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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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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兰殊仔细考虑,经过一番的计较,他认为程锦的方案可行。更何况,黄老热最近也尸位素餐、不思进取,金兰殊也有点看他不顺眼了。

    另外,金兰殊考虑到露丝这个“间谍”应该还是会继续做事情的,可能还是冲着“旮旯”礼服来的,因此,金兰殊就让派了露丝陪黄老热去吴郡跑工厂。

    同时,金兰殊也没有透露程锦也在设计礼服的消息。

    “我就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金兰殊对宋风时说,“看看周翊翊还能爆什么阴毒。”

    宋风时却道:“我就不懂了,既然你认定了露丝就是内奸,为什么不立即将她翦除?”

    “以前是‘我在明,敌在暗’,那是步步惊心。但是呢,现在是她在明处了,我当然要好好利用这个信息差呀。”金兰殊自得地说。

    然而,他们忽略了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尽管,知道程锦在设计礼服的人,公司里就只有程锦本人、宋风时、金兰殊以及欧文,这几个人都不太可能泄露消息。

    然而,还有一个不确定因素呀。

    那就是何玉容本人了。

    何玉容会来量尺寸和试衣服,在这期间,她就发现黄老热不见了,换了一个新人。

    “你是谁?”何玉容打量着程锦,“脸挺嫩的。”

    宋风时在一旁笑着说:“哦,这是程锦,是宫廷绣程家九代单传的传人呢,手艺很好的。我们很认真聘请的艺术家。”

    “哦,”何玉容微微颔首,“行吧。”

    在何玉容离开之后,欧文跟何玉容确定了一遍,他们的合同是规定了保密的义务的,关于礼服的事情是不可以泄漏的。

    “我知道了。”何玉容淡淡说道。

    但事实上,何玉容并没有太把这个“保密”放在眼内。更何况,她一直看宋风时和金兰殊不顺眼。黄老热呢,这个人会拍马屁,能逢迎,倒是对何玉容口味的。

    于是,何玉容当晚就回去跟黄老热发信息,说:“怎么你不干了?换了个新人给做衣服?”

    黄老热闻言大惊失色,连夜打了电话给金兰殊问怎么回事。

    金兰殊也挺头痛的,只说:“那个女人真的靠不住!”

    说着,金兰殊便答:“你知道我,什么时候都准备两套方案的。”

    黄老热笑着问:“我知道,金总总是有备无患的,但是呀,程锦是我的手下,你提拔他,按照公司流程,也该跟我说一说吧?”

    “嗯。”金兰殊笑了,“我做事还要跟你说一说?”

    黄老热被噎着了,心中骂娘无数。

    之前,黄老热都是敷衍交功课的,这么久了在金兰殊手下都无风无浪,现在忽然跑上来了一个年轻人,爬他的头。他当然不忿。

    也是因此,他又燃起了斗志,开动脑筋,不日就从吴郡赶了回来,说自己已经想到了关于丝绸质量的解决方案。

    对此,金兰殊还是有点意外的,他以为黄老热的脑子已经生锈了,没想到,踢两下还是可以用的。

    “哦?说来听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金兰殊问道。

    黄老热便说:“其实吴郡那边也不是所有丝绸都不行的,只是加工的技术不好,所以素缎、素纱这些质量是没问题的。我的方案是用素纱做一条白色的礼服裙子,然后在裙摆上做仙鹤刺绣,很飘逸的。”

    金兰殊听着,又接过了设计图稿,觉得确实挺飘逸的,便点点头,说:“那你试试做一下。”

    另一方面,金兰殊怕露丝在这个礼服上搞事情,便安排她到另一个项目上协调工作,同时也有派人盯着她。

    过一个月,就是又一个试衣会了。何玉容这样的大贵人没空来参加这种小小的试衣会,因此,公司只是让两个和何玉容身材相似的模特参加。她们二人分别穿上黄老热和程锦的半成品样衣,在金兰殊面前呈现。

    因为这是一个“高度保密”项目,试衣会上只有黄老热、程锦、金兰殊和宋风时。黄老热的模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上身是贴身的露肩剪裁,下半身是及膝的蓬松纱裙,整件衣服是纯白的,只有裙裾的地方手工绣上了仙鹤祥云的图案。

    关于丝绸的问题,黄老热采取的办法就是用素缎和素纱做裙子,这样的话就不会露怯。

    与黄老热的“极简主义”相反,程锦的衣服非常繁复。从吴郡拿来的素锦上紧密地绣满了金线、银线,密密匝匝的,缀着金錾花丝扣子,裙裾上是孔雀羽,华贵无比的一袭旗袍。因为旗袍工艺复杂,此时还是半成品,还有些地方留白,预期完成的时候将会铺满金丝银线,不留一丝素面的空白。

    金兰殊看了看,问黄老热:“你觉得你的衣服有优势吗?”

    黄老热立即回答:“首先,我的衣服比较飘逸优雅,能够衬托出女性的美好。其次,我的衣服体现了极简主义,也是现在很流行的一种风尚。还有一点是很重要的,我的衣服已经基本完成了。很快就能收尾,一定能赶上‘旮旯’电影节的开幕。我看程锦的衣服完成度不是很高,而且很耗时好材料,不知道能不能如期完成。”

    “没问题的!”程锦连忙说,“我会很努力的。”

    金兰殊问程锦:“你的衣服优势是什么?”

    “我啊……”程锦笨嘴笨舌的,也无法像黄老热那样滔滔不绝,愣了半天,只能说,“嗯,我的比较好看。”

    “噗嗤。”宋风时在一边听着都忍不住笑了。

    黄老热倒不以为意,说:“好不好看,这种事情很主观的。像我,也觉得自己做的衣服比较好看。”

    “客观而言么……”程锦想了半天,说,“应该就是,我的衣服看起来比较贵吧。”

    “噗嗤。”这下连金兰殊都笑了。

    黄老热便抬着下巴,说:“不是堆得东西多就贵的。less is more!”

    “可是,”程锦老老实实地说,“你的绣工是不如我的呀。”

    黄老热这下算是真的噎住了,但很快反应过来:“现在是做衣服,又不是做绣品!”

    “好了,”金兰殊说,“我有决定了。”

    黄老热和程锦都立即闭上了嘴,满脸认真地盯着金兰殊,仿佛在等待宣判一样。

    金兰殊悠悠说道:“黄老热讲得对,做衣服和做绣品是两回事……但是,你们两件作品的核心元素都是刺绣,那么绣工当然是最值得考虑的。其次,看起来贵真的很重要。我们是做奢侈品的。”

    黄老热的脸几乎撑不住了,但毕竟是职场老人了,还是保持笑容,说:“我明白了,我会继续努力的。”

    “嗯,”金兰殊点点头,说,“你明白就好。”

    程锦不可置信地愣在那儿,半天才说:“所以……所以……所以我的衣服能上‘旮旯’?”

    金兰殊和宋风时都带笑点头。

    程锦简直是喜不自胜了。

    黄老热却暗道:没那么容易!

    这世界上,有些人被比下来,就会奋发向上,力争上游,赛过对方便能上位。还有些人,被比下来了,就想着怎么把对方拉下马,认为这就能轮到自己了。

    黄老热显然属于后者。

    宋风时对于这样性格的人倒是很熟悉了——他老爸就是这样的人。黄老热刚刚看了程锦一眼,那样的眼神,宋风时看着就觉得不舒服。

    下班的时候,宋风时与金兰殊一起回家。宋风时便忍不住提出:“你说黄老热能不能服气?他到底是做了好久的总监了,忽然被一个新人抢风头,心里会不平衡吧?”

    “心里不平衡就加油努力。”金兰殊说,“他也懒散久了,是该鞭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