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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比试(三)

作者:苦涩的柿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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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倭国的忠心,某是大大的知道。”李渊赞赏的看了一眼毕恭毕敬的惠日,然后宽慰他道:“倭国不同其他番邦,对大唐忠心耿耿,而其他番邦想明日对大唐发乱作难,哪有那么容易?蚂蚁在大象面前耀武扬威,不过徒增笑耳。”

    “惠日心里自然知晓我大唐的威名赫赫。”惠日点头哈腰,那些关陇府兵不仅作战勇猛,而且身材高大,站在他们面前,他就自相惭愧。

    “你且看某教导出来的皇三子恪。”李渊指着校场上的吴王李恪,微微一笑。

    吴王李恪在距离草靶大约两百多步便停了下来,弯腰拉弓,眼睛紧紧盯着前方,只听嗖的一声箭脱弓弦,其速如疾电,箭矢穿透草靶正中,射入后面的杨木树干。

    观看的人群停滞了一会,迅速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

    大唐好武的气氛是任何一个朝代也比不了的。

    “果真大唐好儿郎,倭国上下难以选出一勇士与之相比。”惠日赞赏道。

    “哎,惠日你怎么能这么想?老师很伤心啊。”李渊摸着惠日光溜溜的脑袋,开口训斥道:“现在恪儿也不过十二岁,个子与你差不多......算了,比你高了些。但你也不用灰心,俗话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至千里。”

    惠日顿时会心,向后退了一步,对着太上皇一拜道:“还请老师教导。”

    “首先射箭最注重的是腕力,玩手术刀也是,你的力气太小,最近太常寺那里正在宰猪杀羊,虽然他们不缺人,但是某想举荐你前去,磨砺一下。就是不知,你这个出家人.......”李渊道。

    惠日看到太上皇一副望徒成龙的样子,咬了咬牙,开口道:“猪羊乃是畜生,惠日杀了它们,是帮助它们早日轮回,摆脱今生,佛祖不会怪罪小僧的。

    老师,惠日愿意去太常寺宰猪杀羊磨砺。”

    李渊颔首点头,很是欣慰的看着惠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嘛,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多学一门手艺傍身对你来说是件好事,外科医术首先要熟悉的就是内脏器官位置,这些某早就教导过你,现在缺的就是一次次磨练......”

    惠日领师命告退,心里满是感激。太上皇作为他的老师,每次不辞辛苦的为他开导人生价值。在医学院的哪个学生,能得到太上皇如此的待遇?

    唯有他惠日!

    而且他的磨砺也是最多的,田地里抓过老鼠,荒林逮过鹌鹑,养猪厂给猪洗澡......种种事情说明,太上皇最看重的门下弟子唯有他一人啊!

    当然,太上皇只有他一个弟子。

    等惠日走过,画屏颦着柳眉,小声说道:“道君不是让英国公押送了一批突厥人死尸放在了医学院的地窖吗?”

    剖解尸体,对死者来说大不敬,所以此事医学院上下三缄其口。

    “画屏啊,倭国虽然学习中原礼仪,但是他们狼子野心,弱则学师,强必寇盗,可比突厥人这等游牧民族可怕的多。”李渊道。

    “可......惠日不是道君您的弟子吗?为人师者当尽兴尽力教导学生。”画屏有点不解。

    “此事......你就当某的执念吧。”李渊摇了摇头,不愿在此事多说。

    画屏咬唇,心里虽然疑惑,但也没有多问,道君必定有他的考虑。她再次将目光移到了校场,校场的呼喊声又高了起来。

    只见一只冲破云霄的箭矢接连射穿两只大雁。

    “薛礼!薛礼!”校场上的观众像是炸锅了,疯狂的呐喊,崇拜的看着校场中那个坚毅的身影。

    “薛兄箭法高超,恪不如矣。”李恪笑着驱赶胯下马匹,临近薛仁贵身边,将背上的宝弓卸下,扔给薛仁贵,说道:“这张两石柘木弓就送给你,愿薛兄从此在边疆早立功勋,扬名立万。”

    薛仁贵接过宝弓一笑,暗自将刚才用的铁胎弓隐藏在身后。

    就在他准备抱拳答谢之时,李丽质走下看台,将手上的玉佩扔给他,开口道:“这是皇爷爷的随身玉佩,价值千金,赏给你了,倒是真有几分本事。”

    李恪翻身下马,对着仆从说了声,就准备跑到更衣室换衣裳,他到底是个皇子,穿着一身戎装有点不方便。

    但刚在更衣室更衣时,从远方飘来一股幽香,淡雅而又迷人,他皱了皱眉,“这是兰花香水味道,孤在此地更衣,哪里来的女子?”

    “哎,别急嘛。”兰香迅速捂住了李恪的嘴,粉脸带红,面含羞涩的盯着李恪,说道:“妾身是太上皇的妃嫔,若有得罪,还望吴王殿下恕罪。”

    说罢,放在李恪嘴唇上的玉手迅速回缩。

    李恪这才仔细打量眼前的兰香姑娘,上身束浅白抹胸,外披薄纱明衣,下穿水蓝色褶皱裙,模样颇好,称不上天姿国色,但也楚楚动人。

    不过他倒也没有再细看,急忙绑紧了腰间束带,低声问道:“既然是宫中太妃,为何来此地捉弄于孤,真当孤......是好欺负的?”

    “怎敢?”兰香连忙摆手否认,她解释道:“妾身养的玉儿天生顽皮,不小心跑到这里,妾身想着这里平日倒是无人,所以就进来寻玉儿,不料意外碰到吴王殿下,不过吴王殿下刚才在校场比试箭术倒是当真绝妙,若是待字闺中的女儿家看见,当真能被迷倒......”

    她捂着嘴偷笑,眼睛在更衣室扫来扫去,边找边说道:“妾身的玉儿是一只大食猫,浑身雪白,吴王殿下若是看见了,告诉妾身一下。”

    听到这番解释,李恪也不疑她,一拢长袖,答道:“若是孤看到了那只猫,定会派人送回太妃这里。”

    看到吴王走后,一个穿着绿色衣裳的丫鬟走进兰香,低声问道:“小姐,这样真的行吗?吴王毕竟是太上皇的孙子。”

    兰香刚才那副娇弱的样子顿时消失不见,她冷哼一句说道:“太上皇将我弄到他的别院,但是一次也没有临幸我,行走皆有宫人看守,跟冷宫又有什么区别?要不是趁着此次校场比试,得空出来,那真的是可怜。

    至于......吴王李恪,一看就是个没**的毛头小子,只要我这颗红杏出墙勤快些,哪会担心路边的行人不会采摘?”

    绿衣语气一滞,看着兰香,苦笑道:“小姐何必如此轻贱自己,你也是清倌人,身子也是清白的......”

    “你吃过炸年糕吗?长安新兴的吃法,年糕炸的两面金黄,唯有里面是白的,是软的。

    兰香被这红尘所染,纵使是清白躯又有什么意义?那个不知道我是凝脂阁当红的大家,一炷香十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