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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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居经纬
01
风,是子夜时分刮起来的,带着几分温柔,漫动着柳梢、树叶,拂过李小丢微红的脸颊。
李小丢刚从LaBamba出来,许是喝了几杯烈酒。那天我从Bridge咖啡厅出来接了个电话,不知不觉往酒吧街深处走了过去。
河岸对面桃樱漫飞的芬芳,酷热的炎夏傍晚不经意间的细雨,还有不知不觉撞入我视野中的她。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悄然降临的时候,我竟一点对策也没有。我看她看得发呆,不奇怪被她发现了。她也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知道她的眼神中带着疑惑和尴尬,可能是鄙夷——她连忙转过身去。
电话那头“喂,还听得到我说话吗”地呼唤我,像是我陷入了突如其来的地震中,失去了与外界的联络。我想,要是真有地震的话,震源肯定在她的眼睛里,而我就在她的辐射区,不偏不倚。
我匆忙结束了电话,将自己置身于这场一个人的地震中——寻求自我救赎的方法。
我在想,我应该去主动搭讪吗?是应该对她说,姑娘,能请你喝杯Macchiato暖胃吗?还是说,姑娘,我觉得你长得像我下一个女朋友。不行,太俗套了,会吓到人家的。
她好像接到电话,从我身边走开,我注意到了她肘关节的划痕。我跑到她面前,正大光明地审视了她一番,说:“姑娘,我认得你。”
李小丢没有理我,她径直绕开我,依旧踩着她的高跟鞋,移动着震心。
我站在她身后,说出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一句话:“小丢,是你吗?”
她停住了步伐,继而转身注视我,一脸疑惑的表情:“你怎么知道我名字?”那一刻,我开始庆幸我小时候的调皮,开始庆幸我今天心血来潮跑来喝咖啡。她的眼睛在月色下格外动人,水灵灵的,是我们南方姑娘,即使在美国待过几年也没有掩盖住她南方姑娘的特色,而且她身材修长,长发依旧在微风中散发出独特的芬芳。
“难道你是顾大头?”她惊诧地问我。
0
绰号真是幼时记忆一个不可泯灭的特征,我叫顾成,跟诗人顾城不一样的成。本来父母是准备起诗人的城的,可是顾城从诗人到屠夫那不为人知的历史被我舅舅所熟识,遂告知我父母,从此我就叫顾成。
我小时候头很大,其实也不算很大,只是看起来很大而已,小伙伴们给我起了个“大头”的绰号。我亲爱的同桌李小丢热衷于叫我“顾大头”。虽然这让我很不爽,但是李小丢深得老师信赖,掌控每个同学的生死大权。我深知得罪她不会有好下场,所以每次她叫我“顾大头”,我会应允得十分你情我愿——良禽择木而栖的道理,我在史书上看过,由此可见读史是多么重要。
我跟李小丢连续做了三年的同桌,从四年级到六年级,可谓渊源极深。那时候兴起的“三八线”在我跟她之间是没有的,这点李小丢特别与众不同,她好像对小事情不是很在意,有着当时我们无法理解的成熟,但有时候她却表现出当仁不让的霸道,对,是李小丢应该的模样。
六年级的时候,有次课间她突然对我说:“顾大头,你认为我可以当班长吗?”
我说:“以往不都是你当吗?难不成有人跟你抢?”
她若有所思地回答我:“嗯。应该会有其他同学跟我竞争吧。顾大头,我就问你,你希不希望我当班长?”
“希望呀。”我说,“你从来没有记我名字嘛。”
“顾大头,洛溱溱要跟我竞选班长,我想她也不会记你名字的。”
我一下子像中了哑穴,半张着嘴巴,不知道说什么好。
洛溱溱是我六年级喜欢的女生,她扎着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她的笑容在十米以外就能融化我。
五年级的时候,洛溱溱在我隔壁班,她是隔壁班的班长。那时候,经常有一群男生围着洛溱溱转。后来我问李小丢,你知道那女生是谁吗,他们班男生对她可好了,就连我们班后排的那些男生每次下课也都会找她去呢。
“你是说洛溱溱吗?”李小丢头也不抬地回答我。
“你认识她?”我感觉发现了新大陆。
“嗯。上次年级班长开会我见过她,她是隔壁班的班长。”李小丢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轻描淡写,但却让我有了想当班长的欲望——当班长多好,可以参加领导人会议,可以顺其自然地认识其他班的同学,可以有机会跟洛溱溱成为好朋友。
所以,当李小丢告诉我跟她竞选班长职位的人是洛溱溱的时候,我不知道说些什么。我不敢打保票说,李小丢,放心吧,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会站在你这边。
可是我好想看到洛溱溱胜利的画面,然后在某个不知情的傍晚,走在洛溱溱旁边,找个合适的机会告诉洛溱溱,我当初把票投给了你。
顾成,你这个见色忘友功利性十足的家伙。我仿佛能听到李小丢对我的不满——我对我自己也有点不满,我想如果李小丢失利了,我也会很内疚。
干脆放弃投票得了,我对李小丢说,如果班主任让每人投票的话,我弃权好了。
李小丢没有说话。
后来班主任果然让我们每人拿出一张纸条写下自己心目中的班长,差额选举,备选名单两人,一个是李小丢,一个是洛溱溱,每人只能写一个人名字。
我想我只要交上去一张空白纸条就好了,或者我把两人名字都写上好了,反正都是不影响比赛选举结果的。
我闲着无聊把两人名字都写上了,我故意将纸条伸到李小丢面前让她看到。李小丢瞥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班主任下课时找了两位同学去办公室统计结果,等到真正宣布结果的时候,班级里鸦雀无声,大家都好像比当事人还要紧张。
“洛溱溱8票,李小丢9票,有张无效票。”
我们班总共60名同学,李小丢以一票的优势险胜洛溱溱。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很开心,尽管看了一眼一脸沮丧的洛溱溱,但还是有着莫名的喜悦。
李小丢连任班长后,并没有格外照顾我,我的名字也赫然出现在每日最不遵守纪律前三强的名单中。
“李小丢,你能不能不要公报私仇,而且我并没有背叛你,我只是中立,更何况你已经赢了呀。”
李小丢懒得理我,她说:“你再说话,我继续记你名字。”
我从此很少再跟她说话,她也把我当作透明人一般,她会跟前后桌讨论老师布置的思考题,会跟几个要好的女生一起去上厕所,会上课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但却再也不会主动跟我说话。
我那时候也变得异常用功,因为洛溱溱的缘故。从喜欢她的第一天起,我就告诉自己要变得优秀足够与她并肩。这种奇怪的想法在年少时总是在我们的脑海中不经意蹦出来。诸如女生为男生苦练篮球,想着陪他一起度过篮球场的青葱岁月;男生为女生苦学音乐,想有朝一日唱歌给她听。后来,很多亘古不变的经验告诉我们,即便有一天你看过许多书走过许多路,学到了曾经不知道的事,结识了从前只能仰望的人,只可惜,我们变得这么这么好,ta却再也没有兴趣看到。
0
洛溱溱留给我的记忆在六年级毕业的时候戛然而止,那年我考了全市第一,得到了很多来自四面八方的赞扬声,好像一下子把我对洛溱溱的喜欢淹没了。
我去了市里最好的初中,全校只有两人进了那所初中,李小丢就是另外一个。
李小丢到了初中以后很快进入了发育期,那含苞待放的胸脯似乎变得越来越大,很快就吸引了很多男生的目光。我跟李小丢不在一个班,但总能从我们班男生口中听到关于李小丢的诸多言论。有次晚自习开始前,我在洗手间无意听到一群男生在谋划要趁下晚自习的时候堵截李小丢。我整个晚自习心不在焉,像丢了魂似的,晚自习结束的时候,我第一时间跑到李小丢班上,径直跑到她座位面前,慌慌张张地说:“李小丢,你赶快收拾书包,我送你回家。”
“怎么了?顾大——顾成?”
“你别问那么多了,赶快跟我走就对了。”
李小丢很快收拾完书包跟我一前一后向校门口走去,她突然问我:“顾成,你为什么要送我回家?”
“因为有人要堵截你,我上厕所的时候偷听到那帮男生的谈话了,我们寡不敌众,咱们得赶紧走。”
李小丢听我说完反而放慢了脚步,说:“怕什么呀,有我在,他们敢欺负你吗?”
“什么呀,明明是我在保护你好吗?”我没好气地说。
“走那么快干吗,我跑不动,慢慢走吧,你作业还没做完吗?”李小丢跑到我跟前对我说。
“不是,我怕他们很快追上来。”我其实有点后怕的,那么多男生,万一真起争执,我肯定是要吃大亏的。
李小丢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别怕,大头,有我罩着你。”
“你能不能不叫我大头呀!”我假装生气地说。
“我喜欢这么叫呀,你可以叫我小丢呀。”
“小丢,还小偷呢,你名字真难听!”
“你再说一遍,难道有大头难听?”
“我名字是顾成,多么有诗意呀。”
“那你会作诗吗?”
“不会,情诗马马虎虎。”
“你给谁写过情诗呀?”
“帮别人写过。”
“帮别人给谁写?”
“你!”
我跟李小丢的谈话并没有结束,她从书包里翻出一堆情书给我,说:“哪个是你写的?”
我接过她手中厚厚的一堆情书,看到了很多熟悉的名字,忍不住哈哈大笑:“李小丢,没想到我们班班长给你写情书,还有那个班的班草,据说他可招女孩子喜欢了。李小丢,你有没有想好选哪个?”
“选你个大头鬼,你快点找是哪个。”
我很快找到我代笔的那封情书。
李小丢一把抢过,看了几眼,说:“这封,我还没看过呢,我来朗诵一下吧。”
李小丢清了清嗓子,开始念道:
月亮滚下山崖
浓雾漫向树梢
水仙钻出湖面
精灵住进城堡
而我哪儿也不去
就想待在你身旁
李小丢念完就在一旁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说有这么好笑吗。她说有,不只一点点,你好幼稚呀。
我很不服气,我对李小丢说,你让我看看其他人怎么写的,看看有没有我写得好。李小丢对我说,那些情书送你了,你的这个我先收藏了哈。
我说,你别,这些情书你还是自己留着吧,要不我今晚带回家学习下明天再还你。
“随便你。”李小丢好像很开心的样子,说,“时间不早了,你不是要送我回家吗?”
哦哦,我这才反应过来。那帮男生也没有追上来,我的担忧早已被一大堆情书给弄忘了。街道两旁的霓虹灯把这两天下雨滞留在坑洼处的积水照射得闪闪发光,李小丢在我前面手舞足蹈地走着,丝毫没注意脚下的坑洼,一不留神踩湿了双脚。
我在后面幸灾乐祸地笑着,李小丢出离愤怒地在那边破口大骂:“顾大头,你居然不提醒我!”她脱下自己的帆布鞋,试图砸向我,我轻松躲闪过去的同时,另一只鞋正好砸中我的脑门。我瘫倒在地。
李小丢看我半天没有起来,以为我晕过去了,神色大变。她托住我的大头,使劲摇我,嘴里还念叨着,顾大头,你可不能吓我,我不想坐牢,你可不能这么轻易就死了。
“原来这么担心我只是不想坐牢,放心吧,你还未成年,不会判死刑的。李小丢,没想到你这么容易哭。”我睁开眼睛看着满脸泪水的她,成就感十足地说。
“顾大头,你真的好幼稚哎。”李小丢说完,把我扔在地上就走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一下子就生气了,我赶忙拾起她的鞋,屁颠屁颠地追过去,让她把鞋穿上,小心着凉,小心划破脚丫。
她很快原谅我了,然后在她家楼下,跟我道了别。
04
我跟李小丢家是顺路的,所以后来每次放学回家,都会跟她一起走过那条再也熟悉不过的街道。
初二的时候,我早恋,交了个女朋友,姑且叫她W吧。W跟我家不在一个方向,自从我跟W在一起以后,就再也没有跟李小丢一同回过家。她也不来找我。有次下晚自习我去她班门口等她,她走出来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直接向楼梯口走去了。我连忙跟上去,边走边说:“小丢,一起回去吗?”
“你不是要送你女朋友吗?”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没有看我一眼。
“我今天让她自己回去了,我跟她说我妈今天让我早点回家。”我撒了谎,其实我跟W闹别扭了,她无理取闹,我也不是那种是非不分的人。
“你女朋友以为你喜欢我,所以你还是离我远点吧。”
“她来找过你了?其实不关你事的,她也真是胡闹了。”
李小丢并没有半点责怪W的意思。那天晚上,我跟她一起回家,她全程没有跟我说半句话,我们俩就一前一后在街道上走着,路灯下的身影一会儿在我们前面一会儿又跑到我们后面,刚被拖得很长,转眼又变得很狭短。那天,我仿佛觉得李小丢在故意跟我生气,也许李小丢是喜欢我的,我看着不远处的星空,在想,如果李小丢真喜欢我,为什么不跟我说。哦,女孩子是不会轻易主动的。算了,还是别胡思乱想了,李小丢有那么多人追,根本就不可能喜欢上我。
可是我觉得那个时候的李小丢没有半点当仁不让的霸道,即便是她不喜欢我,也不应该对我的态度瞬间跌入谷底。说实话,我很讨厌她对我爱搭不理的样子。
喜欢一个人是直觉,但是喜欢之后也许就是错觉。我不知道我对W到底只是好感还是喜欢,虽然跟她在一起之后,我越发了解她的不通情达理、不善解人意,但我还是喜欢有她陪着的。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得需要具备哪些元素,也不知道跟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后是否滋生厌恶。那个年纪的我,根本就不会去想这些。
我跟W很好,好到李小丢远离我的世界也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初三那年,我们都准备着中考,而李小丢在准备着一个叫作SLEP和SSAT的考试。后来我才得知她的父母想送她去美国念高中。“反正都是要出国的,索性就早点出去好了”,这是她父母的原话,李小丢后来跟我说的。
我不需要参加中考,我通过了省重点的提前招生,所以那个时候我有大把的时间陪W念书。我帮W整理课堂笔记,帮她整理错题集,很多难点易错点标识得清清楚楚,我想我是全天下最好的男友。而与此同时,李小丢已经很少来学校上课,她不需要参加中考,只需要准备好那些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英语考试就行了。
临近中考的周末,我在家闲得没事,坐在阳台上发呆,W要中考了,我不能去打扰她,“为了更幸福的将来,必须忍受孤独的现在”——这是我跟她的作战口号,只要她能考上我保送的中学,就等于开启了一扇幸福的大门。虽然这扇门里有着更多不可阻挡的挫折和前所未有的压力,但相信我们会勇往直前的,只要我们在一起就行,我们对此深信不疑。
我想给W打电话聊几句,应该是不会打扰到她吧,复习也不急于一时,况且凭W的成绩,只要她正常发挥,达到我那所学校基本线是没有问题的。就在我思前想后要不要给W打电话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我原以为是W,所以还没搞清楚对方是谁,就用恋人的口吻说道:“你是不是学累了,想我了呀?我刚准备给你打电话,你就打过来了,我们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呀。”
电话那头沉默了半会儿,说:“我不是那谁,我是李小丢,顾大头,你谈恋爱谈傻了吧。”
我赶忙为刚才的举动道歉:“小丢,抱歉呀,我没想到是你给我打电话,你找我干吗呀?你出国考试准备得怎么样?”
李小丢告诉我她出国考试早就通过了,这次打电话来是想在出国之前请我吃顿饭,她说她出国后可能就很少回来了。
我很不解:“你要在美国定居吗?”
“这个我没想那么多,但我至少要在国外念完大学才会考虑回不回国发展,我爸的意思是最好在美国落地生根。”
“什么叫落地生根,你想嫁给白种人还是黑种人?”我在电话这头使劲调侃她。
“这有可能是我俩最后一次见面了,顾成,你到底来不来?”
“来!”当她跟我说最后一次的时候,我觉得我什么玩笑都开不起来了。一个在我生命里闯荡了六年的女生,她要单枪匹马去另外一个国度,我不知道这对十五岁的我来说意味着什么。那个时候的我固执地以为喜欢的人就应该在一起,好朋友就不要分开。但是这个同样十五岁的女生似乎在挑战着我的世界观,她试图告诉我,分离才是这个世界的常态,而在一起反而成了特殊形式,是小概率事件,是可遇不可求的,全凭机缘。
那天,我好像要故意给这场最后的晚餐留下点不可磨灭的印记似的,生怕她在那遥远的国度不会想起我来。
“现在好了。每次一不留神,你都会想起曾经有个叫顾大头的混蛋用水果刀差点杀了你吧。”
我去厨房拿来水果刀切她妈给我们准备的水果盒,切完准备把水果刀放回原处的时候,一不小心滑到了李小丢的肘关节,就像圆珠笔划在洁白无瑕的校服上,一道印痕清晰可见地显露在我们面前。
我赶忙找来急救包,拿起双氧水和棉花球给她止血消毒。
她居然没有对我发脾气,只是轻声细语说一句:“轻点,有点疼,这事不能被我妈发现,收拾完赶快清理现场。”
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你是不是想谋杀我呀,好去赶忙陪你的那谁。”
“别逗了,都是我粗心大意,害你毁容了。”
“幸亏不是脸上,要是脸上我就在你脸上刻上‘大头’两个字。”
“你真残忍,这样也好,要不你也给我来一刀,我们可以凭着这记号相认。”
“我可没这癖好,你记住我这张天生丽质的脸就够了,这印痕说不定哪天就没了。”
我给他看我的手腕处,说:“我曾经自己玩小刀划到自己,现在这印痕还在,估计难以褪去了。”
那天我在她家玩到很晚才回家,她父母并不排斥有男孩子来家里陪他们的女儿。我猜想她父母可能也在美国待过很多年吧。我离开的时候,她父母还让李小丢送我一程,我们又走在了那条街道上,只是我们这次并没有发生任何有趣的故事,她陪我走了几步,然后就回去了。我跟她最后的离别太没有仪式感了,我很后悔当初没有跟她来个拥抱,我想她是不会拒绝的。
后来,她出国前一天晚上给我打了一次电话,我们没有说几句话,她在电话那头忘我地哭了十几分钟,然后突然语气欢快地说:“晚安。保重。”
05
她再次叫我顾大头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她来,幸亏有我当年的杰作。
我说:“这么多年不见,你都变样了,变得我想搭讪了。”
她对我说,这么多年没见,你居然变得油嘴滑舌了。不过说真的,你比之前高了,俊了,你要是不叫我名字,我差点就动心了刚刚。
“现在动心也来得及呀。”我说。
“得了吧,你跟那谁不是好得很吗?”
“早分了。”我说。
我跟W高中没开学多久就分手了,她考上了我保送的高中,但是并不是跟我在一个类型班。她到了高中变得很快,经常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一开始我并没有在意这些事情,毕竟刚开学认识些新朋友是好事,但是她却很快丢失了自我,被那些人带去网吧,稍有时间就溜出去。我们学校进出校门管得很严,上课期间没有班主任的证明是不让出去的,她们就伪造假的出门证明。我不知道她们从哪里偷来一本本出门证明,只要想出去就会撕一张,模仿班主任笔迹在上面签字,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我劝她迷途知返,被几个与她同行的男生给截住,她丝毫没有任何悔改之心。后来我看到她在网吧门口跟一个男生亲昵,我想我终究是喜欢上了一个不懂事的女孩儿。我想改变她,她却说我太落伍。非主流的世界我不屑为伍,对不起,我离开了,我对她说,你一个人慢慢玩,哦不对,你们一群人慢慢玩。
李小丢听我的故事听得入迷,她说:“现在不是有首歌唱得好吗,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你还是拴不住人家的心。”
我说往事不堪回首,不提她了。李小丢,你不觉得你还欠我一个拥抱吗?
“什么时候?”
“八年前,在你送我回去的时候,我们没有一点告别的仪式感。”
“所以现在要补上吗?”
“嗯。我是这么认为的。”
拥抱的时候,心跳像青草,像风铃,像晚秋熟透的果子坠落大地。
06
李小丢告诉我她在美国西海岸吃惯那里正宗的墨餐后回国,竟说出了“真还不如五道口的好吃呢”的话。她问我要不要去LaBamba坐坐,我说,何乐而不为呢。她告诉我她来北京已经有一年多,对五道口这块情有独钟。
我问她,你不知道我大学就在这附近念的吗?
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呀,我回国的时候,你也毕业了吧。
李小丢是个奇葩,她告诉我她是每次去LaBamba,必点Burrito的人。LaBamba的烤奶酪卷分为几层,玉米饼皮包裹下的碎肉被切得很精细,碎肉下的Burrito底更做得相当完美,红豆泥和不算浓烈的奶酪相互交融,将凉凉的碎番茄的真料酱均匀地撒在碎肉上,再一次形成另一种交融。就是这样多重滋味的融合,共同支撑起了这道Burrito的全部。
她说得头头是道,我开始对眼前这位吃货刮目相看,深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道理。
她继续说道:“如果我每次再配上几杯金汤力、一份凯撒沙拉就撑得不行了。”
我打断她,我说:“你这几年除了吃就没学过别的本领吗?”
“有呀,学会忘记你。”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正跟随叉子寻找凯撒沙拉里面的牛肉片,并没有抬头看我。
“这么说你小时候喜欢我喽?”不得不说,我对八年前李小丢跟我之间的关系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我总觉得她是喜欢我的,我想到那封幼稚情书,想到我跟W谈恋爱时她的躲躲闪闪,想到她出国前给我打的最后一通电话。
即使是八年以后,我们都不再是那个为了一丁点不悦就跟对方冷战一年的小孩,也不是那个吃着水果盒讨论水蜜桃和荔枝是不是古代恩宠的死对头的冤家。
她说,小时候不懂事,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就是想跟喜欢的人一起放学回家,看到他跟别的女生在一起会吃醋,但又生怕他看出自己的心思。不过,所有人都会长大的,长大了才发现那个时候太幼稚了。
我那时是明白了,我们都真的笨拙过,笨拙到连喜欢一个人都没勇气去说。但不置可否的是,多年以后,你很确切地告诉自己,在复杂的人心和浩瀚的擦肩里,我做过最认真的一件事,就是纯粹地喜欢过一个人。
我不知道我跟李小丢会不会一起前往恋人絮语耳鬓厮磨的山盟海誓中,我也不知道岁月能否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打破八年前的闭口不提。我想有些爱,只能止于唇齿,掩于岁月。有些东西,生活自会让幼稚的我们明白。只是需要一点点时间罢了。
那天,我告诉李小丢一个我珍藏了十年的秘密,之后她就泣不成声。
其实我也没说什么感动人的话,她这爱哭的毛病还是没改。
我对她说,六年级那次班长竞选,我交上去的纸条上其实写的只有一个名字,是你——李小丢。
她泣不成声的一个瞬间,我不由自主看了看窗外,树叶交密处暗黄的路灯灯晕打在夜色中,那一片宁静竟显得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起来。
我突然想起我第一次送李小丢回家的那天晚上,她在路灯下大声念我替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在那之前,我问她:“李小丢,你有没有想好选哪个。”
“选你个大头鬼……”(未完待续)
文/居经纬
01
风,是子夜时分刮起来的,带着几分温柔,漫动着柳梢、树叶,拂过李小丢微红的脸颊。
李小丢刚从LaBamba出来,许是喝了几杯烈酒。那天我从Bridge咖啡厅出来接了个电话,不知不觉往酒吧街深处走了过去。
河岸对面桃樱漫飞的芬芳,酷热的炎夏傍晚不经意间的细雨,还有不知不觉撞入我视野中的她。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悄然降临的时候,我竟一点对策也没有。我看她看得发呆,不奇怪被她发现了。她也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知道她的眼神中带着疑惑和尴尬,可能是鄙夷——她连忙转过身去。
电话那头“喂,还听得到我说话吗”地呼唤我,像是我陷入了突如其来的地震中,失去了与外界的联络。我想,要是真有地震的话,震源肯定在她的眼睛里,而我就在她的辐射区,不偏不倚。
我匆忙结束了电话,将自己置身于这场一个人的地震中——寻求自我救赎的方法。
我在想,我应该去主动搭讪吗?是应该对她说,姑娘,能请你喝杯Macchiato暖胃吗?还是说,姑娘,我觉得你长得像我下一个女朋友。不行,太俗套了,会吓到人家的。
她好像接到电话,从我身边走开,我注意到了她肘关节的划痕。我跑到她面前,正大光明地审视了她一番,说:“姑娘,我认得你。”
李小丢没有理我,她径直绕开我,依旧踩着她的高跟鞋,移动着震心。
我站在她身后,说出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一句话:“小丢,是你吗?”
她停住了步伐,继而转身注视我,一脸疑惑的表情:“你怎么知道我名字?”那一刻,我开始庆幸我小时候的调皮,开始庆幸我今天心血来潮跑来喝咖啡。她的眼睛在月色下格外动人,水灵灵的,是我们南方姑娘,即使在美国待过几年也没有掩盖住她南方姑娘的特色,而且她身材修长,长发依旧在微风中散发出独特的芬芳。
“难道你是顾大头?”她惊诧地问我。
0
绰号真是幼时记忆一个不可泯灭的特征,我叫顾成,跟诗人顾城不一样的成。本来父母是准备起诗人的城的,可是顾城从诗人到屠夫那不为人知的历史被我舅舅所熟识,遂告知我父母,从此我就叫顾成。
我小时候头很大,其实也不算很大,只是看起来很大而已,小伙伴们给我起了个“大头”的绰号。我亲爱的同桌李小丢热衷于叫我“顾大头”。虽然这让我很不爽,但是李小丢深得老师信赖,掌控每个同学的生死大权。我深知得罪她不会有好下场,所以每次她叫我“顾大头”,我会应允得十分你情我愿——良禽择木而栖的道理,我在史书上看过,由此可见读史是多么重要。
我跟李小丢连续做了三年的同桌,从四年级到六年级,可谓渊源极深。那时候兴起的“三八线”在我跟她之间是没有的,这点李小丢特别与众不同,她好像对小事情不是很在意,有着当时我们无法理解的成熟,但有时候她却表现出当仁不让的霸道,对,是李小丢应该的模样。
六年级的时候,有次课间她突然对我说:“顾大头,你认为我可以当班长吗?”
我说:“以往不都是你当吗?难不成有人跟你抢?”
她若有所思地回答我:“嗯。应该会有其他同学跟我竞争吧。顾大头,我就问你,你希不希望我当班长?”
“希望呀。”我说,“你从来没有记我名字嘛。”
“顾大头,洛溱溱要跟我竞选班长,我想她也不会记你名字的。”
我一下子像中了哑穴,半张着嘴巴,不知道说什么好。
洛溱溱是我六年级喜欢的女生,她扎着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她的笑容在十米以外就能融化我。
五年级的时候,洛溱溱在我隔壁班,她是隔壁班的班长。那时候,经常有一群男生围着洛溱溱转。后来我问李小丢,你知道那女生是谁吗,他们班男生对她可好了,就连我们班后排的那些男生每次下课也都会找她去呢。
“你是说洛溱溱吗?”李小丢头也不抬地回答我。
“你认识她?”我感觉发现了新大陆。
“嗯。上次年级班长开会我见过她,她是隔壁班的班长。”李小丢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轻描淡写,但却让我有了想当班长的欲望——当班长多好,可以参加领导人会议,可以顺其自然地认识其他班的同学,可以有机会跟洛溱溱成为好朋友。
所以,当李小丢告诉我跟她竞选班长职位的人是洛溱溱的时候,我不知道说些什么。我不敢打保票说,李小丢,放心吧,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会站在你这边。
可是我好想看到洛溱溱胜利的画面,然后在某个不知情的傍晚,走在洛溱溱旁边,找个合适的机会告诉洛溱溱,我当初把票投给了你。
顾成,你这个见色忘友功利性十足的家伙。我仿佛能听到李小丢对我的不满——我对我自己也有点不满,我想如果李小丢失利了,我也会很内疚。
干脆放弃投票得了,我对李小丢说,如果班主任让每人投票的话,我弃权好了。
李小丢没有说话。
后来班主任果然让我们每人拿出一张纸条写下自己心目中的班长,差额选举,备选名单两人,一个是李小丢,一个是洛溱溱,每人只能写一个人名字。
我想我只要交上去一张空白纸条就好了,或者我把两人名字都写上好了,反正都是不影响比赛选举结果的。
我闲着无聊把两人名字都写上了,我故意将纸条伸到李小丢面前让她看到。李小丢瞥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班主任下课时找了两位同学去办公室统计结果,等到真正宣布结果的时候,班级里鸦雀无声,大家都好像比当事人还要紧张。
“洛溱溱8票,李小丢9票,有张无效票。”
我们班总共60名同学,李小丢以一票的优势险胜洛溱溱。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很开心,尽管看了一眼一脸沮丧的洛溱溱,但还是有着莫名的喜悦。
李小丢连任班长后,并没有格外照顾我,我的名字也赫然出现在每日最不遵守纪律前三强的名单中。
“李小丢,你能不能不要公报私仇,而且我并没有背叛你,我只是中立,更何况你已经赢了呀。”
李小丢懒得理我,她说:“你再说话,我继续记你名字。”
我从此很少再跟她说话,她也把我当作透明人一般,她会跟前后桌讨论老师布置的思考题,会跟几个要好的女生一起去上厕所,会上课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但却再也不会主动跟我说话。
我那时候也变得异常用功,因为洛溱溱的缘故。从喜欢她的第一天起,我就告诉自己要变得优秀足够与她并肩。这种奇怪的想法在年少时总是在我们的脑海中不经意蹦出来。诸如女生为男生苦练篮球,想着陪他一起度过篮球场的青葱岁月;男生为女生苦学音乐,想有朝一日唱歌给她听。后来,很多亘古不变的经验告诉我们,即便有一天你看过许多书走过许多路,学到了曾经不知道的事,结识了从前只能仰望的人,只可惜,我们变得这么这么好,ta却再也没有兴趣看到。
0
洛溱溱留给我的记忆在六年级毕业的时候戛然而止,那年我考了全市第一,得到了很多来自四面八方的赞扬声,好像一下子把我对洛溱溱的喜欢淹没了。
我去了市里最好的初中,全校只有两人进了那所初中,李小丢就是另外一个。
李小丢到了初中以后很快进入了发育期,那含苞待放的胸脯似乎变得越来越大,很快就吸引了很多男生的目光。我跟李小丢不在一个班,但总能从我们班男生口中听到关于李小丢的诸多言论。有次晚自习开始前,我在洗手间无意听到一群男生在谋划要趁下晚自习的时候堵截李小丢。我整个晚自习心不在焉,像丢了魂似的,晚自习结束的时候,我第一时间跑到李小丢班上,径直跑到她座位面前,慌慌张张地说:“李小丢,你赶快收拾书包,我送你回家。”
“怎么了?顾大——顾成?”
“你别问那么多了,赶快跟我走就对了。”
李小丢很快收拾完书包跟我一前一后向校门口走去,她突然问我:“顾成,你为什么要送我回家?”
“因为有人要堵截你,我上厕所的时候偷听到那帮男生的谈话了,我们寡不敌众,咱们得赶紧走。”
李小丢听我说完反而放慢了脚步,说:“怕什么呀,有我在,他们敢欺负你吗?”
“什么呀,明明是我在保护你好吗?”我没好气地说。
“走那么快干吗,我跑不动,慢慢走吧,你作业还没做完吗?”李小丢跑到我跟前对我说。
“不是,我怕他们很快追上来。”我其实有点后怕的,那么多男生,万一真起争执,我肯定是要吃大亏的。
李小丢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别怕,大头,有我罩着你。”
“你能不能不叫我大头呀!”我假装生气地说。
“我喜欢这么叫呀,你可以叫我小丢呀。”
“小丢,还小偷呢,你名字真难听!”
“你再说一遍,难道有大头难听?”
“我名字是顾成,多么有诗意呀。”
“那你会作诗吗?”
“不会,情诗马马虎虎。”
“你给谁写过情诗呀?”
“帮别人写过。”
“帮别人给谁写?”
“你!”
我跟李小丢的谈话并没有结束,她从书包里翻出一堆情书给我,说:“哪个是你写的?”
我接过她手中厚厚的一堆情书,看到了很多熟悉的名字,忍不住哈哈大笑:“李小丢,没想到我们班班长给你写情书,还有那个班的班草,据说他可招女孩子喜欢了。李小丢,你有没有想好选哪个?”
“选你个大头鬼,你快点找是哪个。”
我很快找到我代笔的那封情书。
李小丢一把抢过,看了几眼,说:“这封,我还没看过呢,我来朗诵一下吧。”
李小丢清了清嗓子,开始念道:
月亮滚下山崖
浓雾漫向树梢
水仙钻出湖面
精灵住进城堡
而我哪儿也不去
就想待在你身旁
李小丢念完就在一旁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说有这么好笑吗。她说有,不只一点点,你好幼稚呀。
我很不服气,我对李小丢说,你让我看看其他人怎么写的,看看有没有我写得好。李小丢对我说,那些情书送你了,你的这个我先收藏了哈。
我说,你别,这些情书你还是自己留着吧,要不我今晚带回家学习下明天再还你。
“随便你。”李小丢好像很开心的样子,说,“时间不早了,你不是要送我回家吗?”
哦哦,我这才反应过来。那帮男生也没有追上来,我的担忧早已被一大堆情书给弄忘了。街道两旁的霓虹灯把这两天下雨滞留在坑洼处的积水照射得闪闪发光,李小丢在我前面手舞足蹈地走着,丝毫没注意脚下的坑洼,一不留神踩湿了双脚。
我在后面幸灾乐祸地笑着,李小丢出离愤怒地在那边破口大骂:“顾大头,你居然不提醒我!”她脱下自己的帆布鞋,试图砸向我,我轻松躲闪过去的同时,另一只鞋正好砸中我的脑门。我瘫倒在地。
李小丢看我半天没有起来,以为我晕过去了,神色大变。她托住我的大头,使劲摇我,嘴里还念叨着,顾大头,你可不能吓我,我不想坐牢,你可不能这么轻易就死了。
“原来这么担心我只是不想坐牢,放心吧,你还未成年,不会判死刑的。李小丢,没想到你这么容易哭。”我睁开眼睛看着满脸泪水的她,成就感十足地说。
“顾大头,你真的好幼稚哎。”李小丢说完,把我扔在地上就走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一下子就生气了,我赶忙拾起她的鞋,屁颠屁颠地追过去,让她把鞋穿上,小心着凉,小心划破脚丫。
她很快原谅我了,然后在她家楼下,跟我道了别。
04
我跟李小丢家是顺路的,所以后来每次放学回家,都会跟她一起走过那条再也熟悉不过的街道。
初二的时候,我早恋,交了个女朋友,姑且叫她W吧。W跟我家不在一个方向,自从我跟W在一起以后,就再也没有跟李小丢一同回过家。她也不来找我。有次下晚自习我去她班门口等她,她走出来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直接向楼梯口走去了。我连忙跟上去,边走边说:“小丢,一起回去吗?”
“你不是要送你女朋友吗?”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没有看我一眼。
“我今天让她自己回去了,我跟她说我妈今天让我早点回家。”我撒了谎,其实我跟W闹别扭了,她无理取闹,我也不是那种是非不分的人。
“你女朋友以为你喜欢我,所以你还是离我远点吧。”
“她来找过你了?其实不关你事的,她也真是胡闹了。”
李小丢并没有半点责怪W的意思。那天晚上,我跟她一起回家,她全程没有跟我说半句话,我们俩就一前一后在街道上走着,路灯下的身影一会儿在我们前面一会儿又跑到我们后面,刚被拖得很长,转眼又变得很狭短。那天,我仿佛觉得李小丢在故意跟我生气,也许李小丢是喜欢我的,我看着不远处的星空,在想,如果李小丢真喜欢我,为什么不跟我说。哦,女孩子是不会轻易主动的。算了,还是别胡思乱想了,李小丢有那么多人追,根本就不可能喜欢上我。
可是我觉得那个时候的李小丢没有半点当仁不让的霸道,即便是她不喜欢我,也不应该对我的态度瞬间跌入谷底。说实话,我很讨厌她对我爱搭不理的样子。
喜欢一个人是直觉,但是喜欢之后也许就是错觉。我不知道我对W到底只是好感还是喜欢,虽然跟她在一起之后,我越发了解她的不通情达理、不善解人意,但我还是喜欢有她陪着的。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得需要具备哪些元素,也不知道跟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后是否滋生厌恶。那个年纪的我,根本就不会去想这些。
我跟W很好,好到李小丢远离我的世界也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初三那年,我们都准备着中考,而李小丢在准备着一个叫作SLEP和SSAT的考试。后来我才得知她的父母想送她去美国念高中。“反正都是要出国的,索性就早点出去好了”,这是她父母的原话,李小丢后来跟我说的。
我不需要参加中考,我通过了省重点的提前招生,所以那个时候我有大把的时间陪W念书。我帮W整理课堂笔记,帮她整理错题集,很多难点易错点标识得清清楚楚,我想我是全天下最好的男友。而与此同时,李小丢已经很少来学校上课,她不需要参加中考,只需要准备好那些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英语考试就行了。
临近中考的周末,我在家闲得没事,坐在阳台上发呆,W要中考了,我不能去打扰她,“为了更幸福的将来,必须忍受孤独的现在”——这是我跟她的作战口号,只要她能考上我保送的中学,就等于开启了一扇幸福的大门。虽然这扇门里有着更多不可阻挡的挫折和前所未有的压力,但相信我们会勇往直前的,只要我们在一起就行,我们对此深信不疑。
我想给W打电话聊几句,应该是不会打扰到她吧,复习也不急于一时,况且凭W的成绩,只要她正常发挥,达到我那所学校基本线是没有问题的。就在我思前想后要不要给W打电话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我原以为是W,所以还没搞清楚对方是谁,就用恋人的口吻说道:“你是不是学累了,想我了呀?我刚准备给你打电话,你就打过来了,我们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呀。”
电话那头沉默了半会儿,说:“我不是那谁,我是李小丢,顾大头,你谈恋爱谈傻了吧。”
我赶忙为刚才的举动道歉:“小丢,抱歉呀,我没想到是你给我打电话,你找我干吗呀?你出国考试准备得怎么样?”
李小丢告诉我她出国考试早就通过了,这次打电话来是想在出国之前请我吃顿饭,她说她出国后可能就很少回来了。
我很不解:“你要在美国定居吗?”
“这个我没想那么多,但我至少要在国外念完大学才会考虑回不回国发展,我爸的意思是最好在美国落地生根。”
“什么叫落地生根,你想嫁给白种人还是黑种人?”我在电话这头使劲调侃她。
“这有可能是我俩最后一次见面了,顾成,你到底来不来?”
“来!”当她跟我说最后一次的时候,我觉得我什么玩笑都开不起来了。一个在我生命里闯荡了六年的女生,她要单枪匹马去另外一个国度,我不知道这对十五岁的我来说意味着什么。那个时候的我固执地以为喜欢的人就应该在一起,好朋友就不要分开。但是这个同样十五岁的女生似乎在挑战着我的世界观,她试图告诉我,分离才是这个世界的常态,而在一起反而成了特殊形式,是小概率事件,是可遇不可求的,全凭机缘。
那天,我好像要故意给这场最后的晚餐留下点不可磨灭的印记似的,生怕她在那遥远的国度不会想起我来。
“现在好了。每次一不留神,你都会想起曾经有个叫顾大头的混蛋用水果刀差点杀了你吧。”
我去厨房拿来水果刀切她妈给我们准备的水果盒,切完准备把水果刀放回原处的时候,一不小心滑到了李小丢的肘关节,就像圆珠笔划在洁白无瑕的校服上,一道印痕清晰可见地显露在我们面前。
我赶忙找来急救包,拿起双氧水和棉花球给她止血消毒。
她居然没有对我发脾气,只是轻声细语说一句:“轻点,有点疼,这事不能被我妈发现,收拾完赶快清理现场。”
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你是不是想谋杀我呀,好去赶忙陪你的那谁。”
“别逗了,都是我粗心大意,害你毁容了。”
“幸亏不是脸上,要是脸上我就在你脸上刻上‘大头’两个字。”
“你真残忍,这样也好,要不你也给我来一刀,我们可以凭着这记号相认。”
“我可没这癖好,你记住我这张天生丽质的脸就够了,这印痕说不定哪天就没了。”
我给他看我的手腕处,说:“我曾经自己玩小刀划到自己,现在这印痕还在,估计难以褪去了。”
那天我在她家玩到很晚才回家,她父母并不排斥有男孩子来家里陪他们的女儿。我猜想她父母可能也在美国待过很多年吧。我离开的时候,她父母还让李小丢送我一程,我们又走在了那条街道上,只是我们这次并没有发生任何有趣的故事,她陪我走了几步,然后就回去了。我跟她最后的离别太没有仪式感了,我很后悔当初没有跟她来个拥抱,我想她是不会拒绝的。
后来,她出国前一天晚上给我打了一次电话,我们没有说几句话,她在电话那头忘我地哭了十几分钟,然后突然语气欢快地说:“晚安。保重。”
05
她再次叫我顾大头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她来,幸亏有我当年的杰作。
我说:“这么多年不见,你都变样了,变得我想搭讪了。”
她对我说,这么多年没见,你居然变得油嘴滑舌了。不过说真的,你比之前高了,俊了,你要是不叫我名字,我差点就动心了刚刚。
“现在动心也来得及呀。”我说。
“得了吧,你跟那谁不是好得很吗?”
“早分了。”我说。
我跟W高中没开学多久就分手了,她考上了我保送的高中,但是并不是跟我在一个类型班。她到了高中变得很快,经常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一开始我并没有在意这些事情,毕竟刚开学认识些新朋友是好事,但是她却很快丢失了自我,被那些人带去网吧,稍有时间就溜出去。我们学校进出校门管得很严,上课期间没有班主任的证明是不让出去的,她们就伪造假的出门证明。我不知道她们从哪里偷来一本本出门证明,只要想出去就会撕一张,模仿班主任笔迹在上面签字,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我劝她迷途知返,被几个与她同行的男生给截住,她丝毫没有任何悔改之心。后来我看到她在网吧门口跟一个男生亲昵,我想我终究是喜欢上了一个不懂事的女孩儿。我想改变她,她却说我太落伍。非主流的世界我不屑为伍,对不起,我离开了,我对她说,你一个人慢慢玩,哦不对,你们一群人慢慢玩。
李小丢听我的故事听得入迷,她说:“现在不是有首歌唱得好吗,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你还是拴不住人家的心。”
我说往事不堪回首,不提她了。李小丢,你不觉得你还欠我一个拥抱吗?
“什么时候?”
“八年前,在你送我回去的时候,我们没有一点告别的仪式感。”
“所以现在要补上吗?”
“嗯。我是这么认为的。”
拥抱的时候,心跳像青草,像风铃,像晚秋熟透的果子坠落大地。
06
李小丢告诉我她在美国西海岸吃惯那里正宗的墨餐后回国,竟说出了“真还不如五道口的好吃呢”的话。她问我要不要去LaBamba坐坐,我说,何乐而不为呢。她告诉我她来北京已经有一年多,对五道口这块情有独钟。
我问她,你不知道我大学就在这附近念的吗?
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呀,我回国的时候,你也毕业了吧。
李小丢是个奇葩,她告诉我她是每次去LaBamba,必点Burrito的人。LaBamba的烤奶酪卷分为几层,玉米饼皮包裹下的碎肉被切得很精细,碎肉下的Burrito底更做得相当完美,红豆泥和不算浓烈的奶酪相互交融,将凉凉的碎番茄的真料酱均匀地撒在碎肉上,再一次形成另一种交融。就是这样多重滋味的融合,共同支撑起了这道Burrito的全部。
她说得头头是道,我开始对眼前这位吃货刮目相看,深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道理。
她继续说道:“如果我每次再配上几杯金汤力、一份凯撒沙拉就撑得不行了。”
我打断她,我说:“你这几年除了吃就没学过别的本领吗?”
“有呀,学会忘记你。”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正跟随叉子寻找凯撒沙拉里面的牛肉片,并没有抬头看我。
“这么说你小时候喜欢我喽?”不得不说,我对八年前李小丢跟我之间的关系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我总觉得她是喜欢我的,我想到那封幼稚情书,想到我跟W谈恋爱时她的躲躲闪闪,想到她出国前给我打的最后一通电话。
即使是八年以后,我们都不再是那个为了一丁点不悦就跟对方冷战一年的小孩,也不是那个吃着水果盒讨论水蜜桃和荔枝是不是古代恩宠的死对头的冤家。
她说,小时候不懂事,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就是想跟喜欢的人一起放学回家,看到他跟别的女生在一起会吃醋,但又生怕他看出自己的心思。不过,所有人都会长大的,长大了才发现那个时候太幼稚了。
我那时是明白了,我们都真的笨拙过,笨拙到连喜欢一个人都没勇气去说。但不置可否的是,多年以后,你很确切地告诉自己,在复杂的人心和浩瀚的擦肩里,我做过最认真的一件事,就是纯粹地喜欢过一个人。
我不知道我跟李小丢会不会一起前往恋人絮语耳鬓厮磨的山盟海誓中,我也不知道岁月能否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打破八年前的闭口不提。我想有些爱,只能止于唇齿,掩于岁月。有些东西,生活自会让幼稚的我们明白。只是需要一点点时间罢了。
那天,我告诉李小丢一个我珍藏了十年的秘密,之后她就泣不成声。
其实我也没说什么感动人的话,她这爱哭的毛病还是没改。
我对她说,六年级那次班长竞选,我交上去的纸条上其实写的只有一个名字,是你——李小丢。
她泣不成声的一个瞬间,我不由自主看了看窗外,树叶交密处暗黄的路灯灯晕打在夜色中,那一片宁静竟显得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起来。
我突然想起我第一次送李小丢回家的那天晚上,她在路灯下大声念我替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在那之前,我问她:“李小丢,你有没有想好选哪个。”
“选你个大头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