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四章 地精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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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韦再次两根手指将这地精从地上提起来放到唐小白的面前,这地精刚才那啪叽一下摔到了鼻子,现在是一脸血,emm……是红色的。并非像一些玄幻电影里那样绿油油的令人恶心。
“自己擦擦。”唐小白递过去一张手帕。
地精泪眼婆娑的看着唐小白,似乎非常的害怕,但又不敢违抗他的命令。颤颤巍巍的接过手帕,却不敢擦鼻子,生怕自己肮脏卑贱的血液弄脏了这位高贵的当权者给他的物品,从而使他迁怒于自己。
“哈哈。”唐小白突然哈哈大笑。
典韦不知道皇上突然笑什么,一头雾水,而那地精更是被这一笑吓得手帕都掉地上了。把高贵当权者赠与的手帕掉地上了,这一事件让胆小的地精吓得魂飞魄散。
“尊敬的大人,伟大的海上之王,来自他乡高贵的主人,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是你的英明神武和那伟岸的身躯让卑贱的我感受到了震慑,这才不小心弄掉了您那尊贵的礼物,请饶了我吧。”地精一开口,又是一通马屁和求饶。
还别说,这一套对唐小白来说还真有那么一点用,虚荣心嘛。谁没有呢?有这么一个活宝这样给自己舔屁股,他觉得还是挺爽的。
“起点大神诚不欺我也,地精果真是胆小而又懦弱的种族。”唐小白想起了地球上知名小说网站上流行的玄幻类作品,很多作者大神都将地精归类为胆小如鼠而又狡猾的种族,如今看来前一半都是对的,至于这后一半,仔细观察来看,多半也是对的。
唐小白倒是不在意手帕掉没掉地上,而是弯腰将手帕捡起来,又递到了这地精的面前。这一幕,让眼前的地精彻底的宕机了。
地精一脸激动的接过这手帕,但是没有用来擦脸上的血,而是小心翼翼的把他叠起来,放进自己衣服胸口内袋里。然后才用手把血抹掉,放在自己脏兮兮的衣服上擦拭。
唐小白对于这地精的举动很是无语,却也没有说什么。等他把血在身上擦干净后,才问道:“你是地精族吧?叫什么名字?”
在地精族如果一个人问他叫什么名字,这说明是承认了他们这个种族的存在,是一种非常有礼貌的礼仪,就像是对待与自己同等人一样。所以当唐小白问起他的名字,他一脸激动,以至于说话都有点不利索。
“尊,尊,尊贵的……”
唐小白摇摇头,道:“你不必每次说话都长篇大论的拍马屁。”
地精吞了一口唾沫,急忙道歉:“尊尊贵的不,海王大人……”
唐小白继续打断,说道:“叫皇帝陛下就好了。”
“皇皇帝陛下,我我叫……”
由于太激动哆嗦的一句话也说不完整,这地精居然狠狠的给了自己一巴掌,力道之大,让唐小白听到都觉得肉疼。
这一自残的一巴掌下去,果然说话也利索起来。
“皇帝陛下,我叫邦祖·兰斯,正如皇帝陛下所说,我是卑贱弱小的地精族。”
唐小白有些奇怪的问道:“邦祖·兰斯?”
“正是卑贱的在下。”
唐小白继续问道:“你是地精族,而这些海盗是人族,你们怎么混在一起了?”
“皇帝陛下,海盗袭击了我们海边的部落,杀光了我们的族人,留下了身为工程师的我,用来给它们修补海盗船。”邦祖在说起自己被杀光的族人时,眼睛里有的不是悲伤,而是深深的恐惧,从这里可以看出地精的胆小和懦弱已经超出了他们对同伴的死悲伤。
“地精工程师。”
唐小白抓住了这几个关键字,地精一族在地球诸多的玄幻小说里,褒贬不一。有些小说里面地精只是最低等的类人族怪兽而已,经常用来屠杀获取经验,给主角配角,甚至龙套升级来用。而有些小说里面,地精则是爱好发明,且拥有这方面天赋的族群。
“你,去搬一张桌子和两张凳子来,其中一张凳子要高一点,顺便拿一壶热酒两个碗过来。”唐小白对旁边一位士兵说道。
蔡文姬一脸温柔的笑容看着唐小白,眼睛里露出来的是欣慰的神色。自己的这位夫君,果然不是一般人,但凡只要有一点对自己发展有利的机遇,都会牢牢的抓住。
很快,士兵就把桌子椅子搬了过来,唐小白示意典韦把地精工程师邦祖放到那高凳子上,这一下可把这地精给吓坏了。
“皇帝陛下!皇帝陛下!卑贱的我全身从肌肤到灵魂都是肮脏的,实在难以下咽,请不要吃我。”
“噗……”唐小白刚喝了一口酒就喷了出来。
唐小白指了指桌子上的酒碗,说道:“一起来喝一碗,地精工程师。”
邦祖似乎是发现唐小白并没有想吃掉他的意思,而是要跟他一起喝酒。他这一下更加的害怕了,急忙喊道:“皇帝陛下,我……我……”
唐小白感觉到这地精的性格确实太过于懦弱,以至于有些烦了,把酒碗放到桌子上,而后说道:“叫你喝就喝,哪来的这么废话。”
地精邦祖见到唐小白好像是生气了,也不敢违抗命令,拿起那比他头还大的酒碗咕咕咕就一碗酒落进了肚子里,以至于他的肚子一下鼓的圆圆的。
嗝~~~
他打了一个嗝,然后急忙捂住了自己的嘴,生怕自己把酒气给吹到皇帝陛下那里去。
“好喝吗?”
“好喝,好喝,比我上次捡到的矮人族的朗姆酒还要好喝。”
唐小白又听到了一个重要的关键线索——矮人族?传说中那能够打造神兵利器的铁炉堡锻造种族?
——多年以后——
↓地精族最伟大的工程师邦祖·兰斯在自己回忆录中写道↓
【伟大而又英明神武的皇上,那来自西南大陆的雄狮之王。当他再次捡起地上的手帕递给我时,我知道他仁慈而又怜悯,他智慧而又光明,他是天神下凡。他愿意支持地精一族最无用的发明与科技,并让这些粗鄙的东西成为了主流,他是地精一族的恩人。我与我的后人都愿意把自己卑贱弱小的身躯和污浊的血液,以及那并不纯洁的灵魂完完整整的交给他及他的国。】(未完待续)
典韦再次两根手指将这地精从地上提起来放到唐小白的面前,这地精刚才那啪叽一下摔到了鼻子,现在是一脸血,emm……是红色的。并非像一些玄幻电影里那样绿油油的令人恶心。
“自己擦擦。”唐小白递过去一张手帕。
地精泪眼婆娑的看着唐小白,似乎非常的害怕,但又不敢违抗他的命令。颤颤巍巍的接过手帕,却不敢擦鼻子,生怕自己肮脏卑贱的血液弄脏了这位高贵的当权者给他的物品,从而使他迁怒于自己。
“哈哈。”唐小白突然哈哈大笑。
典韦不知道皇上突然笑什么,一头雾水,而那地精更是被这一笑吓得手帕都掉地上了。把高贵当权者赠与的手帕掉地上了,这一事件让胆小的地精吓得魂飞魄散。
“尊敬的大人,伟大的海上之王,来自他乡高贵的主人,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是你的英明神武和那伟岸的身躯让卑贱的我感受到了震慑,这才不小心弄掉了您那尊贵的礼物,请饶了我吧。”地精一开口,又是一通马屁和求饶。
还别说,这一套对唐小白来说还真有那么一点用,虚荣心嘛。谁没有呢?有这么一个活宝这样给自己舔屁股,他觉得还是挺爽的。
“起点大神诚不欺我也,地精果真是胆小而又懦弱的种族。”唐小白想起了地球上知名小说网站上流行的玄幻类作品,很多作者大神都将地精归类为胆小如鼠而又狡猾的种族,如今看来前一半都是对的,至于这后一半,仔细观察来看,多半也是对的。
唐小白倒是不在意手帕掉没掉地上,而是弯腰将手帕捡起来,又递到了这地精的面前。这一幕,让眼前的地精彻底的宕机了。
地精一脸激动的接过这手帕,但是没有用来擦脸上的血,而是小心翼翼的把他叠起来,放进自己衣服胸口内袋里。然后才用手把血抹掉,放在自己脏兮兮的衣服上擦拭。
唐小白对于这地精的举动很是无语,却也没有说什么。等他把血在身上擦干净后,才问道:“你是地精族吧?叫什么名字?”
在地精族如果一个人问他叫什么名字,这说明是承认了他们这个种族的存在,是一种非常有礼貌的礼仪,就像是对待与自己同等人一样。所以当唐小白问起他的名字,他一脸激动,以至于说话都有点不利索。
“尊,尊,尊贵的……”
唐小白摇摇头,道:“你不必每次说话都长篇大论的拍马屁。”
地精吞了一口唾沫,急忙道歉:“尊尊贵的不,海王大人……”
唐小白继续打断,说道:“叫皇帝陛下就好了。”
“皇皇帝陛下,我我叫……”
由于太激动哆嗦的一句话也说不完整,这地精居然狠狠的给了自己一巴掌,力道之大,让唐小白听到都觉得肉疼。
这一自残的一巴掌下去,果然说话也利索起来。
“皇帝陛下,我叫邦祖·兰斯,正如皇帝陛下所说,我是卑贱弱小的地精族。”
唐小白有些奇怪的问道:“邦祖·兰斯?”
“正是卑贱的在下。”
唐小白继续问道:“你是地精族,而这些海盗是人族,你们怎么混在一起了?”
“皇帝陛下,海盗袭击了我们海边的部落,杀光了我们的族人,留下了身为工程师的我,用来给它们修补海盗船。”邦祖在说起自己被杀光的族人时,眼睛里有的不是悲伤,而是深深的恐惧,从这里可以看出地精的胆小和懦弱已经超出了他们对同伴的死悲伤。
“地精工程师。”
唐小白抓住了这几个关键字,地精一族在地球诸多的玄幻小说里,褒贬不一。有些小说里面地精只是最低等的类人族怪兽而已,经常用来屠杀获取经验,给主角配角,甚至龙套升级来用。而有些小说里面,地精则是爱好发明,且拥有这方面天赋的族群。
“你,去搬一张桌子和两张凳子来,其中一张凳子要高一点,顺便拿一壶热酒两个碗过来。”唐小白对旁边一位士兵说道。
蔡文姬一脸温柔的笑容看着唐小白,眼睛里露出来的是欣慰的神色。自己的这位夫君,果然不是一般人,但凡只要有一点对自己发展有利的机遇,都会牢牢的抓住。
很快,士兵就把桌子椅子搬了过来,唐小白示意典韦把地精工程师邦祖放到那高凳子上,这一下可把这地精给吓坏了。
“皇帝陛下!皇帝陛下!卑贱的我全身从肌肤到灵魂都是肮脏的,实在难以下咽,请不要吃我。”
“噗……”唐小白刚喝了一口酒就喷了出来。
唐小白指了指桌子上的酒碗,说道:“一起来喝一碗,地精工程师。”
邦祖似乎是发现唐小白并没有想吃掉他的意思,而是要跟他一起喝酒。他这一下更加的害怕了,急忙喊道:“皇帝陛下,我……我……”
唐小白感觉到这地精的性格确实太过于懦弱,以至于有些烦了,把酒碗放到桌子上,而后说道:“叫你喝就喝,哪来的这么废话。”
地精邦祖见到唐小白好像是生气了,也不敢违抗命令,拿起那比他头还大的酒碗咕咕咕就一碗酒落进了肚子里,以至于他的肚子一下鼓的圆圆的。
嗝~~~
他打了一个嗝,然后急忙捂住了自己的嘴,生怕自己把酒气给吹到皇帝陛下那里去。
“好喝吗?”
“好喝,好喝,比我上次捡到的矮人族的朗姆酒还要好喝。”
唐小白又听到了一个重要的关键线索——矮人族?传说中那能够打造神兵利器的铁炉堡锻造种族?
——多年以后——
↓地精族最伟大的工程师邦祖·兰斯在自己回忆录中写道↓
【伟大而又英明神武的皇上,那来自西南大陆的雄狮之王。当他再次捡起地上的手帕递给我时,我知道他仁慈而又怜悯,他智慧而又光明,他是天神下凡。他愿意支持地精一族最无用的发明与科技,并让这些粗鄙的东西成为了主流,他是地精一族的恩人。我与我的后人都愿意把自己卑贱弱小的身躯和污浊的血液,以及那并不纯洁的灵魂完完整整的交给他及他的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