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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得力助手

作者:红泥小树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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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长风从小听母亲克莱尔讲述过这枚戒指的故事。于是哭着吵着向爹问这问那,后者被他烦得不行,手头又拿不出戒指,严厉地批评了他的无理取闹,让他很快断了这个念头。没想到今日萧洛居然把它赠与自己……

    “啊……这太贵重了,我不……”话音未落,萧洛霸道地抓起他手,借力轻轻一推,戒指就戴到了木长风的左手食指处。

    “嘶——”木长风感觉戴着玄戒的位置一阵火辣辣地疼痛,皱眉轻呼。只见铁黑的戒指渐渐变淡,其内似有晶莹的微光淌过,随后消失不见了。火热渐渐褪去,他抬手,把手放在阳光下仔细瞧了瞧,那玄戒仿佛是与肉长在了一起,怎么也拿不下来了。

    “阿木,这是你应得的。”萧洛认真地看着他,一双黑眸紧紧地攥住了木长风的灵魂,让他感到一阵窒息。他看到了那双眸中,因自己修行尚浅而难以参透的东西。它们比千百个夜明珠积累照亮的宫殿还要璀璨,蛊惑着他抛弃疑问恐慌,走进未曾涉足的领域;它又似乎那么远,仿佛他走近了,也无法触及。

    “谢谢。”木长风轻呓了句,伸手拢了拢萧洛的脖子。后者身形一僵:刚刚那轻如鸿毛的柔软触感,陌生而熟悉,让他一时间分不清自己是身处梦中,还是现实。回忆伴随着夜晚才得以释放的情感,铺天盖地袭来,让他无所适从。

    “萧洛?萧洛?”被唤之人猛然回神,才发现自己还身处于大殿中央。那一双溪水般澄澈无暇的蓝眸中闪过一丝疑惑,那比女生还长上些许的睫微眨,极尽无辜之态,让萧洛心中如同被千百只蚂蚁啃咬般,越挠越痒。他深吸了口气,冲慕斯和克莱尔行了礼,缓缓退下,再不敢看始作俑者一眼。

    ……

    神州大陆,醉花楼。

    “师父,您让徒儿查的事有着落了。”火华躬身道。

    “哦?怎么样?”

    火华师兄笑道:

    “左晟这人,不管是家庭背景,还是生活习惯,都是极为简单的。徒儿轻而易举就调查到了。他是家里独子,父亲早逝,母亲因此而变得痴傻。他是个孝子,做官所得的六成俸禄都用来给母亲添置衣物用品,另外三成捐给受害者,只把剩下一成留给自己。至于您说的暗卫,他确实有,是皇上派来保护他的。他不会武功,无法通过内力感知别人,或许这事连他也被蒙在鼓里。”

    云寒影点了点头,道:“嗯,我知道了。”

    “还有一事……”火华顿了顿,继续:

    “他十八岁之前在哪儿,做了什么,徒儿通过多种方法试图取得情报,都无任何收获。不过这也不奇怪,毕竟他是个出生贫寒的人,十八岁前,他可能还在偏僻的小村庄里帮母亲种田。我们的情报网,自然也收集不到什么。”

    “嗯。”云寒影复问,“这几日,五儿练武练得如何?上次的伤应该已经痊愈了吧?”

    “嗯,他用了最好的创药,再加上自愈能力强,没几天就好了。他很努力,实力几乎是这一批杀手里最优秀的。”

    云寒影勾了勾唇,轻叹了声:

    “真是和当年的九儿一模一样……”从在襁褓总看到她的第一眼,她就捕捉到了那双美眸中透出的,一种超出她年龄的沧桑和沉淀。让当时已经二十七八的她也无法读懂。那种成熟,似乎逼迫着那个沉默寡言的孩子一夜之间长成了大人。她对自己也狠。还记得一个夏日的午后,九儿练完武后找上自己,执意要做毒人,甚至用刀威胁。她当时才六岁,身体尚未完全发育完全,根本无法抵制毒素。她答应了下来,却怎么也想不通,为何九儿如此渴望着变强,直到小慕的出现。

    “哈哈,师妹小时候绝对是个混世魔王,谁见了她都得掉头走。”火华噗嗤一笑,继续道:

    “不过,真没想到,她去了一趟冰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上次碰到她和那个商瑾在一块儿,那笑得……啧啧,我都不敢认!”

    “嗯,也算是牵对了次线。”

    “师父?!”火华瞪大了眼,

    “你什么时候还当起了红娘?醉花楼以后是不是还要开个分店,专门帮人拉郎配……”

    “差不多得了啊,少说几句,为师几百个徒弟,就数你最贫。”

    “哎哎师父,您看徒儿也不小了,什么时候也给我参谋参谋?”

    “省省吧,你还需要为师?昨日之事你以为我不知道?”

    “嗷!师父你别上手啊,我错了,我去练武还不行吗……”火华抱头,慌慌张张从屋里逃出来,嘴里嘟囔着:

    “不可能啊,我换了装,戴了面具,还选了小路,怎么会被发现?难道是叶释那臭丫头告的状?”

    ……

    南巷口角落。

    左晟带着手套,面不改色地拿起一块霉黑的物什,在太阳底下细细端详着,像是在观赏什么珍宝。

    “咳咳咳,咳咳咳……”叶释强忍着第三次涌上喉头的酸水,捂住鼻子,边咳嗽边想:左晟真的太恐怖了,看个尸体都一脸专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看情人呢。他是怎么做到在如此恶臭的环境下还保持清晰思路的……

    片刻后,左晟取下手套,分析如连珠炮一样从嘴里蹦出:

    “死者女,根据尸斑和腐烂程度判断,死亡时间为三到五日。凶手用凶器把受害人月支解,从切割边缘痕迹、深度与力度三者结合来看,凶手为男性,凶器为长约9-12寸重型铁器,被使用过多次,刀口参差不齐,却依旧锋利。尸块形状大小非常不匀,但刀工纯熟干脆,所以凶手应该干着和切割有关的活计。从尸块上的数道砍痕可以判断,当时罪犯的精神状态不甚稳定,或许是长期精神压抑被刺激,进而释放所造成的的;也可能是,月支解尸体所带给他的快感强烈,达到了极度兴奋的状态。由此推断,他在目标的选择上不太可能是随机的,极有可能是亲戚,朋友,或是导致他精神压抑或爆发的关键人物。”

    左晟顿了顿,继续分析:“此地尸块为死者四肢,其余部分下落不明。我刚刚观察了一下,抛尸现场周围有个很大的集市,每日都会有很多百姓来往,凶手带着如此多沾满血腥气味的尸块移动,非常引人注目,所以他只能选择晌午或是深夜行动。不过,究竟是哪一天抛的尸?”

    叶释沉吟了会儿,突然道:“这条巷子是从城南到城北百芳阁的,虽说较为偏僻,却恰恰成了许多官员为掩人耳目而选择的小径。尸块不可能是在这儿三五天后才被发现的。”左晟扬了扬眉,对她的说法不置可否。猜到你会如此。叶释心忖,勾唇道:

    “再者,百芳阁前些日子选了个新花魁,我师兄火华昨天晌午刚去过,他为躲避师父,走的就是南巷。”

    左晟闻言一笑:

    “没想到,带你办案还有点用处。”叶释第一次听左晟夸赞自己,心里乐开了花,嘴上却漫不经心地答:

    “哼,用处可大着呢。”

    “好,那接下来我问,你来分析。”左晟打了个响指,“可以确定犯人抛尸时间为昨日晚。他在杀害死者后,又过了三五天才选择抛尸,原因是什么?”

    叶释皱眉沉思了会儿,提出猜想:

    “我曾听说有些凶手会对他们选择的目标,也就是死者,有种变态的情感。他这么做,莫不是……出于依恋?”

    左晟听了叶释的分析,打了个响指,道:“有这个可能。不过我们可以从中推测的是,他在城中应该有个能藏尸的住所,地方不能太靠近人群,不然动静会闹得很大;也不会离南巷过于遥远,不然不利于抛尸。至于剩余尸体,不外乎三个去处:被丢弃郊外,被处理干净,或者……还被凶手珍藏着留念。我个人更倾向于最后一种,因为他丢弃的尸体部分是躯干,这些相比脸、胸部等,不大可能具有强烈的情感意义。”

    “所以我们接下来怎么办?”叶释听他分析了一堆,还是没有什么头绪。

    “先在这周围走访一圈,证实下我们的推断;再看看这些天城内的失踪人口报案,一一排除吧。”左晟整理好随身携带的小布包,道:

    “小章,再找三人把这些处理一下。”

    “是,大人。唉,你们三个,过来吧!”

    “叮当”

    左晟闻声,倏地转身,看见原先被压在尸块底下,因搬动而掉落的一个首饰,皱了皱眉:这么大个线索,自己居然没发现?不可能啊,他刚刚明明都搜查过一遍了……这是左晟第一次对自己的观察能力产生了一丝不确信。

    “咦……这是…碧玉玲珑簪?”叶释惊讶地道。

    “你认识?”左晟诧异地挑眉。

    叶释听出他话语里的质疑,眉一竖,叉腰不满道:

    “喂,什么嘛,本姑奶……娘好歹也是女人好吧?这是轩云阁的饰品,错不了。不信?”叶释双手抱胸,仰头道:

    “不信你看它背面,是不是有个极小的祥云图案?它出自轩云阁专门的雕刻大师之手,别家是模仿不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