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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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布丁趴在桌子上看着面前正在认真盯着电脑屏幕的李子木,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把头埋在两个爪子中间安静的睡着了。
李子木眼睛一直注意着屏幕上的这篇文章,顺手端起旁边的咖啡杯往自己嘴边递,轻轻的抿了一口带着厚厚油脂的意式浓缩,没错了,绝对是这个东西,上次出现的时候还是在几百年前的永乐盛世时期了吧?没想到隔了六百年,李子木又一次发现了它的踪迹。
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是一篇学术文章,大大的标题说明了这篇文章所写的主要内容:考古队探访精绝遗址,发现重大秘密!
让李子木提前一年回国的原因,正是这篇文章里面提到的那颗碗口大的眼状古玉,据说它的名字叫做天之眼,不过李子木知道,这东西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凤凰胆。
精绝,即精绝国,最早见于《史记·西域传》:“精绝国,王治精绝城,去长安八千八百二十里,户四百八十,口三千三百六十,胜兵五百人。精绝都尉、左右将,驿长各一个。北至都护治所二千七百二十三里,南至戍庐国四日,行地空,西通扜弥四百六十里”。
这座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一个小聚落,托了丝绸之路的福迅速变成了一个商贾云集繁华富庶的大城市,最后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这篇文章写的一点儿都没有错,精绝古国确实是一个极度崇尚眼睛的国度,这座城市的每一个建筑物上都能看到眼睛状的图腾,而且传说他们国家的女王拥有这一副很神奇的双眼,只要见过她眼睛的人,都会被瞬间石化过去。
这只不过是一个统治者为了集权神话了自己而已,李子木当然是不会相信的,这种把戏他从其他皇帝的身上见得多了,这篇文章同样也是很客观的分析了这个事情。
不过李子木的注意点显然不在精绝古城的身上,而是从古城里面传出来的天之眼,这个东西他已经找了几百年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的结局。
一个人活得久了,他的内心就会出现一个疑问,自己到底为了什么活着,李子木一直都在被这个问题困扰着,至今还没有找到属于他自己的答案,他在很久之前就有这个疑问了,自己究竟还要活多久?自己活着究竟要干什么?
几百年过去了,他始终迷茫着,直到有一天,天之眼现世了,他终于可以解开困扰了自己几百年的问题了,因为传闻这个碗口大的古玉有一种神奇的效果,那就是能给一个迷茫的人指明方向。
这不正是李子木想要的吗!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李子木丝毫不怀疑这个传闻的真实性,因为他曾亲眼见证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公元后七百三十年,正是唐朝开元盛世的繁荣时期,这个古玉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现世了,而且快速的在京城疯传开来,李子木一听到这个消息,疯了一样的快马加鞭朝京城赶去。
听说那个曾经十恶不赦的人就在得到天之眼之后的第三天就直接剃头出家了,就在京城那家最大的寺庙里吃斋念佛,李子木的目标就是他,不对,倒不如说是他手中的古玉。
很可惜最后还是慢了一步,当他连夜赶到那座寺庙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死了,脖子上的那条口子宣示着他已经来晚了一步,那个人,被暗杀了,在睡梦中被人直接抹了脖子。
最后李子木在他的身上翻出了一个手记,到现在为止还被他随身携带着,他时不时的就会拿出来看两眼,上面大致记载了那个人得到古玉的经过和后来顿悟以后的随笔。
第一眼看到这个古玉的时候他就莫名其妙的被它那无形中散发出来的东西给吸引了,随后经过一番激烈的厮杀抢夺最后终于到了他的手中。
得到古玉之后却并没有解开其中的秘密,失望之余便是接着被追杀逃亡的日子,最后在第三天的夜里终于坚持不住了随便找了个荒郊野岭就这么趴着沉沉的睡了下去。
梦里他发生了一段很奇妙的经历,自己的身体越变越小然后直接进入了怀中的那个古玉里,之后的内容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没有写,只写了醒了之后就悟明白了很多道理,最后果断的选择了皈依佛门洗刷自己前半生所犯下的罪孽。
这就是这本手记的大致内容,李子木已经来来回回翻了不下一千次了,他相信那个人没有说谎,因为他没有理由说谎,不过很可惜的是,自己差一点就能够认清楚自己为什么活着了。
天之眼第二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是七百年后的永乐盛世了,依旧是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上至庙堂下至江湖没有一个不为之疯狂的,更有人出一百万两黄金只求得到它。
很可惜那个时候的李子木正在深山老林里静修,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已经是一年后了,不过他已经没有上次那么为之疯狂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没有得到也只能算是他无缘罢了,他这么安慰自己。
就在上个星期,他在翻墙浏览国内网站的时候又一次看见了天之眼的消息,虽然文章里面没有提及到这个碗口大的古玉具体的下落,但是很显然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些线索。
只要有一丝线索,李子木就不会放弃,两千多年了,虽然说他现在已经不那么纠结他为什么还活着的这个问题,但是内心深处总有一种东西在指引着他,让他去寻找那个没有丝毫头绪的天之眼。
李子木再一次的仔细看了一遍整篇文章,确定自己没有错过什么重要的信息之后才合上电脑,文章的署名作者是王洛华。
李子木专门查过了,这个王洛华是闽海大学的考古学教授,今年已经五十岁了,前段时间带着他手底下的学生刚从精绝古城遗址回来,发表了这篇文章。
闽海么?好久没有回去那个地方了,现在应该也是大变样了吧?李子木心里想道,他这次回国的目标,就是这个闽海大学的王洛华……
“喵……”布丁趴在桌子上看着面前正在认真盯着电脑屏幕的李子木,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把头埋在两个爪子中间安静的睡着了。
李子木眼睛一直注意着屏幕上的这篇文章,顺手端起旁边的咖啡杯往自己嘴边递,轻轻的抿了一口带着厚厚油脂的意式浓缩,没错了,绝对是这个东西,上次出现的时候还是在几百年前的永乐盛世时期了吧?没想到隔了六百年,李子木又一次发现了它的踪迹。
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是一篇学术文章,大大的标题说明了这篇文章所写的主要内容:考古队探访精绝遗址,发现重大秘密!
让李子木提前一年回国的原因,正是这篇文章里面提到的那颗碗口大的眼状古玉,据说它的名字叫做天之眼,不过李子木知道,这东西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凤凰胆。
精绝,即精绝国,最早见于《史记·西域传》:“精绝国,王治精绝城,去长安八千八百二十里,户四百八十,口三千三百六十,胜兵五百人。精绝都尉、左右将,驿长各一个。北至都护治所二千七百二十三里,南至戍庐国四日,行地空,西通扜弥四百六十里”。
这座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一个小聚落,托了丝绸之路的福迅速变成了一个商贾云集繁华富庶的大城市,最后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这篇文章写的一点儿都没有错,精绝古国确实是一个极度崇尚眼睛的国度,这座城市的每一个建筑物上都能看到眼睛状的图腾,而且传说他们国家的女王拥有这一副很神奇的双眼,只要见过她眼睛的人,都会被瞬间石化过去。
这只不过是一个统治者为了集权神话了自己而已,李子木当然是不会相信的,这种把戏他从其他皇帝的身上见得多了,这篇文章同样也是很客观的分析了这个事情。
不过李子木的注意点显然不在精绝古城的身上,而是从古城里面传出来的天之眼,这个东西他已经找了几百年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的结局。
一个人活得久了,他的内心就会出现一个疑问,自己到底为了什么活着,李子木一直都在被这个问题困扰着,至今还没有找到属于他自己的答案,他在很久之前就有这个疑问了,自己究竟还要活多久?自己活着究竟要干什么?
几百年过去了,他始终迷茫着,直到有一天,天之眼现世了,他终于可以解开困扰了自己几百年的问题了,因为传闻这个碗口大的古玉有一种神奇的效果,那就是能给一个迷茫的人指明方向。
这不正是李子木想要的吗!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李子木丝毫不怀疑这个传闻的真实性,因为他曾亲眼见证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公元后七百三十年,正是唐朝开元盛世的繁荣时期,这个古玉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现世了,而且快速的在京城疯传开来,李子木一听到这个消息,疯了一样的快马加鞭朝京城赶去。
听说那个曾经十恶不赦的人就在得到天之眼之后的第三天就直接剃头出家了,就在京城那家最大的寺庙里吃斋念佛,李子木的目标就是他,不对,倒不如说是他手中的古玉。
很可惜最后还是慢了一步,当他连夜赶到那座寺庙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死了,脖子上的那条口子宣示着他已经来晚了一步,那个人,被暗杀了,在睡梦中被人直接抹了脖子。
最后李子木在他的身上翻出了一个手记,到现在为止还被他随身携带着,他时不时的就会拿出来看两眼,上面大致记载了那个人得到古玉的经过和后来顿悟以后的随笔。
第一眼看到这个古玉的时候他就莫名其妙的被它那无形中散发出来的东西给吸引了,随后经过一番激烈的厮杀抢夺最后终于到了他的手中。
得到古玉之后却并没有解开其中的秘密,失望之余便是接着被追杀逃亡的日子,最后在第三天的夜里终于坚持不住了随便找了个荒郊野岭就这么趴着沉沉的睡了下去。
梦里他发生了一段很奇妙的经历,自己的身体越变越小然后直接进入了怀中的那个古玉里,之后的内容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没有写,只写了醒了之后就悟明白了很多道理,最后果断的选择了皈依佛门洗刷自己前半生所犯下的罪孽。
这就是这本手记的大致内容,李子木已经来来回回翻了不下一千次了,他相信那个人没有说谎,因为他没有理由说谎,不过很可惜的是,自己差一点就能够认清楚自己为什么活着了。
天之眼第二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是七百年后的永乐盛世了,依旧是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上至庙堂下至江湖没有一个不为之疯狂的,更有人出一百万两黄金只求得到它。
很可惜那个时候的李子木正在深山老林里静修,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已经是一年后了,不过他已经没有上次那么为之疯狂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没有得到也只能算是他无缘罢了,他这么安慰自己。
就在上个星期,他在翻墙浏览国内网站的时候又一次看见了天之眼的消息,虽然文章里面没有提及到这个碗口大的古玉具体的下落,但是很显然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些线索。
只要有一丝线索,李子木就不会放弃,两千多年了,虽然说他现在已经不那么纠结他为什么还活着的这个问题,但是内心深处总有一种东西在指引着他,让他去寻找那个没有丝毫头绪的天之眼。
李子木再一次的仔细看了一遍整篇文章,确定自己没有错过什么重要的信息之后才合上电脑,文章的署名作者是王洛华。
李子木专门查过了,这个王洛华是闽海大学的考古学教授,今年已经五十岁了,前段时间带着他手底下的学生刚从精绝古城遗址回来,发表了这篇文章。
闽海么?好久没有回去那个地方了,现在应该也是大变样了吧?李子木心里想道,他这次回国的目标,就是这个闽海大学的王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