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共同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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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花去这么多钱,自然又让唐氏心疼了一番。
想之前被那死老头子坑去二十两银子就足够让她心疼了,更别说如今这么多。
但她心里也明白,这花出去的银子迟早会赚回来,而且还能赚回更多。
这么说服自己,心里也好受了不少。
话说现在猎队成员多了,整体实力也强上不少,每日的收入颇高,薛琅静这是银子来的快,去的也快。
在还没签任何卖身契之前,她手上也就二百四十多两银子。
如今签了三个卖身契,过去的时间也不长,还剩一百八十四两。
按目前这个进度算,若是以后多给她些时间,想来,让所有人都签上还是非常可行的。
傍晚,猎队回来后,别无选择的陈玲玲自然只能答应。
签完卖身契,陈家人和她说了一阵子话便走了。
晚上,薛琅静便和她签第二份契约。
如今,家中几乎每日都有支出,主要的消耗便是队员们每日的吃食,像是蔬菜类的,一两天就得去买,不时地还要购置药草。
虽然自家可以提供肉食和果蔬。
但毕竟她们从野林里带出来的蔬菜类大都算是偏贵的那种,过于普通的一般不会采摘,毕竟队员们身上能带的物资有限,采了这些不值钱而不去摘那些贵的,便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若是让队员们每顿都吃这类最终的蔬菜,对薛家来说就有些不划算了,毕竟这从野林里带出来的可都是抢手货,不愁卖不出钱。
所以它们只能当做是添头,而不是主要吃食,一些普通些的蔬菜还是要去购买。
蔬菜当然是越新鲜越好,故而一两天就要买一次。
此前,薛琅静一般都是隔一段时日便给家里一次钱,让家人去购买。
以后随着人数逐渐增加,每日的消耗也多了,再这么随便地来便不太合适。
再一个,薛琅静每日出猎就已经够忙的了,回来还要抽空念书习字,这些琐碎事完全可以交给别人。
一个猎队,在钱财方面,必须要规范化,且作为这个猎队的拥有者,对于猎队的收入和支出都得了解个大概。
而也只有规范化地将这些数据整理罗列出来,进行汇总比对才最清楚。
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一个人专门来管理。
当然,这些都是郑林楚教给她的,不然以她自己的经历,自然想不出这些。
所以之前才让薛琳静做这个账房先生。
现在她又打算,把钱财方面也让家里帮忙管理。
如此,她们也不用每次要用银钱时都得找自己,自己也轻松不少。
但若是把让账交给大姐管,钱财也给她管,不说薛琅静自己觉得不太合适,就是家人也会反对,就连薛琳静本人怕也会反对。
她自己么,自然是觉得把什么权力都放在一个人手上,那肯定是不合适的。
而薛琳静本人呢,也是担心,这近二百两银子呢,而且以后还会更多,如此巨额财产放在自己手里,要是将来出现什么问题,这责任不都在她身上了吗,再说了,就算她自己愿意,这让其他人怎么想呢?
家里人么,自然是和薛琅静一样的想法。
尤其是大房家的,更是反对。
觉得这钱都放二房女儿的手里,那明显他们大房更吃亏啊。他们自然想被更公平地对待,当然是觉得放在公中更为合适。
虽然这不是公中的钱,而是薛琅静个人的,但是他们都得靠她养活呐,虽然心里清楚这是人家的私人财产,但也会下意识将它的性质看为是公中的,毕竟他们家里的日常消耗便是从这里出呢。
所以这钱自然就不希望放大房手里。
虽然小八本人也是大房的,当她是当家人,作为当家人,自然要维持这个家的安稳,也就不好太过偏向哪房。
但是大房的其他女儿可就不一样了。
既然各方都不同意,那薛琅静当然没必要做吃力不讨好的决定。
她便想了一个主意,这伯父伯母不是总在自己耳边唠叨,让她给二姐一些事做嘛。
那不如就让二姐帮着一起管吧。
这钱不好放在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一个人手里,那就让两个人一起管。
便干脆买一个钱箱,配两把钥匙,需要两把钥匙合起来才能打开钱箱。
让大姐和二姐两人分别管一把钥匙。
每次需要用钱时,两人一起开钱箱,小额的支出他们自己做决定,大额的支出在她这边过一下,不管对谁而言都方便了很多。
如此一来,不管是大房还是二房也都能放心。
且二姐也算是有事做了,而且对大房来说还是好差事。
管大钱呐!多了不起!
想必伯父伯母以后也不会再在她面前唠叨了。
她自己人,以后只需要偶尔看一看账簿,对对账便知晓自己这些天来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钱财盈余情况。
还有,既然以后两边都一起吃饭了,而这银钱都由她所出,那么对于奶奶他们而言,每日用于家庭的消耗便少了,她再每日给家里一百二十文钱就亏了呀。
不如干脆以后家中必要的支出都从这钱箱里拿。
这一百二十文便不给了。
而是改成每月给大家发放月例,而这月例便属于各人的私房钱,由他们自己分配,也省的与过去一样,姐妹们想买个头花什么的都囊中羞涩,剩下的钱全都被那老头子拿去买了田地,如今成了他个人的私产。
这就相当于原本要给大家的钱,全都落到老头子头上去了啊,这冤大头她已经当过一次了,自然不想当第二次。
现在这个没了爷爷的家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为这个家做贡献,而不是像他那样,什么事都不做,整日里闲着,反而能做这笔钱的主。
只要是对家里有贡献的人,而且也不会像爷爷那样吃她的喝她的还要骂她,那她还是愿意养活的。
她这个想法,自然是换来所有人的同意,谁不想身上有那么点私房钱呐,以后自己就可以看上什么便买什么。
而且这银钱可是专属于自己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支配,谁都没资格强行将它拿走。
当然,之所以选择这个方式,这里面也有薛琅静的私心在。
经历过爷爷这件事,她是更明白了个人私产的重要性。
你瞧那田地和老宅子,就在老头子的名下,只要他休了妻子,将子女逐出去,这些就全属于他个人。
而这新宅子就因为挂在自己名下,自己便有权带走,就算是县太爷也不能将它判给爷爷。
若是当初自己扛不住爷爷的压力,改为他名下,自己还能带走吗?
又要花去这么多钱,自然又让唐氏心疼了一番。
想之前被那死老头子坑去二十两银子就足够让她心疼了,更别说如今这么多。
但她心里也明白,这花出去的银子迟早会赚回来,而且还能赚回更多。
这么说服自己,心里也好受了不少。
话说现在猎队成员多了,整体实力也强上不少,每日的收入颇高,薛琅静这是银子来的快,去的也快。
在还没签任何卖身契之前,她手上也就二百四十多两银子。
如今签了三个卖身契,过去的时间也不长,还剩一百八十四两。
按目前这个进度算,若是以后多给她些时间,想来,让所有人都签上还是非常可行的。
傍晚,猎队回来后,别无选择的陈玲玲自然只能答应。
签完卖身契,陈家人和她说了一阵子话便走了。
晚上,薛琅静便和她签第二份契约。
如今,家中几乎每日都有支出,主要的消耗便是队员们每日的吃食,像是蔬菜类的,一两天就得去买,不时地还要购置药草。
虽然自家可以提供肉食和果蔬。
但毕竟她们从野林里带出来的蔬菜类大都算是偏贵的那种,过于普通的一般不会采摘,毕竟队员们身上能带的物资有限,采了这些不值钱而不去摘那些贵的,便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若是让队员们每顿都吃这类最终的蔬菜,对薛家来说就有些不划算了,毕竟这从野林里带出来的可都是抢手货,不愁卖不出钱。
所以它们只能当做是添头,而不是主要吃食,一些普通些的蔬菜还是要去购买。
蔬菜当然是越新鲜越好,故而一两天就要买一次。
此前,薛琅静一般都是隔一段时日便给家里一次钱,让家人去购买。
以后随着人数逐渐增加,每日的消耗也多了,再这么随便地来便不太合适。
再一个,薛琅静每日出猎就已经够忙的了,回来还要抽空念书习字,这些琐碎事完全可以交给别人。
一个猎队,在钱财方面,必须要规范化,且作为这个猎队的拥有者,对于猎队的收入和支出都得了解个大概。
而也只有规范化地将这些数据整理罗列出来,进行汇总比对才最清楚。
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一个人专门来管理。
当然,这些都是郑林楚教给她的,不然以她自己的经历,自然想不出这些。
所以之前才让薛琳静做这个账房先生。
现在她又打算,把钱财方面也让家里帮忙管理。
如此,她们也不用每次要用银钱时都得找自己,自己也轻松不少。
但若是把让账交给大姐管,钱财也给她管,不说薛琅静自己觉得不太合适,就是家人也会反对,就连薛琳静本人怕也会反对。
她自己么,自然是觉得把什么权力都放在一个人手上,那肯定是不合适的。
而薛琳静本人呢,也是担心,这近二百两银子呢,而且以后还会更多,如此巨额财产放在自己手里,要是将来出现什么问题,这责任不都在她身上了吗,再说了,就算她自己愿意,这让其他人怎么想呢?
家里人么,自然是和薛琅静一样的想法。
尤其是大房家的,更是反对。
觉得这钱都放二房女儿的手里,那明显他们大房更吃亏啊。他们自然想被更公平地对待,当然是觉得放在公中更为合适。
虽然这不是公中的钱,而是薛琅静个人的,但是他们都得靠她养活呐,虽然心里清楚这是人家的私人财产,但也会下意识将它的性质看为是公中的,毕竟他们家里的日常消耗便是从这里出呢。
所以这钱自然就不希望放大房手里。
虽然小八本人也是大房的,当她是当家人,作为当家人,自然要维持这个家的安稳,也就不好太过偏向哪房。
但是大房的其他女儿可就不一样了。
既然各方都不同意,那薛琅静当然没必要做吃力不讨好的决定。
她便想了一个主意,这伯父伯母不是总在自己耳边唠叨,让她给二姐一些事做嘛。
那不如就让二姐帮着一起管吧。
这钱不好放在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一个人手里,那就让两个人一起管。
便干脆买一个钱箱,配两把钥匙,需要两把钥匙合起来才能打开钱箱。
让大姐和二姐两人分别管一把钥匙。
每次需要用钱时,两人一起开钱箱,小额的支出他们自己做决定,大额的支出在她这边过一下,不管对谁而言都方便了很多。
如此一来,不管是大房还是二房也都能放心。
且二姐也算是有事做了,而且对大房来说还是好差事。
管大钱呐!多了不起!
想必伯父伯母以后也不会再在她面前唠叨了。
她自己人,以后只需要偶尔看一看账簿,对对账便知晓自己这些天来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钱财盈余情况。
还有,既然以后两边都一起吃饭了,而这银钱都由她所出,那么对于奶奶他们而言,每日用于家庭的消耗便少了,她再每日给家里一百二十文钱就亏了呀。
不如干脆以后家中必要的支出都从这钱箱里拿。
这一百二十文便不给了。
而是改成每月给大家发放月例,而这月例便属于各人的私房钱,由他们自己分配,也省的与过去一样,姐妹们想买个头花什么的都囊中羞涩,剩下的钱全都被那老头子拿去买了田地,如今成了他个人的私产。
这就相当于原本要给大家的钱,全都落到老头子头上去了啊,这冤大头她已经当过一次了,自然不想当第二次。
现在这个没了爷爷的家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为这个家做贡献,而不是像他那样,什么事都不做,整日里闲着,反而能做这笔钱的主。
只要是对家里有贡献的人,而且也不会像爷爷那样吃她的喝她的还要骂她,那她还是愿意养活的。
她这个想法,自然是换来所有人的同意,谁不想身上有那么点私房钱呐,以后自己就可以看上什么便买什么。
而且这银钱可是专属于自己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支配,谁都没资格强行将它拿走。
当然,之所以选择这个方式,这里面也有薛琅静的私心在。
经历过爷爷这件事,她是更明白了个人私产的重要性。
你瞧那田地和老宅子,就在老头子的名下,只要他休了妻子,将子女逐出去,这些就全属于他个人。
而这新宅子就因为挂在自己名下,自己便有权带走,就算是县太爷也不能将它判给爷爷。
若是当初自己扛不住爷爷的压力,改为他名下,自己还能带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