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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英气逼人

作者:蚕茧里的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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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国大选结束后的第二天,易云的册封仪式,开始了!

    张坛找到了易云,首先映入易云眼帘的,不是册封文书,而是一头锦龙卫专属坐骑!

    而张坛已经表示,这头坐骑,是专门为易云准备的。

    “这坐骑……是我的了!?”

    易云看着眼前一头七八米高的巨兽,心中着实震撼了一把,这可是有两三层楼高的超级巨兽啊!

    易云没有想到,三个多月前,他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看到一个张宇贤背着一柄剑,骑着一头巨兽在大荒中奔驰。

    而三个月后,他竟然也能有这样一头巨兽坐骑!

    “是,它是你的了,哈哈!”张坛大笑起来,“要是一般的大选考生,就算成为锦龙卫成员,也要过个一两年,才能得到一头属于自己的独角巨犀!”

    “这独角巨犀,奔跑起来可以日行三千里,别看它笨重,可是不管山川峡谷,它都上得去!而且它还有个最大的好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才被选为锦龙卫的标准坐骑,你猜猜是什么?”

    张坛卖了个关子,易云有了兴趣,“是负重大?耐力好?”

    张坛摇头,“都不是!这独角巨犀,负重能力当然超强,耐力也好,一口气奔跑个三四天,跑出一万里路都不成问题!但这不是独角巨犀的最大优点,它最大的有点是吃的少!独角巨犀,如果真的吃起东西来,可以一餐吃掉一棵参天大树,不过没有东西吃的话,它也可以直接吸收天地元气作为能量,我们行军打仗,补给是很大的问题,一般长这么大个头的坐骑,一顿饭吃的东西得好几辆车来拉,可是独角巨犀可以几年不吃东西,这一点太重要了。”

    “直接吸收天地元气?”

    易云听得心中一怔,旋即明白过来,是啊,这个世界,有很多天材地宝,还有荒兽凶兽,生下来就能直接吸收日月精华,吐纳天地元气,而这一点,人类要靠修炼才能达到。

    人类跟荒兽凶兽,各有优势。

    一头体型巨大,不需要食物的坐骑,这可是自己行走大荒的一大助力!

    易云对这坐骑太满意了,他一跃而起,直接骑在了独角巨犀那宽大的背脊上,独角巨犀显然有一些智慧,并没有反抗易云这个新主人。

    这坐骑,实在太拉风了!

    “谢谢千户大人!”

    易云兴奋的下了坐骑,行礼说道。

    “哈哈,易小兄弟,以后叫我张老哥就行了,这次锦龙卫,要在陶氏部族停留一些时日,你也多留在这里几天,好好修炼一番吧。”

    听了张坛的话,易云微微犹豫,说道:“是这样的,小子倒是愿意在这里停留一些时日,修炼武功,只是小子在连氏部族有一个家姐,因为一些原因,她不得不上山避难,我走之前,倒是留给了家姐足够的食物,只是家姐终究是一个弱女子,在深山中久待,让人很不放心。而且……家姐与我感情很好,这些日子没有我的消息,怕是心里着急,对我甚是想念……”

    “而且,我还有一些恩人在连氏部族,他们因为缺少粮食,也过得不太好,我放心不下。”

    易云这次出来,没有带姜小柔,心里一直不踏实。

    虽然说连氏部族的后山并没有野兽,甚至连兔子都很难找到,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张坛大笑道:“看来易小兄弟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既然你这么说,那也好,这些天,正有一些弟兄要来云荒增援,闫将军也命令我们,在附近的部族驻军,现在人手还算空闲,我就派几个兄弟去一趟连氏部族,送你回去,让你跟你姐姐团聚,顺便让他们带上一些上好的食物,送给你的恩人!”

    “另外,你前往封地总要带一些族人当随从的,这些族人,我们锦龙卫也可以帮你捎上。”

    张坛说做就做,一挥手,就让几个下属下去安排了。

    易云听得心中一喜,有锦龙卫带来的食物,也能让姐姐,还有那些对自己有恩的人,度过这段最难的日子,解了燃眉之急,之后,易云自己都有足够的实力去打猎了。

    之前因为连成玉透支连氏部族的粮食和各种资源,连氏部族的族人已经举步维艰,真的有族人不得已要靠吃观音土充饥了。

    “谢谢张老哥。”易云也不矫情,既然张坛这么说,他就顺口叫了。

    “哈哈。”张坛大笑起来,用力拍了一下易云的肩膀,说道:“易小兄弟,咱们出来从军的,日后就是为了建功立业,封侯拜相。你前途光明的很,你若是日后真的得了大富贵,你的姐姐都能跟着你受封,甚至可能得个郡主什么的!”

    “来,老哥给你挑一套衣服!”

    易云今天算是册封国士,虽然只是最初步的仪式,但是也得好好打扮一番,总不能穿一身破破烂烂的麻衣去。

    易云现在的住处,早已经换了锦龙卫的营地,条件相当的好。

    易云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热水澡,将之前身上的麻衣脱光,里里外外,都换了锦龙卫的新衣。

    锦龙卫平时庆典礼仪时,要穿专门的礼服,而国士,可穿飞鱼服!

    白色的飞鱼服,胸口、袖口都绣了金色的飞鱼纹,这可是上好云锦的料子,织造精细,绣工完美,绚丽的锦纹就好像是用金线穿成。

    易云以前都穿麻衣,就算是连氏部族的族老,也就是穿一身半新不旧的棉布袍子,这已经了不得了,平时他们都不舍得穿,一般举行祭典的时候,才会穿一下。

    至于丝绸锦缎,这可是传说中的东西,更何况是来自于中原的上好云锦!别说连氏部族,就算陶氏部族的族老,也根本见不到这样的衣服。

    衣服是飞鱼服,腰带是麒麟带,脚下是鹿皮靴!

    这些行头,尤其飞鱼服和麒麟带,都是要有贵族身份的人才能穿的,否则的话,就算是顶级的大富商,也没资格穿。

    这就是贵族的象征!

    光是这一身行头,易云就能看出锦龙卫地位的超然和贵族的高贵,哪怕只是最低级的国士,把这一身衣服拿去卖了,便够普通人花销一辈子了。

    衣服穿好,易云又在腰间挂了一柄雁翅刀。

    这也是锦龙卫的标准佩刀,刀鞘是鎏金的,作为国士特有的标志,易云的刀鞘中间还镶嵌了一块椭圆形的玉。

    这种雁翅刀,主要用于庆典和礼仪,当然,要是用它杀敌的话,也绝不含糊。

    这雁翅刀看起来不过三尺长,两寸宽,可是分量不下百斤,拔刀出鞘,刀口寒光森森,刀刃削铁如泥!

    一口刀,又是价值不菲,挂在身上,平添几分英气!

    易云将这一身都穿戴起来,对着镜子一看,自己也是愣了一下。

    他甚至有点不敢相信,镜子里的少年就是自己。

    易云从来到这个异世,一直穿着破烂的麻衣,那曾试过云锦的衣服?

    人靠衣装马靠鞍,穿了白色飞鱼服的易云,英姿勃发!

    因为这几个月来,易云练武身体越来越好,加上紫晶能量对肉身的改造,此时的易云,皮肤细腻光滑,像是玉石一般,脸上五官线条柔和俊秀,但眉宇间却又蕴含着一股锐气,不失阳刚之感。

    虽然易云的身高还没长起来,但是他身材匀称,双腿比例修长,将这飞鱼服的华美完全体现了出来。

    这时的易云,当真如一柄出匣的宝剑一般,锋芒四射,气势逼人!

    当易云就这么走出浴室更衣室的时候,张坛看到易云,都是眼睛一亮,他的几个下属,也都是愣愣的看着易云,似乎想分辨一下,这到底是易云,还是哪个京城大家族的天之骄子。

    “哈哈,你穿这飞鱼服,真是太合适了!要我说,易小兄弟就凭你这长相,再过三五年,那得出落得玉树临风,怕是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少女了!”

    张坛毫无顾忌的开着玩笑,其实,张坛这个人既不严肃,也不古板,一般的兵油子,常年在男人堆里混,很少有严肃正经的,平时在一起吹牛打屁,谁不是口无遮拦,荤段子一个接一个?

    只是,张坛的口无遮拦,只会在跟他身份地位差不多的人,或者是过命交情的兄弟面前才会表现出来,而在一般的下属面前,在普通人面前,他看起来就是铁血无情。

    军队里的兵油子,做新兵教官的时候,也往往是如此,他们要维护锦龙卫的威严。

    易云腼腆的挠了挠头,他对自己穿上飞鱼服的效果,也是非常满意。

    “走,给你册封国士!”

    张坛说话间,带着易云出门,易云骑上了独角巨犀,这头巨兽,大摇大摆的走在陶氏部族的城市大街上。

    今天整个陶氏部族,可是热闹非凡,易云的册封仪式,在陶氏部族的庆典广场举行。

    陶氏部族对此可是安排得很上心,因为除了易云册封国士之外,陶氏部族还有胡琊等人,也要在仪式上正式晋级为锦龙卫成员。

    当然,易云是今天绝对的主角。

    当易云骑着独角巨犀,出现在陶氏部族庆典广场附近的时候,很多人向易云看来。

    看到易云身穿云锦飞鱼服,腰佩雁翅刀的样子,很多陶氏部族族人看的目瞪口呆。

    推一本书《一世之尊》,作者爱潜水的乌贼。

    蚕茧跟乌贼接触过好多次,乌贼是个知识很丰富的人,逻辑思维也很严密。

    他写的书,也是如此,逻辑严密,故事架构完整,口碑很高,忠粉很多。

    《一世之尊》,简介: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书页有直通车。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