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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进了宝地(求月票)

作者:爱吃鱼的胖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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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世的时候孙享福并没有机会到越南去旅游,所以,在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之后,心中还是有些好奇的,此时这里并没有统一的王权,是由许多个部落掌控着这里的土地,海岸边,许多的椰子树,而沙滩上,一些只穿着单件衣物的交趾百姓,看到幸福号这样的大船靠过来,还有些茫然。

    由于天气太过炎热,这里的人们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孙享福让冯盎派给自己的一个叫子酋的小伙子前去与这些交趾人沟通,也不知道那小子叽里呱啦的跟那些交趾人说了些什么,便见他喜滋滋的回转过来道,“孙大人,他们有粮食,只要大人肯给他们这种穿在身上凉凉的布匹,他们就换。”

    子酋抖了抖自己裤裆上的一块丝绸布道,这家伙,从孙享福见到他开始,就一直打着赤膊,没事还喜欢遛鸟,孙享福看不过去了,就弄了件穿着凉爽的丝绸短裤给他,却不想,才一上岸,他这块兜裆布却是被交趾人瞧上了。

    “讲好怎么换没有?”孙享福问道。

    “他们说,要是给他们每个人一块这样的布料,他们可以让我们把船装满,不过需要我们自己去收割。”

    也难怪子酋会笑呵呵的了,这码沙滩上不过百把号人,一百多块兜裆布换一船粮食,没有比这跟划算的买卖了,他们可不知道,这幸福号藏在水下的内部空间有多大,可是能装一万石呢!

    “你告诉他们,如果他们能够带我去他们这里长势最好的田地里看一看的话,我会有更加好的东西给他们,要是他们能够帮忙收割的话,我至少能给他们每人两件这样的衣服。”

    不一会,子酋过去传话,又跑了回来,点头道,“他们同意了,不过路程有些远,需要咱们先给他们布料,他们会用大象带我们过去。”

    “行,赵龙,把裁碎的两匹丝绸给他们,另外,安排三十个人穿甲,带兵器,跟我一起去,君买,你跟在我左右,严密保护我。”

    很快,丝绸被子酋分发给了沙滩上的交趾人,而这些人的首领,一个叫巴木的黑脸黄牙汉子也喜滋滋的被带到了孙享福面前。

    “子酋,告诉他,如果我们这次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定不会亏待他,这个小瓶子里的东西,就是见面礼。”

    孙享福拿出一个带着浓烈酒味的小瓷瓶,拔开了细细的瓶口上的一截软木塞,招手示意巴木过来,然后,倒出了一些带花香味的酒精,往巴木额头和太阳穴两侧抹去,巴木顿时感觉头脑一阵清凉,身体都轻了几分。

    见孙享福将木塞塞好之后,把瓶子递给自己时,巴木如获至宝,喜滋滋的弯腰拜谢,并且打了呼哨,顿时,便有大象长鸣的声音从海滩后面的丛林里传来。

    花露水这个东西,便是孙享福在岭南这些日子想出来对付蚊虫的一种办法,反正蒸馏酒被望江楼弄出来之后,酒精自然也弄出来不少,作为疗伤储备,幸福号上也带了不少,不过李世民怕太浪费粮食,限制了望江楼酿酒的数量,所以,高度酒此刻还不能在大唐盛行。

    不一会,沉重的脚步声便响起,十几头大象依次从山林里走了出来。

    “这,这就是你所说的大象?果然高大。”

    席君买只是看到了大象的体型,就打消了之前想与之较力的想法,这么大的块头,怕不是有万斤。

    成年亚洲象体重差不多是五吨,也就是一万斤左右,随便一压,也能把人压死,而且大象对声音很敏感,往往能与十几公里以外的同类进行交流,在人们没有大量狩猎大象的时代,象群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而且在交趾和南诏等地,视大象为图腾瑞兽,比大唐的耕牛身份要高贵的多,所以,这里四处都可以见到大象。

    “走的时候咱们带几头小象回去养。”

    孙享福并不像席君买和赵龙他们一样害怕大象,因为他知道被驯化后的大象性情温和,而且智商很高,仅次于几种猩猩和宽嘴海豚,有差不多四五岁孩子的智力,在后世,动物园里经常有大象踢足球,算算术的表演可以看。看到巴木对花露水的喜爱之后,他觉得,用花露水换小象崽的买卖,应该可以做。

    乘坐在藤条编织成的坐篓里,其实并不感觉到有多颠簸,在孙享福的要求下,巴木还砍了几个椰子给他们当解渴的饮料,如果能有副遮阳眼镜,这就完全和后世旅游度假一样了。

    如果说南美洲是上天的宠儿,那么交趾之地,就是亚洲的宠儿,巴木和几个他属下的人懒洋洋的坐在象牙上指引着道路,孙享福,则是从道路两边发现了许多这里的宝贝。

    野生的白药到处都是,一个人很难环抱的金丝楠,沉香木,这里也是成片成片的生长着,虽然此时这些木料还没有后世那种跟黄金媲美的价格,但这些东西非常的具有收藏价值,居住在用沉香木打造的家具的房屋中,孙享福感觉自己能多活好多年,这些可都是财富啊!

    “君买,我有感觉,我要做成这辈子最赚钱的买卖了。”

    “呃,用两批丝绸换一万石粮食?”一直在前后打量象队的席君买有些发愣道。

    “不是。”

    “那,用一瓶花露水换一头大象?”

    “也不是。”

    “那究竟是什么?”

    “用一匹丝绸,或者一瓶花露水换几万斤黄金。”孙享福得意的道。

    “几万斤黄金?你怕不是在做梦吧!这地方的人穷的连穿衣服都穿不起,怎么会有那么多黄金,还别说,女人都露着胸脯,也挺好的。”

    “粗鄙,没见识,瞧见没,那棵水缸粗的沉香木,放倒了至少有好几吨,上万斤,这东西,以后比黄金都贵的多。”

    “木头,比黄金还贵?你傻了还是我傻了?”

    “跟你解释不清楚,就刚才那棵沉香树,没有几千上万年的生长,是不可能长到这么大的······”

    孙享福滔滔不绝的给席君买灌输着沉香木的好处,说的席君买都有点想拔刀砍树了。

    “不急不急,等咱们搞定了粮种的事情,再想办法弄这些树,这里的东西在岭南大多数地方都可以种植,以后咱们连土带根多移植一些回去。”

    土壤性质,虽然没有专业仪器,但以孙享福的经验,不难分辨出一个大概,良种稻这些东西都是要传出去的,但这沉香,紫檀木之类的东西,却是可以自己留下来传给后世子孙的,到时候在岭南挑一块合适的地方,再种一片沉香林出来,世代传下去,只要子孙不太败家,一般都是会越传越富。

    很快,做着美丽幻想的孙享福便被巴木带到了一处山坳地带,这里地面潮湿,有山溪流过,一大片一大片的水稻没有规划,参差不齐的像野草一样长在这里,孙享福从大象上下来之后,开始观察起稻叶和稻穗。

    “穗长无芒,粒差也小,就是它了。只可惜穷兵黩武的汉武帝征服交趾之后没有相对应的文治,要是经营好了南边,汉民族的强大将对任何外族形成碾压。”

    在孙享福看来,这种稻子早在八百年前就应该在整个大汉王朝推行,可惜那个时候的汉武帝只知道打打打,没有像李世民一样的胸襟,融合所有少数民族,不然,那有后面那么多少数民族叛乱,甚至入主中原。要知道,汉武帝的基础条件可比李世民好很多倍,他不仅有祖上留下来的丰富储备,而且,那个时期大汉周边的少数民族的人口加起来还不到汉人的一小半,是很容易分化融合的时期。

    而李世民,从打天下开始,就走的是以弱胜强的路子,以强大的文化包容心,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强大的敌人,最终,让中华文明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孙享福重生在了这个璀璨的时代,就肯定要为这个时代添砖加瓦,占城稻在手,先种出能够养活天下人的粮食,那么,距离统治天下就不远了,这个天下,是指的天以下的所有地方。

    “子酋,告诉他们,收割稻子,只要饱满的麦穗,用咱们带来的袋子装起来,让大象驮回码头去,咱们的人,到时候可以步行回去。”

    随着孙享福一声令下,包括他带来的侍卫也开始忙碌起来,成功引入这种水稻意义非凡,孙享福在来时的路上还说过,一旦这种粮食在岭南种出了高产,他们这一行人的所作所为,可能会被记录到史书里面,让后世人称赞。

    即便是天气很热,但也抵挡不了大家收割的热情,很快,装满麦穗的袋子被一个个架到了大象的背上,一头大象驮着一两千斤稻谷,就开始往码头走。

    两三万斤稻谷足够孙享福将自己开出来的五万多亩水田全部种满了,但孙享福并没有停止收割的意思,岭南适合种植占城稻的地方太多了,即便不像自己这样精耕细作,拿回去撒,也能种出许多粮食来,于是,他又跟巴木谈了雇佣他们的大象干活,以及购买他们的小象崽的事情,很顺利,他只用了几匹丝绸和几瓶花露水就谈妥了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