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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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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小镇,人们已经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告别妻儿,扛起锄头向田里赶去。

    每年他们都要向地主们上交粮食,如果交的粮食不够,他们的土地就会被收走,一家人就会面临饿死的困境。

    二狗是镇上菜市一个普通的卖菜小贩,把手中的菜用自己动过手脚的秤提起,然后收过碎银,放入自己衣服内缝着的小布袋。

    坐在自己从家带来的暗红色小凳子上,摸了把头上的汗珠,有些羡慕地对着身边杀猪的屠夫说道:“你说一鸣这小子还真的是命好,竟然能遇见仙人,这样下去啊,就算没有咱们太祖那样大的成就,当个大官什么的不是轻轻松松的,到时候就能天天吃上肉了,真是让人羡慕。”

    “谁说不是呢,为啥我去了那么多趟山里都没碰见,这一鸣见着,真是命啊。”屠夫将手中的杀猪刀一放,叹了口气,眼神中有些羡慕,语气酸酸地回道。

    “昨天你看清仙人的面貌了吗,我昨天正好肚子疼在茅房里,早知道有仙人驾临,再疼也得去啊。”二狗连忙向屠夫询问昨天事情的细节,脸上挂满了遗憾。

    “得了吧,你这小子还不是听到老虎来了,吓的腿都软了,找你这个人的时候,跑得没影了。”屠夫鄙夷的看了他一眼,但没有抓住这件事情不放,继续说道:“你不过就是想去翠玲那里吹嘘嘛,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二狗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然后递上一棵大白菜,低声道:“这点是小弟的一点心意,你就和说说那仙人究竟长什么模样。”

    屠夫看着二狗如此懂事,收下这棵大白菜,拿起边上的水杯,

    一口气喝完,润了润嗓子,然后环顾四周,发现没人注意他们,才放心地说道:“我告诉你,你可别乱说啊,要是仙人听到了怪罪我等可就不好了。”

    “那是当然的!”

    “我昨天啊,一开始只见到了一只两人多高的白虎和一鸣一起走回来,然后那个和一鸣一直不对付的三顺就怂恿大家上去将一鸣打死。然后……”

    讲到这里,屠夫咽了一口口水,神色有些害怕,继续道。

    “那白虎上坐起一个穿着道袍的青年男子,那肌肤可是比我见过的富家小姐还要白嫩,看样子应该二十几岁,不过仙人们长生不老,谁知道这个是不是活了几千年的老怪物。

    然后,他说三顺冒犯仙人威严。刚刚说完,一条巨大的火焰巨龙从他手中飞出,把三顺烧成了焦炭。”屠夫说完,看了看边上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松了口气。

    “仙人还能操控火焰啊,真的好厉害,我也好想要这种力量。”二狗听了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在脑中幻想自己拥有这种力量之后如何作威作福。

    嗯,先把翠玲抢到家里,然后把李财主打一顿,把他的第七个小妾,那个十五岁的娇嫩小娘们也抢回来。想着想着,二狗嘴角不禁流出了口水。

    “醒醒,别做白日梦了,你不是还要去干活吗?”屠夫看着在幻想的二狗,一点也不客气地将他拍醒。

    二狗回过神,哀怨地看了屠夫一眼,意兴阑珊地收起了摊子,走出了集市。

    来到镇门口,几个身上沾满黄土的农夫跟二狗打了个招呼,慢悠悠地朝着家里走去。

    二狗都是有气无力地应一声。突然,眼睛眯起,他看到不远处似乎有东西过来了。

    远处,尘土飞扬,二狗远远眺望,似乎有一群人骑马来了。

    难道是什么大人物或者商会过来了?

    不对!

    二狗发现,这一群人穿着兽皮衣服,脸上有古怪图案,长相与商国之人有些不同。

    异族!

    异族袭击村镇!这种事情以前发生过,不过并非是清泉镇,而是不远的玉河镇,十年前被异族袭击,化作废墟。

    当时还引起了朝廷震怒,出兵征伐这些异族,但后来因为异族打游击战,同时奉上礼物赔礼,给了朝廷面子,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不好了,蛮夷入侵了。”这是商国人对于异族的称呼,因为他们茹毛饮血,不懂法理,所以商国人都瞧不起异族,称之为蛮夷。

    兀突骨看见前方几个开始奔逃的镇民,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大吼一声,快马加鞭,赶了过去。

    人的双腿毕竟比不过马的四条腿,不一会就追上了一个农夫。兀突骨拔出弯刀,上面刻着狼的图腾,猛然斩下。

    寒光绽放,刀起人头落,这个农夫还没反应过来,人头飞起,无头的尸体惯性地向前走了几步。

    砰!

    尸体轰然倒地,血液从喉咙处的巨大缺口不断涌出,聚集起一个小小的血坑。

    农夫的头颅滚落到尸体边上,双目瞪大,似乎无法相信自己就这样死去。

    兀突骨冷笑一声,从马背后的箭筒之内拿出一根羽翎长箭,侧过身子,用长箭将人头挑起,拿到手上,别在马背上。

    这是他们部落的传统,将猎物的脑袋挂起来,象征自己的功勋。本来只用于野兽身上,不过在这群游牧人眼中,商国人和牲畜并没有任何区别。

    其他的异族大汉看到自己的首领如此英勇,欢呼起来,然后驾马向其他人冲去,拿出腰间的弯刀,发出奇怪的叫声。

    一场人间惨剧就此拉开,一场屠杀降临到这群普通的平民身上。

    二狗听到后面不断传来的惨叫声,瞳孔放大,心中的恐惧不断蔓延,淹没了他的内心。但是,求生欲望一直鞭策着他拼命向前跑。

    一点,还差一点!

    看着马上就要到达镇口,平常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此刻却散发着生命的光辉。

    呲!

    胸腹中传来一阵剧痛,口中逆涌上一股腥甜,低下头,看着穿过自己身体的半支箭,染血的箭头像是一个死神,在对他狰狞的微笑。

    “愚蠢的商国人,我兀突骨最擅长的不是骑马,而是射箭。”兀突骨收起长弓,不屑地说道。

    随后驾马进了城镇之中,几个防卫的士兵因为天气有些微凉,靠在柱子上睡觉。

    也难怪这些草原民族能够如此狂妄,就这样的军队,又能守护得了谁。

    “什么声音?”一个士兵被嘈杂的救命声吵醒,揉了揉还没完全睁开的双眼,有些不满地说道。

    呲!

    没等他清醒,兀突骨一箭飞来,钉中眉心,直接终结了他的性命。

    其他几个士兵发现情况不对,立马向镇内奔逃。

    兀突骨拉弓,射箭,每一箭都带走一条生命。他之前就调查过了,这个城镇地处偏僻,只有两百多个武装的士兵,而这些士兵的装备都是一般铁剑,也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只是一群被征兆的民兵,只不过是乌合之众。

    不过人多终究会带来隐患,所以现在每解决一个士兵,之后遇到的反抗力量就越小。

    他这次带来了部落中所有青年男子共三百九十二人,每死一个对于部落来说都是重大损失,作为部落话语权最高的几人,他要为部落的未来考虑。

    一个瘦小士兵撒完尿回来看到这一幕,意识到情况不对,没有惊动这群正在屠杀的异族人,连忙向着县令府赶去。

    县令府内有着接近百人的武装力量,而且大量富豪都居住在那附近,有着私兵家奴,只有呆在那边才是安全的。

    所以这个瘦小士兵当下决断,先去县令府,至于这些被屠杀的平民,他也无能为力,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兀突骨并没有发现这个落网的家伙,开始搜刮粮食。

    看看堆积起来的大量粮食,脸上露出一丝温暖的笑容,似乎看到了这个冬天可以安全度过,不会再有部落之中的人被饿死或者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