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轻视血暴 妄死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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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血红色的半兽人勇士!天赐猛吸一口凉气,终于还是遇到了。黑色刷新怪代表福利,一刀送装备,金色刷新怪代表时间,要消耗很长的时间才能获得装备,而这红色,天赐给定义为博命,不是你死就是它亡,它亡,它送装备,你死,你掉经验。
天赐看了看自己心灵占据的时间,还有十分钟,天赐决定休息,等十分钟后心灵占据好了,再动手,这怪天赐可不敢一个人动,这红色怪据说攻击是同类怪的三倍,移动速度更是不含糊,倒不是说这怪没缺点,也是有的,就是这红色狂暴怪——防低血少。
“嘀嘀……”有人这个时候呼叫天赐,天赐一看,是百事通。
“百事通,什么事?”天赐有点奇怪,不是说不要让他们这几天叫他吗?
“天赐,我们这里有个野外BOSS,过来帮个忙,直接打BOSS。”百事通在那边大声说道。
天赐一听,觉得不错,直接杀BOSS,干净利落,不影响时间,这野外BOSS可是好东西,打起来既刺激又实惠,如果是采集型的就更好了,于是回道:“什么怪?哪里的?”
百事通那边一听,有门!大笑着回答道:“你一定喜欢,是只毒蜘蛛王,就在草原之城,在北门这边,采集型的哟。”
天赐心里暗喜,草原之城的BOSS,说不定……嘿嘿,如果能出就好了。“嗯,百事通我知道了,你等等,我这边有个怪,我杀了就过去。”
“哟,你天赐指名要杀的怪?什么怪,BOSS?”百事通那边来了兴趣。
“一只红色的小怪,不说了,我先干掉它,马上过来。”天赐一看时间到了,向百事通告了别就关了通讯。
“嘟嘟……”百事通听着通讯器的盲音心里突然酸酸的,一只红色的……小怪!百事通知道,天赐是遇到血暴怪了,以天赐现在打的等级应该是八级的血暴怪,天赐竟然说‘我先干掉它,马上过来’那种怪自己沾一下就是半管血,天赐竟然说的那么轻松。
天赐当然不知道百事通现在正在暗自郁闷,占据了一只七级半兽人,天赐就带着新收的小弟就摸了过去。血暴半兽人勇士周围没有什么怪,此时它正一个怪在那悠闲的溜达呢,呼吸着熟悉而有陌生的大草原气息,它也是很是享受的哼哼几声,新生的感觉就是好啊,记得上次自己刚刷新出来就遇到个穿黑衣的暗杀者,那个暗杀者很是烦人,不断绕着自己砍,最后自己死了,想到这里血暴半兽人勇士紧了紧手中的斧子,别让老子再看到你,不然……
正发着誓言的血暴半兽人勇士这时忽然感觉周围气氛不对,转身一看,我叉,又一个穿黑衣的家伙向自己正摸过来,表情极度猥琐,先前那个黑衣的暗杀者穿的是紧身衣,这家伙穿的是一个黑色风衣,耍酷装帅到了极点,还有他旁边竟然跟着一名他们兽人家族的士兵。郁闷!愤怒!抓狂!血暴半兽人勇士再也忍受不住,大吼一声就冲了上去。
而此刻对面的天赐则是一愣,刚才自己乘这家伙不注意摸到了它的身后,正暗自高兴,这家伙竟然猛转了过来,而且看着自己的表情,好像自己是它的千年仇人、万年冤家一样,正疑惑间,血暴半兽人勇士竟然大吼一声向自己冲了过来。
在血暴半兽人勇士快要接近自己的时候天赐匆忙间使出抗拒,连星耀都没有用,离开了血暴半兽人勇士身边,天赐知道自己的偷袭是失败了,一咬牙,上!天赐和小弟冲了上去。
“啪……-90”从血暴半兽人勇士头上冒起,果然是防低啊。
“喀……-95”从天赐头上冒起,我日,要人命啊,天赐向后猛闪,同时大血药吃下。
“咔嚓……-100”血暴半兽人勇士没有去追天赐,反手又给了天赐小弟一刀,这刀更狠,半兽人士兵防御那么高都被砍了100,据天赐估计,自己小弟也就500多的血,照着情况发展,还不是五刀的事?
兄弟,跑了!习惯性的,天赐大喊一声,率先调头就跑。天赐不是放弃杀血暴半兽人勇士,而是打算找个地方和血暴半兽人勇士玩转圈游戏,就算你移动有提高,你本质还是半兽人,移动速度慢是半兽人的一大“特点”。
对了,移动速度慢就是半兽人家族的一大特点,但是天赐只估计到了敌人,他却忘记了自己的小弟也是半兽人,而且还是普通的半兽人。
“-102……-98……”逃跑的半兽人小弟连着被砍中两刀,天赐暗骂一声,回身开砍,依旧命令自己的小弟逃跑。血暴半兽人勇士似乎也是十分憎恨半兽人家族出叛徒的,丝毫不理天赐的攻击,“碰……”半兽人小弟倒在了地上。
小弟死了,当老大的就要遭殃了,天赐的高防在血暴半兽人勇士面前形如布缕,天赐这才感觉到,这红色血暴怪绝对要比传说中厉害,自己小看这怪了。星耀加抗拒,天赐拔腿就跑,真舍不得啊,据天赐推测,这血暴半兽人勇士现在也估计没有多少血了,只要能让自己再砍上几下,它绝对能够归西,可是……天赐就担心他自己会先一步归西。
“啪……-90”天赐感觉屁股猛的一疼,草,这鸟怪竟然扔斧子。生气,不爽,第一次被怪追的这么狼狈,这让天赐想到了自己刚进游戏时被鸡虐待的情景。
返身,义无反顾的回身就砍,大不了一死得了,与其窝囊的活着,不如壮烈的去死。这谁说的来着?天赐有点记不清了,貌似是一个叫司马迁的太监说的?反正不管了,管他这话第一句是谁说的呢,反正现在这句是自己说的。(作者代众读者鄙视下天赐,天赐文化不高,这句话是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说的,原话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趣异也。”天赐只记了其中所表达的意思,竟然妄加篡改,罪过罪过!)
这边血暴半兽人勇士也是怒吼连连,自己丢斧子竟然都没有把对面的黑衣人杀掉,而且黑衣人竟然还返身对自己进行反击,“吼……”血暴半兽人勇士大吼一声,使出了自己的必杀绝技:血暴!顿时全身红光一闪,凝拳向天赐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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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通,什么事?”天赐有点奇怪,不是说不要让他们这几天叫他吗?
“天赐,我们这里有个野外BOSS,过来帮个忙,直接打BOSS。”百事通在那边大声说道。
天赐一听,觉得不错,直接杀BOSS,干净利落,不影响时间,这野外BOSS可是好东西,打起来既刺激又实惠,如果是采集型的就更好了,于是回道:“什么怪?哪里的?”
百事通那边一听,有门!大笑着回答道:“你一定喜欢,是只毒蜘蛛王,就在草原之城,在北门这边,采集型的哟。”
天赐心里暗喜,草原之城的BOSS,说不定……嘿嘿,如果能出就好了。“嗯,百事通我知道了,你等等,我这边有个怪,我杀了就过去。”
“哟,你天赐指名要杀的怪?什么怪,BOSS?”百事通那边来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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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当然不知道百事通现在正在暗自郁闷,占据了一只七级半兽人,天赐就带着新收的小弟就摸了过去。血暴半兽人勇士周围没有什么怪,此时它正一个怪在那悠闲的溜达呢,呼吸着熟悉而有陌生的大草原气息,它也是很是享受的哼哼几声,新生的感觉就是好啊,记得上次自己刚刷新出来就遇到个穿黑衣的暗杀者,那个暗杀者很是烦人,不断绕着自己砍,最后自己死了,想到这里血暴半兽人勇士紧了紧手中的斧子,别让老子再看到你,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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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身,义无反顾的回身就砍,大不了一死得了,与其窝囊的活着,不如壮烈的去死。这谁说的来着?天赐有点记不清了,貌似是一个叫司马迁的太监说的?反正不管了,管他这话第一句是谁说的呢,反正现在这句是自己说的。(作者代众读者鄙视下天赐,天赐文化不高,这句话是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说的,原话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趣异也。”天赐只记了其中所表达的意思,竟然妄加篡改,罪过罪过!)
这边血暴半兽人勇士也是怒吼连连,自己丢斧子竟然都没有把对面的黑衣人杀掉,而且黑衣人竟然还返身对自己进行反击,“吼……”血暴半兽人勇士大吼一声,使出了自己的必杀绝技:血暴!顿时全身红光一闪,凝拳向天赐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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