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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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特赶快从椅子上站起身,伸出双臂走向他妹妹。可是罗斯玛丽却伸出两掌挡在身前,往后直退。他僵立着,双臂摊垂身侧,痛苦得沉下脸来。他首先要保护罗斯玛丽免受伤害,如今自己却是害她痛苦不堪的罪魁祸首。
他满脑子都是罗斯玛丽的一段悲伤往事,和他在这里面扮演的角色。瑞特对他年少气盛时的轻狂作为从不后悔,也从不解释。除了对他妹妹造成不良影响之外,他丝毫不觉得羞愧。
由于对家庭和社会的背叛和违抗,瑞特的父亲同他脱离了父子关系。当罗斯玛丽出生登记名字时,瑞特早已被逐出家门,在巴特勒家庭用圣经的附页上,瑞特的名字只是一条墨杠杠。瑞特比罗斯玛丽足足大了二十岁。一直到她十三岁,兄妹俩才第一次见面,罗斯玛丽那时是个腿长脚大、胸部正在发育的别扭黄毛丫头。那时的瑞特正开始从事闯越联邦军舰队封锁线的危险生涯,他母亲有生以来难得一次背了丈夫,趁夜色带着罗斯玛丽到他泊船的码头去见他。他在小妹妹身上感受到渴求兄长之爱的迷惘与需求,莫名其妙地触动了心底深处的亲情血脉,他以父亲从未给予他们的温情拥抱了她,罗斯玛丽自此也对他怀着父亲从未激发过她的忠诚与信赖。尽管兄妹俩从第一次见面到十一年后瑞特回到查尔斯顿,见面的次数仅有十来回,但兄妹之情始终未断过。
他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竟然轻信母亲的话,以为父亲去世后,便不会再有人干涉他们母子的来往,只要他大把大把地寄钱回家就能给予罗斯玛丽足够的保障和快乐。事后他常责怪自己,当时应该更警觉、更关心才是。这样也许就不会造成日后罗斯玛丽不信任男人的偏执观。也许她会找到爱人,结婚、生儿育女。
回家后,瑞特发现那个十三岁的黄毛丫头已是二十四岁的女人,不变的是,她还是一样别扭。除了大哥之外,其他男人都会让她坐立难安。她将心灵寄托在小说里的遥远生活中,以逃离真实生活中的变幻无常;她屏弃传统生活中女人该如何打扮、思考、应对进退的规矩。罗斯玛丽是个女学究,个性坦率得令人头疼,完全缺乏女性那种工于心计与崇尚虚荣。
瑞特爱她,尊重她敏感的独立性格。多年的忽略已来不及弥补,但是他可以送她一份最珍贵的礼物——内在的他。他对罗斯玛丽完全开诚布公,以平等的态度对她说话,有时甚至把内心秘密掏给她,他可从来没有对谁如此坦诚过。罗斯玛丽感受到瑞特的这份真诚,就更敬重这个大哥。瑞特住在家中的十四个月里,这个过分世故、浪子回头的冒险家,与个子高得不像话、老是坐立不安、天真纯洁的老处女,成了最贴心的朋友。
现在罗斯玛丽感到瑞特辜负了她。她耳闻目睹瑞特从未在她面前暴露过的另一面,这才发觉慈爱、体贴的大哥竟然有着这般冷酷的性格。她又搞糊涂了,满肚子怀疑。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瑞特。”罗斯玛丽哭红的眼睛咄咄逼人。
“对不起,罗斯玛丽,”他小心翼翼地回答。“被你碰巧听到,我很遗憾。不过我不得不这么做。我要她走得远远的,不要来烦我们。”
“可是她是你太太!”
“我离开她了,罗斯玛丽,她不肯接受离婚的条件,但是她明白我们的夫妇关系完蛋了。”
“那她为什么来这里?”
瑞特耸耸肩。“坐下来聊吧。说来话长啊。”瑞特用慢慢吞吞、有条有理、生硬冷漠的语气,把斯佳丽的前两次婚姻,他的追求,以及斯佳丽为钱嫁他的过程,娓娓说给他妹妹听。还把他认识她这么些年来,她对阿希礼韦尔克斯几近痴心的迷恋,也一并说了出来。
“既然知道她爱的是别人,你为什么还要娶她?”罗斯玛丽问。
“为什么?”瑞特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因为她浑身是火,不顾一切,勇敢顽强;因为在虚伪外表下的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孩子。因为她不同于我所认识的其他女人。她迷住了我,却又惹我生气,逼得我发疯。我爱她就如她爱阿希礼那样铭心刻骨。从第一眼见到她起,这就像一种病。”声音里忧心忡忡。
瑞特将头埋在双手中,笑得浑身发抖。笑声给手指蒙住,变得有点模糊不清。“人生着实是一出荒谬的闹剧。如今阿希礼韦尔克斯已恢复自由身,随时可将斯佳丽娶进门,我也想要摆脱她,她却又决定回头找我,这其实也是可想而知的事。她一向就只要她得不到的东西。”
瑞特抬起头来。“我怕,”他平静地说“怕故事重演。我知道她是个没有心肝。自私自利的人,就像哭着要玩具的小孩,一旦东西到手后,便又顺手摔坏。可是,有时看到她歪着头的模样,欢天喜地的笑容,或者倏忽失落的表情,就差点让我忘掉所知道的底细。”
“可怜的瑞特啊。”罗斯玛丽轻轻碰碰他的手臂。
瑞特伸手覆住她的手,随即露出笑容,又恢复了原来的他。“亲爱的,你眼前的人,曾经是密西西比河上叱咤一时的传奇人物,我赌了一辈子,从未输过。这次也不会输。我和斯佳丽已经谈妥条件。我决不能冒险让她在这栋屋子里待得太久。否则不是我又爱上她,就是会杀了她。所以我拿金币引诱她,她太贪财,金钱远远胜过她自称对我那份至死不渝的爱。但等社交季节一结束,她就会一走了之。在此之前我只需与她保持距离,比她耐性好,比她智谋高就行了。我巴望这一天赶快到来。她是个不肯输的人,而且这份心思很明显。打败一个输得起的人,那多索然无味。”瑞特的笑眼直盯着妹妹,随即却又变得严肃。
“要是妈妈知道我的婚姻不美满,准会要了她的命;可是不管这婚姻多不美满,一旦她知道是我要脱身的,更会觉得羞愧难堪。真是叫人进退两难。所以让斯佳丽自动离开最好,这样人家会认为我是受害、却勇敢忍受痛苦的一方,不会丢人现眼。”
“不后悔?”
“只后悔当过一次傻子,不过那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不会再有第二次了,这是我莫大的安慰。而且可以大大雪清前次的耻辱。”
罗斯玛丽睁大眼睛,满不在乎地刨根问底。“要是斯佳丽改变了呢?她也许已经长大了。”
瑞特咧开嘴一笑。“套句斯佳丽自己说过的话——‘等猪会飞的时候吧!’”
瑞特赶快从椅子上站起身,伸出双臂走向他妹妹。可是罗斯玛丽却伸出两掌挡在身前,往后直退。他僵立着,双臂摊垂身侧,痛苦得沉下脸来。他首先要保护罗斯玛丽免受伤害,如今自己却是害她痛苦不堪的罪魁祸首。
他满脑子都是罗斯玛丽的一段悲伤往事,和他在这里面扮演的角色。瑞特对他年少气盛时的轻狂作为从不后悔,也从不解释。除了对他妹妹造成不良影响之外,他丝毫不觉得羞愧。
由于对家庭和社会的背叛和违抗,瑞特的父亲同他脱离了父子关系。当罗斯玛丽出生登记名字时,瑞特早已被逐出家门,在巴特勒家庭用圣经的附页上,瑞特的名字只是一条墨杠杠。瑞特比罗斯玛丽足足大了二十岁。一直到她十三岁,兄妹俩才第一次见面,罗斯玛丽那时是个腿长脚大、胸部正在发育的别扭黄毛丫头。那时的瑞特正开始从事闯越联邦军舰队封锁线的危险生涯,他母亲有生以来难得一次背了丈夫,趁夜色带着罗斯玛丽到他泊船的码头去见他。他在小妹妹身上感受到渴求兄长之爱的迷惘与需求,莫名其妙地触动了心底深处的亲情血脉,他以父亲从未给予他们的温情拥抱了她,罗斯玛丽自此也对他怀着父亲从未激发过她的忠诚与信赖。尽管兄妹俩从第一次见面到十一年后瑞特回到查尔斯顿,见面的次数仅有十来回,但兄妹之情始终未断过。
他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竟然轻信母亲的话,以为父亲去世后,便不会再有人干涉他们母子的来往,只要他大把大把地寄钱回家就能给予罗斯玛丽足够的保障和快乐。事后他常责怪自己,当时应该更警觉、更关心才是。这样也许就不会造成日后罗斯玛丽不信任男人的偏执观。也许她会找到爱人,结婚、生儿育女。
回家后,瑞特发现那个十三岁的黄毛丫头已是二十四岁的女人,不变的是,她还是一样别扭。除了大哥之外,其他男人都会让她坐立难安。她将心灵寄托在小说里的遥远生活中,以逃离真实生活中的变幻无常;她屏弃传统生活中女人该如何打扮、思考、应对进退的规矩。罗斯玛丽是个女学究,个性坦率得令人头疼,完全缺乏女性那种工于心计与崇尚虚荣。
瑞特爱她,尊重她敏感的独立性格。多年的忽略已来不及弥补,但是他可以送她一份最珍贵的礼物——内在的他。他对罗斯玛丽完全开诚布公,以平等的态度对她说话,有时甚至把内心秘密掏给她,他可从来没有对谁如此坦诚过。罗斯玛丽感受到瑞特的这份真诚,就更敬重这个大哥。瑞特住在家中的十四个月里,这个过分世故、浪子回头的冒险家,与个子高得不像话、老是坐立不安、天真纯洁的老处女,成了最贴心的朋友。
现在罗斯玛丽感到瑞特辜负了她。她耳闻目睹瑞特从未在她面前暴露过的另一面,这才发觉慈爱、体贴的大哥竟然有着这般冷酷的性格。她又搞糊涂了,满肚子怀疑。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瑞特。”罗斯玛丽哭红的眼睛咄咄逼人。
“对不起,罗斯玛丽,”他小心翼翼地回答。“被你碰巧听到,我很遗憾。不过我不得不这么做。我要她走得远远的,不要来烦我们。”
“可是她是你太太!”
“我离开她了,罗斯玛丽,她不肯接受离婚的条件,但是她明白我们的夫妇关系完蛋了。”
“那她为什么来这里?”
瑞特耸耸肩。“坐下来聊吧。说来话长啊。”瑞特用慢慢吞吞、有条有理、生硬冷漠的语气,把斯佳丽的前两次婚姻,他的追求,以及斯佳丽为钱嫁他的过程,娓娓说给他妹妹听。还把他认识她这么些年来,她对阿希礼韦尔克斯几近痴心的迷恋,也一并说了出来。
“既然知道她爱的是别人,你为什么还要娶她?”罗斯玛丽问。
“为什么?”瑞特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因为她浑身是火,不顾一切,勇敢顽强;因为在虚伪外表下的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孩子。因为她不同于我所认识的其他女人。她迷住了我,却又惹我生气,逼得我发疯。我爱她就如她爱阿希礼那样铭心刻骨。从第一眼见到她起,这就像一种病。”声音里忧心忡忡。
瑞特将头埋在双手中,笑得浑身发抖。笑声给手指蒙住,变得有点模糊不清。“人生着实是一出荒谬的闹剧。如今阿希礼韦尔克斯已恢复自由身,随时可将斯佳丽娶进门,我也想要摆脱她,她却又决定回头找我,这其实也是可想而知的事。她一向就只要她得不到的东西。”
瑞特抬起头来。“我怕,”他平静地说“怕故事重演。我知道她是个没有心肝。自私自利的人,就像哭着要玩具的小孩,一旦东西到手后,便又顺手摔坏。可是,有时看到她歪着头的模样,欢天喜地的笑容,或者倏忽失落的表情,就差点让我忘掉所知道的底细。”
“可怜的瑞特啊。”罗斯玛丽轻轻碰碰他的手臂。
瑞特伸手覆住她的手,随即露出笑容,又恢复了原来的他。“亲爱的,你眼前的人,曾经是密西西比河上叱咤一时的传奇人物,我赌了一辈子,从未输过。这次也不会输。我和斯佳丽已经谈妥条件。我决不能冒险让她在这栋屋子里待得太久。否则不是我又爱上她,就是会杀了她。所以我拿金币引诱她,她太贪财,金钱远远胜过她自称对我那份至死不渝的爱。但等社交季节一结束,她就会一走了之。在此之前我只需与她保持距离,比她耐性好,比她智谋高就行了。我巴望这一天赶快到来。她是个不肯输的人,而且这份心思很明显。打败一个输得起的人,那多索然无味。”瑞特的笑眼直盯着妹妹,随即却又变得严肃。
“要是妈妈知道我的婚姻不美满,准会要了她的命;可是不管这婚姻多不美满,一旦她知道是我要脱身的,更会觉得羞愧难堪。真是叫人进退两难。所以让斯佳丽自动离开最好,这样人家会认为我是受害、却勇敢忍受痛苦的一方,不会丢人现眼。”
“不后悔?”
“只后悔当过一次傻子,不过那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不会再有第二次了,这是我莫大的安慰。而且可以大大雪清前次的耻辱。”
罗斯玛丽睁大眼睛,满不在乎地刨根问底。“要是斯佳丽改变了呢?她也许已经长大了。”
瑞特咧开嘴一笑。“套句斯佳丽自己说过的话——‘等猪会飞的时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