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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刀光剑影里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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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呼啸而过,一刹那,一辈子,许多人和风景就这样匆忙掠走,那些起伏跌宕瞬息万变刀光剑影里,总有些必然存在着,我知道我终会知道——这就是永恒的来处。

    1,三年前的事,如今记得已不清晰。五年前的事,使劲想想还有影子。为什么十年二十年前的事,竟然异常亲切如在目前?那远的,反而近了。那时我拿把绢扇,倚着窗棱傻兮兮地笑,然后从屋的这边跑到那边,穿的裤子腿脚边,有你帮我缝上的一朵花,或者一只长颈鹿。你会让我背小九九,或者唱护士日记里的歌儿小燕子,又或者从一数到一百。这样玩一会儿后,我找出一只你放在桌上的钢笔,把那扇上写了我自己的名。这一切都是寻常人事,一时半刻的,丢过去就忘了。那扇若不是二十年后在你的箱子底看到,该已做前尘——我却忽然再见,此时你已走远,你那箱子还在,里边尽是我那些岁里的玩具,好象我的童年整个的被你保存完好你可知,我现在把三年五年,都做佛语里的一刹那,一刹那光阴几何?二十年,不过是一个回头的距离,不算很远,我想。况且,我一把娟扇,原来当时的一个寻常笔迹,就刻了一段心事,到如今见字如晤。歪歪扭扭的字,写在薄薄的扇面上,那柄子已经稍微旧了,可那字却如同刀削斧凿,让我深沉稳妥地记得那个二十年前幼小天真的自己。最让我心安的事,莫过于知道你在前面不远处等我,等我再拿了这娟扇随着你的步,走到跟前,依旧傻兮兮的笑,倚着窗棱。

    2,玻璃盘子里装了两只橙子,橙黄色晕染出两个圆形,瞧着玲珑剔透的光芒四射。玻璃玛瑙照在窗前斜斜的日光里,一点一点荧润出光泽来。那些光泽在的冬天里显出些透彻的阳光的温度,冬天总是寒冷潮湿,这样干燥又爽利的透彻就显得珍贵起来。你端过来给我吃时,我正躺在床上看一本流行小说,叫作追风筝的人,我是那么的懒惰,只是因为还要剥皮就嚷着说不吃了。看累了书又去看电视。过了会你又进来,橙子切成十来小块,每块都是片橙黄色的小月亮,依旧放在玻璃玛瑙盘子里,透着一股精致,仿佛那橙子受到过很体贴的照顾和侍弄,看那盘子更润泽起来,盘底里一些橙子汁,清清灵灵的香味就漾起来了。我便喜欢起来,接过,吃了,很甜。似乎问你要不要吃一块,又似乎忘了问,总之是我都吃了。往常吃葡萄、桃子、苹果,多数时候你都切好了放在玻璃盘子里给我,我直接吃就是了,那些水果体现出受到过很精心的布置,而我也感受着受了很精心的照顾后来很久,我总没吃过葡萄,因为自己实在是懒得去洗,更无法让它们于寻常中如此精致起来。玻璃玛瑙的盘子也渐渐束之高阁。今年秋天走在路上,同行的人说要买了葡萄吃,我说不吃,问为什么,我说懒得洗,对方讶异之余抛出来一句我给你洗了吃。我才恍然,原来,已经好几年没吃过

    3,我陪你去买菜,走出门口,手拉着手,攥着你三只手指头,一只还勾留着,大拇指扣在手背上。每次都是这样拉着手,手心贴着手心,手指挽着手指,仿佛手拉在一起,心里面就会很塌实。我缠着让你讲故事,当时我穿件红衣服,正好走到小区的门口时。可是你说你的故事都给我讲完了,你还说让我给你讲一个吧,我想了想,讲了一个梅里美的费得里哥。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讲费得里哥,也许我觉得这个故事很象童话又很好玩,一面走,一面拉着手,我一面和你说费得里哥对死神开玩笑,让死神坐在椅子上下不来,他就不用死,又让死神爬在苹果树上下不来,他就又不用死。然后我们买好了菜,可能你还给我买了些零食,就顺路回来。有一次回来时下起了阵雨,你和我躲在附近的房檐下,离家就五分钟的路,可那雨总不停,我说要跑回来取把伞给你,你不让,后来我还是淋着雨跑回来,取了伞回去接你时,雨却停了,我们就拿着伞走回来,回来还是这条路,我们迈过一个一个新积的小水坑。后来总想拉你的手。有一年我出国回来第一晚,睡梦中觉得你拉着我的手,手心贴着手心,温软柔情,在半梦半醒时我知道是你来拉我了。现在,我独自路过这小区的路口,总仿佛能看到我们两个人的身影,我穿件红衣服,边走边讲着费得里哥。费得里哥的生命美则美矣,可惜没什么情感的寄托,他戏弄死神,他天堂地狱都去走了一遭,最终却散落在尘世间。而我眼前还仿佛能看到,我穿了件红衣服,和你手拉着手走,攥着你三只手指头,一只还勾留着,大拇指扣在手背上

    4,对我而言,住在乡下的日子总是美美的。小动物很多,有狗可以逗,有猫可以骑——我是骑着它玩的,那只老猫——还有小白兔,你常和我一起拿草喂它,风景也青碧宜人。你带我走在水稻田间的小路上,边走边教我唱歌谣,唱的那些都是你小时候唱过的,我在你身后细着嗓子一遍一遍地学,一个学会了再学下一个。我喜欢吃蒸糕、叶儿粑,家里做或者外面买了,你就笑着告诉我。下雨时,你便不叫我出门,在二楼的长回廊里,我一个人来回游走,看着雨帘外的世界出神,你让我看远处田地里油菜花开的黄了半个世界,那剩下的半个世界是灰蓝色的。会集里你也带我去看,热热闹闹的一长街都是人,小贩的叫卖声里透出入骨的快乐,我要买东西玩你大都允诺,要买东西吃你就要挑干净的给我。有一次是过迷宫,你在迷宫口上等我,我自己进去逛了一大圈出来,又摸奖,摸到什么早忘了,但是那高兴劲儿还记得。你站在门口等我,笑眯眯地看着我走进迷宫,我知道你在出口等我,安心妥帖地进去,不久就又走出来了,你果然笑眯眯地看过来。后来,我还没再去过那个乡村,听说那片地方已经快要被城市容纳了,可在我印象里还是青瓦红墙,竹子在家家户户的屋前院后一竿竿绿着,夹竹桃开了,很漂亮。可我再没参加过会集,不知道现在那条街上是否还有迷宫和小贩的吆喝,那时候的快乐是否还留在原处呢。我想,下雨的时候油菜花还一定是黄黄的,开遍了半个世界,象你当年让我看到的那样

    5,这几天忽然想看红楼梦,就翻出书柜里那套程甲本,四集一套的。我看书喜欢看从前看的那个版本,好多句子连写在书里哪个位置我都记得,看到这页知道下页,看到这行知道下行,看到这个位置知道该讲什么。这是一种多次阅读后带来的熟悉的快乐,就象是老朋友,晓得你的家就住这里,来拜访时不会走错门。前儿翻柜子找出这套红楼梦,坐下来读,读了好久,书脊上带了我手上的体温,顺手翻它过来,看到包过的书皮上写了红楼梦三个字。这还是你写的字吧,我想起来了,这本书是你几年前包了书皮。一套四本的红楼梦,你只包了前两本的皮,因为我最爱读前面,所以前面两本最破旧。而这两本中,我又最爱读第二本,因为第一本里宝黛还处在爱情试探期,时常别扭,且前面交代引子又过多,情节没有完全铺展开,第二本里就基本上全然写了大观园里宝玉和各个少女的们的生活事务,花团锦簇的一个故事才刚刚开始,更没有后面的凄凉颓败,这是我最喜欢的境界——温暖合和,一切都在顶峰,花还没谢、人还未散。所以这看坏了的第二本你包的更精心,把我看裂了的、看破了的都仔细地收拾好,重又包上书皮,依旧在上面写了红楼梦。我还记得你刚把书包好后,有一天我忽然拿起来,惊讶你竟然拾掇了它们,你那时对我依旧微笑,点头说是。最小的时候,其实是你教我给小学语文、数学的课本包皮,大概三年级时,有次舅爷爷来家,对我说,你这么大了,该自己包书皮了,大概是从那个时候起我才自己包。可是最初教我的还是你,就象最初读到一个版本的书,我的那些习惯、隐秘的线索,条条遵循着你领我的线路。现在我有好几个版本的红楼梦,但是还是喜欢看这四集本,喜欢看那熟悉的感觉。于这四集里,还是最喜欢第二本,喜欢那种花不谢人不散的感觉其实,更是喜欢拿着你为我包的书,拿到书脊上渐渐地有了我手的温度,就好象我的手心里总有着你留下的温度,那熟悉的快乐。

    6,你在厨房做饭的时候,我常常围绕在你身边。最早的时候需要挑米,从大米里把不能吃的谷糠、壳子、坏米挑出来,我最爱陪着你干这件事。那时候我手边拿个小瓶子,把你挑出来的放在小瓶子里,盼望着装满小瓶子。隔壁的褚奶奶那是家里养鸡,她说她的鸡就爱吃这些从米里挑出的谷壳,每当我的小瓶子满了一瓶两瓶,你就拿去给褚奶奶喂她的鸡。偶尔你带着我,褚奶奶会用双手摸着我的小脸,用她家乡话夸我“好宝儿”后来褚奶奶死了,也没人养鸡了,其实那时米也很精细了,根本不用挑。我也长大了。但是我还是愿意在厨房陪着你,虽然厨房也已经换成另一间、又另一间。那些厨房里氤氲的水蒸气呵在玻璃门上,形成淡白色半透明的雾。我爱在那窗上的雾里写李清照的武陵出?风住尘香。最早的诗都是你教我,我大些之后你说我背的竟然比你多了,可我是不信的,四书我就背不下来呢。写到载不动许多愁时,玻璃门就都写满了。偶尔和你聊聊天,说些家常话,觉得很平常。那些聊天的内容,从我几岁就开始了,仿佛在厨房里就是这样的,没有也不应该有别的样子。就算没什么事,我也跑到厨房去。你常问我想吃什么,有时候我会说得出,有时候我吃饱了就说不出再想吃什么,我就告诉你,我吃饱了就什么都不想吃了,你就笑,说下顿还要吃的,我说那你等我饿了再问我吧,你又笑,说等饿了的时候就来不及做了。你坐在靠里边的椅子上,我就坐在地上,把头放在你腿上,你用双手抚摩着我的脸,和我说些依旧平常的话。这样,我会觉得很幸福。现在厨房里还经常有雾起呵到玻璃门上,可我很少写风住尘香了,也并没有人还在我饱着的时候就问我下顿想吃什么了,那椅子也还在,可你不坐在那了,我可把头倚在哪呢?

    7,我会抽烟,你知道吗?很小的时候就会了,我不认为这是一种遗传,但是我认为这是一种熏染,就好比看史书久了身上就带有一种古典气,学外语的身上总有些洋味一样。你是抽烟的,我小时候一天二十四小时,吃喝坐卧寸步不离你左右,我怎么能够不会。最早的一次,你放了一截香烟在烟灰缸里,我和妹妹在房间里,四顾无人时,我怂恿两三岁的妹妹抽烟玩,当时我也只有四五岁啊。这段记忆很深刻,因为我们俩被呛的咳嗽了好久,你回来我就招了实话,受到了一些数落责备。后来我一点一点明白了,什么烟是“冲”的,什么是淡的,你吸烟的那种味道我也相当的熟悉,就象女孩子熟悉一种又一种香水的味道。有几年你过生日,我不是一直送你精致的水晶烟灰缸吗!我能从许多烟雾缭绕之中分辨出你的气息。那时候你总是反过手去拿着烟,因为近在眼前的我猴在你身上时,说不定手会碰到哪,你总是怕烟头烫着我。有时候你的烟灰会积了很长的一段,不小心时呼啦一下子都落下来,落到桌子或者地板上,小小的一堆,灰烬的颜色。长大了我也偷偷试,我记得你说不要吸到肺里去,我也照办,可是终究还是不太会。现在家里还有很多水晶烟灰缸,都是从前我买来送你的,没有实际的用处,摆在那里也挺好看的:我能想起你抽烟的样子,更重要的是,我能回忆起你的气息。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会抽烟了,象你从前的样子。闻到从前的烟的味道时,我想起来你说,不要吸到肺里去。

    8,你不让我写些太过凄凉的诗,我那时候不懂,现在也懂得了。类似如此这般的,小时候不懂的事情多,你一一的教我,有些那时候就可以理解,有些后来才理解,有些甚至到现在还并没有完全理解,不过没关系,我都记住了,有的是时间去慢慢体会和领悟。在你看来,生活总是温婉从容的,你读过那么多书,但是说起话来还是平和柔软,你经历过那么多大起大落,但是为人待事依旧风清云淡。实际上,有这样的境界是因为你知道什么才是生命中的必然和重要。我曾经一直在生活里孜孜以求,甚至是剑拔弩张地拼搏,一脸写满了舍我其谁的豪情壮志。当时理想大都远大和不切实际。现在才明白,能和亲爱的人在一起才是人生最大的理想,所有事业才有价值。生活里原来并没有那么多的“重要”只此一件才是重要中的重要,你先前就明白,一直静静地等我也明白。我一直责怪自己明白的太晚了些,我还是天真到愚蠢的孩子呵。德国有个电影叫罗拉快跑,罗拉在同样的时空里跑了三次,寻找她自己的生命轨迹,每次都不经意地改变许多路过人的轨迹。似乎是陈平原说过,三十五岁前满腹凌云志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过了三十五岁才知道能顺应命运就已是很好。我在此之前从未想过顺应命运,但是,到了现在我才知道,无论有过多少大喜大悲,或者起伏跌宕,在那些时光呼啸而过的瞬间,在刀光剑影里,一切都会过去,很多事情根本无法用价值去衡量,更不涉及所谓的永恒。而我想,在命运与轨迹之间,我也能看到一些浮华落尽的真相——只有你,含着笑,用一双温情的眼睛注视着我,陪伴我迤俪行来,再送我款款而去。只有你,是我生命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