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五十一章 我们去戈马!【来起点订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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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珑并非说风凉话。
而是身为与红眼动物打过最多交道的国际猎人,她深知如此庞大的兽潮,代表了什么。
几百人的军队是很强,火力也够猛。
如果碰上普通兽群,就算有上万,几百人也足够灭掉全部。
但换成红眼动物,情况绝对不同。
别忘了,红眼动物除了身体素质变得更为夸张,战斗力更强外,它们另有一个颠覆性的特点——
那就是悍不畏死。
不惜伤亡冲锋下,贾珑认为别说几百人杀死上万的红眼猛兽,他们能够杀死一千头都算不错。
哒哒哒!
噗噗!
果不其然,数百米远处的鲁丘鲁战斗冲突最严重区域,枪声衰减得极快。
“啊!”
一名身着迷彩军装的黑人小伙,口中惨叫一声,他被一头河马大口咬住了一半身子。
或许许多人不知道,河马的咬合力高达八百余公斤级。
这咬合力,在当今世界所知范围内,是哺乳类动物中,当之无愧的第一。
狮子老虎等凶猛猫科动物,也远远及不上他。
何况河马有着体型庞大的优势,单单一个头部重量,就可以高达两百公斤,这样一口咬来,可谓势大力沉,几乎没谁能够扛住。
噗哧!
红眼河马这一口,把黑人青年士兵惨叫的下半截声音,完全咽回喉咙里。
因为他瞬间烂了一半身子,肋骨全数断完,包括心脏在内的内脏也瞬间被摧毁,几乎是刹那毙命。
噗噗噗!
附近的黑人士兵,将子弹狂泻入这头河马体内,无数鲜血狂飙射出。
河马虽摇摇欲坠,浑身鲜血不要钱般喷涌而出,但它仍冲向另一名黑人士兵,一口咬断其大腿,然后这才缓缓倒地。
可来袭的远远不止这么一头河马。
噗噗噗。
山呼海啸中,又有十几头类似这不要命个体的河马,从栅栏外拱入掩体内,对这里的几十米黑人士兵展开攻击。
“我没子弹了!”
“啊啊啊,救命!”
“挡不住了,逃吧。”
“不用担心,我的子弹附了魔,肯定能够打破它的心脏。呃!”
这片防御点的几十位黑人青年士兵,从最初的井井有条,到后期的混乱不堪,再变成如今的完全崩溃。
战局很快呈现一面倒态势。
这次兽潮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厚皮类动物数量繁多。
这跟不远处维龙加保护区的存在有关。
里面各种大型哺乳类动物很多,而且多属厚皮动物,比如大象、河马、貘、犀牛。
这其中,河马不仅咬合力当属哺乳类的第一,数量同样是其中佼佼者。
于是乎,从水里爬上岸的它们,用自己那干燥过后变得血红色的身体,变成了这次兽潮主力军。
不是运气好,一枪两枪根本别想打死一头发狂中的河马。
“啊!”
又是两人被河马撞倒,然后用重达数吨的身躯拼命踩踏。
没几脚,他们就失去了生息,甚至尸身一片狼藉。
“完全挡不住,往常被我们偷猎的对象,居然这么恐怖。”
体会到兽潮惊人的数百人部队,开始有人被前所未有的压力击溃。
诚然,这些驻守于传统战乱地区鲁丘鲁的政府军,是一支有较多战斗经验的部队。
但他们面对的都是各类型武装分子敌人,压根没有谁训练过他们,面对高大、速度极快,体重重到一撞,都能把掩体撞塌的动物时,他们应该怎么办。
所以当损失人数达到五十几人时,整个三百人部队开始产生绝望、惊恐、逃生念头。
而又当损失超出八十人时,终于所有士兵们再也打不下去了。
他们开始成建制的从掩体撤离,有些更是落荒而逃,沉重的枪支弹药沿途一路抛弃。
兽潮保卫战的第一个主战场,就如此以猛兽大军付出三百多头各类红眼动物的代价,变成了追击战。
而追击的话,多数无法乘车的干果士兵们,就更是没得胜可能。
他们往往被要么是羚羊,要么是几种猫科动物,要么则是水牛河马等追上,然后几下干脆利落,或被咬死,或用牛角刺死、又或重蹄踩死。
战场上血肉横飞,除了士兵们的鲜血外,更多是来不及撤离的普通民众残缺不全尸首。
整个战场都变成了地狱般景象。
“后面的战斗声响越来越少了,难道那么多的红眼动物,都被消灭干净了?”
小六坐在虎彪车内,一派魂不守舍神情。
亲眼目睹过兽潮景象的他,深深感受过那股上万兽潮的气势,虽然嘴里这么说,他心底却滋生出某个不能去想,但理性却告诉他的答案。
半小时不到,鲁丘鲁镇完全失守了!
那该死多少人啊。
想到刚才途经小镇,里面兵荒马乱,到处都是人影,如今这些人……
“我们顾不上这么多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撤离,逃到前面的其他重镇。”
贾珑不时转头看后面。
做为视力好,观察能力也比普通人强很多的金牌猎人,她清楚见到,在泥泞公路两三公里外,鲁丘鲁小镇内部甚嚣尘上,那大片兽潮降临时出现过的滚滚烟尘,又有弥漫而开的迹象。
这代表兽潮非但没有被消灭,甚至连数量都没被鲁丘鲁的防御降低多少。
她没说出这些话,因为这会让大家士气大降,还会引发恐慌。
“我们现在距离鲁丘鲁大约两公里多点,虽然不算很远,但也离开不算近距离了,这样就多了很多战略转寰余地。”
“照我的判断,这群兽潮的目的地,应该会沿公路往前,一路推进到北基伍省的中心城市‘戈马’。”
贾珑判断并非空穴来风。
因为每次兽潮的出现,都有其目的性。
贾珑从来不觉得,自己会伟大到让组织不止一次,引动兽潮来攻自己。
第一回的赞比国遭遇,那是世界首次所见的红眼动物兽潮。
当时组织策划攻击赞比国边远小镇,应该属于测试红眼兽潮的威力,而那时贾珑凑合进去,只是调查中因缘际会,自己送上门遭遇危险的。
第二回的兽潮,就更是与贾珑相隔十万八千里,直接投放到咖喱饭国。
综上所述,贾珑认为这回规模史无前例之大的兽潮,将更不是对付自己的了,哪怕又是她在调查中出现,且有人为阻挡她逃生的情况出现,却应该属于顺势而为。
这兽潮应该有更重要的目的性。
那么在干果国的这‘北基伍省’地区,最为重要的地方是哪……
当然是做为北基伍省省会的政治中心——戈马。
“戈马距离鲁丘鲁大约七十公里,如果是虎彪车全力以赴,用不了一个半小时就能赶到。可背后有这些工程车,就不太可能了。”
贾珑心头思绪纷飞,而且她并非自己一个人想,而是将想法与对状况的分析道出口来。
不仅小六与毛毛听到,一直没停直播的直播间里,也有几百万的观众,将她一席话听在耳里。
“那个什么戈马这么远啊,你们逃得到吗?”
“小珑,兽潮要去戈马,你们就挑一个其他地方躲避吧。”
“肯定不行躲其他地方,兽潮里的动物肯定还拥有本能,它们鼻子很灵敏。”
观众们给贾珑建议。
最多人说的,就是让贾珑他们找个其他路线逃。
不过这点上,贾珑就首先否决了。
“我也想过往其他路线逃,可这样不行,附近地区除了戈马外,要么道路不通畅,要么是被其他武装势力占据或湿透很深的地带。我们这种几乎手无寸铁的人,如果一不小心遭遇到武装分子,不见得比遭遇兽潮安全多少。甚至一个运气不好,直接没头苍蝇一样,扎入某个势力老巢,那就真是羊入虎口了。”
“没错,我很了解这片地区,那些武装派别的部队,根本不会管你是不是普通人,在这种大难临头的时候,他们反而更无法无天,戈门的话,因为有大军驻扎,绝对比其他地方安全。”
小六忍不住插了句口。
“那不用再多想了,我们去戈马!”
连小六这样的当地通都如此说了,那么贾珑就下定决心。
充当车队开路车的虎彪,坚定不移沿主要公路,往戈马方向行驶而去。
得益于路线较为完善的狩猎组织导航地图,贾珑几乎不会开错路。
可接下来的最大问题又出现。
那就是……
鲁丘鲁那边的枪炮声逐渐平息后,里面又有大股动物奔袭烟尘,沿着贾珑他们刚才走过的公路,畅通无阻追杀而来。
喧嚣声极大。
惊天动地的各类踩踏声,以及某些动物本能性的尖唳咆哮,远远传达至两公里外的贾珑他们这边,让大家面色齐刷刷大变。
“珑爷,决定去戈马确实不错,但以我们的速度,绝对无法在被兽潮赶上前,到达戈马的啊。”
小六急得汗水淋漓,即便坐在安全的虎彪车里,但他仍为接下来有可能遭遇的兽潮吞噬,感到心惊肉跳。
“小六,不急。我也知道我们的速度比不上兽潮大军,不过……”
贾珑一对美眸中,浮现缕缕判断与思索光泽。
贾珑并非说风凉话。
而是身为与红眼动物打过最多交道的国际猎人,她深知如此庞大的兽潮,代表了什么。
几百人的军队是很强,火力也够猛。
如果碰上普通兽群,就算有上万,几百人也足够灭掉全部。
但换成红眼动物,情况绝对不同。
别忘了,红眼动物除了身体素质变得更为夸张,战斗力更强外,它们另有一个颠覆性的特点——
那就是悍不畏死。
不惜伤亡冲锋下,贾珑认为别说几百人杀死上万的红眼猛兽,他们能够杀死一千头都算不错。
哒哒哒!
噗噗!
果不其然,数百米远处的鲁丘鲁战斗冲突最严重区域,枪声衰减得极快。
“啊!”
一名身着迷彩军装的黑人小伙,口中惨叫一声,他被一头河马大口咬住了一半身子。
或许许多人不知道,河马的咬合力高达八百余公斤级。
这咬合力,在当今世界所知范围内,是哺乳类动物中,当之无愧的第一。
狮子老虎等凶猛猫科动物,也远远及不上他。
何况河马有着体型庞大的优势,单单一个头部重量,就可以高达两百公斤,这样一口咬来,可谓势大力沉,几乎没谁能够扛住。
噗哧!
红眼河马这一口,把黑人青年士兵惨叫的下半截声音,完全咽回喉咙里。
因为他瞬间烂了一半身子,肋骨全数断完,包括心脏在内的内脏也瞬间被摧毁,几乎是刹那毙命。
噗噗噗!
附近的黑人士兵,将子弹狂泻入这头河马体内,无数鲜血狂飙射出。
河马虽摇摇欲坠,浑身鲜血不要钱般喷涌而出,但它仍冲向另一名黑人士兵,一口咬断其大腿,然后这才缓缓倒地。
可来袭的远远不止这么一头河马。
噗噗噗。
山呼海啸中,又有十几头类似这不要命个体的河马,从栅栏外拱入掩体内,对这里的几十米黑人士兵展开攻击。
“我没子弹了!”
“啊啊啊,救命!”
“挡不住了,逃吧。”
“不用担心,我的子弹附了魔,肯定能够打破它的心脏。呃!”
这片防御点的几十位黑人青年士兵,从最初的井井有条,到后期的混乱不堪,再变成如今的完全崩溃。
战局很快呈现一面倒态势。
这次兽潮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厚皮类动物数量繁多。
这跟不远处维龙加保护区的存在有关。
里面各种大型哺乳类动物很多,而且多属厚皮动物,比如大象、河马、貘、犀牛。
这其中,河马不仅咬合力当属哺乳类的第一,数量同样是其中佼佼者。
于是乎,从水里爬上岸的它们,用自己那干燥过后变得血红色的身体,变成了这次兽潮主力军。
不是运气好,一枪两枪根本别想打死一头发狂中的河马。
“啊!”
又是两人被河马撞倒,然后用重达数吨的身躯拼命踩踏。
没几脚,他们就失去了生息,甚至尸身一片狼藉。
“完全挡不住,往常被我们偷猎的对象,居然这么恐怖。”
体会到兽潮惊人的数百人部队,开始有人被前所未有的压力击溃。
诚然,这些驻守于传统战乱地区鲁丘鲁的政府军,是一支有较多战斗经验的部队。
但他们面对的都是各类型武装分子敌人,压根没有谁训练过他们,面对高大、速度极快,体重重到一撞,都能把掩体撞塌的动物时,他们应该怎么办。
所以当损失人数达到五十几人时,整个三百人部队开始产生绝望、惊恐、逃生念头。
而又当损失超出八十人时,终于所有士兵们再也打不下去了。
他们开始成建制的从掩体撤离,有些更是落荒而逃,沉重的枪支弹药沿途一路抛弃。
兽潮保卫战的第一个主战场,就如此以猛兽大军付出三百多头各类红眼动物的代价,变成了追击战。
而追击的话,多数无法乘车的干果士兵们,就更是没得胜可能。
他们往往被要么是羚羊,要么是几种猫科动物,要么则是水牛河马等追上,然后几下干脆利落,或被咬死,或用牛角刺死、又或重蹄踩死。
战场上血肉横飞,除了士兵们的鲜血外,更多是来不及撤离的普通民众残缺不全尸首。
整个战场都变成了地狱般景象。
“后面的战斗声响越来越少了,难道那么多的红眼动物,都被消灭干净了?”
小六坐在虎彪车内,一派魂不守舍神情。
亲眼目睹过兽潮景象的他,深深感受过那股上万兽潮的气势,虽然嘴里这么说,他心底却滋生出某个不能去想,但理性却告诉他的答案。
半小时不到,鲁丘鲁镇完全失守了!
那该死多少人啊。
想到刚才途经小镇,里面兵荒马乱,到处都是人影,如今这些人……
“我们顾不上这么多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撤离,逃到前面的其他重镇。”
贾珑不时转头看后面。
做为视力好,观察能力也比普通人强很多的金牌猎人,她清楚见到,在泥泞公路两三公里外,鲁丘鲁小镇内部甚嚣尘上,那大片兽潮降临时出现过的滚滚烟尘,又有弥漫而开的迹象。
这代表兽潮非但没有被消灭,甚至连数量都没被鲁丘鲁的防御降低多少。
她没说出这些话,因为这会让大家士气大降,还会引发恐慌。
“我们现在距离鲁丘鲁大约两公里多点,虽然不算很远,但也离开不算近距离了,这样就多了很多战略转寰余地。”
“照我的判断,这群兽潮的目的地,应该会沿公路往前,一路推进到北基伍省的中心城市‘戈马’。”
贾珑判断并非空穴来风。
因为每次兽潮的出现,都有其目的性。
贾珑从来不觉得,自己会伟大到让组织不止一次,引动兽潮来攻自己。
第一回的赞比国遭遇,那是世界首次所见的红眼动物兽潮。
当时组织策划攻击赞比国边远小镇,应该属于测试红眼兽潮的威力,而那时贾珑凑合进去,只是调查中因缘际会,自己送上门遭遇危险的。
第二回的兽潮,就更是与贾珑相隔十万八千里,直接投放到咖喱饭国。
综上所述,贾珑认为这回规模史无前例之大的兽潮,将更不是对付自己的了,哪怕又是她在调查中出现,且有人为阻挡她逃生的情况出现,却应该属于顺势而为。
这兽潮应该有更重要的目的性。
那么在干果国的这‘北基伍省’地区,最为重要的地方是哪……
当然是做为北基伍省省会的政治中心——戈马。
“戈马距离鲁丘鲁大约七十公里,如果是虎彪车全力以赴,用不了一个半小时就能赶到。可背后有这些工程车,就不太可能了。”
贾珑心头思绪纷飞,而且她并非自己一个人想,而是将想法与对状况的分析道出口来。
不仅小六与毛毛听到,一直没停直播的直播间里,也有几百万的观众,将她一席话听在耳里。
“那个什么戈马这么远啊,你们逃得到吗?”
“小珑,兽潮要去戈马,你们就挑一个其他地方躲避吧。”
“肯定不行躲其他地方,兽潮里的动物肯定还拥有本能,它们鼻子很灵敏。”
观众们给贾珑建议。
最多人说的,就是让贾珑他们找个其他路线逃。
不过这点上,贾珑就首先否决了。
“我也想过往其他路线逃,可这样不行,附近地区除了戈马外,要么道路不通畅,要么是被其他武装势力占据或湿透很深的地带。我们这种几乎手无寸铁的人,如果一不小心遭遇到武装分子,不见得比遭遇兽潮安全多少。甚至一个运气不好,直接没头苍蝇一样,扎入某个势力老巢,那就真是羊入虎口了。”
“没错,我很了解这片地区,那些武装派别的部队,根本不会管你是不是普通人,在这种大难临头的时候,他们反而更无法无天,戈门的话,因为有大军驻扎,绝对比其他地方安全。”
小六忍不住插了句口。
“那不用再多想了,我们去戈马!”
连小六这样的当地通都如此说了,那么贾珑就下定决心。
充当车队开路车的虎彪,坚定不移沿主要公路,往戈马方向行驶而去。
得益于路线较为完善的狩猎组织导航地图,贾珑几乎不会开错路。
可接下来的最大问题又出现。
那就是……
鲁丘鲁那边的枪炮声逐渐平息后,里面又有大股动物奔袭烟尘,沿着贾珑他们刚才走过的公路,畅通无阻追杀而来。
喧嚣声极大。
惊天动地的各类踩踏声,以及某些动物本能性的尖唳咆哮,远远传达至两公里外的贾珑他们这边,让大家面色齐刷刷大变。
“珑爷,决定去戈马确实不错,但以我们的速度,绝对无法在被兽潮赶上前,到达戈马的啊。”
小六急得汗水淋漓,即便坐在安全的虎彪车里,但他仍为接下来有可能遭遇的兽潮吞噬,感到心惊肉跳。
“小六,不急。我也知道我们的速度比不上兽潮大军,不过……”
贾珑一对美眸中,浮现缕缕判断与思索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