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清新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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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麦夫人的福,昨晚睡的很好。”我把蛋糕塞到嘴里,说道。肩胛这里,因为手臂的扭动隐隐生疼,只是没有带动我的脸部表情。
麦瑞思笑了笑,“睡的安稳就好,我还怕你搬了新居,睡不着呢。”
她表现的像是长辈的关心,若是寻常人听了,见她如此体贴,估计感动都还来不及。
“珉,一会儿我们去城隍庙走走。这下雨天的,不要紧吧?”程思薇问我。
“没事儿。”我吃着蛋糕,再想拿起那大杯的牛奶,给自己倒上一杯。
岂料,这一升容量的大杯子,我才举起几厘米,就再也举不动。
幸亏就在这个时候,女佣主动帮我托住牛奶水瓶杯,帮我倒了一杯。
“珉,你的手怎么了?”程思薇问我。虽然提牛奶杯只有半秒的耽搁,程思薇却看出其中的不对劲。
“新床不舒服,把肩膀压疼了。”我说道。
程思薇转头去看她母亲,大概猜到发生什么事情,又不敢明着问。
而麦瑞思若无其事,继续小口小口的吃着蛋糕。
她忽然回过头,对着右侧的保镖说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荷兰语。而这些词语里面,我听到一个词语“Casual”,英语里是便装的意思,荷兰语里,估计也是一样的意思。
“薇儿,换衣服,我们准备出门。”她接着对程思薇说道。
“梁珉先生,您可以进屋子等我们。”她又对着我说道。
她们母女两个站起来,保镖立刻撑起雨伞,护送她们进入屋子。这周密的保护,甚至不让她们淋到任何一丝的雨。而我跟着她们进入屋子,也享受到这种服务。给我撑伞的,就是昨天进入我房子的四人之一。此时,他凝着脸,似乎表示,我只是奉命行事。
极具现代时尚风格的大厅,一尘不染。而面向湖边的方向,墙壁整个换成透明的玻璃,湖面一眼望去无止境,景色堪比海景房。游泳池在花园的另外一个方向,此刻正好能够看到。这些幽蓝的池水,让我能够想象,夜晚,在这柔和的别墅灯光里,自由的游泳是一种多么舒适的享受。而思薇若是下水游泳,身材必然是玲珑剔透。
另外一边的墙壁,书架嵌在其中,放着密密麻麻的各种书籍。大型的灰色沙发靠着那些书架,形成一个喝茶的空间,这个与花园里的喝茶氛围又完全不同,更像是可以给麦瑞思提供一些生意交谈的地方。
楼梯成斜面,与墙壁的颜色浑然一体,通往二楼的房间。
苏苏的公寓是单层小别墅带小阁楼,而麦瑞思的这套洋房,则是完整的复合式别墅,卧室都在二楼。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麦瑞思和程思薇双双下楼。程思薇穿着一件水彩风格的连衣裙,点点的色块犹如用画笔点上的色彩,雪纺纱的面料给人一种妩媚的感觉,再搭配一条粗腰带,凸显她纤细的腰身。丝丝的卷发从她的肩头披散,性感的味道很浓。
她不仅模样漂亮,而且天生是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踩着高跟鞋的她,一步一步走下来,修长的美腿微微摆动,简直就是现场的时装秀。而她化过妆的脸蛋,惊艳的犹如顶级模特,是男人都忍不住要多瞄两眼。
相比起来,麦瑞思则穿的相对沉稳。她拢起她的金发,穿一身黑色的挂颈式连衣裙,如希腊女神般典雅。然而,这样的衣服,出席宴会也可以,平时逛街也可以,正好是中间路线。她如此会穿衣服,足见程思薇对服装的敏锐,是继承她母亲的一部分艺术天分。
两名保镖换上便装,早已等待在大厅里。他们各自背着旅行包和数码照相机,打扮就好像两个普通的外国游客,谁能想象到他们是身手不凡的一流保镖?
“走吧。”麦瑞思走到我面前,说道。
我点点头,带着那两名保镖一起出门。程思薇踩着高跟鞋,忽然哒哒哒的追上来,悄悄往我手里塞了一个东西。
我拿起看看,发现这是一支药膏。
“我问保镖拿的,他们治疗跌打损伤的妙药。”她凑到我身边,轻声说道。
我看她娇羞的模样,心里不由有些感动。麦瑞思的立场,我固然能够理解。而程思薇一边抱着希望,一边犹豫不决,让我心疼。
“薇儿,上车。”走到车子旁边的麦瑞思,对着程思薇喊了一声。
程思薇露出乖巧的模样,走过去坐进车子里。我也坐进我自己的车子,跟着启动。
城隍庙位于平海市的老城区,如果自己开车过去,离这里也不算很远。今天又不是周末,还下着小雨,游客更是稀少。
轰隆隆的机器在拆除老房子,又有一片区域被开发。我记得上次我和程思薇来的时候,这些老房子都还没拆掉。照这样的城市发展趋势,再过一年半载,这块老城区就将彻底消失殆尽。
我对城隍庙这一带没有过多的感情,反而是程思薇和麦瑞思,见到这些灰暗的老房子们犹如摧枯拉朽的被大型机器推成平地,都露出怜惜的神色。
百米远的地方,尘土飞扬,一座崭新的大楼正在崛地而起。视野里,一棵老柳树,以一河之隔,顽固的挺立着,抵挡着现代文明的步伐。
“妈,你还记得这里么?”程思薇站在麦瑞思身边,用中文问道。
“记得。”麦瑞思深邃的目光环顾着四周,再望着程思薇,“我还记得我教你的第一首唐诗,是王维的《洛阳女儿行》。”
她目光深切,显然是很爱她的这个独生女儿。而见她们如此念旧,我也不禁想起小时候爸妈带我来这里烧香的情景。
百善孝为先,思薇再怎么特立独行,却还是很尊重她的母亲。相比起来,我已经好久没有和我爸妈联系,也不知他们最近又去了中国的哪个地方取景拍戏,不免有些惭愧。
雨丝漫漫,石桥对面的城隍庙,青烟萦绕。程思薇不想打伞,走到我身边,牵起我的手。
麦瑞思转头看看我们,只是笑笑。
所有的恩怨,就好像瞬间抛到九霄云外。那两名保镖在后面远远的跟着,不打搅我们的散步。
“爸爸还在庙里静修?”程思薇问道。(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托麦夫人的福,昨晚睡的很好。”我把蛋糕塞到嘴里,说道。肩胛这里,因为手臂的扭动隐隐生疼,只是没有带动我的脸部表情。
麦瑞思笑了笑,“睡的安稳就好,我还怕你搬了新居,睡不着呢。”
她表现的像是长辈的关心,若是寻常人听了,见她如此体贴,估计感动都还来不及。
“珉,一会儿我们去城隍庙走走。这下雨天的,不要紧吧?”程思薇问我。
“没事儿。”我吃着蛋糕,再想拿起那大杯的牛奶,给自己倒上一杯。
岂料,这一升容量的大杯子,我才举起几厘米,就再也举不动。
幸亏就在这个时候,女佣主动帮我托住牛奶水瓶杯,帮我倒了一杯。
“珉,你的手怎么了?”程思薇问我。虽然提牛奶杯只有半秒的耽搁,程思薇却看出其中的不对劲。
“新床不舒服,把肩膀压疼了。”我说道。
程思薇转头去看她母亲,大概猜到发生什么事情,又不敢明着问。
而麦瑞思若无其事,继续小口小口的吃着蛋糕。
她忽然回过头,对着右侧的保镖说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荷兰语。而这些词语里面,我听到一个词语“Casual”,英语里是便装的意思,荷兰语里,估计也是一样的意思。
“薇儿,换衣服,我们准备出门。”她接着对程思薇说道。
“梁珉先生,您可以进屋子等我们。”她又对着我说道。
她们母女两个站起来,保镖立刻撑起雨伞,护送她们进入屋子。这周密的保护,甚至不让她们淋到任何一丝的雨。而我跟着她们进入屋子,也享受到这种服务。给我撑伞的,就是昨天进入我房子的四人之一。此时,他凝着脸,似乎表示,我只是奉命行事。
极具现代时尚风格的大厅,一尘不染。而面向湖边的方向,墙壁整个换成透明的玻璃,湖面一眼望去无止境,景色堪比海景房。游泳池在花园的另外一个方向,此刻正好能够看到。这些幽蓝的池水,让我能够想象,夜晚,在这柔和的别墅灯光里,自由的游泳是一种多么舒适的享受。而思薇若是下水游泳,身材必然是玲珑剔透。
另外一边的墙壁,书架嵌在其中,放着密密麻麻的各种书籍。大型的灰色沙发靠着那些书架,形成一个喝茶的空间,这个与花园里的喝茶氛围又完全不同,更像是可以给麦瑞思提供一些生意交谈的地方。
楼梯成斜面,与墙壁的颜色浑然一体,通往二楼的房间。
苏苏的公寓是单层小别墅带小阁楼,而麦瑞思的这套洋房,则是完整的复合式别墅,卧室都在二楼。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麦瑞思和程思薇双双下楼。程思薇穿着一件水彩风格的连衣裙,点点的色块犹如用画笔点上的色彩,雪纺纱的面料给人一种妩媚的感觉,再搭配一条粗腰带,凸显她纤细的腰身。丝丝的卷发从她的肩头披散,性感的味道很浓。
她不仅模样漂亮,而且天生是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踩着高跟鞋的她,一步一步走下来,修长的美腿微微摆动,简直就是现场的时装秀。而她化过妆的脸蛋,惊艳的犹如顶级模特,是男人都忍不住要多瞄两眼。
相比起来,麦瑞思则穿的相对沉稳。她拢起她的金发,穿一身黑色的挂颈式连衣裙,如希腊女神般典雅。然而,这样的衣服,出席宴会也可以,平时逛街也可以,正好是中间路线。她如此会穿衣服,足见程思薇对服装的敏锐,是继承她母亲的一部分艺术天分。
两名保镖换上便装,早已等待在大厅里。他们各自背着旅行包和数码照相机,打扮就好像两个普通的外国游客,谁能想象到他们是身手不凡的一流保镖?
“走吧。”麦瑞思走到我面前,说道。
我点点头,带着那两名保镖一起出门。程思薇踩着高跟鞋,忽然哒哒哒的追上来,悄悄往我手里塞了一个东西。
我拿起看看,发现这是一支药膏。
“我问保镖拿的,他们治疗跌打损伤的妙药。”她凑到我身边,轻声说道。
我看她娇羞的模样,心里不由有些感动。麦瑞思的立场,我固然能够理解。而程思薇一边抱着希望,一边犹豫不决,让我心疼。
“薇儿,上车。”走到车子旁边的麦瑞思,对着程思薇喊了一声。
程思薇露出乖巧的模样,走过去坐进车子里。我也坐进我自己的车子,跟着启动。
城隍庙位于平海市的老城区,如果自己开车过去,离这里也不算很远。今天又不是周末,还下着小雨,游客更是稀少。
轰隆隆的机器在拆除老房子,又有一片区域被开发。我记得上次我和程思薇来的时候,这些老房子都还没拆掉。照这样的城市发展趋势,再过一年半载,这块老城区就将彻底消失殆尽。
我对城隍庙这一带没有过多的感情,反而是程思薇和麦瑞思,见到这些灰暗的老房子们犹如摧枯拉朽的被大型机器推成平地,都露出怜惜的神色。
百米远的地方,尘土飞扬,一座崭新的大楼正在崛地而起。视野里,一棵老柳树,以一河之隔,顽固的挺立着,抵挡着现代文明的步伐。
“妈,你还记得这里么?”程思薇站在麦瑞思身边,用中文问道。
“记得。”麦瑞思深邃的目光环顾着四周,再望着程思薇,“我还记得我教你的第一首唐诗,是王维的《洛阳女儿行》。”
她目光深切,显然是很爱她的这个独生女儿。而见她们如此念旧,我也不禁想起小时候爸妈带我来这里烧香的情景。
百善孝为先,思薇再怎么特立独行,却还是很尊重她的母亲。相比起来,我已经好久没有和我爸妈联系,也不知他们最近又去了中国的哪个地方取景拍戏,不免有些惭愧。
雨丝漫漫,石桥对面的城隍庙,青烟萦绕。程思薇不想打伞,走到我身边,牵起我的手。
麦瑞思转头看看我们,只是笑笑。
所有的恩怨,就好像瞬间抛到九霄云外。那两名保镖在后面远远的跟着,不打搅我们的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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