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将星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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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战过后,空气中还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
李来亨站在一个高地上,凝望着远方。那边,敌人在组织再一次的追击。李来亨肩负着阻击敌人的任务。前面,是块开阔地,他就选择这里给追兵最后一击。一个时辰前,他刚刚经历过一场惨烈的战斗,他的部队锐减了三分之二,现在,这仅有的两百多人,将要面临数千、上万追兵的冲击。
也许,这是他这辈子的最后一次杀戮。
李来亨,闯王部下李过的养子。但是,他却是个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兵,半年前,他穿越来到明朝末年,仅仅半年时间,他得死第二次了。
他的本名叫李响,精锐的某特战营某连连长。在一次秘密的海外行动中,他被敌人的火箭弹击中牺牲。他的灵魂穿越时空,附身在一个刚刚阵亡的年轻将领的身上,他就是明末起义军李自成手下的年轻将领李来亨。
来到这个世界,一切从头开始。作为特种兵的他,很快就在战场上崭露头角。闯王同意他的建议,让他组建了一支精锐骑兵部队。李响的精锐,就是那种精锐中的精锐,能在乱军之中取上将头颅的那种精锐兵种。
半年时间里,他挑选和训练了八百精锐骑兵。
今天一战,这八百人只剩两百多人了,其他的非残即死。也许,很快,他辛辛苦苦训练出来的八百精兵就要全军尽墨了。
李响愤怒,他愤怒老天不公,别人一辈子只死一次,而他却要在短短二十多年里死两次,或者说,半年内,他要死两次。李响,二十六岁;李来享,十八岁。他就是他们。
此时,李来享的瞳孔张得很大,冷艳的脸上,一股浓郁的杀气浮现。
今天,他要在这里进行他的最后一次杀戮。
----.
李自成今天的失败是惨烈的,他已经往北冲出了包围圈。孙传庭今天大获全胜,斩杀了李闯王部一万多首级,这成就足以让他在朝廷中面对众多大臣昂首挺胸了。现在,他要收全功,他派出的追兵都是他的精锐,他准备在李自成进入潼关之前把他收拾干净。
李来亨知道,追兵很快就会从那个方向涌来。
他回过头,身后两百多号将士笔挺地站在地上,他们的战马就立在他们的身边,它们身上还散发着血腥味。他们没有上马,让战马多休息片刻也是好的。
两百多双眼睛注视着他们的长官。
他们在等待,等待他们的首领一声令下,他们就会在眨眼之间翻身上马,冲向剑锋所指之处。
这是李来亨半年来训练出来的八百精锐骑兵,今天这场大战,除了阵亡和伤残,其他的人全部在这里了。
“兄弟们,我平常对你们说,你们不要死,死的是敌人;你们不要伤,伤的是对手。但是,今天我们唯有死,才能让闯王脱离险境。”
两百多人没有“诺”,更没有整齐响亮的“诺”,惟有坚毅的眼神和腾腾的杀气。
够了,这就已经够了。
李来亨知道,今天会死得很壮烈。两百对两千,更可能是两万。
-----.
闯王的主力才过去了一个时辰。但是,一个时辰远远不够。
李来亨领兵断后,这是一个很残酷的决策,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今天,和孙传庭的这一仗,是李闯近年来最惨烈的一仗。一万对八万,李自成没有丝毫的胜机,甚至可以说,脱身的机会也没有。关键时候,李来亨这张王牌起了关键作用,由于李来亨部的猛烈冲杀,李自成的中军才得以突围出来。当然,李来亨保持半年不败的神话被打破了,他第一次有了败绩,第一次有这么多精锐阵亡。
闯王现在带领他的残兵快速向潼关方向猛进。
----.
离李来亨不远处,孙传庭在给他的总兵官交代任务。他一张沧桑的脸,很难看出他今年只有四十多岁,但看得出来,他很兴奋,很激动。他现在是陕西巡抚,总理陕西剿贼军务。很快,他就可能就是总督了。今天这一战,终于可以让他嘘口气了,多年辛苦,没想到此战成功,斩敌一万三千余,就连李自成的脑袋也很快就可以悬挂在北京城门上了。他忍不住独自微笑,今天,大明朝的功劳薄上,就可以把他孙传庭的大名,大书一笔添上去,他将要垂名千史了。
孙传庭没有想到,洪承畴没有想到,崇祯皇帝也没有想到。
李自成成了瓮中之鳖。
孙传庭已经派出快马,向潼关的洪承畴报捷,向北京的崇祯皇帝报捷。
李自成插翅难逃。前面,潼关是一道铜墙铁壁,潼关南原布下了一张巨网,可以把李自成一兵一卒收拾得干干净净;后面,数万追兵滚滚而来,随时都可以把李闯王碾成粉末。
今天,战功最著者当数王虎总兵官部,此人号称明朝五虎将之一,有万夫不当之勇,这些年,不少起义军将领死在他的大刀之下。当然,曹变蛟、贺人龙、左光先、马科等总兵官,他们都是起义军的多年老对手,但王虎才是孙传庭手中的王牌。
现在,孙传庭准备把捉拿李自成的功劳给王虎,他对他一再吩咐,一定要活捉巨贼李自成和刘宗敏。
王虎总兵官的脸上充满着自信和不屑:三千残兵,不堪一击!
-----.
李来亨平静地看着远方。
追兵终于出现在他的视野。
见是王虎部,李来亨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如果是孙传庭亲自来就更好。不过,王虎也不错,能砍下这颗头颅,李来亨心里是愉悦的。
很好!王虎来了很好。
王虎名不虚传,坐在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上,威风凛凛。得意的神态让李来亨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他精准地计算好了攻击路线。
李来亨冷漠的眼神紧紧盯着王虎。王虎的人头是李来亨唯一的目标。擒贼先擒王,直取中军是李来亨近几个月最常用的战法。
今天,他还是这一战法。不,今天只有这一战法。直入中军取上将之头。
李来亨的热血直冲脑门。
追兵越来越近。树林前面那片开阔地就是最好的血腥场所,所有的将士都屏住了呼吸,只等李来亨剑锋一指,他们就会直奔目标。
“出击!”
低沉的怒喝,有如一只雄狮发出威震原野的吼声。李来享的剑锋指向明军的中军大旗。他那两百多人的部队,像箭一般冲向敌军。没有吆喝,只有剑光闪动。兵器的碰撞声和砍进肉体时混杂的低嚎声。李来享一马当先,两侧的护卫像劈开水波一样,两百多号人,成尖刀形状插进敌阵。宝剑所指,血影纷飞。李来享的眼里只有王虎的人头,他紧紧盯住王虎的脑袋。没有人使用弓箭,只有闪电般的剑影。他们的速度本身就和箭一样快捷,他们本身就是射向敌人心窝的利箭。
王虎不畏怯,他看见李来亨直向他冲来,他仅仅愣了一刹那,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惊愕,他惊愕有这样凶猛的人。王虎一生大小战不下百次,什么凶猛的对手没见过?可是,李来亨这样的人,他是第一次见。
“好!你初生牛犊不怕虎,我王虎就是虎王。”他大喝一声,举起大刀迎敌。
可是,这一切都迟了。他的头颅离开了身子,飘在空中,翻滚成黑色和红色的弧线,这颗头,很快就被李来享的亲兵接住。
王虎的人头钩挂在李来亨亲兵的马头下。
敌军没了主将,大军失去了灵魂,顿时,明军没有了步调。
就在此时,李来亨的精兵迅速滚成了一个圆形,它像一个飞旋的铁球,在敌阵中乱滚,这个铁球就像是一个锋利的圆形电锯,旋转的结果是血肉纷飞。
失去主将的明军迅速溃败。
不恋战。
李来亨停止了杀戮,他从敌阵中拔出了尖刀,敌人也没有缠斗,更没有追击,数十个失去人头的人,足以让他们胆寒。
李来享脱离了战场,他又一次退回到树林。
他清理了人数,二百三十五人出击,仍然是二百三十五人站在这里。这一次,他的团队差不多毫发无损。仅仅几个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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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战过后,空气中还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
李来亨站在一个高地上,凝望着远方。那边,敌人在组织再一次的追击。李来亨肩负着阻击敌人的任务。前面,是块开阔地,他就选择这里给追兵最后一击。一个时辰前,他刚刚经历过一场惨烈的战斗,他的部队锐减了三分之二,现在,这仅有的两百多人,将要面临数千、上万追兵的冲击。
也许,这是他这辈子的最后一次杀戮。
李来亨,闯王部下李过的养子。但是,他却是个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兵,半年前,他穿越来到明朝末年,仅仅半年时间,他得死第二次了。
他的本名叫李响,精锐的某特战营某连连长。在一次秘密的海外行动中,他被敌人的火箭弹击中牺牲。他的灵魂穿越时空,附身在一个刚刚阵亡的年轻将领的身上,他就是明末起义军李自成手下的年轻将领李来亨。
来到这个世界,一切从头开始。作为特种兵的他,很快就在战场上崭露头角。闯王同意他的建议,让他组建了一支精锐骑兵部队。李响的精锐,就是那种精锐中的精锐,能在乱军之中取上将头颅的那种精锐兵种。
半年时间里,他挑选和训练了八百精锐骑兵。
今天一战,这八百人只剩两百多人了,其他的非残即死。也许,很快,他辛辛苦苦训练出来的八百精兵就要全军尽墨了。
李响愤怒,他愤怒老天不公,别人一辈子只死一次,而他却要在短短二十多年里死两次,或者说,半年内,他要死两次。李响,二十六岁;李来享,十八岁。他就是他们。
此时,李来享的瞳孔张得很大,冷艳的脸上,一股浓郁的杀气浮现。
今天,他要在这里进行他的最后一次杀戮。
----.
李自成今天的失败是惨烈的,他已经往北冲出了包围圈。孙传庭今天大获全胜,斩杀了李闯王部一万多首级,这成就足以让他在朝廷中面对众多大臣昂首挺胸了。现在,他要收全功,他派出的追兵都是他的精锐,他准备在李自成进入潼关之前把他收拾干净。
李来亨知道,追兵很快就会从那个方向涌来。
他回过头,身后两百多号将士笔挺地站在地上,他们的战马就立在他们的身边,它们身上还散发着血腥味。他们没有上马,让战马多休息片刻也是好的。
两百多双眼睛注视着他们的长官。
他们在等待,等待他们的首领一声令下,他们就会在眨眼之间翻身上马,冲向剑锋所指之处。
这是李来亨半年来训练出来的八百精锐骑兵,今天这场大战,除了阵亡和伤残,其他的人全部在这里了。
“兄弟们,我平常对你们说,你们不要死,死的是敌人;你们不要伤,伤的是对手。但是,今天我们唯有死,才能让闯王脱离险境。”
两百多人没有“诺”,更没有整齐响亮的“诺”,惟有坚毅的眼神和腾腾的杀气。
够了,这就已经够了。
李来亨知道,今天会死得很壮烈。两百对两千,更可能是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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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亨领兵断后,这是一个很残酷的决策,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今天,和孙传庭的这一仗,是李闯近年来最惨烈的一仗。一万对八万,李自成没有丝毫的胜机,甚至可以说,脱身的机会也没有。关键时候,李来亨这张王牌起了关键作用,由于李来亨部的猛烈冲杀,李自成的中军才得以突围出来。当然,李来亨保持半年不败的神话被打破了,他第一次有了败绩,第一次有这么多精锐阵亡。
闯王现在带领他的残兵快速向潼关方向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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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李来亨不远处,孙传庭在给他的总兵官交代任务。他一张沧桑的脸,很难看出他今年只有四十多岁,但看得出来,他很兴奋,很激动。他现在是陕西巡抚,总理陕西剿贼军务。很快,他就可能就是总督了。今天这一战,终于可以让他嘘口气了,多年辛苦,没想到此战成功,斩敌一万三千余,就连李自成的脑袋也很快就可以悬挂在北京城门上了。他忍不住独自微笑,今天,大明朝的功劳薄上,就可以把他孙传庭的大名,大书一笔添上去,他将要垂名千史了。
孙传庭没有想到,洪承畴没有想到,崇祯皇帝也没有想到。
李自成成了瓮中之鳖。
孙传庭已经派出快马,向潼关的洪承畴报捷,向北京的崇祯皇帝报捷。
李自成插翅难逃。前面,潼关是一道铜墙铁壁,潼关南原布下了一张巨网,可以把李自成一兵一卒收拾得干干净净;后面,数万追兵滚滚而来,随时都可以把李闯王碾成粉末。
今天,战功最著者当数王虎总兵官部,此人号称明朝五虎将之一,有万夫不当之勇,这些年,不少起义军将领死在他的大刀之下。当然,曹变蛟、贺人龙、左光先、马科等总兵官,他们都是起义军的多年老对手,但王虎才是孙传庭手中的王牌。
现在,孙传庭准备把捉拿李自成的功劳给王虎,他对他一再吩咐,一定要活捉巨贼李自成和刘宗敏。
王虎总兵官的脸上充满着自信和不屑:三千残兵,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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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是王虎部,李来亨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如果是孙传庭亲自来就更好。不过,王虎也不错,能砍下这颗头颅,李来亨心里是愉悦的。
很好!王虎来了很好。
王虎名不虚传,坐在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上,威风凛凛。得意的神态让李来亨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他精准地计算好了攻击路线。
李来亨冷漠的眼神紧紧盯着王虎。王虎的人头是李来亨唯一的目标。擒贼先擒王,直取中军是李来亨近几个月最常用的战法。
今天,他还是这一战法。不,今天只有这一战法。直入中军取上将之头。
李来亨的热血直冲脑门。
追兵越来越近。树林前面那片开阔地就是最好的血腥场所,所有的将士都屏住了呼吸,只等李来亨剑锋一指,他们就会直奔目标。
“出击!”
低沉的怒喝,有如一只雄狮发出威震原野的吼声。李来享的剑锋指向明军的中军大旗。他那两百多人的部队,像箭一般冲向敌军。没有吆喝,只有剑光闪动。兵器的碰撞声和砍进肉体时混杂的低嚎声。李来享一马当先,两侧的护卫像劈开水波一样,两百多号人,成尖刀形状插进敌阵。宝剑所指,血影纷飞。李来享的眼里只有王虎的人头,他紧紧盯住王虎的脑袋。没有人使用弓箭,只有闪电般的剑影。他们的速度本身就和箭一样快捷,他们本身就是射向敌人心窝的利箭。
王虎不畏怯,他看见李来亨直向他冲来,他仅仅愣了一刹那,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惊愕,他惊愕有这样凶猛的人。王虎一生大小战不下百次,什么凶猛的对手没见过?可是,李来亨这样的人,他是第一次见。
“好!你初生牛犊不怕虎,我王虎就是虎王。”他大喝一声,举起大刀迎敌。
可是,这一切都迟了。他的头颅离开了身子,飘在空中,翻滚成黑色和红色的弧线,这颗头,很快就被李来享的亲兵接住。
王虎的人头钩挂在李来亨亲兵的马头下。
敌军没了主将,大军失去了灵魂,顿时,明军没有了步调。
就在此时,李来亨的精兵迅速滚成了一个圆形,它像一个飞旋的铁球,在敌阵中乱滚,这个铁球就像是一个锋利的圆形电锯,旋转的结果是血肉纷飞。
失去主将的明军迅速溃败。
不恋战。
李来亨停止了杀戮,他从敌阵中拔出了尖刀,敌人也没有缠斗,更没有追击,数十个失去人头的人,足以让他们胆寒。
李来享脱离了战场,他又一次退回到树林。
他清理了人数,二百三十五人出击,仍然是二百三十五人站在这里。这一次,他的团队差不多毫发无损。仅仅几个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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