨厌的眼睛立刻不老实起来,它们居然阳光一样停在那兔子出没的地方。
“程西鸿,这期校刊编完了吗?”丁香说。她的声音很甜,我立即想到了一句诗:大珠小珠落玉盘。我说快了快了,不知为什么脸就有些红:“你有什么事吗?丁香老师,办公室没人。”我对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立刻折叠到稿纸上。
丁香轻轻笑起来“你不是人吗?”她说。这时我注意到她正在嚼口香糖。她的腮帮左右地抽*动,她嚼口香糖的样子很好看。“我这儿有一篇短文章,你看能不能在这期发?”丁香递过来一篇文章。我伸手去接文章的时候突然闻到了她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这种香味非常好闻,很清新很干洁,我感觉自己内心有小虫在爬。
那是一篇文笔很纤秀的文章,标题叫做再见,孩子们,我没想到丁香居然会写文章。我飞快地一目十行般翻了一遍:“丁香老师,你要走吗?”我吃了一惊,心里非常慌乱和难过。丁香眼睛亮亮的,她依然美丽地嚼着口香糖:“对。”她吐出让我讨厌的一个字。
“不教书了吗?”我有些激动:“还在我们这座城市吗?”
她轻轻地摇摇头,然后我注意到她的脸上开始升起一朵幸福的云彩。“不教书了,我要去另一座城市,明天就走。我不想现在告诉你们,我要去一家报社做文艺编辑,”她说:“我给你个地址吧,你的文章写得挺棒,你可以在我那儿赚点稿费。”
我的心里实在不是很高兴,我说我讨厌那座城市。
丁香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继续嚼她的口香糖,然后她趴在桌上给我写她的地址。
我看着她写字的模样,心里突然酸酸的。丁香要走了,我想,我再也看不见她了。
“再见,孩子们是我写给同学们的,我想你们可能是我一生中所教过的学生里的最后一批。”丁香叹息了一声,轻声说。她的口气有些伤感和忧郁。
她写完地址,对我挥了挥手,她说:“再见了,程西鸿。”我的眼睛有些润。
丁香已经嚼着口香糖出去了。我看着她楚楚动人的背影消失在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心里的暗痛突然强烈起来。我傻傻地呆了一会,立刻跳起来跑到玻璃窗下。我看见丁香在阳光下穿过绿色的操场,她黑黑的长发被风吹起来,在她身后轻轻地飘,轻轻地飘不知为什么,我的泪水在突然之间流满了脸颊。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短袖衬衫,我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丁香健康的身体独自穿过操场的时候风掀起了她的黑发。这个简单的场面鲜明而复杂,它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像闪亮的刀锋一样闪过我沉香的睡眠。
那一刻,我非常讨厌我作为“学生”的身份,我想假如我不是学生,我就可以用九匹马的速度像一个王子一样追上去,对着她的背影就像王子对着自己最最心爱的公主,用天使一般的声音大声喊:“丁香,我喜欢你。”
但是丁香要走了,丁香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那一期的校刊我编得非常糟糕,但是我没有忘记把丁香的文章发表出来。我手里紧紧地捏着她留给我的地址,直到它沾上了汗我仍然捏着它。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教师楼,呆呆地看着丁香屋里的灯光,躲在阴暗的楼道里我几次都想去敲丁香的门,直到她屋里的灯光慢慢熄灭我也没有决定下来是否该去敲门。那一夜,我在茫茫的夜色中走回家的时候,悄悄地躲在街灯下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回。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因为一个女性而伤心,而且她居然并不知道我在为她流泪。我在街灯下猜测着她现在已经安然入睡,并且有了吐气若兰的鼾声。但是我不愿意自己这么失败。后来我做出一个决定,我要在明天她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拦住她,对她大声说:我喜欢你!
我为自己能够做出这么一个英明的决定而暗暗高兴,我甚至还在梦中设计了与丁香相会的场景。我想她肯定会泪流满面地扔开行囊,娇声对我说:西鸿,我不走了,我留下来陪你我被自己的设想弄得热泪盈眶,兴奋不已。
第二天早晨,天刚朦朦亮,我就爬起来往学校赶。这座城市的早晨总是被大雾堵满,我手里握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我感觉我的心像这个早晨的露水一样一滴一滴地湿掉。
可是当我赶到教师楼的时候,我惊慌地发现,丁香住的地方已经成了一座空房子。
那时候,一个人内心的秘密在一瞬间被毁灭了。
我孤独地从教师楼沿阶而下,心情仓惶。我独自走到操场中间坐下来,校园里的人很少,只有大雾义无反顾地罩下来。操场上整齐而密集地生长着纵队一样的青草,有几点露珠在闪闪发亮,我手里仍然捏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禁果记忆我伸开写有地址的纸张,那上面有几行丁香清秀的字迹。我把它一点一点地撕碎,然后把它往空中一抛,那些被我撕碎的纸屑飘飘扬扬地从空中掉下来,落得我一身都是。这时候,我听见不远处有人在大声喝问:“谁这么早跑学校来胡闹,把纸屑四处乱扔。”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管治安的王老师,一个非常厉害的家伙。我吓了一跳,心想被他逮着麻烦可就大了。于是我兔子一样地跑出了早晨的校园。
暗痛
黄昏,晚霞一如继往地灿烂,云朵像一大堆被谁点燃的棉花糖。文青水抬头看着天空边缘一群群斜斜飞舞的白色鸟儿,忧郁的眼神里飘动着火苗。他沿着江边的青石板路向前,他眼里的火苗,突然具有了某种充满兽性的光芒。
“我需要郑纤,”文青水的步子走得更加快起来,他每次去郑纤家里的时间都是黄昏。“人约黄昏后,”每次文青水都会想到这句词。
这一段时间,唐儿对文青水的态度如同一只装满了雪糕的冰柜。文青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文青水想。但他立即又把这个假设给否定了,因为那个男人至少快四十岁了,而且他又那么俗不可耐,唐儿怎么会喜欢上他呢?文青水这样认为。自从他上次和郑纤有了亲密关系后,文青水一直认为自己对不住唐儿,尽管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什么约定。事实上,大学四年,直到现在马上就要毕业分配了,文青水和唐儿的关系都还没定下来。白狐、林川他们都劝文青水要速战速决,因为师大宣传部已经在找文青水谈话了,院方准备把他留下来编院报。留在这所大城市当然要比回家教书强。说话最干脆的是程西鸿,这小子说:青水,干脆你先把唐儿弄了,生米做成熟饭再说。
但文青水决不会这么做,在他的心中,唐儿洁白无瑕,唐儿是一枝未开的处*女荷。
认识唐儿的那年文青水刚进校。每次在图书馆,文青水总能遇见她,那时唐儿梳一条美丽的麻花辫,穿一条白得耀眼的裙子,她笑的时候,声音又脆又响,像山间洒落的铃铛。有一次,文青水的书掉了,唐儿帮他拾起来。唐儿说:“同学,是你的书吗?”当时文青水正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埋着头划拉文学梦,他就听见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
“紫儿,”文青水抬起头的时候,差点叫出声来。而唐儿手里拿着书,脸上微笑得如同握住了一束春天。然后文青水的脸便红了,然后文青水接过书,慌乱中居然连谢谢也忘记了说。
“她就是紫儿,”文青水看着唐儿白色的衣裙飘然消逝在图书馆尽头的时候想。
后来他们终于在一个同学寝室里认识的时候,已经过了快一个月。
“是你?”他们叫起来,大概是同时想起了图书馆里的那一幕。
很多年后,文青水仍然记得他和唐儿认识时唐儿说的第一句话,地点是在男生二舍。那天唐儿依然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裙子,黑黑的麻花辫子鱼儿一样甩来甩去。
“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唐儿夸张地叫起来“听说你很容易脸红。”然后文青水的脸便真的红了起来,而且鲜桃一般红得很精彩。
后来文青水还专门为此写了一篇散文诗,叫做男生二舍:最温馨的记忆。男生二舍的几个哥们还以为这文章是写给他们的,高兴坏了,都说文青水对哥们真不错,住这么近都还写文章给哥几个问候一下。白狐对此有一个生动的比喻,他说文青水这么做是拿女朋友的屁股去给弟兄们做脸,把大伙笑坏了。许多年后,文青水仍然对他和唐儿的邂逅记忆犹新。他的眼前常常出现一个穿白衣裙梳麻花辫的女孩,她的声音脆生生地在说: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听说你很容易脸红。
然后他们一交往便是四年。现在临近毕业,大家很快就要劳燕分飞,文青水就想找唐儿出来认认真真地谈一谈,比如毕业后是否留在这座城市等等。因为现在文青水认为他和唐儿的事情大家已经心照不宣,他认为现在已经到了水到渠成的时候,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面对一张白纸,然后去把它捅破就行了。今天上午,文青水就是抱着这样一种想当然的美好设想去找唐儿的。可是当文青水站在那个鲜花缀满的窗口红着脸大声叫“唐儿”的时候,唐儿同寝室的女孩却伸出头来:“唐儿一大早就出去了可能,可能大概是去了钢厂吧。”那女孩这么说。“钢厂?那个莫名其妙的穿黑衣服的男人?”文青水不知为什么就显得心烦意乱。在文青水和唐儿所交往的四年中,他们一直循规蹈矩,偶尔的亲热也仅仅限于拉手,拥抱或者接吻。有时文青水漏*点如潮地冲动起来,可是一旦面对唐儿惊慌失措地摇手的样子,他又责怪起自己来,他恨自己那种来自内心的**裸的肉欲。“她是那么纯洁,我怎么能破坏她呢?”文青水这么想。
有时候他们接吻,躲在校园的林荫道边或者向天的家里,唐儿的嘴唇一旦颤抖地碰到文青水的嘴唇,她就会泪流满面。每当这个时候,文青水就会说:唐儿,你是我的神,你是我心中的女王,永远,永远在文青水的心目中,对唐儿的评价总是这样一个字:纯。
而唐儿每次听到文青水说这句话的时候,总会浑身如同秋风里的叶子一样颤栗。
“可爱的唐儿,她连接吻也不会呵,”文青水总是这样想:“她实在是个害羞的女孩,每次接吻她都会掉眼泪。”可是今天上午唐儿却去了钢厂。
“那个男人真的是她的老乡,她是去办事,”文青水安慰自己。“但是为什么那个男人要给她钱呢?”文青水想。然后他不知为什么就心烦起来。
其实文青水曾经好多次地问过唐儿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是谁。但唐儿总是有些神色慌张地搪塞他,有时候唐儿会生气“他是你爸,”唐儿气鼓鼓地嚷。这是文青水第一次听到唐儿骂粗话,而且是为了一个文青水认为与唐儿毫无关系的人。
文青水自然要生气。“可能是她的继父,”文青水有时会冒出这么个古怪念头,但他不敢再说什么了,否则唐儿可能要真生气了。“唐儿去了钢厂。”文青水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兆。
但他又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没什么,没什么,”他安慰自己。后来文青水便准备到图书馆去看书或者写东西,可是他突然感到自己现在的情绪实在不适合去干这类事情,于是他决定去找兄弟们玩。
他跑到程西鸿的家,但程西鸿的母亲说他一早就出去鬼混去了。然后他又去找白狐和林川,一个也没在,向天家里也没人。“妈的,你们都忙。”文青水边骂边一个人无所事事地闲逛,后来他就买了两瓶啤酒和一斤熟菜,去向天家里开了门,向天家里的钥匙大伙都有。
呆在向天家里,文青水就着熟菜喝酒,一瓶啤酒下肚,便晕乎乎地睡过去了。睡着睡着,就开始做梦,他梦见了紫儿、唐儿,还有郑纤。她们在文青水的梦中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遥远而无法企及,她们都不理他,随他怎么喊,也不理他,坚决不。
“你们别丢下我呀!”文青水在睡梦中叫出声来。
这时候,白狐带着他的女朋友开门走了进来,文青水在梦中的呼喊吓了白狐一大跳。
文青水立刻醒过来,他发现自己一身都是汗水。“鸟儿,发梦冲呀?”白狐笑着问。文青水从床上爬起来,在一旁的桌上抓过眼镜戴上,他觉得嘴里有些渴,就端起桌上的冷茶一阵猛灌。“慢点,鸟儿,当心凉水塞牙。”白狐嚷。
“你们坐,你们坐,我得走了,”文青水喝完凉茶,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我可不当灯泡。”他从屋子里飞快地溜走了。后来白狐一直记得文青水那打雷一样大声的梦话和出门时的那副狼狈相。“妈的,这小子又犯神经病了。”白狐对女朋友说。这时他看见了桌上的熟菜和剩下的一瓶啤酒“鸟儿还真够哥们,”他招呼女朋友:“你不是饿了吗?来,咱们吃。”文青水从向天家里跑出来的时候,阳光正在慢慢地收缩。
站在师大校园,迎面有风吹来。文青水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荒凉感,他独自走在师大开满了白色花的小径上,抬起头看了看那轮在燃烧中开始并且在燃烧中熄灭的太阳,突然之间他就想到了郑纤。郑纤在他的心中突然变得温暖起来。
郑纤洁白的身子和郑纤家里的风铃声突然像巫术一般出现在文青水眼前。
文青水内心涌出一种冲动,他想拥抱郑纤,他想在郑纤温暖的怀里死过去。
文青水走到郑纤家里的时候,夕阳即将收敛它最后的光芒。
在上楼梯的时候,文青水就听见了那风铃的声音,丁当、丁当又脆又悦耳,还有江水淙淙轻轻掀动,如一支抒情的老曲子。
郑纤刚刚吃过饭,蜷缩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今天是周末,孩子已经被他姥姥给接走了。孩子不在禁果记忆家,家里虽然少了几分欢笑,但郑纤却觉得清静了不少。这种时间对于郑纤来说实在是太少太少。她实在太希望能有一个安静的空间。
母亲在接走儿子凯凯的时候,曾语重心长地对她说:纤儿,另找个人成个家吧,再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一个人的日子唉,苦哇。
母亲的叹息像刀片一样划进郑纤的心里,郑纤觉得母亲的话不无道理。自从上次她和文青水水乳交融之后,她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又突然漂亮了许多,她感到那完全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我是应该找一个合适的人了。”郑纤想,但是她又为有了这个想法而害羞。
郑纤常常也会想到文青水:“小文怎么不来了呢?”
“他应该来为儿子补课的。”郑纤又想。这时候她突然感觉到自己刚才的这个想法有些虚伪,因为她发现自己对文青水的渴望远远超过了儿子。
有一次郑纤曾经问过文青水:“你们学校允许搞对象吧?”
“也没什么允许不允许,但不提倡搞,”文青水扶了扶眼镜这样回答她。
“那就是可以搞了。”郑纤那时觉得文青水很有意思,她问:“小文,那你有没有女朋友呢?”文青水的脸立即红了,但是他仍然老实地点了点头。然后郑纤便开心地笑起来,不过她的笑声里多了几分苦涩的回忆,因为她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活。
“他简直是个畜生。”郑纤一想到大学生活便在心里拼命地骂前夫。
那时候郑纤是他们那所大学里能歌善舞的校花,追她的男孩子没有一个营也至少有一个连。
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因素,那就是郑纤的父亲那时候并没退休,他是这座城市里一个有权有势的要员。那时的郑纤美得像一根线条,美得流畅自如而又含苞待放。郑纤她们年级有一个长得挺英俊的男孩叫做康果,康果是农村人,康果很会拉二胡。会拉二胡的康果每天晚上八点半都会准时在郑纤她们女生楼下拉响如泣如诉的二泉映月。康果还会写情书,会写那种至少能骗姑娘五斤眼泪的情书,而且一天一封,写得洋洋洒洒风流飘逸,而且动不动就是好几千字。
郑纤立刻就被康果的二胡和几十公斤情书弄得神智不清阵脚大乱。
到了这个地步,郑纤在那个周末的下午,自然很容易就被康果带到了草丛里,并且在康果的山盟海誓下很快就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剥得一丝不挂如同一只刚出世的小白羊。康果完事后的第一句话是:“现在你是我的人了。”第二句话是:“让你家老爷子把我留在这座城市。”
康果说这两句话的时候郑纤还没从处*女的阵痛中解脱出来,她一边看着康果有条不紊地穿上衣服一边看着青草地上点点玫瑰花瓣一样的血迹发呆。
郑纤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成为康果留在大城市里的一块弹跳力非常好的跳板。她一直认为康果是真心爱自己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只要是美丽的女孩子都是自信的,她们永远相信自己的美丽可以让任何一个爱自己的男孩子从十米高的楼顶上跳下去。所以当康果说出要求留在大城市这句话的时候,郑纤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直到她们结了婚,儿子凯凯都三岁了的时候。那时郑纤的父亲早已退居二线,而康果也如愿以偿地留在了城市并且很快地当上了科长。
但就在这个时候,康果居然又和某位要员的千金好上了。如果那位千金年轻漂亮倒也罢了,令郑纤气愤的是那位要员的千金不仅人长得相当困难,而且还是个精神病患者。当康果提出离婚的时候,刚刚从恶梦中醒来的郑纤还对丈夫抱有肥皂泡一样的幻想。“砍下你的小拇指我就同意离婚。”郑纤准备以此为要挟,转守为攻,转被动为主动,然后再想办法使康果回到自己的身边。
谁知康果立即从厨房里提出一把明晃晃的菜刀,那家伙居然眼睛也不眨一下地砍下了自己的小手指,然后一边解开裤子用小便冲洗伤口,一边咬着牙齿恶狠狠地说:我再砍一根手指,儿子我也不要。郑纤清楚地看见丈夫的小手指在桌上蹦了一下,然后她就晕过去了。
她醒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康果去法院离婚。“现在,不是他要求离婚的问题,而是我要求离婚的问题。”郑纤对父母说。直到现在,郑纤对婚姻都还有一丝恐惧感。她离婚这么多年,之所以没有让任何男人再碰自己的身子,就是康果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消散。刚离婚的时候,郑纤常做恶梦,她的梦境里经常出现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根沾满鲜血仍然在蹦跳的指头。
后来她就搬到了江边,再后来她就遇见了文青水。但是郑纤非常清楚她和文青水的关系,那不是爱情,郑纤知道,她和文青水之间只能叫做需要。
比如现在,郑纤就很需要文青水。
文青水在敲开郑纤家门的时候心里突然升起了几丝慌张,但他仍然把门敲得又脆又响。有两个星期没见面了,他们显得更加客气,尽管他们已经发生了不客气的事情。
郑纤把文青水让进客厅,反手锁上门,然后去给文青水冲咖啡。“小文,你坐,”郑纤说。
她的心情有些慌张,冲咖啡时不知为什么手居然不停地颤抖。“小文,喝点咖啡吧,”郑纤表面上仍然非常平静。
文青水在不知不觉中脸已经红得很灿烂了。他非常奇怪自己的心情居然像初恋一般神秘,这时文青水突然想起了程岑说过的一句话,程岑说:家的不如野的,野的不如偷的,偷得着不如偷不着的。“我怎么会想起这些呢?”文青水骂自己:“越来越流氓了。”
现在他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到这里来,因为这样会弄得大家都很尴尬。尽管双方都知道对方也许会抱着什么目的,但总不能一见面就宣布:走,从现在开始,我们上床。
他们不说话,一个看电视,一个拼命喝咖啡,但他们又觉得这种局面很狼狈,都想找点话题来聊聊,但又不知该聊什么。
后来还是文青水打破了双方所保持的那种特殊的沉默:“怎么没有看见凯凯?”文青水话一出口双方便都感到很羞愧:“怎么现在才想起孩子呢?”他们都想:“我的目的应该是孩子啊。”“到他姥姥家去了。”郑纤说,脸立刻红了。
这时候文青水的目光终于落在了郑纤身上,郑纤依然穿着睡裙斜斜地躺在沙发上,她的头发很随意地披散在肩上。睡裙是粉红色的,很宽大,但是领口开得很低,露出洁白的前胸和一丝乳晕,睡裙的下摆又收得有些高,露出来圆圆的膝盖,而郑纤又是斜斜的躺着,本就收得很高的裙摆被她的身体一扯动,就完全露出来那两条洁白而浑圆的大腿。从文青水坐的这个角度看过去,郑纤的姿式非常富有挑逗性,文青水感到小腹一阵冲动,他知道斜躺在对面的这个女人的身体很美丽,她的皮肤像银子一样白皙,绸缎一样光滑。文青水突然站起来,他冲到沙发边一下压在了郑纤身上,郑纤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小文。”嘴唇便被堵住了。她感到一个微微发烫的身体沾住了自己,一只火一样烧着的手已经伸进了自己的裙子,她感到自己的某一个部位已经像青苔一样潮湿起来,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尖锐的眩晕感再次让她感到海水漫过了头顶。
那一夜,文青水没走。他们在沙发上干完那件事后都感到刚才那种尴尬已不复存在。冲了凉之后,他们回到郑纤的卧室。让文青水惊讶的是郑纤居然在夜里又两次让自己要了她,直到后半夜,他们才带着疲惫后的满足像两个吃饱了饭的孩子一样沉沉地睡去。
天快要明了的时候,郑纤突然被一阵哭声惊醒,她开亮灯,发现身边的文青水正在厉害地抽泣“小文,你怎么了?”郑纤惊慌地问。
可是文青水不说话,他依旧睡得太沉太沉。
郑纤心里一酸“他怎么了?”她取出纸巾为文青水轻轻地擦去脸上的泪花,这时她清楚地听见文青水喊出了一个女孩子的名字:紫儿然后是他浊重的鼾声慢慢地响起。
窗外有风,那串风铃正在夜晚里轻轻地撞动,声音悠远而又清脆。丁当丁当而东方已经露出一点点纸张一样的白色,天,就要明了。“他究竟怎么了?”郑纤想“紫儿?是他的女朋友吧?”郑纤坐在床边,她伸手拉了拉被子,这时候她看见对面墙上那块玻璃镜子里,一个正在慢慢恢复美丽的女人在点点灯光下肤色鲜嫩如初。郑纤知道,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就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