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金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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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今天的饭真是春晓做的,而且就她一个人在厨房忙活。
大家在医馆的外面忙的不可开交,春晓一个人在厨房忙得不可开交,她在厨房里都干了些什么,天才知道。
一定是这女人把虫卵放在了菜里面,才会让瑶瑶中毒的。
猪头说:“不对呀老大,饭菜是我们一块吃的,为什么中了降头的只有瑶瑶一个,而我们几个却没事?”
猪头说的不无道理,芳芳跟猴子全都看着唐小天,听着他的解释。
唐小天说:“没错,饭菜的确是我们几个在吃,大家看到没有,我们几个都不爱吃针菇,只有瑶瑶一个人喜欢吃。
也就是说,春晓早就摸准了瑶瑶的饮食习惯,只是在针菇里下了降,没有在其他的饭菜里下降。
只要我们找到吃剩的针菇,就一定可以查出里面有没有虫子,是一种什么样的虫子。这样才可以找到除掉这种虫子的方法,中午的饭菜还有没有剩下的?”
芳芳一听赶紧说:“有,就在冰箱里,还有一碟。”
“那赶紧拿出来,我检测一下。”
芳芳立刻奔向了楼下厨房里的冰箱,将瑶瑶吃剩的饭菜端上了二楼。
唐小天不慌不忙,首先点着一盏酒精灯,然后利用支架,将盘子支在了酒精灯的上面,然后拿出打火机点燃了酒精灯。
酒精灯冒出了青蓝色的火苗,火焰非常猛烈,唐小天将盘在在酒精灯上开会晃动,让地盘的受热尽量均匀,碟子里的菜冒出了一丝丝热气,温度大概在三十七八度左右。
开始的几分钟没有异样,五分钟过去以后,其中一瓣针菇竟然涌动起来,慢慢地,竟然从针菇里爬出一条一寸多长的虫子。
那虫子又肥又大,果不其然,针菇里有虫卵,冲入按受热以后,利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生长,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不但破壳而出,而且生长的速度惊人。
接下来,越来越多的针菇开始涌动,不断地有虫子从针菇里爬出。
再接下来,几条虫子在菜碟里遇到对方,开始不断的撕咬,翻滚,最强壮的一条纷纷将其他的虫子咬死了,只剩下了一个。
而那只虫子还是利用奇快的速度成长。
猪头,芳芳,猴子,三个人的眼睛越睁越大,越睁越大,简直目瞪口呆了。
唐小天将菜碟放在了桌子上,说道:“看到没有,针菇里真的有虫卵。这是一种金蚕,生活在云南贵州一带,数量极其地短缺,也就是说瑶瑶中的是……金蚕降!”
芳芳感叹道:“我的上帝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虫子?怪不得瑶瑶一个劲地喊肚肚痛。这种虫子万一长大,还不把人咬的肠穿肚烂?”
唐小天道:“你讲的没错,这种金蚕的体格庞大,成虫可以长到半尺多长,会吸收人体的营养成分,但不会吞噬人的肌肉跟骨骼。
它寄生在人的身上,会让人一点点消瘦,肚肚膨胀,软弱无力,最后精力耗尽死掉。
人死了以后,也不会影响它吐丝结茧,它的成虫一旦形成,就会刨开人的肚肚,变成飞蛾爬出来,再找地方产软。
瑶瑶暂时没事,但一定要找到破解这种金蚕降的方法,要不然瑶瑶就会一点点瘦死。”
猪头惊讶地问道:“那……这种金蚕降你会不会解?需要什么样的解药?”
唐小天摇摇头说:“我暂时不会,因为《药王残篇》上没有去除金蚕降的办法,我也没有见过这种东西。”
“既然没见过,那你为什么一看就知道是金蚕降?一看就知道这种金蚕数量稀少,本地没有?”
唐小天道:“我听爷爷说的啊,爷爷教过我很多下降跟解降的方法,只是这种东西本地没有,所以爷爷没有告诉我怎么解。”
“啊?那……瑶瑶岂不是活不成了?她还能活多久?”
唐小天说:“半个月,最多半个月,准确的说是……两个礼拜,如果两个礼拜之内找不到解药,瑶瑶就死定了。”
瑶瑶昏死了过去,素芬姐昏死了过去,芳芳,猴子,猪头都是愁眉不展。
他们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了唐小天身上,唐小天也是束手无策。
首先,金蚕降不是病,是有人故意下的降头,所以不能利用普通的药物去解开。
再一个,唐小天真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他对金蚕降的了解,完全得益于他的爷爷神医唐明。
几年前,神医唐明在传授孙子家传秘方的时候,捎带讲解过少数民族的一些降头,特别提到了虫降。所以唐小天只是了解,凭借记忆猜测,应该就是金蚕降。
这种金蚕在地球上几乎完全绝技,只有云南,贵州,还有四川少数的地区有。非常的难搞。
它的特性就是喜阴,喜热,喜欢寄生在人体里,吸收人体的营养。
这东西长大以后会吐丝作茧,茧蛹非常的大,跟人的胎盘差不多,所以中了金蚕降的人,很容易误导医生,理解为受孕。
最难治疗的是,这种金蚕的成虫在体内不固定,没有办法开刀拿出,因为它可以在人体内四处涌动游走,有时候窜进肚肚里,有时候跑上四肢。
一旦进入大脑,人会立刻风瘫。进入眼睛,立刻破坏视网膜。造成失明,进入心脏,立刻死亡。
唐小天刚才分别点了瑶瑶的凤池,肩井,足三里还有涌泉,就是割断了虫蛹来回活动的通道,减缓瑶瑶受伤的危险。
他真的没有办法,的确对这东西不了解。
猪头一下子火了,怒道:“春晓你个贱人!真是心狠手辣,一定是在报复,瑶瑶可是她从小玩大的姐妹啊?这样的闺蜜都下得去手,她还是不是人?”
唐小天冲猪头一瞪眼怒道:“你叫唤个毛?还不都是你造成的?如果不是你拒绝跟他复合,春晓也不会再投朱怀春,更不会中了朱怀春的奸计,过来迫害瑶瑶?”
猪头怒道:“你放屁!春晓冲的是我吗?分明是你。老子早已勾不起她的兴趣了,现在的春晓喜欢的可是你唐小天。
他在酒店勾搭过你,这个是真的吧?还说要你做她肚肚里孩子的爹,这个也是真的吧?你拒绝了她,反而跟瑶瑶勾搭在了一块,是个女人谁不妒火中烧?
春晓这人我最了解了,他是个破罐子破摔的主,她得不到的东西没有人可以得到,宁可亲手毁掉。”
唐小天好像一个泄气的皮球,一下子瘫坐在了床上。
猪头说的是实话,瑶瑶被下降头,的确跟唐小天有脱不开的关系。
春晓多次暗示,并且投怀送抱,要跟他相好,可都被他婉言拒绝了。
唐小天嫌弃春晓脏,觉得她是残花败柳,不够清纯。
这一下等于把春晓给热火了。所以才对瑶瑶下降。
春晓是不懂下降的,但是朱怀春会,猪大肠会。
简单的说,这是猴子从牢里出来以后,猪大肠跟唐小天之间展开的第二次挑战。
猪大肠跟朱怀春在不断地跟唐小天挑战,斗药,斗针法,斗拳脚,现在是斗蛊。只是利用春晓的手,将金蚕降下在了瑶瑶的身上而已。
人家招招毙命,唐小天却完全处于被动。
“怀春堂”的生意被打垮,朱丽叶的坐牢,朱怀春被警方囚禁,等于是激起了猪大肠无底的仇恨,不把唐小天身边的人弄得生不如死,不把他彻底打败,人家誓不罢休。
让唐小天整天提心吊胆的事情终于来了,瑶瑶的金蚕降,等于是猪大肠跟唐小天的第二次较量。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是举旗投降,乖乖溜出丽城,还是赔上瑶瑶的性命?唐小天犹豫不决。
而且他知道,这时候的猪大肠一定严阵以待,等着他去负荆请罪,只要自己把丽城的中医市场让出来,猪大肠才能善罢甘休。
他就是想要唐小天跟狗一样,在他的面前卑躬屈膝,最好摇尾乞怜。
芳芳烦躁地不行,大喝一声:“你们别吵了!瑶瑶都病成这样,你们不敢进救她,还吵?再吵瑶瑶就死了!”
唐小天看了看瑶瑶,女孩子昏过去了,她身上的那只金蚕,暂时被唐小天禁锢。
他咬咬牙终于站了起来,说道:“你们照顾瑶瑶,我去找春晓,跟他说明利害,让她到猪大肠哪儿拿解药,说不定瑶瑶还有救,我一会儿回来。”
唐小天说完,打开窗户,嗖地一声从二楼跳上了外面的大街。
时间紧迫,他懒得走门,再说他是高手,你见过那个高手走门啊?一般都是跳窗户。
唐小天的身影冲上了医馆门前的马路,远远看到一辆汽车,汽车驶近,他一个鹞子翻身,跳上了汽车的车顶,稳稳站在了车顶上。目标直奔春晓居住的那个小区。
不是没钱打车,是时间紧迫,来不及拦出租车,只能搭顺风车。
再说他的功夫那么好,不搭顺风车就没有天理了。
很快,汽车开到了春晓居住的哪家小区门口,唐小天从车顶上一跃而下,直奔春晓居住的单元房。
春晓就居住在这里,唐小天来过一次,上次春晓自杀的时候,他从这儿将女人送进医院的。
因为是熟门熟路,所以他直扑三楼,并且按响了女人家的门铃。”叮咚……叮咚!”
“谁呀?”防盗门里传出一个女人的询问声。
唐小天说:“我。”
“你是谁?”
“我是我?春晓开门,我是小天。”
春晓说:“门没锁,你进来吧,我早知道你要来。”(未完待续)
没错,今天的饭真是春晓做的,而且就她一个人在厨房忙活。
大家在医馆的外面忙的不可开交,春晓一个人在厨房忙得不可开交,她在厨房里都干了些什么,天才知道。
一定是这女人把虫卵放在了菜里面,才会让瑶瑶中毒的。
猪头说:“不对呀老大,饭菜是我们一块吃的,为什么中了降头的只有瑶瑶一个,而我们几个却没事?”
猪头说的不无道理,芳芳跟猴子全都看着唐小天,听着他的解释。
唐小天说:“没错,饭菜的确是我们几个在吃,大家看到没有,我们几个都不爱吃针菇,只有瑶瑶一个人喜欢吃。
也就是说,春晓早就摸准了瑶瑶的饮食习惯,只是在针菇里下了降,没有在其他的饭菜里下降。
只要我们找到吃剩的针菇,就一定可以查出里面有没有虫子,是一种什么样的虫子。这样才可以找到除掉这种虫子的方法,中午的饭菜还有没有剩下的?”
芳芳一听赶紧说:“有,就在冰箱里,还有一碟。”
“那赶紧拿出来,我检测一下。”
芳芳立刻奔向了楼下厨房里的冰箱,将瑶瑶吃剩的饭菜端上了二楼。
唐小天不慌不忙,首先点着一盏酒精灯,然后利用支架,将盘子支在了酒精灯的上面,然后拿出打火机点燃了酒精灯。
酒精灯冒出了青蓝色的火苗,火焰非常猛烈,唐小天将盘在在酒精灯上开会晃动,让地盘的受热尽量均匀,碟子里的菜冒出了一丝丝热气,温度大概在三十七八度左右。
开始的几分钟没有异样,五分钟过去以后,其中一瓣针菇竟然涌动起来,慢慢地,竟然从针菇里爬出一条一寸多长的虫子。
那虫子又肥又大,果不其然,针菇里有虫卵,冲入按受热以后,利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生长,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不但破壳而出,而且生长的速度惊人。
接下来,越来越多的针菇开始涌动,不断地有虫子从针菇里爬出。
再接下来,几条虫子在菜碟里遇到对方,开始不断的撕咬,翻滚,最强壮的一条纷纷将其他的虫子咬死了,只剩下了一个。
而那只虫子还是利用奇快的速度成长。
猪头,芳芳,猴子,三个人的眼睛越睁越大,越睁越大,简直目瞪口呆了。
唐小天将菜碟放在了桌子上,说道:“看到没有,针菇里真的有虫卵。这是一种金蚕,生活在云南贵州一带,数量极其地短缺,也就是说瑶瑶中的是……金蚕降!”
芳芳感叹道:“我的上帝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虫子?怪不得瑶瑶一个劲地喊肚肚痛。这种虫子万一长大,还不把人咬的肠穿肚烂?”
唐小天道:“你讲的没错,这种金蚕的体格庞大,成虫可以长到半尺多长,会吸收人体的营养成分,但不会吞噬人的肌肉跟骨骼。
它寄生在人的身上,会让人一点点消瘦,肚肚膨胀,软弱无力,最后精力耗尽死掉。
人死了以后,也不会影响它吐丝结茧,它的成虫一旦形成,就会刨开人的肚肚,变成飞蛾爬出来,再找地方产软。
瑶瑶暂时没事,但一定要找到破解这种金蚕降的方法,要不然瑶瑶就会一点点瘦死。”
猪头惊讶地问道:“那……这种金蚕降你会不会解?需要什么样的解药?”
唐小天摇摇头说:“我暂时不会,因为《药王残篇》上没有去除金蚕降的办法,我也没有见过这种东西。”
“既然没见过,那你为什么一看就知道是金蚕降?一看就知道这种金蚕数量稀少,本地没有?”
唐小天道:“我听爷爷说的啊,爷爷教过我很多下降跟解降的方法,只是这种东西本地没有,所以爷爷没有告诉我怎么解。”
“啊?那……瑶瑶岂不是活不成了?她还能活多久?”
唐小天说:“半个月,最多半个月,准确的说是……两个礼拜,如果两个礼拜之内找不到解药,瑶瑶就死定了。”
瑶瑶昏死了过去,素芬姐昏死了过去,芳芳,猴子,猪头都是愁眉不展。
他们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了唐小天身上,唐小天也是束手无策。
首先,金蚕降不是病,是有人故意下的降头,所以不能利用普通的药物去解开。
再一个,唐小天真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他对金蚕降的了解,完全得益于他的爷爷神医唐明。
几年前,神医唐明在传授孙子家传秘方的时候,捎带讲解过少数民族的一些降头,特别提到了虫降。所以唐小天只是了解,凭借记忆猜测,应该就是金蚕降。
这种金蚕在地球上几乎完全绝技,只有云南,贵州,还有四川少数的地区有。非常的难搞。
它的特性就是喜阴,喜热,喜欢寄生在人体里,吸收人体的营养。
这东西长大以后会吐丝作茧,茧蛹非常的大,跟人的胎盘差不多,所以中了金蚕降的人,很容易误导医生,理解为受孕。
最难治疗的是,这种金蚕的成虫在体内不固定,没有办法开刀拿出,因为它可以在人体内四处涌动游走,有时候窜进肚肚里,有时候跑上四肢。
一旦进入大脑,人会立刻风瘫。进入眼睛,立刻破坏视网膜。造成失明,进入心脏,立刻死亡。
唐小天刚才分别点了瑶瑶的凤池,肩井,足三里还有涌泉,就是割断了虫蛹来回活动的通道,减缓瑶瑶受伤的危险。
他真的没有办法,的确对这东西不了解。
猪头一下子火了,怒道:“春晓你个贱人!真是心狠手辣,一定是在报复,瑶瑶可是她从小玩大的姐妹啊?这样的闺蜜都下得去手,她还是不是人?”
唐小天冲猪头一瞪眼怒道:“你叫唤个毛?还不都是你造成的?如果不是你拒绝跟他复合,春晓也不会再投朱怀春,更不会中了朱怀春的奸计,过来迫害瑶瑶?”
猪头怒道:“你放屁!春晓冲的是我吗?分明是你。老子早已勾不起她的兴趣了,现在的春晓喜欢的可是你唐小天。
他在酒店勾搭过你,这个是真的吧?还说要你做她肚肚里孩子的爹,这个也是真的吧?你拒绝了她,反而跟瑶瑶勾搭在了一块,是个女人谁不妒火中烧?
春晓这人我最了解了,他是个破罐子破摔的主,她得不到的东西没有人可以得到,宁可亲手毁掉。”
唐小天好像一个泄气的皮球,一下子瘫坐在了床上。
猪头说的是实话,瑶瑶被下降头,的确跟唐小天有脱不开的关系。
春晓多次暗示,并且投怀送抱,要跟他相好,可都被他婉言拒绝了。
唐小天嫌弃春晓脏,觉得她是残花败柳,不够清纯。
这一下等于把春晓给热火了。所以才对瑶瑶下降。
春晓是不懂下降的,但是朱怀春会,猪大肠会。
简单的说,这是猴子从牢里出来以后,猪大肠跟唐小天之间展开的第二次挑战。
猪大肠跟朱怀春在不断地跟唐小天挑战,斗药,斗针法,斗拳脚,现在是斗蛊。只是利用春晓的手,将金蚕降下在了瑶瑶的身上而已。
人家招招毙命,唐小天却完全处于被动。
“怀春堂”的生意被打垮,朱丽叶的坐牢,朱怀春被警方囚禁,等于是激起了猪大肠无底的仇恨,不把唐小天身边的人弄得生不如死,不把他彻底打败,人家誓不罢休。
让唐小天整天提心吊胆的事情终于来了,瑶瑶的金蚕降,等于是猪大肠跟唐小天的第二次较量。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是举旗投降,乖乖溜出丽城,还是赔上瑶瑶的性命?唐小天犹豫不决。
而且他知道,这时候的猪大肠一定严阵以待,等着他去负荆请罪,只要自己把丽城的中医市场让出来,猪大肠才能善罢甘休。
他就是想要唐小天跟狗一样,在他的面前卑躬屈膝,最好摇尾乞怜。
芳芳烦躁地不行,大喝一声:“你们别吵了!瑶瑶都病成这样,你们不敢进救她,还吵?再吵瑶瑶就死了!”
唐小天看了看瑶瑶,女孩子昏过去了,她身上的那只金蚕,暂时被唐小天禁锢。
他咬咬牙终于站了起来,说道:“你们照顾瑶瑶,我去找春晓,跟他说明利害,让她到猪大肠哪儿拿解药,说不定瑶瑶还有救,我一会儿回来。”
唐小天说完,打开窗户,嗖地一声从二楼跳上了外面的大街。
时间紧迫,他懒得走门,再说他是高手,你见过那个高手走门啊?一般都是跳窗户。
唐小天的身影冲上了医馆门前的马路,远远看到一辆汽车,汽车驶近,他一个鹞子翻身,跳上了汽车的车顶,稳稳站在了车顶上。目标直奔春晓居住的那个小区。
不是没钱打车,是时间紧迫,来不及拦出租车,只能搭顺风车。
再说他的功夫那么好,不搭顺风车就没有天理了。
很快,汽车开到了春晓居住的哪家小区门口,唐小天从车顶上一跃而下,直奔春晓居住的单元房。
春晓就居住在这里,唐小天来过一次,上次春晓自杀的时候,他从这儿将女人送进医院的。
因为是熟门熟路,所以他直扑三楼,并且按响了女人家的门铃。”叮咚……叮咚!”
“谁呀?”防盗门里传出一个女人的询问声。
唐小天说:“我。”
“你是谁?”
“我是我?春晓开门,我是小天。”
春晓说:“门没锁,你进来吧,我早知道你要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