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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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了口气,我接着说到,“第二,我们的税收政策和形式需要改变。我国科技发展的水平和现阶段实施的条件都已经具备了我们可以对月收入1000元以上的人口进行控制,不管是当老板的还是当员工的工薪阶层,不管是工资收入还是其他经营利润,我们现在都是可以监控得到的,那么按个人收益收取税赋的条件已经具备,我们为什么不按个人所得来收税呢?国家在010年就已经强化实行电子货币,杜绝大面额的现金货币流通,也杜绝了大规模的现金交易,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也基本在银行的电子监控下,因此对于企业的赋税也应强化到具体细节。从税务工作内部讲,关键是现在的收税制度本身还具有比较高的成本,全国国税和地税两条线,光在税务行业工作的就有几百万人,实在是太多了,这些人的工资消费是从那里来的,明摆着是吃税务款了,这同明清两代的“火耗”和“仓耗”在本质上没有区别。还有,明里说国家事业单位是财政拨款,实际是各地分灶吃饭,地方税务能收上多少税,当地就吃多少赋,同样是国家公务员各地的贫富就差异很大,甚至在一个地方因是不同部门的差异也很大,以前,在政府管理上科技不发达,信息也不是很顺畅,国家大,底子薄,还有就是要照顾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各种特殊情况。可是现在已经到了在广州打个嗝,北京立马就知道了的时代,从国家的眼光来看,从事管理工作的公务员都是一样的,那么再分灶吃饭还有必要吗?那些不发达的省份不同样也是要国家的补贴吗?在财政支出和财政统收上还不能做到全国一盘棋就是问题了,要么是不想为,因为改变会使一些局中者的利益会受到伤害。要么是不知为,想不出应该怎么去对于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应该怎么去落实收支两条线,应该怎么去办理国家大的统筹安排。其实把握宗旨就是‘能者居其位,钱者出其利’,现在是有钱的在使用没钱的或者钱不是很多的大众交纳的税赋所提供的社会福利,这种不公平现象必须从根本上杜绝。”
我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看着税务部门的头头的一付尴尬的表情,“国家公务员都要公开自己的财产来源,那么各级经商的,搞企业的为什么不能公布自己的利润来源,商业机密的概念也应该重新定义,不能以商业机密为由而拒绝国家的检查,更不能隐匿财产不报,在这方面的审查力度应该加大和从严,国家收不上税收就没有可能给他们提供更好的商业环境,也不可能给全国人民提供一个安全的和平环境,因此关于税务方面我建议,一、取消国、地之分,减少收税成本,统一国家财政收支,从根本上也简化了地方的繁杂机关,充分利用银行的监管和收支功能,这样,各地方的乡、县、市一级政府部门起码可以再精简公务员50%以上。
二、调整税务重点,减少税种,最好是能叫纳税人一步到位。不要搞那么多的税种,特别是上个世界末税种增加过多,使很多纳税人无所适从,很多纳税人的迟缴和漏缴其实是税种名目繁多造成的,人民对此意见很大。
三、费改税要坚决进行下去,各种向企业摊派的‘规费’应该坚决取缔,把这些全部纳入税务的规范管理,不要因为要在纳税比例稳定上搞的好听,而又去搞税外税,其实下面的人什么不明白?那些‘什么什么费’,‘什么什么基金’等其实都是税外税的产物,完全可以通过对税率的适当调整来解决,一个国家的税率本来就是要根据国家的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调整的,在国外也是常用的刺激国民经济的手段之一,关键是要有相对的稳定,如果是国家短期的需要可以通过先发行国债,后继跟上调整税率,然后利用扩大的收入偿还国债的办法,利用资本周转的时间差来解决临时的困难。
四、扩大个人所得概念的范畴,应该用法律的形式定义个人所得的概念,达到纳税标准的要坚决纳税,达不到标准的也要了解其达不到标准的原因,国家不可能任由一些人长期徘徊在低收入的环境下,这不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五、加强执照经营的管理和监控,我们的工商管理部门对于申请办照的企业和个人没有必要设立那么多门槛,在客观上造成了许多无照经营,只要是国家放开的民用项目,没有必要去限制人家是否够资格等,以前,我们对一些民用项目的发照用的预先认定经营能力的做法,在信息不发达和科技监控手段跟不上以及国家法律规定不健全的时代有积极意义,但是现在还去照办原来的观念显然是限制了经营者的手脚,同时也给一些审批权利的机关里的工作人员提供了营私舞弊的机会,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一个经营者是否能够经营的好是他自己的事情,在办理执照的时候提出来的预先防治的办法,实际上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人们去经营要的是一种权利,体现的是他的一种经营**,而我们给他们发照实际上对他的监控,如果他没有能力或者损害了别人的利益那么只是小范围的问题,自有相关的法律去制裁他,而我们拒绝给他们这种权利实际上是失去了对这部分人的监控,他们在非法的经营中仍然会造成对社会和他人的损害,防治的效果并不能达到我们预想的效果。这样的损失远远大于前面说的小范围损失,而且国家为此还要投入大量的警力和监控能力去制裁这些非法行为,实在是得不偿失。特别是国家现在几乎可以监视到任何人的商业活动的今天,还要那么去做实在是显得无聊和荒唐,简化了这些机制后,公务员又可以简化不少,于国于民都有利。
六、重点清查拥有巨额个人资产的人的资产来源,说不清楚的要没收,有合法来源和交纳了税赋的要坚决保护,我们国家在000年就普遍实行了银行存款实名制,在家里囤积大量现钞的总归是少数,就是这些少数也可以通过他的消费同收入不成比例来判断他的资产来源问题。社会的发展不管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从总的社会资产分配平衡来说就是要控制占人口少数的富有者和鼓励占大多数的中产者,解决存在社会里的赤贫者,只有这样社会才可能稳定,才可能发展,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的真正目的也在于此,这种控制是有区别于大革命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的,那个时候是由于地权不均造成的阶级矛盾,而现在是和平时期的社会资产分配问题,按照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个人的智力和体力以及特殊技能获得的社会资产份额是被保护和承认的,但是已经拥有这样的资产的人,能不能保住,能不能合理合法的运用则是政府要监管和控制的范畴,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能因为某一次的机遇或者一次的成功,而保证不仅自己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还要延续几代人去做社会的寄生虫,这对大多数人是不公平的,也是我们这个社会所不允许的。”
说道这里,我看到大多人的脸上漏出了迷惑的神情,因为我说的这些其实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会议的议题,已经涉及到国家一些管理机构的改革和编制,这些,他们原来连想都没有想过,更不要说有什么思想准备了,可是这些又切实的是我们国家存在以久的痼疾,在战场有一句俗话说“杀敌一万,自损三千”,而在我国的财政收入上可以说上“收入一万,自用三千”,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如果把这部分钱省下来,不用扩大税收,就可以多造十艘航母都不止,我的观点是把财政收入增收的重点放在了管理、机构、内耗、和开源节流上,而不是盲目的去搞短期行为,我们要的是长治久安,是建立合理的财政收入体制,而不是捏着鼻子哄眼睛的短期行为。
对于我的观点,主席和总理都没有提出意见,会议开到这里显然是不好做出结论,主席看我是用那种带有吃惊和疑虑的眼光在审视着我的发言动机。而我则在那里清理自己的发言记录,总理开口说话了,“司徒同志,你是不是还没有说完?你的意见是不是还没有全部表达出来?”
“是的,关于我们如何在国家集权的条件下怎么积聚社会财富还没有说完,但是在这样的会议上说好像也有些不合适,我是从外面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因此想法也很偏激,另外就是,我们装备部现在很缺钱,所以想的也多一些。我这个人有时认死理,我在想,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这么发达的社会,这么好的国际环境,起码比美国好多了,那么我们不怕找不着钱,我们有钱,不过是不知道放在哪里或者还不会变现而已,因此,我个人对于我们国家的经济状况和财政收支是持乐观态度的。”
“好!今天的会议就开到这里,我们中央也要想一想,我看这个会议暂时休会,等我们中央有个比较具体的方向和目标的时候大家再议。”主席这时说道。
散会后,总理的秘书找到我,让我留一下,我想,大概是要挨点批评了,起码自己犯了点自由主义,不过自己早就看开了,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能干的话咱尽心尽力的使劲,不让咱干了,咱还会回去种倭瓜的。
缓了口气,我接着说到,“第二,我们的税收政策和形式需要改变。我国科技发展的水平和现阶段实施的条件都已经具备了我们可以对月收入1000元以上的人口进行控制,不管是当老板的还是当员工的工薪阶层,不管是工资收入还是其他经营利润,我们现在都是可以监控得到的,那么按个人收益收取税赋的条件已经具备,我们为什么不按个人所得来收税呢?国家在010年就已经强化实行电子货币,杜绝大面额的现金货币流通,也杜绝了大规模的现金交易,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也基本在银行的电子监控下,因此对于企业的赋税也应强化到具体细节。从税务工作内部讲,关键是现在的收税制度本身还具有比较高的成本,全国国税和地税两条线,光在税务行业工作的就有几百万人,实在是太多了,这些人的工资消费是从那里来的,明摆着是吃税务款了,这同明清两代的“火耗”和“仓耗”在本质上没有区别。还有,明里说国家事业单位是财政拨款,实际是各地分灶吃饭,地方税务能收上多少税,当地就吃多少赋,同样是国家公务员各地的贫富就差异很大,甚至在一个地方因是不同部门的差异也很大,以前,在政府管理上科技不发达,信息也不是很顺畅,国家大,底子薄,还有就是要照顾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各种特殊情况。可是现在已经到了在广州打个嗝,北京立马就知道了的时代,从国家的眼光来看,从事管理工作的公务员都是一样的,那么再分灶吃饭还有必要吗?那些不发达的省份不同样也是要国家的补贴吗?在财政支出和财政统收上还不能做到全国一盘棋就是问题了,要么是不想为,因为改变会使一些局中者的利益会受到伤害。要么是不知为,想不出应该怎么去对于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应该怎么去落实收支两条线,应该怎么去办理国家大的统筹安排。其实把握宗旨就是‘能者居其位,钱者出其利’,现在是有钱的在使用没钱的或者钱不是很多的大众交纳的税赋所提供的社会福利,这种不公平现象必须从根本上杜绝。”
我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看着税务部门的头头的一付尴尬的表情,“国家公务员都要公开自己的财产来源,那么各级经商的,搞企业的为什么不能公布自己的利润来源,商业机密的概念也应该重新定义,不能以商业机密为由而拒绝国家的检查,更不能隐匿财产不报,在这方面的审查力度应该加大和从严,国家收不上税收就没有可能给他们提供更好的商业环境,也不可能给全国人民提供一个安全的和平环境,因此关于税务方面我建议,一、取消国、地之分,减少收税成本,统一国家财政收支,从根本上也简化了地方的繁杂机关,充分利用银行的监管和收支功能,这样,各地方的乡、县、市一级政府部门起码可以再精简公务员50%以上。
二、调整税务重点,减少税种,最好是能叫纳税人一步到位。不要搞那么多的税种,特别是上个世界末税种增加过多,使很多纳税人无所适从,很多纳税人的迟缴和漏缴其实是税种名目繁多造成的,人民对此意见很大。
三、费改税要坚决进行下去,各种向企业摊派的‘规费’应该坚决取缔,把这些全部纳入税务的规范管理,不要因为要在纳税比例稳定上搞的好听,而又去搞税外税,其实下面的人什么不明白?那些‘什么什么费’,‘什么什么基金’等其实都是税外税的产物,完全可以通过对税率的适当调整来解决,一个国家的税率本来就是要根据国家的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调整的,在国外也是常用的刺激国民经济的手段之一,关键是要有相对的稳定,如果是国家短期的需要可以通过先发行国债,后继跟上调整税率,然后利用扩大的收入偿还国债的办法,利用资本周转的时间差来解决临时的困难。
四、扩大个人所得概念的范畴,应该用法律的形式定义个人所得的概念,达到纳税标准的要坚决纳税,达不到标准的也要了解其达不到标准的原因,国家不可能任由一些人长期徘徊在低收入的环境下,这不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五、加强执照经营的管理和监控,我们的工商管理部门对于申请办照的企业和个人没有必要设立那么多门槛,在客观上造成了许多无照经营,只要是国家放开的民用项目,没有必要去限制人家是否够资格等,以前,我们对一些民用项目的发照用的预先认定经营能力的做法,在信息不发达和科技监控手段跟不上以及国家法律规定不健全的时代有积极意义,但是现在还去照办原来的观念显然是限制了经营者的手脚,同时也给一些审批权利的机关里的工作人员提供了营私舞弊的机会,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一个经营者是否能够经营的好是他自己的事情,在办理执照的时候提出来的预先防治的办法,实际上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人们去经营要的是一种权利,体现的是他的一种经营**,而我们给他们发照实际上对他的监控,如果他没有能力或者损害了别人的利益那么只是小范围的问题,自有相关的法律去制裁他,而我们拒绝给他们这种权利实际上是失去了对这部分人的监控,他们在非法的经营中仍然会造成对社会和他人的损害,防治的效果并不能达到我们预想的效果。这样的损失远远大于前面说的小范围损失,而且国家为此还要投入大量的警力和监控能力去制裁这些非法行为,实在是得不偿失。特别是国家现在几乎可以监视到任何人的商业活动的今天,还要那么去做实在是显得无聊和荒唐,简化了这些机制后,公务员又可以简化不少,于国于民都有利。
六、重点清查拥有巨额个人资产的人的资产来源,说不清楚的要没收,有合法来源和交纳了税赋的要坚决保护,我们国家在000年就普遍实行了银行存款实名制,在家里囤积大量现钞的总归是少数,就是这些少数也可以通过他的消费同收入不成比例来判断他的资产来源问题。社会的发展不管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从总的社会资产分配平衡来说就是要控制占人口少数的富有者和鼓励占大多数的中产者,解决存在社会里的赤贫者,只有这样社会才可能稳定,才可能发展,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的真正目的也在于此,这种控制是有区别于大革命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的,那个时候是由于地权不均造成的阶级矛盾,而现在是和平时期的社会资产分配问题,按照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个人的智力和体力以及特殊技能获得的社会资产份额是被保护和承认的,但是已经拥有这样的资产的人,能不能保住,能不能合理合法的运用则是政府要监管和控制的范畴,也就是说一个人不能因为某一次的机遇或者一次的成功,而保证不仅自己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还要延续几代人去做社会的寄生虫,这对大多数人是不公平的,也是我们这个社会所不允许的。”
说道这里,我看到大多人的脸上漏出了迷惑的神情,因为我说的这些其实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会议的议题,已经涉及到国家一些管理机构的改革和编制,这些,他们原来连想都没有想过,更不要说有什么思想准备了,可是这些又切实的是我们国家存在以久的痼疾,在战场有一句俗话说“杀敌一万,自损三千”,而在我国的财政收入上可以说上“收入一万,自用三千”,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如果把这部分钱省下来,不用扩大税收,就可以多造十艘航母都不止,我的观点是把财政收入增收的重点放在了管理、机构、内耗、和开源节流上,而不是盲目的去搞短期行为,我们要的是长治久安,是建立合理的财政收入体制,而不是捏着鼻子哄眼睛的短期行为。
对于我的观点,主席和总理都没有提出意见,会议开到这里显然是不好做出结论,主席看我是用那种带有吃惊和疑虑的眼光在审视着我的发言动机。而我则在那里清理自己的发言记录,总理开口说话了,“司徒同志,你是不是还没有说完?你的意见是不是还没有全部表达出来?”
“是的,关于我们如何在国家集权的条件下怎么积聚社会财富还没有说完,但是在这样的会议上说好像也有些不合适,我是从外面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因此想法也很偏激,另外就是,我们装备部现在很缺钱,所以想的也多一些。我这个人有时认死理,我在想,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这么发达的社会,这么好的国际环境,起码比美国好多了,那么我们不怕找不着钱,我们有钱,不过是不知道放在哪里或者还不会变现而已,因此,我个人对于我们国家的经济状况和财政收支是持乐观态度的。”
“好!今天的会议就开到这里,我们中央也要想一想,我看这个会议暂时休会,等我们中央有个比较具体的方向和目标的时候大家再议。”主席这时说道。
散会后,总理的秘书找到我,让我留一下,我想,大概是要挨点批评了,起码自己犯了点自由主义,不过自己早就看开了,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能干的话咱尽心尽力的使劲,不让咱干了,咱还会回去种倭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