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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见王麟

作者:爱吃鱼的胖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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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完情况,孙享福便把刚才李文贤交给他的那封征发令拿给大家看。

    “每日供应鳝鱼百斤,泥鳅百斤,其它各色鱼三百斤,这可是比原先增加了一倍不止。”大家看完征发令,表情有些为难道。

    “怎么,以咱们现在的捕捞能力,一天弄五百斤鱼都有困难?”孙享福有些意外问道。

    偌大个衙门,养着几十口人,掌管着十二个大池,小池无算,一天连五百斤鱼也弄不到的话,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此时正是秋鱼肥美之时,倒是不难,只是这征发令并没有规定日期,若是形成常例,那冬日里可就麻烦了。”

    这些久在衙门混的老吏果然想的多,关中冬日寒冷,别说是池,连黄河渭水都结冰,以此时的捕捞技术,想在冬日里大量捕捞鱼货,何其难也,不过,这对孙享福来说,却并不是什么难题,当即挥挥手道,“既然此时捕捞不难,那就按常例组织人去捕捞,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此令也未必会成常例。”

    既然主官都这么说,下面小吏自然也不多说什么,由熊庭中和九个捕捞手,两个船工组成的捕捞队立即成形,前往鱼货比较多的牛头池捕捞鱼货,然后,其它几个吏员也带着自己的人,去了自己的岗位,最后,渔业司里就只剩孙享福和黄轩这一老一少了。

    孙享福和黄轩自然是没什么聊的,问清楚衙门里那个房间是干什么的,什么时间上衙,什么时间吃饭之后,孙享福就打着巡视各池的名号出了衙门。

    “想不到做官这么轻松,不用每天点卯,也不用事事亲躬,传个话,让属下人完成上头交办的差事就行。”孙享福骑马回了秦府,在自己的院子里跟德叔摆了桌酒菜,边吃边道。

    其实这样的现象,在现代社会都普遍存在,干活的人永远是最顶层的人和最底层的人,中间的那一拨人,一般就是传达最顶层的人意志的话筒而已。

    “这就是人人都想做官的原因。”

    德叔吃了一口香气四溢的回锅肉,美滋滋的喝了一口酒道,他最爱跟孙享福在一块喝酒聊天了,不仅能吃到各种稀奇古怪的饭菜,还可以不停的向孙享福灌输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看法,而孙享福,往往会用一种惊奇的表情,对他所说的事情表示惊叹,从不反驳,这种在乡下小子面前显摆智商的优越感让德叔很自嗨。

    “要是这段时间他们能够带回宫里所需要的鱼货的话,我倒是乐得清闲了,再回村子里住几天都行。”孙享福心里惦记的,还是田里那些农作物,当官,是他对这个时代生存下来的一种妥协,研究农作物,则是他的兴趣爱好。

    “没事别老想着回村干嘛,在秦府也不错啊,有吃有喝的养一身膘出来不好吗?”德叔见孙享福惦记着回去,老大不愿意道,孙享福要是回去了,这些美味佳肴谁来给他做啊!要知道,只是学了孙享福几个菜的孟大娘,现在进皇帝的御膳房可都是仰着头的。

    古人就是那么缺乏创新精神,孙享福当时传了孟大娘几个菜,她就还是会那几个菜,连长安城的酒楼也只是因为铁锅的原因,推出了几道品相不太好的炒蔬菜,这才导致了黄鳝泥鳅的价格居高不下,而猪肉,则是因为在将门圈子里流行,才开始缓慢涨价,猪肉贱,是这个时代之前一直以来的传统,短时间无法打破。

    “喝酒吃肉养膘是您的理想,不是我的,我从小就爱摆弄庄稼,离了它们,我心里不踏实。”孙享福这么说着,德叔也没有反驳和指责他,他就是喜欢孙享福身上的那股淳朴气质。

    等德叔走后,孙得寿和孙小妹这才喜滋滋的过来收碗筷,刚才他们听到大哥说要回村子,心情顿时好了不少,在秦家的高墙大院里,他们待着总感觉不自在,不能和小伙伴们一起挖蚯蚓喂鱼,他们都感觉自己成了废人了,除了吃饭就是坐在屋里发呆的日子,他们可不想过。

    “大哥,还是村子里好,大家一起吃饭,有干不完的活,做不完的事,感觉自己每天都活的很有意义,在这里我都不敢出院门一步,怕坏了大户人家的规矩。”孙得寿乘热打铁道。

    在他的一旁,小妹也是用期待了眼光看着他,如今,村子里不缺食物,每天都生机勃勃的,却是更适合孩子们居住。

    “等两天吧!这里的事进入正轨,我就回村子住一段时间。”孙享福摸了摸妹妹的头道。

    “可是这里太无聊了,没事情做。”孙得寿嘟着嘴抱怨道,在孙享福怀里的小妹同时也跟他做了一样的表情。

    “要不,哥带你们出去玩得了。”孙享福想了想道。

    “好呀好呀,一进城我们就到了这里,都没好好在城里逛逛呢!”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弟弟才九岁,妹妹更是只有七岁,正应该是没心没肺玩耍的时候,于是,孙享福换了便装,带着他俩,就往长安街头而去。

    这个时期逛街的人们几乎别无选择的会去东西两市,东市离皇城近,也更加繁华一些,孙享福三兄妹不一会就来到了东市街头,先在吹糖人的摊位面前给弟弟妹妹各买了一个麦芽糖人,又去女红铺子,给妹妹买了一些缠头的红绳,还有鞋帽店的皮靴子,每人来了一双合脚的,孙得寿看中了一个小号的兽皮帽子,孙享福也给他买了,再之后又去了卖饰物的店铺,给小妹买了一个银质的头花,就让她整个下午都乐的合不拢嘴了。

    一圈走下来,钱花了不少,手头上的东西也多了,只得暂且打道回府,路过临街馨香楼的时候,孙享福感觉到有一道目光正在注视自己,便往沿街的建筑上看了看,果然,在临街酒楼三楼的一个窗户口,一个年约二十许的白面贵公子正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不等孙享福搞清楚情况,就有一个仆人装扮的人来到他面前抱拳道,“是牧监署的孙监丞吧!我家公子有请。”

    “你家公子何人?”孙享福对那种长相比女人还美的男人有一种天然的厌恶感,显然,楼上的哪位就是。

    “太原王氏,嫡长公子王麟。”

    一听是太原王氏,孙享福心里警钟大作,七宗五姓不好惹,自己之前拂了他的面子,才寻求李世民的保护,难道,他们还敢为了区区鱼货的事情,跟皇帝翻脸?

    “我能不见吗?”孙享福郁闷的道。

    “不能,我家公子说了,你不来,就揍你,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他敢当街殴打朝廷命官?”

    “朝廷命官?听着好象很厉害的样子,不过,前一段时间好几位国公家的公子都一齐被我家公子打了,他们身上的官阶,可都比你高。”

    “呃,好吧,见就见,反正他又不会吃了我,可是我的弟弟妹妹······”

    “放心,他们在一楼候着便是,如果饿了,馨香楼的酒菜随便点。”

    “这倒是不错。”

    说罢,孙享福安抚了弟弟妹妹一阵,才随着那仆人上了馨香楼的三楼。

    孙享福进房间的时候哪位贵公子依然还背着手在看着窗外的风景,可惜孙享福是俗人,容不得他在自己面前这么装逼,进门就冲他问道,“这位王公子,你找我有什么事?是公事的话,回头到渔业司衙门谈。咱们之前也不认识,所以没有私事,那就回见了。”

    “你要是敢不经过我允许走出这个房间,门外的护卫会把你乱刀砍死。”公子依然没有转身,只是冷冷的说了一句道。

    “呃,我们又不认识,何必喊打喊杀的呢!而且,我看公子你骨骼惊奇,定然是人中龙凤,不像是乱杀无辜的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孙享福的态度马上就变了,用有些滑稽的语气快速道。

    “呵呵,你猜错了,我就是个喜欢滥杀无辜的人,可惜,你现在不无辜了,所以,我不能随便杀了你。”

    “不无辜?公子这话,什么意思?”孙享福有些发懵道。

    “因为你选择了投靠皇帝,与我们世家作对。”说到这里,王麟转过身来,还是那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看向孙享福道。

    “你们要造反?”孙享福下意识的道。

    “你倒真是傻的可以,岂不闻,只有千年的世家,没有千年的皇朝,所以,做皇帝可不是我们世家子弟的终极目标,而你,愚蠢的选择了去做皇帝的走狗。”王麟冷笑着摇了摇头道。

    “我听你这话的意思,还是想造反啊!我一小农民,忠于国家,忠于皇帝,有什么不对吗?”孙享福有些纳闷道,忠于皇帝的是走狗,你小子是要反清复明啊!哦不,反唐复隋?

    “如果是普通时候,忠于皇帝确实没有错,但是,在我们世家按规矩找你合作后,严厉拒绝我们,投靠皇帝,那就是你这个人有问题了,像你这样的人,对我们世家是存在看法的,是我们潜在的威胁,我们是不会允许你这样的人进入朝堂的,所以,要不是你当的只是皇帝的家臣,在来长安上任的路上,你就已经翻船死了。”

    王麟此话一出,孙享福背心的冷汗都冒了出来,他一早知道这个时期的世家大族不好惹,但还是低估了他们的厉害之处,这个世界的不安全感不但没有因为当官而减少,反而加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