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鱼和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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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栋比较陈旧的大楼,建于上个世纪末,算起来也不是很久远,但是它的出身不好,是集资楼,不是商品房,无论是从整栋楼的设计,还是外墙的粉刷,都差了不止一个档次,所以就显得比较陈旧了。
楼层不高,只有6层。当时的住宅楼一般都不超过7层,主要是为了城市的环境和景观来考虑的。秋天所在的城市是一座旅游城市,山美,水美,人嘛就更美了。独具一格的美丽景观不仅享誉全国,而且在世界旅游界也独占鳌头。怕影响城市美丽的景观,一般住宅楼都控制在7层以下。
上个世纪的住宅楼也并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有一点还是值得秋天羡慕的,那就是每栋楼的楼下每家每户都有一间储物间。看看现在的商品房,就没有这个待遇了。
这个时候还不是很晚,不用看手机也知道才九点多钟。现在的人基本上没有早睡的习惯,即便是闲得无聊,也要等到十点以后才陆陆续续上床睡觉。
整栋大楼零零星星透出一些灯光来,有些房间没有灯光,也会一闪一闪的透出一些亮光来。他们还没有睡觉,只是为了节约电费,把灯关了在看电视。
顶楼那个没有灯光也没有亮光的那家,那一定就是阳小阳的家了。
秋天抱着阳小阳上了楼,从她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找到钥匙,开了门走了进去,就像回到自己的家里一样淡定。
室内的装饰很普通,也很简洁。餐桌、茶几、沙发是十几年前的样式,经过这么多年的洗礼,有的有点脱漆了,早已失去了青春的风采。不过,所有的物件都摆放得井井有条,都出现在它应该出现的位置,所以显得干净整洁,纤尘不染。
看着那亮堂堂干净得能照得出人影子的地板,秋天不假思索地脱下皮鞋,垂眸在鞋柜前寻找着合适的鞋子。很遗憾,鞋柜前面只孤零零的摆放了一双漂亮的女士拖鞋。看来正如杨霞所说,她现在是一个人生活了,鞋子都没有多一双。那双女士拖鞋也太小了,不用试,他也穿不了。
稍作犹豫后,秋天抱着阳小阳赤脚走进客厅。这是两居室,结构也挺简单,两个房间的门口距离不到一米。他不知道那个房间是阳小阳的,完全是凭着感觉就朝其中一间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秋天特意留意了一下另一间的房门,是紧闭的,而他要进的房门是虚掩的,而且从门的缝隙飘荡出一抹淡淡的香味,看来自己的判断没错,这间才是阳小阳的房间。他用脚趾轻轻一推,门便开了。
柔和的灯光下,卧室里的物件尽收眼底。一个简单而实用的衣橱,一张铺着淡青色床单的床,一个堆着各种化妆品的梳妆台,一张书柜和电脑共用的桌子,摆放得漂亮而整洁。
不大的房间里,弥漫着一种既陌生而又熟悉的香味,跟阳小阳身上散发出来的香味一模一样,清淡幽雅。
秋天不喜欢那种过于浓郁的香味,最喜欢这种清淡而略带甜味的香味,甜而不腻,醇而不醉。
确信无疑是阳小阳的卧室以后,秋天抱着她走了进去,小心翼翼把她放在床上。看到她睡得那么香那么甜,宠溺地捏了捏她坚挺的小鼻梁,嘀咕了一句。
“喝那么多,睡得这么沉,我又把你吃干抹尽了,你都不知道。”
怕她翻身滚下床,秋天单膝跪在床上,俯身抱着她往里面挪了挪,然后扯起薄薄的被子盖在她的身上。
十月的南方,有太阳的白天还是比较闷热,可是到了晚上特别是下半夜就会带有丝丝凉意了。此刻,窗外夜色正浓,没有了月光,一片漆黑,也很幽静,能听到远处风吹树叶的沙沙声。有风从敞开的窗缝吹进来,撩动着素淡的窗帘,习习凉意便扑面而来。
秋天怕她受凉,走到窗前,关严了窗户,拉好窗帘,回过头来却发现她脚一蹬,薄薄的被子就滑落到地上。
他轻轻地走过去,捡起地上的被子想替她盖上,却迟疑了一下,放在床尾,并没有盖在她身上,而是用平静而温和的目光仔细打量着她。
柔和的灯光下,她的美尽收眼底:优美浑圆的修长玉腿,娇嫩温润的冰肌玉肤,特别是那骨窝深浅适度线条清晰圆润的锁骨,更让人目不转睛。
有人说,女人的锁骨是女人的魂。
锁骨让女人的美从身体的上位开始,锁定了整体的气质,看似漫不经心,看似轻描淡写,却把女人的万种风情恰到好处彰显出来。
阳小阳的肌肤细腻白皙,又如凝脂般光洁、润滑,在这样尽善尽美的肤质衬托下,其玲珑有致的锁骨别具一种与众不同的矜持之美。
那种矜持之美让他情不自禁……
阳小阳静静地躺在床上,男人温热的气息越来越浓郁,砰砰砰地敲打着她的心扉。她迷离地微睁着眼睛,看着那张俊朗的脸,早已经做好了接受他的准备,可是就在他的唇快要压在她的唇上的时候,一阵悦耳的铃声划破静默的房间,她看到他的身体像弹簧一样弹跳起来,原本想缠住他脊背的胳膊也无力地垂下了。
秋天没有注意到她奇怪的举止,怕吵到她睡觉,一边接通电话,一边走出房间。
“QQ,到家了吗?”
秋天一听电话里传过来的声音,就知道对方是潘美莲,只是他无法揣测她来电的意图,于是轻轻地问:“有事吗?”
“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我看你刚才喝了很多酒,怕你不认识回家的路,所以问问。”
刚才在怡园,潘美莲看到他把一个女人搂在怀里,就感觉到怪怪的。本来她想多停留一会,探个究竟,却被林雪峰拉着离开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看到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就觉得心里不舒服。按理说,她已经结婚了,前男友与谁在一起都没有分毫的关系了,为何还会有那种酸溜溜的感觉呢?
潘美莲也不好明说,只好间接的问候他。有点心不在焉的秋天没有听出她的话外音,只当她是关心他,所以很感动:“谢谢,我已经到家了。”
潘美莲一听他这么说就放心了。她记得秋天从来没有骗过他。她相信他也不会骗她。
秋天想到林雪峰是个不折不扣的醋坛子,也不敢跟她长久的通电话,立即善意的提醒:“林雪峰呢?”
林雪峰看似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其实他一直在留意着她跟秋天的通话。本来他是不想让潘美莲给秋天打电话的,不过他拗不过她,只得乖乖地答应了。
“他正在电脑前刷车票,也不知道能不能刷到。”
潘美莲瞟了一眼身边的林雪峰。这个男人对她还是不错的,假如真的有那么一天与他分道扬镳,她还是有点舍不得,可是转念一想,一个女人如果连做母亲的资格都没有,会不会留下终生的遗憾呢?
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时,只能舍弃次要的而争取重要的。
这个浅显的道理秋天同样明白,在跟潘美莲打电话期间,他一直留意着房间里躺着的阳小阳的动静,见她把被子踢开了,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挂了电话,走回房间,替她把被子盖好,然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阳小阳处在半醉半梦半醒之中,意识时而清醒时而迷糊,在听到咣当的关门声,她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骂了一句:“混蛋”,然后疲软的躺在床上……
踢被子是她故意弄出来的动静,可是秋天压根就没在意,以为是她睡觉的不良习惯。
唉,阳小阳轻叹一声,有些挫败地摸了摸鼻子。
是自己的魅力不够,还是他真的如他们所说有生理上的问题?
可是不对呀,假如他真的生理上有问题,昨天晚上他还会把自己吃干抹净吗?(未完待续)
这是一栋比较陈旧的大楼,建于上个世纪末,算起来也不是很久远,但是它的出身不好,是集资楼,不是商品房,无论是从整栋楼的设计,还是外墙的粉刷,都差了不止一个档次,所以就显得比较陈旧了。
楼层不高,只有6层。当时的住宅楼一般都不超过7层,主要是为了城市的环境和景观来考虑的。秋天所在的城市是一座旅游城市,山美,水美,人嘛就更美了。独具一格的美丽景观不仅享誉全国,而且在世界旅游界也独占鳌头。怕影响城市美丽的景观,一般住宅楼都控制在7层以下。
上个世纪的住宅楼也并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有一点还是值得秋天羡慕的,那就是每栋楼的楼下每家每户都有一间储物间。看看现在的商品房,就没有这个待遇了。
这个时候还不是很晚,不用看手机也知道才九点多钟。现在的人基本上没有早睡的习惯,即便是闲得无聊,也要等到十点以后才陆陆续续上床睡觉。
整栋大楼零零星星透出一些灯光来,有些房间没有灯光,也会一闪一闪的透出一些亮光来。他们还没有睡觉,只是为了节约电费,把灯关了在看电视。
顶楼那个没有灯光也没有亮光的那家,那一定就是阳小阳的家了。
秋天抱着阳小阳上了楼,从她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找到钥匙,开了门走了进去,就像回到自己的家里一样淡定。
室内的装饰很普通,也很简洁。餐桌、茶几、沙发是十几年前的样式,经过这么多年的洗礼,有的有点脱漆了,早已失去了青春的风采。不过,所有的物件都摆放得井井有条,都出现在它应该出现的位置,所以显得干净整洁,纤尘不染。
看着那亮堂堂干净得能照得出人影子的地板,秋天不假思索地脱下皮鞋,垂眸在鞋柜前寻找着合适的鞋子。很遗憾,鞋柜前面只孤零零的摆放了一双漂亮的女士拖鞋。看来正如杨霞所说,她现在是一个人生活了,鞋子都没有多一双。那双女士拖鞋也太小了,不用试,他也穿不了。
稍作犹豫后,秋天抱着阳小阳赤脚走进客厅。这是两居室,结构也挺简单,两个房间的门口距离不到一米。他不知道那个房间是阳小阳的,完全是凭着感觉就朝其中一间走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秋天特意留意了一下另一间的房门,是紧闭的,而他要进的房门是虚掩的,而且从门的缝隙飘荡出一抹淡淡的香味,看来自己的判断没错,这间才是阳小阳的房间。他用脚趾轻轻一推,门便开了。
柔和的灯光下,卧室里的物件尽收眼底。一个简单而实用的衣橱,一张铺着淡青色床单的床,一个堆着各种化妆品的梳妆台,一张书柜和电脑共用的桌子,摆放得漂亮而整洁。
不大的房间里,弥漫着一种既陌生而又熟悉的香味,跟阳小阳身上散发出来的香味一模一样,清淡幽雅。
秋天不喜欢那种过于浓郁的香味,最喜欢这种清淡而略带甜味的香味,甜而不腻,醇而不醉。
确信无疑是阳小阳的卧室以后,秋天抱着她走了进去,小心翼翼把她放在床上。看到她睡得那么香那么甜,宠溺地捏了捏她坚挺的小鼻梁,嘀咕了一句。
“喝那么多,睡得这么沉,我又把你吃干抹尽了,你都不知道。”
怕她翻身滚下床,秋天单膝跪在床上,俯身抱着她往里面挪了挪,然后扯起薄薄的被子盖在她的身上。
十月的南方,有太阳的白天还是比较闷热,可是到了晚上特别是下半夜就会带有丝丝凉意了。此刻,窗外夜色正浓,没有了月光,一片漆黑,也很幽静,能听到远处风吹树叶的沙沙声。有风从敞开的窗缝吹进来,撩动着素淡的窗帘,习习凉意便扑面而来。
秋天怕她受凉,走到窗前,关严了窗户,拉好窗帘,回过头来却发现她脚一蹬,薄薄的被子就滑落到地上。
他轻轻地走过去,捡起地上的被子想替她盖上,却迟疑了一下,放在床尾,并没有盖在她身上,而是用平静而温和的目光仔细打量着她。
柔和的灯光下,她的美尽收眼底:优美浑圆的修长玉腿,娇嫩温润的冰肌玉肤,特别是那骨窝深浅适度线条清晰圆润的锁骨,更让人目不转睛。
有人说,女人的锁骨是女人的魂。
锁骨让女人的美从身体的上位开始,锁定了整体的气质,看似漫不经心,看似轻描淡写,却把女人的万种风情恰到好处彰显出来。
阳小阳的肌肤细腻白皙,又如凝脂般光洁、润滑,在这样尽善尽美的肤质衬托下,其玲珑有致的锁骨别具一种与众不同的矜持之美。
那种矜持之美让他情不自禁……
阳小阳静静地躺在床上,男人温热的气息越来越浓郁,砰砰砰地敲打着她的心扉。她迷离地微睁着眼睛,看着那张俊朗的脸,早已经做好了接受他的准备,可是就在他的唇快要压在她的唇上的时候,一阵悦耳的铃声划破静默的房间,她看到他的身体像弹簧一样弹跳起来,原本想缠住他脊背的胳膊也无力地垂下了。
秋天没有注意到她奇怪的举止,怕吵到她睡觉,一边接通电话,一边走出房间。
“QQ,到家了吗?”
秋天一听电话里传过来的声音,就知道对方是潘美莲,只是他无法揣测她来电的意图,于是轻轻地问:“有事吗?”
“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我看你刚才喝了很多酒,怕你不认识回家的路,所以问问。”
刚才在怡园,潘美莲看到他把一个女人搂在怀里,就感觉到怪怪的。本来她想多停留一会,探个究竟,却被林雪峰拉着离开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看到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就觉得心里不舒服。按理说,她已经结婚了,前男友与谁在一起都没有分毫的关系了,为何还会有那种酸溜溜的感觉呢?
潘美莲也不好明说,只好间接的问候他。有点心不在焉的秋天没有听出她的话外音,只当她是关心他,所以很感动:“谢谢,我已经到家了。”
潘美莲一听他这么说就放心了。她记得秋天从来没有骗过他。她相信他也不会骗她。
秋天想到林雪峰是个不折不扣的醋坛子,也不敢跟她长久的通电话,立即善意的提醒:“林雪峰呢?”
林雪峰看似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其实他一直在留意着她跟秋天的通话。本来他是不想让潘美莲给秋天打电话的,不过他拗不过她,只得乖乖地答应了。
“他正在电脑前刷车票,也不知道能不能刷到。”
潘美莲瞟了一眼身边的林雪峰。这个男人对她还是不错的,假如真的有那么一天与他分道扬镳,她还是有点舍不得,可是转念一想,一个女人如果连做母亲的资格都没有,会不会留下终生的遗憾呢?
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时,只能舍弃次要的而争取重要的。
这个浅显的道理秋天同样明白,在跟潘美莲打电话期间,他一直留意着房间里躺着的阳小阳的动静,见她把被子踢开了,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挂了电话,走回房间,替她把被子盖好,然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阳小阳处在半醉半梦半醒之中,意识时而清醒时而迷糊,在听到咣当的关门声,她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骂了一句:“混蛋”,然后疲软的躺在床上……
踢被子是她故意弄出来的动静,可是秋天压根就没在意,以为是她睡觉的不良习惯。
唉,阳小阳轻叹一声,有些挫败地摸了摸鼻子。
是自己的魅力不够,还是他真的如他们所说有生理上的问题?
可是不对呀,假如他真的生理上有问题,昨天晚上他还会把自己吃干抹净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