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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一整夜的雨,直到早上天空才放晴,村庄被这场秋雨冲洗的焕然一新,散发着清新的泥土的芬芳。

    位于村东头的青柏希望小学,大门被早早的打开,一个穿着白衬衣牛仔裤身形有些消瘦的女孩子正从塌了一半的院墙处搬了砖放在有积水的水坑内,从大门口连到了简陋的教室里。

    没多久,便有各个村的学生陆陆续续的来上学,女孩搬的砖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因为下雨,那些孩子穿了自家编的草鞋或者干脆赤了脚。

    秦笙拿了些洗的发白的干净毛巾过来,让几个大一些的女孩子端了水过来,让每一个孩子把脚洗干净,然后擦干。

    在这个穷山村里,缺吃少穿,唯一不缺的便是干净清澈的山泉水,比秦笙以前喝过的任何矿泉水都要好喝百倍。

    忙完这些,秦笙才敲了敲课桌,看着教室内五个村庄凑齐的二十八个学生,“把昨天晚上老师布置的作业放在课桌上,老师要挨个检查,检查不到的同学先朗读今天要学习的课文。”

    初秋是有些凉风的,窗子上的玻璃破了几处,前些日子秦笙用油纸挡住了,现在有些破碎了,风吹在上面发出‘嗖嗖’的响声。

    学生用的课桌早已破烂不堪,有几个腿都断了,是用石块垫在底下支撑着的,一不小心碰到便会歪歪扭扭晃个不停。

    秦笙小心翼翼的扶着桌子,一个一个的检查过去,检查到班里学习最好的一个女生时,那个女生从用几块碎布拼接起来的书包里掏出一本有些发黄的破旧杂志,翻开里面的一页指着其中的一幅图画给她看,“老师,这个地方是哪里?”

    她指给她看的是一张摄影作品,高楼大厦,光芒绚丽,极尽奢华。

    “这里是东方明珠。”秦笙给出她答案。

    “东方明珠?那是什么?”女孩子疑惑的眨眼看她。

    周围的学生都停下了读书,围了过来,秦笙温和的笑笑,“东方明珠是上海的广播电视塔,是上海国际新闻中心的所在地。”

    “好漂亮啊。”女孩子满眼的艳羡,“什么时候我能真的去上海看一看呢?”

    “可以的,只要你们好好学习,一定会有机会的。”明知道这些话很空洞无用,秦笙还是笑着安抚他们。

    “这是哪里来的?”秦笙随手拿起那本杂志翻了翻,待看到其中的一页时,愣了一下。

    “去年那个来了两天就走了的老师留下的,前几天我在他住过的那间房间里找到的。”

    秦笙看着那副大大的清晰的照片有些发呆,‘天后安歌与亦安影业公司太子爷烛光晚餐’,照片上两人坐在富丽堂皇的餐厅里举着红酒杯对饮,相视而笑,男人的脸温文儒雅,与五年前自己见到的他多了一份成熟。

    “老师,老师,你有没有听到我说话?”一只小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秦笙恍然回神,“老师听到了,那间房间已经一年没有人住了,有空老师收拾一下,新老师过几天就来了。”学校里有三间教师宿舍,校长一间,她一间,还有一间空了一年多了,从她到这里的五年来,来过许许多多的志愿者老师,有待两天的,有待三天的,还有待一个月的,最长时间的一个老师待了半年,像她这样一待待五年的,从来没有过。

    又一批的志愿者是在两天后到达的,来了四个,待了一星期,就走了两个,还剩下两个,一男一女,都是刚大学毕业的年轻学生。

    秦笙正在水井处打水,周兰走过来,“秦老师,我来帮您。”

    周兰便是那个女老师,二十多岁的年龄,圆圆的脸蛋,带着黑框眼镜,看起来质朴善良。

    “谢谢。”秦笙礼貌的道谢,将水倒在盆里,一边洗衣服一边与周兰聊天。

    “秦老师,您来这里多久了?”周兰又帮她打了一桶水。

    “五年。”

    “我看您不像是农村人,这里条件这么苦,您受得了吗?”周兰打量着秦笙,秦笙长得白白净净,细胳膊细腿,即便不用化妆品,脸也白白嫩嫩的,并没有像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的人那样被风吹得皱皱巴巴。

    “还好,我挺喜欢这里的,在这里人很平静,心里很安稳。”秦笙笑笑。

    周兰点头,“是啊,这里的人都很好的。”

    周兰是在这里长大的,家里穷,但是天资聪明,家里本已经供应不起她上学了,是老校长一趟一趟去她家里给她爸妈做工作,然后亲自辅导,这才出了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考上大学的那一年,村里每家每户都捐了钱,周兰从那时起就立志,等她大学毕业,一定要回来回报村里的人。

    秦笙洗衣服的手慢下来,然后抬头看向周兰,“你是打算留在这里不走了吗?”

    “对啊。”周兰毫不犹豫的点头,“这里是我的家,我怎么会离开呢。”

    秦笙看着天边的晚霞,若有所思,也许是时候她该离开了,离开这里回去给他一个交代。

    秦笙把决定离开的事情一说,老校长叹了一口气,“若是旁人,我也许是要留他的,但是小笙啊,是你,遗憾之余,我还是有些高兴的,你能在这里这么多年,我很开心,也很感激,你应该去寻找你自己的生活了。”

    秦笙走的那天,没有与任何人告别,早上五点天尚未大亮,她便一人拖着行李箱搭村里唯一的三轮车去了镇上。

    她讨厌告别,讨厌哭哭啼啼,更讨厌盛大的离别后那种无以名状的失落感。

    *

    五个小时的汽车,二十八个小时的火车,秦笙一路颠簸的来到了这个有他的城市。

    “要车吗?去哪里?”

    “小姐,你去哪里?可以拼车的。”

    “这个时间没有公交车的,地铁也没有了,打车不好打的,你要去哪里,给你便宜一些。”

    “不要走啊,说一下去哪里呀?”

    “......”

    一出来,身边便围了一群人,秦笙面上保持着冷漠,不言不语的快速离开了这个包围圈,五年前她上大学时走出车站便是这幅场景,她以为五年后也许会改变一些,原来并没与改变多少,车站变大了,现代化了,新颖了,可是车站外的人还是如原来那般。

    出了火车站,一阵凉风袭来,秦笙紧了紧身上略有些单薄的风衣,凌晨两点的G市在霓虹灯的映射下,闪闪烁烁,仿佛玻璃瓶里的弹珠,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芒,朦胧而又美好。

    秦笙站在路边四下看了看,青灰色的马路上有许多刚刚走出火车站拖着行李箱走动的人,还有许多来接人的私家车,每个人都有他的目的地,匆忙而去,只有她站在这里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像一个外来的入侵者,又像是一个被人抛弃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秦笙掏出她用了不知多少年的诺基亚手机找出一个手机号码,想了想,却并没有拨下去,而是收起手机转身又回了火车站,已经凌晨两点多了,不如在候车室里对付一晚吧。

    秦笙转身的瞬间,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从她身边经过,车内有些疲惫的男人按着额头不经意间转头看了一眼,突然面色急变,喝道,“停车。”

    司机猛地踩了刹车,车子停了下来。

    男人的手在触碰到车门时蓦地顿了一下,迟疑了三秒钟,缓缓的收了回来,无奈的摇头一笑,“或许是我太累了,她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开车吧。”

    黑色车子疾驰而去,秦笙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进了候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