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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作者:爱吃鱼的胖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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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往往就是那么神奇,一念使人上天堂,一念使人下地狱。

    突利的一个犹豫的念头,让他此生没有了踏入马邑城的希望,孙享福的歌,是有感而发。

    因为他有望远镜,第一时间知道了李靖偷摸到突利身后两里不到的地方,给守军发信号,是想告诉他们,必须抵御的坚决一些,让突厥人下马。

    他所带领的这支远征军经过了万里之行,意志力很强,拥有着铁一般的纪律,在偏关耽搁了一天多的时间后,他们加快了行军的速度,即便一个昼夜没有休息,马不停蹄的赶路,精气神也依旧高涨,能够马上参战。

    大军到来之后,他之所以没有立即发动对突利的攻击,是因为李靖在望远镜里看到了朔州城门攻防战的情况,这边到处都有火光,他在暗处,反而看的清晰。

    他在等,等突利将更多的士兵赶下马,步战冲击孙享福弩阵的一刻,因为只有这样,突利才有破城的希望,若是那个时候李靖率领五千骑从突利背后突然杀出,可想而知,那些放弃了骑战优势的突厥兵,会被唐军一面倒的屠杀。

    然而,突利这家伙居然犹豫了,将人马撤了回来,但更让李靖更加惊喜的情况出现了,突利在城外一番组织之后,居然让属下大部份士兵都下了马背,开始制作大盾,准备再度攻城。

    有马的突厥人总是喜欢把汉人比作两脚羊,但在有马的汉人面前,没有马的突厥人,连羊都比不上,步战对步战,唐军都能分分钟能教突厥人做人,更何况是马战对步战。

    半个时辰后,突利终于将自己的骑兵改装成了有盾牌护身的步兵,在他看来,七八千人,冲击一个没有城门,只有几百残军的城池,只要挡下了最初那拨箭雨,一鼓可下。

    不过,他进军的号角,也成为了李靖军冲锋的号角。

    “来人,上墙,举火掌灯,让李将军杀个痛快。”

    城墙上,孙享福用力的喊道,声音虽然嘶哑,但却是那么让人感觉痛快。

    一千米不到距离,对于骑兵来说,转瞬而至,当举着重盾的突厥兵拥挤的冲向吊桥的时候,马蹄声和一道涌动的黑线便出现在了突利眼前。

    “不好,有唐军骑兵,快,快撤回来,上马······”

    突利是咆哮声是那么无力,城墙上,经过了一个多时辰的收集,弩箭已经回收了大半,数百支连弩一起发动的声音,弩箭钉入木盾,或者突厥人身体的声音,都能轻易掩盖他的喊声。

    “驱马,冲阵······”

    李靖的战略无双,战术更是了得,唐军冲过来的时候,目标并不是骑在马背上的突利那个千人队,而是七八千此前被突厥人空出来的战马,这些无主的战马被军士们用骑枪刺伤之后,一股脑的向前冲击,瞬间,将突利最后的这个千人骑兵队冲散。

    再之后的战斗,基本就是屠杀式的了,成战列的军队,打被冲的七零八落的人,局部人数占巨大优势,基本是处处碾压。

    那些失去了战马的突厥兵,此时已经懵逼了,李靖只派了一千骑兵,就像耕牛拉犁一般,轻易的就将他们犁的四分五裂,他们的短短的马刀都还够不到马上的骑士,就被骑士的骑枪刺穿了身体,或者划破了喉咙,骑兵门只需要用胳膊夹紧骑枪,往人群里猛冲,枪刃就会自动杀敌,最关键是那些突厥兵不知道此刻是继续攻城,还是返身逃命。

    “可汗,大势已去,投降,或许能保住一条性命。”

    阿布突思其实早就有些心灰意冷了,眼见着最后的这一丝火种都要熄灭了,不得已开口道。

    逃,对突利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没有了青壮军队的他,回到草原上,只会过上连狗都不如的生活。

    降的话,却不同,李世民一定会拿他给别人做样子,封个国公郡王说不定都有可能。

    历史上的他,就不是什么很有骨气的人,为了可汗之位私下里与李世民交好,跟颉利爆发冲突不敌之后,就投降了李世民,入朝称臣,对于投降这样的事,他是做的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

    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他是攻唐战败投降的,李世民不可能像历史上一样封他什么北平郡王,更加不可能礼遇他,让他带兵戎边。

    马鞭投地,突利勒住了自己的战马,从后面追赶而来的李靖自然是知道了他的意思。

    城墙之上,看着押解着突利而来的李靖,孙享福笑了,在他旁边观看战局的王旭也松了一口气,朔州的战事终于完结了,虽然这场战斗只是进行了短短的两天,却好像打了两年一般漫长。

    “唐军之强,已无敌于当世,可恨这些愚昧无知之辈,枉造杀孽而已。”

    孙享福突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却是叫王旭有些不服道,“无敌于当世?”

    “嗯,难道你有什么异议吗?”孙幸福点了点头看向他,一副不服你就说说看的表情道。

    “西边颉利属下的十万骑,才是突厥强军,他陈兵玉门关外,大唐可敢与之一战?东边高丽,国虽不大,但亦有强兵十万,前隋时期,百万之众也攻之不下,大唐可敢掠其锋芒?”

    “呵呵,那些跳梁小丑,迟早会被唐军收拾掉的,你以为大唐的军队像前隋吗?前番颉利二十万铁骑,可曾在关中讨了好去?再说近一点的,李孝常两万多利州军叛乱,陛下翻手之间就全灭了他,突利两万余骑兵寇边,也是只蹦跶了两天就灭了,你认为前隋能做到这样?”

    被孙享福这么一说,王旭又一想,还真是。

    别处的景象他是没有看到,朔州团结营的战力他可是亲眼所见,比他辛辛苦苦训练出来的王氏家兵可要强的多了,再看看李靖率领的这支骑兵,王旭才对朝廷官军的战力有了个直观的认识。

    李靖用兵入神,五千人被他使唤起来,如同一人一样,发动的时机也恰到好处,消灭突厥这几千人马,损伤估计连一百都不到,这让此战除了突利之外,受损最大的王旭情何以堪。

    要知道,前前后后,他王氏的家兵可是死七八千以上,连他最精锐的近卫,也死了一大半。

    见王旭默不作声,孙享福又道,“这世间的人,总是不懂得最简单的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拳头大才是硬道理啊!”

    闻言,王旭又沉默了,孙享福的话说的很对,尤其是对王旭这样的武人来说,这个道理是说的通的。

    现在,李世民的军队最强横,那么,他说的道理才是道理,可笑王麟那帮子人还在长安搞东搞西,殊不知,在拳头没有人家大之前,一切小动作都是枉然的。

    而反过来一想,王旭又有些庆幸,这次朔州之战,让他清除了家兵中大部份有异心者,以后,王家的拳头就握在了他的手上,那么,在王家内部来说,他的拳头就是最大的了。

    孙享福要是知道王旭此刻的心理状况,一定会十分欣慰,这位哥们总算上道了,就怕他不肯下死力气争啊!越争覆灭的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