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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冤家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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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玉从没想过,有哪一天,自己会对某件事如此神往。

    他以为文人写字,端得潇洒风流,但也只是潇洒风流而已,却没想到会是如此的……

    波澜壮阔!

    只见贾政,这个留着三缕长髯的中年人一脸肃整,他摊开纸张,墨条轻研,直到这里还是正常的,有文人写字的工整,可恍然间,贾政五指执笔……擫、押、钩、格、抵,掌心自然空虚,通力配合,执笔稳健。只见流光一闪,笔锋带起一溜浓墨,同时带起的,还有一股浩荡风声。

    西风呼啸,长空雁鸣。

    贾政通身亮起才气光芒,似火光,焰火熊熊,无数堂皇的正气浩然自天际涌下,给这雪白的才气火焰镀上一层更加炽白的正气鸿光。都说好文人内扫一屋,外安天下,这正气波光一闪,周围百丈明净无尘,好像被人一丝丝、一寸寸擦拭了好几遍,亮得可以照见人影。

    【这就是举人的实力吗?才气燃烧,正气涤尘,浩荡正气不只能够干净屋舍,似乎把内心都给洗涤了。不,不仅如此!其中还有无边威能,在这威能之下,我就是一个蝼蚁!】

    宝玉不由瞪大眼睛,漆黑的瞳孔中,一座高有百丈的文山时隐时现。文山上蜿蜒七十二把文火,好像被夜风呼啸,文火闪闪,扑朔迷离——他只是个生员,看到举人燃烧才气,就要被压制了。

    贾代儒把他拉到自己身后,回头要对他说话时,看见宝玉瞳孔隐现的百丈文山。“咦?”他叹了一声,头顶浮显一座通体赤红的山峰出来。他的文山看起来只有十几丈,通体赤红,好像被岩浆覆盖了一般。

    一股才气流淌而出,把贾政无意识流露的才气威压挡住,低声对宝玉说话。

    “好一个宝二爷!你开百丈文山,就不怕将来名篇不够,练不成文胆,做不成举人?小老儿年轻时心比天高,却也只敢开山五十丈,就算如此,到如今也只是个秀才,难以炼就文胆了。”

    宝玉暗笑:贾代儒对他真是极好,期望也高,别说把百丈文山练成拳头般大小的文胆,单是点燃九九八十一把文火,随后点燃文山,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了。

    一般人只开十丈文山,与百丈文山相比差了十倍,文火之间的距离也小了十倍。也就是说,他点燃每一把文火的难度是别人的十倍,点燃文山的难度是别人的十倍,炼就文胆的难度,也是别人的十倍!

    贾代儒问他举人的事情,那是显而易见,认为举人以下,十倍的难度难不倒他。这等期望、信任,让他对这个素未谋面的老者,产生了一定好感。

    他收敛起眸中隐现的文山,笑道:“别说秀才、举人,就算进士学士,乃至于大学士……时光纴远,您老姑且看着。”

    “也好,只是别把这件事说出去,老爷那也不要说。”

    贾代儒摇摇头,转身对着贾政。他们说了少许的话,贾政那边,也要孕育好了情绪。

    只见贾政凝神闭目,蓦然睁眼,一双眼睛通体雪白,才气高涌。他着墨下纸,笔走龙蛇,刹那间书写成功。

    西风烈,

    长空雁叫霜晨月。

    霜晨月,

    马蹄声碎,喇叭声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血’字落下,天地一片苍茫。

    梦坡斋是极为雅致的,古色书香。正对大门是三丈大书桌,两边、屏背椅后都是书架,摆放一册册印刷精美,乃至绝版的那种典籍。各类家具都刷褐木桐油,瓷器也是青花小瓷,淡然儒雅。

    这是贾政亲手设计,甚至亲手制作的,以为天底下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地方。可此时才气四溢,正气如龙,梦坡斋的书桌、屏背椅、书架,乃至于四周的墙壁都变幻了,彷如一座孤耸山崖,他们站在其上。

    西风呼啸,长空雁叫。

    他们的衣袍被正气组成的西风吹得飒飒作响,往下看去,铁骑轰隆,要踏碎了苍茫大地;远处山峰连绵,起伏的雄关夹着一轮夕暮的残阳,赤红如血。

    此等景色,看得三人心潮澎湃,只觉得心胸开阔,世上再无难事。贾代儒不由看了面如冠玉的少年一眼,心想怪不得敢开百丈文山——有此等心胸,作出此等诗词,世上又有什么艰难险阻,能让这等人不敢攀登了?

    宝玉此人,大不一样!

    贾政贪婪的看着苍茫满山,良久,忽然高啸一声,变成一只通体宛如细腻青玉的大狐。他摇摆尾巴,冲着群山中如血的夕阳长啸,稍后变回人形模样,捋着胡须,宽慰淡笑。

    “好好好!我以为梦坡斋有文风,好雅致,让人进去就想读书,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了,可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景光,让人心潮彭拜,让人不能自已!只觉得人世间诸多艰难险阻,全都不是个事情了。

    宝玉!好冤家!浪子回头金不换,你经历一次生死,妥妥的开了窍去,《忆秦娥》主心胸,于战斗无用,但在熬炼心性上,足可让为父汗颜。”

    这个贾府的老爷,第一次有了为人父的样子,可惜宝玉沉浸在这般美景中,没听到他的话。

    景色消散,梦坡斋一片儒雅。

    他们把目光定在桌案上,能有如此显化的词曲,初次落纸,又是何等景象?

    只见纸张之上是一片狂草,结构简省,笔画连绵,漆黑的墨迹之中,一点赤红光芒时隐时现。贾政挽了个笔花,得意笑道:“看见这赤光了吗?正是火乌赤毫的自带威能。可惜《忆秦娥》不是战斗用的,不然火光加持下,又能增添几分威力。”

    贾代儒还是看着纸张,火乌赤毫好归好,赶不上《忆秦娥》对他的吸引。宝玉倒是挺感兴趣,他还没个合用的笔呢。

    他有一堆毛笔,有狼毫、狐毫,最好的是一杆银丝狐毫妙笔,价值百两银,是百银笔中的制式笔。

    一般来讲,价格高于100两银子的都是百银笔,可文章发展以来,百银笔又分了百银、千金、万两三个级别。他的银丝狐毫妙笔是百银笔中的最下等,只能书写名动一时的诗词,也是最下等。

    而这火乌赤毫通体火红,写出的字体隐含火红丝线,怕是个自带威能的。

    【起码是千金笔里厉害的。】宝玉暗自想道。

    这些时日,他都没有作诗写词。作出来也没用,不能书写。银丝狐毫妙笔能书写名动一时诗词里的下等品级,以他生员的才气来讲,也够用了,可惜的是,他好运气。

    不开文山,不出房门,不成好字,不在外下笔。说起来好大气,让人眼前一亮,让人刮目相看。

    他还撅了一杆毛笔,用以明表心志,那一下,当真是个噼啪清脆,听起来极为舒坦,也当真是个运气爆棚,他的书桌笔架上摆放七八杆毛笔,随手一拿,正是个好的。

    【贾政扯破50两银子的十扣纸,我撅断的是多少来着?100两……嘁,一门子败家子!】

    …

    …

    贾政把玩火乌赤毫,眉眼得意。

    他身为举人,作诗作词不知道有多少首了,煊赫级别的没有,名动的也有三四首,对才气的消耗、诗词的级别,有一套自己的见解。

    名动一时的诗词消费才气半成左右,要是达到一成,稳稳的顶尖名动,将来传扬出去,或可煊赫。他内观文胆,发现文胆黯淡两成有余,就是消耗了两成才气。

    《忆秦娥》绝对超越名动,在煊赫一方的诗词里,也应属于中流。

    【原创金光肯定会有,这点不用考虑,倒是那才气灵泉,不知道能达到几尺?】贾政红光满面。这是他第一首煊赫诗词。

    诗词首次落纸,必然才气化泉,灵泉涌现,要是才高三尺,就是名动一时的文章,才高六尺就是煊赫,要是能才高九尺,立马要十城共举。

    十座城池的尚宝卿要联名上奏,把文章呈送到帝王面前,当场阅读,当场批注,当场奖赏,甚至当场加官进爵!除了作者落笔所在的那座城池外,剩余的九个,会让整个大周抢破头。

    【尚宝卿啊,那可是正五品的实职。】贾政不由羡慕起来。要以级别论,他是工部员外郎,是正四品,高两级,可六部之一的工部,只是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员外郎又是虚衔,没有实权。

    尚宝卿就不一样了,作为天子外臣,尚宝卿每个城池只有一个,掌管宝玺、符牌、印章、笔墨纸砚,以及各型各色的天才地宝,非进士不可取。其身份之重要,位高之权重,实力之强悍,让他这个荣国府的当家,见了都要礼让三分。

    【或许宝玉……将来……】贾政随手挽个笔花,笑了。不过是首煊赫一方的词作,撑天了就是才高六尺九寸,想要接触尚宝卿那等人物已经很难,更别提做了。

    他对宝玉微微颔首,不管如何,这冤家算是开了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